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3日,女民工周秀云因讨薪在太原遭到龙城派出所民警殴打和侮辱后,死在该所内;其夫王有志也被打断六条肋骨。对这一严重事件,太原警方居然敢于十多天不予立案,直到26日在网上被曝光才见天日。如果没有网络曝光,这样的冤情在社会主义祖国的太原岂不是就石沉大海了吗?我们祖国晴朗的天,就被这些无产阶级专政机构的败类无法无天的搞得一团漆黑了吗?奇怪的是人民的公安局,连自己的警察谁打了工人的事实都搞不清,12月31日媒体报道,还要让被打民工在百余名太原警察等候中进行辨认,真是拙拙怪事!
改革以来这样的事件,这并不是第一次。上海的杨佳事件给人们的印象特别深刻,这说明了社会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机构,已经被资产阶级严重腐蚀,政治素质极低,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任务到底是什么?是谁把“人民警察”前面的人民两个字去掉的?目的是不是就是想让他们忘掉自己的根本,成了谁给钱就为谁打人的“雇佣军”。应当查一查,太原警方和包工头等资方有什么勾结?为什么拖欠工资的、违反《劳动法》的资方,反而敢于报警,而人民警察也居然、果然会替不法的资方打讨薪的工人。这对“依法治国”是一个多么大的讽刺啊!他们到底把四中全会的《决议》放在何地?真是猖狂到了极点,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资产阶级居然敢于这么猖狂的欺侮我们社会的主人——工人阶级,我们全中国的劳动者就应该在无产阶级劳动价值观的思想基础上团结起来。打起“劳动光荣,劳工圣神”的旗帜与不法资本家展开坚决的斗争。争取在2015年的5.1国际劳动节,在争取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斗争中争取我们新的胜利!
建议:
一.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工人阶级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以目前左派骨干网站为基础,团结全国劳动者成立一个类似‘劳动者联盟’这样的群众组织,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可挂靠在总工会、或民政部这样的单位?),在‘劳动者联盟’这样的组织中建议成立党支部和党小组。其领导关系是否可直接受挂靠单位党组的领导;
二.通过12.13事件是否可做以下工作:
1.支持巩献田等同志和武汉同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讨薪工人合法权益的斗争;
2.掀起一个批判资产阶级唯利是图;歌颂“劳动光荣、劳工神圣”的活动。并可以配合多种文艺宣传的形式如创作有关的独唱、合唱歌曲,活报剧、快板等,在网上和到社会上进行宣传、演出;
3.宣传“人民警察,爱人民”,人民警察为资本服务是可耻的背叛的思想,造成一定的群众舆论;
4. 揭露、宣传资本贿赂、勾结专政机构、政府各机构,不是通过国家正当的税收,而是通过不正当的权、钱交易,为资本压迫工人服务的腐败,将反腐败斗争从这个方向深入下去。
三.宣传要求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防止以混合所有制改革,排挤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权;
以上建议仅供同志们参考。(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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