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视野下的社会保障
郑杭生
(背景资料: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上中国人民大学郑杭生教授进行了“社会和谐视野下的社会保障”的主题演讲,以下是郑杭生教授的演讲全文。)
我想第一点说一下,比较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构建和谐社会是至关重要的。
第一,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公正)的重要制度设置。公平正义即社会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或核心理念之一。“给每个人以所应得”是社会公正理念的核心追求和突出强调。公正作为一种基本理念或理想,使其得以实现已成为一种社会现实,需要通过特定的制度或政策体系等中间环节。社会保障作为现代国家依法建立、政府主导实施的旨在为社会成员在遭遇各种生存风险、个人及家庭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的制度安排,它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作为自己的理念基础和奋斗目标,其在使公正理想变成公正现实方面发挥着桥梁或中介的作用。
第二、社会保障制度是缩小贫富差距,避免两极分化的关键手段。社会保障是对国民收入和社会风险进行再分配和调剂的重要手段。我这里强调一下社会风险分配这个思想,我想这个思想是很重要的思想。
社会保障通过收支的控制和调整,将一部分社会收入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客观上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缓解弱者痛苦的作用,使社会成员在社会发展中的结果不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缩小。
第三、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社会学阶层的角度看,社会和谐是各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特别是贫富阶层之间的和谐相处。社会学家早就指出,利益关系是影响社会关系的决定因素,贫富差距比较合理,富裕阶层热心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事业,乐于帮助穷人,贫富阶层之间的关系就会比较和谐,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引导乃至强制富裕阶层,投身帮助穷人的事业,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富裕阶层的义务。
第四、社会保障制度是缓解“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结构转型的主要手段之一。和谐社会从城乡角度看,是城乡的协调发展和城市结构的稳步转型。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三农”问题是制约城乡和谐发展的根本因素。没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就难以摆脱“农民真苦”的局面,而在当今中国,解决“三农”问题还不能仅仅局限于农村内部,而应与城市结构的转型,把农民纳入现代职业体系,这个问题,我觉得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根本。
第二个问题说一下从和谐社会的角度,我国现行和谐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首先我国现行保障制度的待遇水平还比较低,这当然和中国的国情有关。在低保制度的设计上,我想尤其突出。我国的低保制度仅仅能够维持保障对象的基本温饱,至于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支出是很难兼顾的。
其次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远未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维护弱势群体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但是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远未实现全覆盖,绝大多数农村人口基本上不能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即使在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也远未实现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均与全覆盖的要求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第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严重的城乡失衡。在城市里,我们基本上建立了国家社会保障模式,有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这样一些特色。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实际上还是一种家庭保障为主的模式。现阶段农村居民应对生存风险的基本方式,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制度化的社会保障和养老、医疗保障以及社会捐助,只覆盖极少一部分农村人口。
