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立人《中国弱势群体》三
中编讲道理
第9章弱势群体是怎样产生的/99
积弱积贫的一份遗产/100
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一次阵痛/102
市场化、全球化、城市化、
信息化的一套副作用/105
人谋不周的一些教训/107
腐败是导致两极分化和产生弱势群体的
一个支点/110
第10章弱势群体的存在有何后果?/113
“一人向隅,举座为之不欢”/114
贫困制约消费,导致市气不旺、增长受阻/117
心理上的不平衡/121
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124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最难点/126
第11章要树立什么样的贫富观/131
区别对待,不要“仇富”/132
对穷人不能欺,而要帮/135
积极对待贫富差距/138
走向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142
第12章蛋糕做大了如何分/145
从“发展是硬道理”到科学发展观/146
两分法和三分法/148
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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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编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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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述,我国弱势群体已有一大伙了。有人估计,当代中国的富人占2%~3%,约有三四千万;中产阶层占15%~17%,约有2亿上下,合计占20%左右。同时,弱势群体也占近20%,至少有2亿;其中相对贫困占2/3,绝对贫困可能还近1亿,包括列入贫困户的农民和农民工近5000万,城市贫民和老、病、残近5000万。这些弱势群体是客观存在,但是怎样产生,尚待溯源。前在述及其形成过程中有所记叙,只是不够系统,要加补充。大概是几方面,既有历史旧故,又有演变新因,既是潮流所向,又不是没有人谋之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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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弱积贫的一份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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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虽然被识知较晚,但不是什么“新生事物”,而是老祖宗丢下的遗产,产自旧中国,沿袭到今天。讲起中国国情,不能忘记过去的积弱积贫、不强不富,弱势群体有其长远的历史根底。
中国在世界,曾经称富强。贫和弱,何时始?一般认为在鸦片战争后。其实,国必自贫弱,而后人侮之。这几年,封建朝代的帝王将相霸占屏幕,其流毒,不仅为他们评功摆好,宣扬了英雄史观,并且歪曲史实,似乎清朝的康熙、雍正、乾隆都是圣明天子,构建了太平盛世。实际情况决非如此,恰恰是近代中国的落后,始于这一帮人掌握大权之时。不久前在巴黎出版安格斯·麦迪森所著《世纪经济千年史》,用系列的统计资料,简明扼要地勾画出了第二个千年(公元1000年~2000年)的经济发展面貌。刚刚过去的一千年,人类取得远非第一个千年所能相比的发展和进步,特别是在1000年~1820年经济增长还较粗放和缓慢以后,1820年起就出现强劲势头。这本书的重视当年作为泱泱大国的中华,在千年的宽广视野中考察我国,进行竖比和横比。据他计算,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的比重,1000年为22.7%,1500年为25%,1600年为29.2%,1700年为22.3%,1820年为32.9%,还有很大优势;而以后,1870年为17.2%,1913年为8.9%,1950年为4.5%,就每况愈下了。原因是年均增长率剧降,1500年~1820年为0.41%,高于世界平均,1820年~1870年为-0.37%,1870年~1931年为0.56%,1913年~1950年为-0.002%,都低于世界平均。竖比,康乾盛世有一定辉煌,而横比,恰在这段时期,出现了相对衰落的趋势,并从19世纪中叶起走向绝对衰落。中国从1500年~1820年,人均GDP为零增长;而康熙即位于1662年,乾隆去位于1795年,正值其时,以后更是一蹶不振,GDP为负增长,人均GDP更是一落千丈,越来越远地掉在世界的后头。参见王梦奎:《世界千年经济史中的中国》,《文汇读书周报》,2004年8月6日。
最近召开的明史讨论会,出笼一个重大学术观点,也相类似。历史数据表明,明朝最后50年,中国是繁荣的,虽然皇帝昏庸,但导致封建专制松弛,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1644年清军入关,商品经济被小农经济甚至更为原始的农奴经济野蛮取代,前后又50年,繁荣终结。也是此时,欧洲列强思想文化逐步冲破封建束缚,世界经济中心由东转西。康熙和乾隆,如称盛世,却是闭关锁国、重农抑商、轻视科学、钳制思想,与当时世界进步格格不入,把古老的东方文明大国拖进了落后深渊。
