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斗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重要部分。但是马克思主义诞生这么多年来,已经产生出了许多分支,这些分支许多相互之间还是对抗性的。例如列宁还写过文章批判第二国际的头子,文章的名字叫《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而后来苏联的阶级斗争观点,又和毛泽东思想的阶级斗争观点不同,例如苏联很早在斯大林时期就在宪法中宣布“我们苏联没有阶级斗争”。而毛泽东又因为晚年错误也与阶级斗争理论有关系。现在全世界也有众多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支,甚至强国论坛的左派也有不同的有关阶级斗争的观点。
当然,更不用说现在有仇恨马克思主义的一派反复地批判阶级斗争。等等。
这些争论岂不是要乱成一锅粥?那争来争去其实也是个浪费时间。
因此我的观点就是,如果不想做一些无谓的争论,我们就必须假设,我们中国,我们中国共产党,直到现在,有关阶级斗争的观点,是写在宪法中的观点,定义也是宪法中定义的,我们不必去翻马克思主义的古书及和马克思主义的不同流派去反复争论,我们只讨论宪法中的阶级斗争观点即可。
比如说,那个叫降龙十八掌的网友,如果对阶级斗争的观点有意见,那也是针对宪法里的阶级斗争观点你有什么意见?其它的事情都扯远了可以不提。
因此我这里还是要把宪法中的有关阶级斗争的观点提出来,如果公然和宪法的观点对抗,那属于违宪议论。
而宪法中关于阶级斗争的观点,是这么一句话:“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因此,这里也就把阶级斗争给定义清楚了,现在中国牌子的马克思主义观点,有关阶级斗争的观点,就是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斗争,这就是我国宪法的定义。因此我们就不要扯远了,就必须按宪法的阶级斗争观点来。
也许那边降龙十八掌说不对不对,说阶级斗争就是资本家和工人的阶级斗争。但是我们谈论的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共产党的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有关的阶级斗争,那就没有说这个,那你批半天有个屁用啊?
事实上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把资本家定为阶级敌人的时候,在毛泽东时代还是左的错误年代,阶级敌人有地富反坏右,还有叛徒特务走资派,但是就是没有资本家。
因此,如果有人要批评阶级斗争理论,你能不能说宪法讲的无理?你能不能说,中国人民对于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敌对势力不需要斗争?理由何在?
比如说吧,这暴恐分子,滥杀无辜,那就是敌视和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因此根据宪法的定义,这就是阶级斗争了。
但是,具体怎样“必须进行斗争”,斗争的方式是什么?这一点宪法就不讲了。因此这一点倒是可以进行学术讨论的。
而环球时报说的就不对了,它认为应当纳入法治的轨道。但是法治恰恰不能够完全解决阶级斗争问题,也就是说,对于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光是用法制的办法是不行的。事实上前苏联就已经对于颠覆苏联制度的行为作了斗争,而且是法治,就是把人抓起来判罪,但是不灵,苏联还是解体了。
比如降龙十八掌网友如果要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因为他攻击宪法中明写的马克思主义,那么,要不要把他抓起来?我就不赞成把他抓起来。
再比如说,美国中情局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任务就是敌视和破坏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那么,要不要宣布美国中情局的人是反革命组织然后凡是中情局的人一律抓起来?那是不可能的。美国总统代表美国的政治制度,敌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我们要不要把美国总统抓起来?当然不要。因此这里法制的办法都是不灵的。
而恰恰在这一点上,毛泽东可能是对的,那就是“枪杆子,笔杆子,巩固政权就靠这两杆子”,而前苏联是不知道笔杆子的作用的。也可以认为枪杆子就是法制,但是笔杆子就不是法制,而是批判。我们必须承认,近些年来我国的笔杆子不太行,甚至笔杆子被敌人夺走了,买通了。
这也是不说那些笔杆子就都要抓进监狱,也是进行批判。
根据毛泽东思想,批判才是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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