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是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我们必须长期坚持,认真实行,不断发展,逐步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这些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对于我们现在和将来坚持、实行、发展、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制度及其理论,仍然具有理论基础价值、法理基础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
首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国体和制度,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根本政治保证、理论基础、法理基础和制度基础。1991年7月,江泽民同志曾明确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必须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能削弱和放弃人民民主专政。” 2001年4月,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我们很多同志,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比较重视,但对社会主义政权的专政职能,认识就不那么清楚了,在工作中注意得不够,抓得也不够。总觉得现在还讲专政,是不是过时了?这种想法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十分有害的。有的人甚至把人民民主专政和依法治国方针对立起来。这也是错误的。从本质上说,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人民民主的基础上,由国家机构来行使专政的职能,两者是统一的,而不是相互对立的。”“我们社会主义政权的专政力量不但不能削弱,还要加强。在这个问题上切不可书生气十足。”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首先必须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面对的考验、危险、矛盾更加复杂、严峻、尖锐。因此,非常有必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国体和制度,巩固、加强和改善人民民主专政,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优势,科学运作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和专政职能,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例如,今天中国存在的严重剥削、不平等、不公正等问题,只有通过人民民主专政才能限制和解决。
其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国体和制度,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专政两个方面中的一个方面,是民主和专政相统一的民主。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对于今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和指导价值。例如,毛泽东认为发扬、实行人民民主必须走群众路线的观点,就很有借鉴价值。今天,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服务群众。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再次,我国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打击刑事犯罪、惩治和预防腐败,等等,都必须加强和改善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从当今国际形势来看,帝国主义的本质没有变,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西化、分化和颠覆的图谋没有变。从国内形势来看,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激化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收入差距扩大和分配不公、公与私的矛盾、贫与富的矛盾、官与民的矛盾错综复杂;一些地方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狂;一些地方黄、赌、毒屡禁不止,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十分不满;一些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非常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一些地方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猖獗,严重危害国家统一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在充分发扬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和改善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对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采取民主的手段解决,对属于敌我矛盾的,采取专政的手段解决。
第四,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反对资产阶级专政、反对资本主义宪政的科学的批判武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国体和制度,是反对资产阶级专政、反对资本主义宪政的必然要求。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民选择人民民主专政、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经过中国近现代历史证明了的必然的和正确的选择。“我们党深刻总结中国近代政治发展的历程和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的实践,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只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同这一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近现代的历史叙事证明,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第三条道路”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在现在的中国和将来的中国也是行不通的。“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最后,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社会主义道路,自然包括选择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今天一些人主张的所谓“宪政”,其实质就是资产阶级专政,就是资本主义宪政,虽然是重弹20世纪上半叶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第三条道路”的老调,但其目的是取消或颠覆人民民主专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中国如果削弱、放弃、取消或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就会出现颠覆性错误,并必然导致资产阶级专政,必然倒退到资本主义,必然产生官僚资产阶级,必然出现内乱和分裂,其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这已有前苏联的前车之鉴。因此,必须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联系我国的国情实际,反对、批判资产阶级专政和资本主义宪政的理论。
(本文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历史稽考和当代价值阐释》的第三部分,原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年第9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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