回眸千年,回首百岁,积累的是贫和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决非短期内所能挽转。还要看到,经过一二百年,人口有了成倍的增长。人口快速增长与贫困有互动性,并导致人均资源占有量的下降,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这在开发越早的地区和增长越快的年代,情况越是严重。旧中国是这样,新中国不例外。积贫积弱,与富强背道而驰,既是历史遗留,也有现实行为,都与人口、资源、环境相联系,导致人均收入易降难升。连同分配不均,弱势群体就产生了,并且如滚雪球,越滚越大。这在不同地区,表现程度不同,是在历史因素外,另有地理因素和区位因素,一并在此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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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一次阵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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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弱积贫的旧中国,广大人民缺吃少穿,绝大部分是弱势群体,普遍化了,反而不成为一个特殊现象和专门问题。建国以后,面对这种情况,采取平均主义和城乡分治,有当时的不得已。在某种程度上,这是全民供给制,或者叫做军事共产主义,是在物质供给非常匮乏的条件下可以使全体居民得以维持生存即最低生活水平的、惟一的可行办法。当时,靠一股政治热情或称革命精神,逐步恢复和发展了生产,也适当改善了生活。但是,决非长远之计。坚持平均主义会受到惩罚,从大跃进到文化大革命,即使不搞运动,生产也不会大发展,生活也不会大改善。因此,必须改革,打破平均主义是其中重要环节。这样一来,差距拉开,贫富分化,弱势群体也凸显出来了。有人说,这是改革的必然结果,或者说是为改革应付出的代价。应当把城乡居民分别地讲。
先讲农民,占中国人口的大多数,以务农为业,住在农村,长期过着温饱边缘的生活。改革以来,一部分人富起来了,多数人有所改善,还有一部分人没有改善甚至水平下降,以致弱势群体总有相当人数。究其原因,客观上是农村人口过多,土地等资源相对和绝对稀缺,以致积土改后半个世纪的努力,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特别是人口在增、土地在减,土地生产率虽有渐升,劳动生产率则有递减。
除了自然因素外,还有认识和制度因素,就不是客观的了。对此,各种说法有:
张厚安、徐勇认为,对“三农”问题的认识有偏差,表现在对农业的基础地位,认识上有动摇;片面调“三农”的贡献而忽视对其保护和支持;对改革后的农业和农村形势有过盲目乐观,而对面临的严峻挑战估计不足。
邓大才认为,我们选择了长期的非均衡战略,牺牲农民利益,推进工业化,使农业失去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
陈锡文认为,“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困难的深层次原因是农民过多,没有想办法减少,以致就业不充分,转移也困难。
温铁军认为,除了基本国情的矛盾外,还有体制矛盾即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把农民封锁在有限的土地上,并且教育落后、生态破坏。
陆学艺认为,“城乡分治、一国两策”是实行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步形成的,适应当时的短缺经济,结果陷于恶性循环,没有及时给以改革。
张晓山、崔红志认为,根本在于扭曲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税收和国民收入再分配在城乡之间就有悬殊的差距;改革开放后,为了城市尽早实现工业化,主要仍是向城市倾斜。
周批改认为,“二元”体制实行工农、城乡区别对待,阻碍农民收入的提高;阻碍农民的流动;并在文化上分割城乡,阻碍农民现代化观念的培育。
王建认为,“二元”结构,从生产能力看,中国已经达到人均3000美元的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从收入的主体看,还是以农村人口为主,具有人均500美元国家的典型人口结构特征。
宋亚平认为,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形态并未出现紧随时代进步和发展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土地资源不能自由流转;土地资源的平均分配造成经营方式上的小农生产;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劳动替代资本投入现象普遍,科技进步与创新动力不足;缺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经济组织。以上参见李树基、朱智文:《“三农”问题研究综述》,《新华文摘》,2003年第4期。
