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西斯以极其残暴手段草菅人命而在这个世界上留下恶名,周秀云惨死一案让我们清楚的看到了在中华大地上已经出现的法西斯专政的魔影,深深的感到资本主义在我国的复辟已经到了何等可憎的程度。
周秀云被恶警毒打惨死一案,发生在2014年12月13日,是一个震惊全国的大案。一个曾经是国家主人的普通农民,一个生命力极强的中年劳动女性,一个鲜活的生命,瞬间便命丧黄泉。而且,不是死于正在威胁他人生命的过程之中,而是死于向资方正正当当合理合法讨要辛苦钱之时;不是死于强盗土匪之手,而是死于号称人民警察手下;不是死在像中美合作所那样的杀人魔窟里,而是死在过去专为保护人民而建立的专政机关即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内。一张被恶警毒打扭断颈部以后休克倒地毫无反抗力的周秀云还被一个胖大恶警若无其事踩着头发的照片,极大的震惊并激怒了所有看过照片的人。一些人在看完照片后,不由自主的发出了“这就是法西斯”的呐喊声。
人们不禁要问:在社会主义的中国里怎么会发生如此恶性命案,而且,长期得不到正确的解决,长期听不到来自高层的声音,这究竟是为什么?如果周秀云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而是一个高官太太或富婆,警察敢动她一根毫毛吗?如果不是资方欠薪在先,周秀云等人在年关将至被迫讨要工钱,被警方不问缘由无端视为“犯罪嫌疑人”,被拷上手铐,强行塞进警车拉进专政机关,失去人身自由,会发生这一惨案吗?如果杀害周秀云的凶手恶警王文军还有一点人性,会下得了手扭断手无寸铁的农民工周秀云颈骨,还忍心踩着已经瘫倒在地的周秀云头发吗?王文军和在场的其他警察明知扭断颈骨的恶果是个什么,为何不立即施救,还恶狠狠的用脚猛踢躺在地上逐渐失去知觉的周秀云,辱骂她装死,一直拖至周已惨死,才送医院“抢救”?
迄今,周秀云惨死已过去整整三个月,一个如此简单清晰的命案,何以至今还没结案,还不能给全国人民一个合符实际的满意答复?山西有关部门在办理此案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消极、冷漠,官方和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等媒体明目张胆的搅浑这坛清水,不仅尽力把由资方恶性欠薪引发的讨薪事实歪曲为治安纠纷,而且,把如此明目张胆的故意杀人案件篡改为“滥用职权罪”,甚至说成是周有错在先,王文军仅仅是为了“报复”而使周死亡。并图谋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按照他们的意志定性。难道真要做到实事求是就比登天还难?整天教训他人要实事求是的人,何以会如此不顾事实的胡言乱语!
周秀云惨案发生前,普通群众尤其是农民工,被资方勾结黑社会或被官方、警察打死打伤案件时有发生,辛苦一年的农民工为讨薪而跳楼或服毒自杀的惨剧也屡见报端,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人们还存有一些幻想。然而,周秀云惨案发生后,面对警方与资本勾结,视农民工兄弟姐妹为仇敌,使用极残忍狠毒手段对付他们,以及事发后,官方有关部门和官媒的很不光彩表演,都让人深感幻想终究只是幻想,但绝对不是事实!我国社会还有多少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味道呢?
更令人费解的是,周秀云惨死一案是一个人命关天的大事,一个与数亿农民工切身利益紧密相联的重大问题,一个关系到人心向背,成败得失的关键所在,在全国产生了如此巨大的震动,引起了全社会如此广泛的关注,却引不起作为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高层领导的重视,进不了他们的视野,这究竟是为什么?不是经常都在讲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吗?即使有种种原由,难道就不担心亿万人民被激怒起来以后的严重后果吗?能够扭断周秀云一个人的颈骨,难道不能够扭断千百万人甚至上亿人的颈骨吗?众怒难犯啰!历史上类似的经验教训还少吗?
周秀云惨死一案,是绝大多数农民工悲惨处境的一个缩影,在一些官员的眼里,农民工的生命何等的卑贱,似乎一文不值,这种现象正常吗?这还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吗?
