10月28日中午12时许,一辆吉普车由南池子南口拐入长安街由东向西行驶,在靠近天安门时突然闯入人行便道,故意冲撞游客和群众,造成2人死亡,40人受伤,死伤者中有外籍游客。然后,该吉普车撞向天安门前的华表和金水桥护栏,并点燃车内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导致车辆燃烧,车内3人当场死亡。这一恶性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一方面着手抢救受伤群众,迅速将伤者送往周边附近的医院治疗,一方面投入警力,加紧破案。
10月30日傍晚,北京警方发布消息,初步认定“10·28”事件是一起经过严密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吉普车内3名当场死亡的嫌疑人均来自新疆,警方在车内发现了汽油和盛装汽油的装置,两把砍刀,铁棍,车内还发现印有极端宗教内容的旗帜。在新疆等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北京警方已抓获5名涉案同伙。在他们的暂住地发现“圣战”旗帜、长刀等物品。在这一案件的侦破过程中,北京警方及相关部门表现出对国家和人民高度的责任感和优良的业务能力,案发十余小时后,北京警方就在兄弟部门配合下在新疆将同案的嫌疑人抓获。它既是警方办案能力的展示,也是对各种暴力恐怖犯罪的威慑,更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基石。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从已经掌握的情况可以认定,此案是由“三股势力”策划实施的暴力恐怖活动。所谓“三股势力”是指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国际恐怖势力。它们经常纠结起来,在世界各地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敌人。十多年前,中美之间就展开了反恐合作。21世纪初,“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明确了“三股势力”的定义,并将其视为国际反恐的主要目标。因此,不论在何时何地,蓄意制造无辜者死亡的暴力恐怖活动都不得人心,都是必须严厉打击的对象。在这个问题上容不得含糊,容不得同情,容不得双重标准。
“10·28”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的数名嫌疑人是新疆维族人,但是,我们不应该为此而对整个维族产生偏见。我到新疆去过多次,从北疆到南疆维族集中的喀什、叶城等地,我接触过很多维族干部和群众,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热情善良的,是热爱这个国家的。在与“三股势力”制造的恐怖主义的斗争中,有些维族干群成为受害者,有些维族兄弟冒着生命危险,奋战在反恐第一线。他们都发自内心地反对各种恐怖主义。因此,极少数实施恐怖主义的维族人,不能代表整个维族群众。维族像汉族一样,是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的一员。如果说对恐怖主义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是反恐防恐的硬手段,那么,搞好民族团结就是反恐防恐的软力量。
当今中国正在深入改革,改革需要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改革与稳定是一对辩证的关系,不能偏废。当今世界不少国家因为失去了稳定造成改革的停滞或倒退。因此,在改革的关键时刻,我们应该警惕极少数人制造事端,破坏安定团结,企图浑水摸鱼。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国若没有安定团结,改革开放以往取得的成果很可能保不住,人们在改革开放中得到的东西很可能会付之东流。因此,包括恐怖主义在内的各种企图在中国制造动荡的势力,都是我们反对和打击的对象。若问“什么是幸福?”安定团结就是幸福的重要组成之一,它是全体人的幸福保障和基础。它无法用金钱衡量。它在的时候,你或许没有感觉。它不在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它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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