第四、进城务工的农民以及家属的社会保障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目前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总数已经达到1.4亿,大致这样说。针对全体进城农民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救助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均未建立起来,而当今自上而下的普遍关注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情况,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第五、相对于贫弱人群的生存权保障而言,发展权的保障还严重不足。主要是他们下一代的教育问题。
最后就是对贫弱人群的福利服务,仍然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属于老龄化国家,以我国总人口13亿来算,老龄人口已经超过1.4亿,其中农村老龄人口为九千万左右,我国目前有六千万的残疾人,这几类人存在不同的问题,都需要经过加快发展福利服务事业加以解决。
第三个问题从构建和谐社会迫切需要出发,重视并且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第一、较大幅度提高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现在,有的城市已经开始了这一方面努力。
第二、大幅度提高在职人员最低工资标准。在目前,低保标准尚难和国际接轨的情况下,可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平均收入的一半水平。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的一种抽样调查数据,2006年前5个月,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是8579元,月均是1715元。这个数字是扣除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各种个人缴费后所得的,把这些算上,人均收入应该是2千元左右。以此为基准,北京市的最低工资可以上调到差不多一千元。调整最低工资,除了促进就业以外,还可以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消费的作用。
第三、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纳入优先考虑的范围。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了城乡分割的现实,使得我们在目前不可能建立起面向所有企业职工,包括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进城农民在一定时期内只能建立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未来时机成熟的时候,才能建立与城市保障制度统一的制度。
第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确立城乡衔接的目标,逐步加以推进。目前,我国工业化已经进入了中级阶段,正向高级阶段前进。政府应该停止农业支撑工业化发展的传统发展战略,采取适当倾斜的经济社会政策,加快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现在中央在这一方面确实做了很多的努力。
第五、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成员发展权的保障功能。当代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成员的保障作用,一方面要考虑财富分配的压力,另一方面要考虑风险分配的压力,既要考虑生存权,也要体现发展权的保障。而且相对于生存权保障而言,发展权保障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因为发展权保障的解决,有利于推进生存权的保障,提高生存质量,同时对缩小贫富差异具有一种根本性的意义。
第六、推动建立社会工作职业认证制度,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在国外,社会保障和社会工作都是社会福利制度的组成部分,但是层次却是不同。社会保障属于社会政策,层次较高,社会工作属于具体福利服务的提供,是直接的面对贫弱群体的前线性的服务,但是这两者缺一不可,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建设比较受重视,而对社会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是有差距,甚至对社会工作,各界的了解并不多,这种情况应当加以改变。职业认证制度的建立,我想会对这一点有很大的推动。
郑杭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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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学角度看如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保障
李强
(背景资料: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上清华大学教授李强进行了“从社会学角度看如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保障”的主题演讲,以下是李强教授的演讲全文。)
