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说:“我们使用‘民主’和‘民主统治’这些词语的方式,导致了极大的混乱。除非提供这些词语的明确定义,并对此取得一致,否则人们就只能生活在无法摆脱的思想混乱之中,从而使那些煽动家和暴君大获其利。”
作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经历了三周的“占领”运动,没有比上述引文更能反映这个城市的困境与无奈了。
一年多前,运动的发起人以所谓“公民抗命”的概念为出发点,声称要通过违法行为和承担罪责,让市民看到“现行的法律或制度的不公义”,并以瘫痪中环作为“胁迫”,促使中央同意的特首普选方案符合所谓“国际标准”。
稍微了解香港民主发展过程和基本法的人都应看到上述说法的谬误之处。首先,香港讨论的不是“现行的制度”,而是未来从无到有的特首普选。这只能比现有制度更民主,更进步,争论的是进步的大与小。所谓“国际标准”的普选人言人殊,但一人一票普选肯定比原有制度进步,确实是国际社会包括英美领导人最近的谈话所确认的。除非香港要倒退回殖民地时期的港督委任制,我看不出这个运动是“出师有名”。
就算认同运动发起人的观点,过去一个月的发展已经是完全脱离原有的“剧本”。原来的“剧本”是只让参与过“商讨日”和签署承诺书的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不能参与,临场加入的成年人要“即场宣誓”。当发生暴力事件时,运动实时中止,参与者自愿接受拘捕和刑责。
真实的情况完全相反:大量未成年人参加,暴力冲击接二连三,运动的目标竟“退化”为要与政府对话。警察被偏颇舆论影响没有果断执法,参加者没有被捕,牺牲的是数以百万计的市民。对抗政府的行为变成为市民带来痛苦,而“被占领区”则一方面温情洋溢,忘记了瘫痪社会的代价,另一方面则掀起武斗,曾成为“万人迷”的学生领袖一下子成了带头冲击警察的“黄卫兵”,多人受伤。
有一位网上作家说得好,公民抗命原来的概念是以“最大化个人牺牲换来最大化大众福祉”,现在刚刚相反,是参与者“最小化个人牺牲为大众带来最大的痛苦”!
占领行动早晚会结束,它能否带来所谓“真普选”已经毫不重要。但它为社会带来的遗害却是长远的,令人痛心的。
首先,它为年青人灌输了“占领有理”的概念。先不论它的违法本质,这种“我为了你争取权利因此有权剥夺你的权利和利益”的想法是相当危险的,与专制无异!它颠覆了香港一向行之有效的,以尊重别人权利为基础的游行示威自由。肆无忌惮的建立路障以阻止警察清场,阻碍政府人员上班,暴力攻击警察,已经与其他地方推翻政府的行为相似。
第二,运动变成不受领导和指挥,迈向无政府主义的暴民政治。香港有作家以“木马屠城”病毒来比喻已“植入”反抗意识的人,他们会反抗一切权威包括运动组织者,可谓一针见血!教科书上的学术概念包括“公民自主”,“直接民主”,原来只是乌托邦式的美好想象,一旦落实到欠缺责任感的群众,或被搞事者乘虚而入,即马上失控,一发不可收拾。
最令人痛心的,是香港已进入“文革时代”,让政治破坏各种人际关系。这在香港人从来没有那么接近普选的今天发生,实在令人悲愤莫名!有人以示威者的和平理性,力证香港不是“经历文革”。但占领人士的和平不能掩盖瘫痪社会的本质,对受影响市民麻木不仁实在是更可怕的暴力。至于中学生罢课,有中学校长竟以全民投票决定取消升旗礼等事例,都显示了盲目反抗权威,有权力人士违背原则,屈服于群众压力的“文革现象”越来越普遍。至于朋友家庭之间/社交网络因讨论占领行动而争吵,抹黑,互扣帽子,更是俯拾即是。
是与非,黑与白,在这个以法治著称,邓小平扬言要复制多个的东方之珠,正变得模糊难辨。
也许正如托克维尔所说,这一切源于对“民主”一词的混乱概念。香港要为这个“好东西”付出多少撕裂的代价?这个既有社会运动的激情又有“公民抗命”的不妥协特质的骚乱究竟把香港带到何处?托克维尔所说的“煽动家”,在香港不止一个,也不止三个,但这是他们不能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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