至于说到周秀云的丈夫王友志等人被警察不问情由,硬以“犯罪嫌疑人”身份,拷上手铐,塞进警车,拉进派出所暴打一事,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曾经让普通群众认为最安全最保险的地方,今天怎么成了让普通群众感到恐惧,望而生畏的场所呢?这是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特有的现象,还是相当一部分派出所或轻或重都有的现象呢?这样说不是说没有为人民服务的好警察,好警察有的是,不过像王文军等人一类的恶警、败类,也远非个别现象,警察队伍这种状况能不让人担忧吗?在被精英们疯狂咒骂得一无是处的伟大的毛泽东时代还有一个优待俘虏的政策,对失去抵抗能力的敌人都主张不打不骂不搜腰包,为什么如今派出所的警察竟可以用如此残暴的手段对待向不法资本讨要辛苦钱,且毫无违法行为的农民工呢?是谁给了他们的这种权利,可以随便给人戴上“犯罪嫌疑人”帽子,随便施以暴行?是甚么东西使他们如此胆大包天?难道他们对普通群众随意施暴早就习以为常,成了家常便饭?难道他们认为对这些普通人动动手脚,打残打死,是自己应有的权利,职责所在,当警察就该有这付德性,不然就不会来干这玩艺?难道他认为如此对待行为正当的农民工是无限光荣的,而毫无一点羞耻心和犯罪感?
周秀云惨案发生后,山西有关方面声称不存在拖欠农民工薪津一事,后来在事实面前,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官方媒体也不得不做了如实报导。可是,到了今年的1月19日,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栏目,却将由讨薪引起的案件篡改为治安纠纷案。这其中的奥妙何在呢?说穿了就是为了掩盖新生的资产阶级残酷剥削工人的罪行,为正在加紧进行的以私有化、市场化为方向的改革开放正名、开路。然而,迄今为止,我国的资本主义经济远非最初政策规定的补充,早已成为社会经济的主体,成了决定中国社会实际性质的“普照之光”,包括外资在内的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占到经济总量80%左右,还嫌不够,还受到多方面无微不至的关怀呵护,胜似掌上明珠。尽管新生的资产阶级从一开始就存在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公开对抗国家有关法规,超时超限的加重对工人的剥削,私下搞权钱交易,逃税和无故拖欠工人薪津等等,而且越来越肆无忌惮,猖狂无比,却受不到应有惩罚。周秀云惨案就是在对资本无休无止的放纵和吹捧的条件下发生的,是司空见惯的资本为获取超额利润而恶意欠薪的恶果。如果没有私有化、市场化的深入,如果没有资本如此疯狂的恶性发展,如果我们的囯家权力还是掌握在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手中,而不是资本的御用工具,周秀云惨案会发生吗?
其实,无论在何种社会里,欠薪都是不合法的。政府机构或执法人员遇到这类事情,最起码的要求必先责问资方,追究其欠薪的责任。绝对不会反其道而行之,偏听偏信资方一面之词,拿讨薪者是问,将讨薪者视若敌人,随意扣上“犯罪嫌疑人”罪名,随意施以残忍暴行。难道我国的权力机关比资产阶级的国家机构还不如,不然怎么会发生周秀云惨案,怎么会在惨案处理过程中阻力重重,怎么会有那么多奇谈怪论?
周秀云作为亿万农民工兄弟姐妹中的一员,与亿万农民工一样在改革开放几十年里为城市发展,为国家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理应受到最充分的尊重和爱护。周秀云被恶警毒打而死证明:农民工在一些人那里地位何其低下,任意辱骂或毒打他们直至打死似乎也算什么大事,这又说明了什么?
无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和官方媒体如何论述或认定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属性,但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和国家的阶级结构均已发生了根本性质的演变,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经济,取代了毛泽东时代经过巨大努力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根本对立,已经从思想、经济、乃至政治上充分表现出来,曾经上升为国家主人的工农大众又重新沦为被奴役的奴隶。手无寸铁的农民工周秀云因合法讨薪,惨死在警察手中,就是资本主义全面复辟的严重恶果。
30多年的改革开放,铁的事实,一再向人们证实了毛主席伟大的科学预见,证实了只有毛泽东思想才是中国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才是一切真心实意下定决心继承革命先烈遗志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革命战士唯一正确的指导思想,才是解决我国社会当前面临的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还在50多年前,毛主席于1962年1月30日《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在讲到如果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后说:“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就会变成修正义的国家,变成实际上资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在1964年8月的一次谈话中,毛主席又指出:“修正主义上台,就是资本主义上台,而且是最坏的资本主义,是法西斯主义”。一个农民工在合法讨薪时为阻止警察随意强行无理抓人,便被警察活活整死,这不是“法西斯主义”罪行,不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又是什么?如果我们的党和政府放弃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还不坚决的及时的调整路线,坚决摒弃资本主义道路,坚决回归毛主席革命路线,坚决回归社会主义光明大道;如果不是口头上而是实际上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我们的党将面临苏共那样可怕的结局!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将坠入苦难的深渊。如果是那样,我们一定要像毛主席指示的那样,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全部、干净、彻底地消灭一切附着在这个奸伪集团上的官僚买办汉奸势力!”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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