我今天简单的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一下和谐社会与社会保障。我想简单讲三点。
第一点,是我们今天为什么把和谐社会和社会保障作为非常突出的问题提出来,在我们这样一个大会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这次会议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回顾一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57年来的历史看,它大体上要处理的问题就是和谐和保障的问题,当然在这个历史上走了两段:应该说这都是很伟大的实验。前30年是毛泽东主席进行的实验。毛泽东主席在旧中国的时候,他觉得社会上多数人得不到保障,这是他碰到的一个很大的问题,于是毛泽东主席用很大力气建立体制,这种体制的覆盖率很高,就是把农村叫做人民公社,城市大体上属于单位制,或者行政的街道居委会控制的体制。毛泽东这个体制,就覆盖面来说,很广,无论从医疗、住房方面覆盖率都很高,但是他碰到一个大问题,就是没有效率。国家经济发展上不去,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的水平相比,差距非常大。
有一些数字,我不相互比较了。邓小平先生在27年前,就推进了一个非常大的改革,他的思路是这样的,如果我们不把我们的经济推上去,不把效率提高,这样大家即使有保障,也是太低水平的保障,这样的话,国家难以富裕,邓小平先生是很伟大的,他推进这项改革,当时中国人口已经接近10个亿,现在中国人口已经达到13亿。27年来,我们之所以现在又重提保障,核心问题就是我们在推进的27年过程中,真的碰到了很多的难题。遇到的问题都是新的,所提出的难题都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我们今天重新思考,我们怎么样能够建立一个在新的体制下,在市场机制下,能够和市场经济相吻合的社会保障制度,难度相当大。现在中国人口是13亿人,按我们人口模型计算,到2035年的时候,会达到中国人口的高峰期,大概15亿两千万,甚至是15亿四千万人,世界上哪个国家敢在这个数字上建立社会保障机制,这真是非常了不起的数字。大家明白,小群体好办,一个小社区,我们要想完成保障机制都比较容易,但是对于13亿,将来可能是15亿多的国家来说,要建立广覆盖的保障机制,要使人们大体上有比较好的生活,比较好的社会福利难度非常大。
相比较,如果我们和欧洲比,欧洲当年我们管它叫社会转型,它在1850―1950年,他和我们碰到的问题差不多,社会发生剧烈转型,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当年它的最高人口达到4亿人。我们现在是13亿人,所以总的来看,我们第一要看到我们转型的难度非常大,从这点上看,我们大体上还算平稳,首先从经济看,中国27年来,平均增长率都是超过9%的GDP年均增长率,实际上很多年份都是超过两位数,今年也是超过10%。我们面对的问题是从哪来?实际上是我们第二个伟大的实验。我们准备建立一个效率高的国家,但是当引进市场之后,碰到了一系列的难题。
第二点我们分析一下这些难题:
我简单分析一下,从90年代初期以来,城市里推进四个大的工程。这就是住房、医疗、养老、就业。这四个大体制,应该说从90年代初开始做实验,到2006年,大体上把体制大转型方面完成了。
第一、住房
15年以前,我们大体住房还是公有制体制,城市里的住房基本上是两种所有制。直到90年以前。当时毛泽东建立的就是单位分配制度。要住房子单位分配。要不然就是房管所只管供房。15年以后,我们看今天的中国,建设部前一天的数据,中国城镇居民居住者拥有他住房的比例达到多少了?是87%。欧洲有没有?欧洲没有。美国有没有,美国没有。
我们提出一个疑问,中国一下子变成居民这么大量的拥有住房比例,有成功的一方面,特别是对于年龄比较大的一代人,还是比较好的,他们拿到他们的住房了。但是新的问题提出来了,就是因为过去大体上都是福利性的房屋,现在完成变成市场性房屋。最近关于房屋争论非常激烈。大家感到房价太贵,而且是高比例,87%人拥有他们自己的住房,实际上像这样的国家不是太多,如果未来的人都拥有自己住房,难度是非常大的。所以国家建议,能不能大家租房不买房,但是现在年轻人说,不行,一定要买房,最近有“6+1”模式,“7+1”模式,就是一个年轻人买房买不起,只有他的父亲、母亲、祖父、祖母、爷爷、奶奶得拿出钱来给一个人用,我想这个情况也不太符合中国国情。
就住房改革,我们有很成功的经验,但是就一个社会从保障来说,我们保障居者有其屋,人们都能住房恐怕也得思考,怎么样建立一个广泛住房的机制,也包括福利性住房的机制。
第二、医疗
15年来,医疗改革非常巨大,15年前,我们城市职工大体上还是在传统的企业里生活,医疗体制大改,是因为国营和集体体制发生变化了,大体上今天国营体制占的很低。医保的覆盖率没有过去高。去年国务院发展中心社会部搞了一个报告,那份报告说,我们医改之前,城市医保覆盖率,不是指外来民工,就是城市居民,大概是70%之多。医改之后,城市就业者医保覆盖率不足50%。所以我们感到这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从一个角度看,我们效率上去了。从另一个角度看,大家对医疗的批评开始上来了。过去的覆盖率比现在的覆盖率高,使得我们思考,我们改革在哪一个环节上出现问题了。我觉得是这样的,我们还是应该总结我们的经验,13亿人,你做这样大的改革,能到现在这样一个还比较平稳的程度,就很不容易,但是你也要看到,里面有很多漏洞,原因就是说,我们更多想的是怎么样促进效率,让企业减负,让一个企业更符合现代企业的经营原则。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可能对中老年人,过去还在医保覆盖内的人,他们不再在体制之内了。我们知道,下岗的过程比较复杂,前一段时间在辽宁做医保调查的时候也发现,问题很复杂。从这一点上看,有成功的方面,但是也有教训的方面。这值得我们去思考,这样的保障体制建设,恐怕还是要一个长时间的,还不是一个很短期,就能够把它完善的。