另对农民工,所以仍是弱势群体,也有制度约束,表现在没有取得国民待遇。陆学艺指出三点:干了工人的活,但没有得到工人的身份;与正式工人同工不同酬、不同时、不同权;在城市打工多年,却始终是城市的边缘群体。
再讲工人,在城镇人口中也占大多数,过去由政府和企业包下来,虽然收入不高,并且较长时期不动,但是可以糊口,比农民有基本保障,生老病死没有后顾之忧。那种体制,所谓“全就业、低工资、高保障”,以牺牲效率为代价,不利生产发展,并且也不是当前发展水平所能承受。改革以来,除新增劳动力有相当人数要待业外,原来的就业者有一部分要下岗即失业。具体情况有两种:一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落后,开工不足,长期亏损,终于破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工人随企业而失业;二是企业本来冗员过多,人浮于事,“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和“三个人的事五个人干”是吃不好也干不好的。为了保持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必须“减员增效”,有一部分职工下岗了。从宏观和客观看,同样是人口多、资源特别是资本不足,生产要素的配置不能平衡,根据资本供应的短缺,还有一部分人闲置起来。由于差距较大,所以在经济增长很快的情况下,无业、待业、失业和半失业的人有增无减,失业率也有升无降。这个道理很简单,一语点破,毋需赘述。
城乡弱势群体随改革及其深化而涌现,是经济社会转型期或者说是转轨期的必然过程,给社会和经济以冲击,带有阵痛感。与旧体制对照,是一种进步,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所以,不能滋生怀旧情绪,错认为“今不如昔”,而要展望未来,认清这有过渡性,是走向城乡一元化和充分就业的桥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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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谋不周的一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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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述,从历史因素到时代因素,连同体制因素,基本上来自客观,说明弱势群体的产生和存在,有其必然。但是,有没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使弱势群体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进一步严重化,或者某些方面可能解决得好一些而未做到呢?应当承认是有的。客观因素,不可能靠主观意志来尽快解决;主观因素,如果认识了,作为教训,经过努力,就该解决得好一些、快一些。只是长期以来,习惯于报喜不报忧,肯定成绩容易过头,承认问题总有躲闪,或者负面情况正面提,常使一些矛盾难以及时揭露、尽快解决。对弱势群体,更怕透明了,助长民怨民愤,影响社会安定。于是,非到问题成堆、矛盾激化,都不会防患于未然,也不会坦然面对、全力以赴。这是教训中的第一教训。
面对弱势群体怎样产生,在主观上有何错失,列举难尽,也为潜规则所不允许。这里,就已公开指出的,略举一二,希望起到警示作用。
关于“三农”,大家揭示较多,已有高声呼喊,不少来自基层,可谓惊心动魄。且不说有人排了多条,仅从一篇文章陆学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读书》,2001年第1期。,就提到农民负担逐渐加重,乡村两级负债累累,户籍制度长期不动,不许农民进城,把农民工清退回乡等等。他还指出,当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农民要向城市做出像统购一类的常规贡献;而当国民经济运行出现波动、遇到困难时,就通过政治和经济的办法,财税、金融等政策向城市和工业倾斜,农民要做出更大的贡献,其实是牺牲。
农民工进城不容易,进了城又怎样?另一篇报道《农民工问题和新时期的劳资关系》,《读书》,2003年第7期。,认为在劳资关系上,出现了权钱结合、在地产业发展中快速致富的权贵群体是一个强势集团,同时产生另一个相应的弱势集团,形成整个制度框架和法律框架,都是为了保护投资人权益,以提高资本收益,使国有企业低效问题变为工人的问题。这不限于农民工,所有城市工人的相对地位都下降了。还指出,当前主流派所追求的西方模式的“四化”即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全球化,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不吻合、不协调。
不仅是经济政策,李昌平在2004年8月17日的《南方都市报》提出,农民的结构性贫困,其根源在文化歧视,主流文化漠视了农民。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认为“浪费了他们十年青春”,农民世世代代住在那里,向谁抱怨呢?
出于对农村和城市、农民和市民的双重标准,对贫民和富人,也有两根不同的尺子。10月17日是国际消除贫困日,而每年那天的报纸,往往遗忘了穷人,2002年10月17日突出宣传的是富豪榜,使人误认为那天是富豪日。有人责问工会的不作为,这又该谁负责呢?
