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新出的《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是一本什么书?
北京大学光华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博士最近出了一本书《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的书,据书介,这本书是他用7年时间完成的,他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凭他的官位和政府舆论套在他脖子、脑袋上的学术权威光环,他这个自我感觉一定能升华成所谓主流的共同认可,他这本书说了“希望有广泛的读者群,不仅经管专业研究员,而且企业高管和负责企改的政府官员,也可以作为研究生层次的参考教材”,根据他这个说法,俺这个农民、高中肄业水平是不能看他这本书的,不幸的是他这本书的最精炼部分——语、书摘、书介,暴露在俺的眼皮底下——网络上,书名应该是一部书所有内容的概括吧?他的书名告诉人们“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是这本书全部内容的概括,按照基本的逻辑他应该围绕“产权·激励和公司治理”做文章,他的书介一开始就告诉人们:它是一部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著作”,根据书名和书介的第一告白,它是一部指导公司进行具体制度安排的学术著作。但,再往下看它又有了第二告白:“本书最关注的不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制度安排和实证研究,而是隐藏在这些具体的制度安排背后的逻辑关系”,如果把第二告白和标题结合起来,它就是一部深刻揭示“产权·激励和公司治理中具体制度安排的潜在逻辑”原因的论文,从表面上看已经不屑实证研究了,已经把层次提高到挖掘潜在原因的领域中了,问题是,你挖掘“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背后的具体原因的逻辑关系是干什么用的?显示你张大经济学家擅长忽悠专业研究员、企业高管和负责企业改革的政府官员以及硕士阶层?如果说这部论著能帮助以上人员清楚地认识“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的具体原因”,那么,你张维迎自己能清楚认识“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的具体原因”吗?为什么不在你的书摘或书介中列举1-2让人见识见识?如果说,你书摘中“公司治理的目的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不同的企业参与人与人之间分配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就是列举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产生原因”和“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产生原因”;那么,企业价值最大化不可以通过创造产生吗?索取权和控制权不可以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吗?原因不是唯一的,揭示这些原因有什么意义呢?也就是,你张维迎搞这些所谓“隐藏在这些具体的制度安排背后的逻辑关系”有什么用处?比如:人上3楼或5楼坐电梯可以到达,上楼梯也可以到达,你偏要费劲地解释电梯的使用,是人能够上3楼5楼的原因。你张维应迎7年都没有发现:你所谓“隐藏在这些具体的制度安排背后的逻辑关系”对“经济学、管理学的理论和实践”没有丝毫的实际意义吗?
学术理论一定要有指导实践认识的用处,否则,学术理论就象鬼神巫怪的经文一样,要赖依无法实证的潜在逻辑去成立,如果指导人们进行社会经济实践活动的经济学,也被矫柔造作到没有指导实践的作用,只有用所谓的潜在逻辑进行连篇累读的堆砌解说,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