第三、养老体制
过去我们是单位制,说实在的我们过去从来没有社会保险。我们有单位保险,所以这一点我们一定要理解。中国人的文化体制非常奇怪,社会学有一个概念,叫“插序格局”。意思是说,小圈子社会,插序格局。毛泽东建立单位制的时候,特别符合小圈子。如果一个小群体,自己保自己非常容易。我们有互助组,单位内部有合作性的医疗制度,养老在单位内养老。但是现在你推进一个现代企业制度,你从前单位体制和现在的市场制度是不吻合的,于是我们把大规模的国营和集体企业改掉了,出现了一个大漏洞,养老怎么解决?于是我们现在推进社会统筹个人账户,前一段我们在辽宁做调查,有成功的地方,但是我们也感到难度很大。原因是什么?原因就是人口很广泛,覆盖面太大,这么大量的人口里面有这样一个矛盾,当你更多的想推进养老保障要素的时候,你就要企业负担更大的负担,企业就说,那我更少雇一点人吧。这就涉及到我们第四个体制,就业体制。
就业体制变了以后,市场型了。最近找工作变得非常困难。我们国家现在有多少劳动力?13亿人口里大概有7亿八千万劳动力,哪个国家敢说我提供7亿八千万劳动力,没有人敢说。所以你就能看到,这么大一个就业压力,就有一个悖论,当你想把保障水平提的更高的时候,企业就感到我负担更重,负担不了。前一段我们在辽宁调查发现,当你更多的想提供保障时,就会出现企业不愿意雇佣更多的人,就使得更多的人失业,这样就使更多的人贫困。
最后,我想总结一下,27年以来,邓小平先生开创的改革是很伟大的,到今天我们在和谐和保障方面,大体的经验教训是什么。我非常简单的总结一下:第一我们做到公平和效益的调节关系,当我们调节这个社会,我们更多强调效益时,公平方面就很难,当我们更多的突出公平的时候,效益方面又碰到难题。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个特点。
我曾经写了一篇论文,大家可以上网上看一下叫“丁字型社会结构”。我做了一个分析,做完以后发现,中国社会是一个什么特点,一个大“横道”,一个大“竖道”,“横道”是农村,“竖道”是中层阶级,当毛泽东政策往下靠的时候,大家都变得比较贫穷,于是我们往上拉,这个时候覆盖面出现很大问题,27年来的经验教训使我们感到,恐怕我们要找一个中和点,中央现在精神也很正确,就是微调,不要做大幅度态度,逐渐找到均衡点,使得两方面兼顾。
第二保障与和谐问题涉及到一个利益关系,我觉得核心是我们怎么样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使得我们不至于出现利益太大损失的群体。中央提出要改革,使得全体居民分享改革成果,我觉得提得很好,即使是低收入者也应该分享到改革的成果,通过保障就是很重要的因素了。
第三,我感觉,我们要理解改革的长期性,即使是推进改革,说实在的面对一个13亿人口,将来15亿人口,这个保障必然是一个长期过程,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所以我感觉是循序渐进的过程。
最后,小平同志当年提出的思想是对的,叫“摸着石头过河”,我们对于改革还是要再思考,我们只能说我们在做探索,全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说,它的经验是适合中国的,中国确实情况很特殊,我觉得我们未来,要在这个方面逐渐作出探索。
李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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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郑功成
(背景资料: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首届年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做了主题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长效机制”的发言报告,全文如下:)
我想借这么一个机会,结合这个题目,从宏观的角度谈两个问题,一个问题就是中国的具体国情决定了社会保障改革只有走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好象这个话上午已经讲过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在十年前完成的一本《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用50多万字的篇幅论述这个问题,今天我不可能展开,我想从几个要点来谈谈我的看法。什么是中国特色?中国特色也哪些是需要坚持的。
首先我想在价值追求上。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独特性,它决定了共同富裕是我们追求的根本目标,与过去用牺牲效率来换取公平会导致经济失败一样,今天对效率的追求也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因此,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我认为要充分地体现出公平、正义、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偏离了这样一个目标,偏心了这样的核心追求,就绝对不是中国特色的东西。
