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警方今日对铜锣湾展开清场行动,持续近三个月的佔领行动寿终正寝。香港正式进入后佔领时代,如何收拾烂摊子,纠正被颠倒的秩序,恢复被破坏的法治,成为当务之急。近来各界都在反思这场祸港殃民的运动,提出不少善后建议,可惜不是断错症、就是用错药,根本于事无补。
佔领行动的最大特点,是年轻人走到抗争前线,充当反对派及外部势力的炮灰。港府亡羊补牢,提出加强青年工作,教育局率先检讨备受争议的通识课程,有意强化 国民教育及法治的内容。建制派亦提出建议,要求当局针对年轻人住房及就业等难题,改善其向上流动的机会。全国港澳研究会近日在深圳举办论坛,认为部分港人 对「一国两制」有不同认识,对《基本法》作另类诠释,需要再「启蒙」。
这些讨论不是没有道理,加强法治教育更是无可厚非,但教育是长期工作,非短期可奏效,对解决迫在眉睫的佔领乱摊子作用有限。事实上,佔领搞手非泛泛之辈, 其中有来自法律界的议员,有长期垄断司法解释的大状精英,佔领始作俑者的戴耀廷更是法学副教授,他们不是不知道佔领非法,不是不知道「公民提名」牴触《基 本法》,恰恰相反,他们精通法律,是知法犯法,知法玩法,所谓「公民抗命」,就是以违法手段达到政治目的。对这些人进行「再启蒙」,可谓多此一举。
香港缺少的不是法治教育,而是有法必依;应该接受再启蒙的不是这些搞手,而是港府。不可不知,佔领行动之所以氾滥成灾,原因就是港府效妇人之仁,过分放 纵。君不见,有人鼓吹佔领时,当局不当一回事;佔领发生后,港府畏首畏尾,进退失据,警方甚至保护违法者;佔领大本营日前「钟极清场」,牛鬼蛇神一网成 擒,但港府不是乘胜追击,将他们绳之以法,反而放虎归山,有些更是「无条件释放」。港府投鼠忌器,一错再错,难怪幕后黑手有恃无恐,将法律当儿戏,视被捕 为「英雄壮举」。佔领搞手鼓吹及实施佔领固然是破坏法治,而当局先是坐视不理继而放虎归山,不也是破坏法治吗?
法律的尊严,在于违法必究且一视同仁。春秋时期商鞅变法,他知道「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的道理,于是借太子犯法的机会,认为是老师教育出了问题,重判两名 太傅,一个鲸面、一个割鼻,朝野震惊,知道犯法的严重性,于是形成人人畏法、守法的风气,秦国因此变得强大。香港的情况好过当年的秦国,因为英国人留下了 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法治成为香港的核心价值之一。如今港府有法不执,自毁长城,简直愚不可及。
「执行法,比制订法律更重要」,这是美国前总统杰弗逊的名言。对香港而言,「执行法,比宣传法律更重要」。将佔领搞手、金主等首恶绳之以法,以儆效尤,这比甚麽远水难救近火的「再启蒙」有效得多。
转自: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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