二是在制度结构上。我不谈正式的基本保障制度怎么安排,我这里强调的就是我们家庭保障与集体保障的传统不能丢,大家感兴趣的是东亚地区家庭保障的问题。我受世界银行行长的邀请到新加坡参加大会,我的演讲最关注的就是中国家庭保障的问题。社会保障政策应当考虑与家庭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亲友互助、邻里互助、集体内部成员互助等等,均是中国可贵的传统,均需要在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时加以考虑。如果丢弃了这种传统,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可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我们的保障制度不是替代家庭保障,而是使家庭保障不断地优化。
三是在发展道路上循序渐进的方式要坚持,但"渐进"绝对不是"慢进"甚至"不进",而是要在稳妥有序改革的条件下加快改革、发展步伐。我非常赞同今天上午所讲的一个观点,就是我们社会保障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是我们目前一个特殊的矛盾,这是一个非常理性的判断,我觉得是一个非常客观的判断。一方面,以往的渐进改革已经造就了今天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格局,无论是城乡分割、还是地区差距以及各项制度之间的不协调、各群体利益的不协调,均非短期内可以调整好的,因此,中国渐进改革与渐进发展的大背景,决定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道路也需要坚持循序渐进。另一方面,基于中国相关社会问题的日益显性化和经济发展达到了较高的平台这样的客观事实,循序渐进不仅要稳妥有序、避免失误,而且要加快发展,因此,不能把"渐进"当作不发展社会保障与福利事业的理由,更不能因"渐进"而对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实视而不见。如果将"渐进"等同于"慢进"或者"不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就必然还需要走更长的路,并必然损害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是在责任机制方面,政府承担主导责任的传统绝对不可能也不可以放弃。集权政治是中国的传统特色,这种特色不仅是历代掌权者的需要,也是中国人民长期养成的习惯,人民对政府的信任与依赖也是中国传统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现行的政治架构也是行政主导模式,如果再加上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公共事务管理的行政主导取向,表明中国在社会保障领域更是只能坚持和维护政府主导。讲这一层意思,是有人总是以所谓的国际潮流及所谓的市场化、社会化、私有化等观点,来影响甚至排斥政府责任或者限制政府承担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我认为,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无论怎样改革,都不可能不是政府主导,这当然不仅是指主导立法,而且是财政主导、管理主导乃至于实施主导。在此,我要申明的是,强调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包办,而是政府必须尽到自己的职责,解决国民后顾之忧并不断增进国民福利是政府最大的也是最根本的职责,同时也只有政府才真正具有这种能力、权力与资源。当然,在政府尽到主导责任的同时,我们确实需要利用社会机制、市场机制或者私人机制,但对这些机制的利用,一定不是为了减轻政府的责任,而是为了让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更好,让全体国民的福利更有保障,让社会保障制度更可持续。所以现在回顾起来,减轻政府责任的提法,我是不认同的。政府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个责任是重大的责任,是不可以减轻的。
五是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需要采取统分结合模式。我们国家(这里指大陆地区)既是统一并集权的国家,又是多民族且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的国家,要想建立全国高度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可能在50年内都有困难,而我国又并非联邦制国家,也不是法制不统一的国家,中央政策的有效性是国家统一与安全的重要保证。如何解决制度无法完全统一的客观困难与国家体制统一集权之间的冲突,我认为只能选择统分结合的模式,即中央确立统一的制度框架、基本法制并具体负责有关社会保障事务(如军人保障、基本养老保险等),并对这些事务实行垂直型管理,同时让地方承担起其他社会保障主导责任,中央政府亦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分担一定的责任,但各项社会保障事务必须明确责任层级与主导者。
六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既需要远看德国与北欧,更需要重视我们的亚洲近邻发达国家---日本、新兴工业化国家----韩国及我国的台湾与香港地区,因为这些国家与地区的有些特色与我们国家具有相通性。在这里,我觉得美国既不是欧美发达国家仿效的榜样,也不可能是中国仿效的榜样。这是第一个方面的宏观层面的观点。
第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澄清若干误区:
一是将高福利看成病态并不分对象地评论福利病是错误的,或者至少是不科学的与不准确的。我也到过不少国家,至少我在福利国家不仅没有看到病态,反而都 是健康的、有序的、和谐的、文明的。大概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从来不崇洋的,但在福利国的问题上却非常相信自己的观察与判断。我们的社会保障达不到这样的高度是一回事,但否认福利社会则又是一回事。还有在抨击所谓福利病时,也必须区分对象。就像对一个天天山珍海味的人,确实需要劝告其要注意节制饮食以免营养过剩导致富贵病或者肥胖症,但对于一个还没有摆脱贫困的人或者还未免除生存恐惧的人而言,需要提醒恰恰应当是加强营养以强健其身体,并需要为其增强营养而提供帮助。对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也是如此,在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福利病至少在三十年内均是一个伪靶子,但它确实会误导人们甚至影响政治决策。
二是高福利将带来低增长并损害一国竞争力似乎是正确的,但从世界范围来看,这种论调至少是不科学的与不准确的。因为我们看到,北欧国家不仅是高福利,也是世界上最具竞争力的国家。通过对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的发展实践的考察,我认为经济发展的好坏只能取决于经济政策的好坏和经济政策实施过程的好坏。社会保障的发展并不是经济发展不良的替罪羊,不要将经济政策失误、决策失误与管理者无能所造成的经济停滞或衰退归罪于社会保障的发展。中国近十年来的经济发展态势,恰恰证明了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发展及推进经济改革的巨大功效。
三是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不能养懒汉似乎永远是正确的,但绝对不能成为不发展社会保障和不增进国民福利的理由。我们在人大常委会讨论立法的时候,大家心里已经接受一个现代的人民的立法观点,就是宁愿暂时漏掉一个坏人,也绝对不要冤枉一个好人。我将这条文明法则移到社会保障领域就是,宁愿养一个懒汉或者少数懒汉,也不能让多数人因缺乏社会保障而陷入生存恐惧之中。对于懒汉现象,只能通过完善我们的制度并强化管理与监督机制,但千万不能以此为由来否定社会保障制度的无量功德。
四是社会保障要讲效率似乎永远是正确的,因为任何制度都必须讲效率,没有效率的制度是不可持续的制度,但从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出发,它的效率只能来自公平,应当是公平里面出效率,并且在社会保障制度中讲效率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加公平。因此,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与效率关系是目标与手段的关系,社会保障领域讲效率是有条件而不是无条件的,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关系是千万不能倒置的。
五是突出强调经济因素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似乎永远是正确的,因为经济基础决定着社会保障水平,但从世界范围考察并非如此。经济因素只是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因素,在落后国家或者经济不发达的国家,经济因素的影响虽然偏大,但依然不是唯一影响因素,对于发达国家或者经济已经发展到一定高度时,经济因素的影响力必然下降,因为社会追求公平正义和人民福利需求增长都是不可逆转的。因此,在我们国家发展已经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的背景下,多考察一下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因素、政治因素等非经济因素,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特别重要的,千万不能以所谓的经济落后来对社会保障严重不足视而不见,更不能以五年前、十年前甚至二十年前的眼光,来看待今日中国之经济发展与经济实力。
六是强调循序渐进似乎是正确的,但依然采取城乡分割分治的二元思维及政策取向,却是有违科学发展与城乡统筹原则的。这一点决定了我们应当更加突出地重视我在1997年就系统提出过的中国社会保障体系总体设计问题,否则,以往因改革不到位或者偏离正确方向所带来的失误与缺陷将无法避免,应当在总结以往社会保障改革与体系建设中的成就与经验的同时,以同等的态度与同样的高度来重视总结以往的教训与不足。现阶段的渐进,应当是在制度基本定型的基础上的加速度渐进。
我想补充几个观点:
一我们要摒弃一些不好的特色或者传统,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间,有那些不好的特色和传统,就是城乡分割、福利所得与劳动所得不平衡,这是影响我们不健康发展的不好的传统。
第二禁止既得利益者剥夺他人的权利。
三坚守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与核心价值观。不违背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
四防止国际惯例,让政府主导。当然这不是政府包办。利用市场机制、利用社会化,恰恰是为了增进社会保障的效率。
五是我们应该知道言必信,行必果。
综上,中国社会保障改革的任务并未完成,改革的内容主要已经不是计划体制下的问题,而是以往改革中的不足或缺漏,并非只是体制问题,同时还应包括结构调整、规模扩大、水平提升等方面。一套体系完整、制度健全、水平适度并有序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将是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和谐、持续发展的必要且重要的条件,也是满足全体人民共享国家改革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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