这都使人想起了各级政府,并对政府绩效的评估体系引出了争论。有一个课题组设计了一套指标,要求从“唯GDP”转向效率和效益,最终体现在人民的“满意”。《中国经济时报》说,几十个指标不如一杆秤,“秤砣就是老百姓”。现在,不少官员都有“政绩焦虑”,而不仅是“发展焦虑”,更不是“人民焦虑”;如果与老百姓的焦虑一致起来,不少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这个问题,到此打住。要补充的,有人指出,各级政府在竞相上抓扶贫成绩项目的同时,返贫问题日益凸现。这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世界银行专家对中国的扶贫,肯定成就无双,又说挑战严峻;关键不仅在做了多少事,而且要看其效果;应当注重更多的平等性和均衡性,把公共资金较多地投入贫困的而非富裕的地区;如不少地区大上特上高速公路,其实更重要的是与之相接的乡村道路和中间道路。
说到底,这因素、那因素,通到体制因素和政府因素上,人谋之不周,教训在政府。接受教训,贵在端正认识,其他都是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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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导致两极分化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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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的一个支点这个说法是听来的,流传甚广,除贪官污吏外,一片赞同,无人否认。具体论证和推理也多,试举若干。
一种说法十分简单。在揭露一件大案时,某官贪污几十万、几百万,老百姓就说:这都是从人民身上搜刮去的,他们发了财,我们就穷了。据说,每年公费吃喝,已从10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3000万元;又说,全国公家用车350万辆,每年开支也要3000万元。老百姓就算两笔账:一笔是两个3000万元,省下一半,就能造多少公路、多少大桥、多少水电站,现在没有了;另一笔是如果把这些钱用来涨工资,不,用来帮助穷人,就能有多少户、多少人摆脱贫困,实现小康。
谈到扶贫,历年给钱不算少了。但是,不少地方贫困面貌变化不大,为什么?先后发现,有的扶贫款被贪污了,有的挪用于造大楼、买轿车。贪污和挪用这些“救命钱”,后果是穷人仍穷,富人更富,两极差距愈远。
从政府到企业,在频闻倒闭声中,发现另一种怪现象,叫做“穷庙富方丈”。厂垮了工资发不出,厂长不负责,反而加工资,还买住宅、买汽车,两极之间不能认为没有因果关系。
这几年出了一批富人,有的来历清楚,有的讳莫如深。其中不无猫腻,从拨短缺物资到买原始股到批租土地到企业改制,几次机遇造成几批暴富,财产非法地集中到这些人,另一些人至少被剥夺了正当致富的机会。
至于其他灰色收入和不明收入,多少带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或行业不正之风,如吃回扣、拿佣金,以及给医生的红包、给学校的“赞助”,即使不算违法或者只是打“擦边球”,但是作为再分配,也是逆向的,在为某些较富的人增收致富时,对另一些较穷的人是减收致贫。
种种案例,随手可得,不举也罢。总之,通过腐败这个支点,拉大了贫富差距,财富集中到少数人,弱势群体则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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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上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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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就宏观而言,引起人民和政府的不安。再就微观而言,在弱势群体这部分人,除了生活上的困难外,另在心理或心态上,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怨天或尤人。怨天是宿命论,如生在农村,与城里比,感到投错了胎,命中注定凶多吉少;尤人是叹息社会不公,与强者比,难以服气,进而成为一种民愤。这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强者很难体会弱者的苦难。但是,如能设身处地,易位反思,也不是不能有所沟通的。
先听听顺口溜,大多出自农民,包括农民工,对城里人说:“你们一包烟,我们一月粮;你们一件衣,我们一间房”;“我们刚吃上肉,你们又吃素了;我们刚娶媳妇,你们又离婚、独身了;我们刚装电灯,你们又改上网聊天了;我们刚吃饱穿暖,你们又减肥、露脐了”;还有什么“屁股底下一座楼”,是说富人买私家车,相当于农村一幢上等住房。至于建筑工人为他人造高楼、大厦和别墅、花园,而自己始终挤在工棚里,则是自古已然,不过于今更多罢了。
问题在于穷人愈穷而富人愈富。今天穷人也识字,在亲眼见、亲耳闻外,从报纸、电视,看到差距越来越大,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就不仅是羡慕或妒忌了。仅讲吃的,不断披露,有豪宴,如一桌满汉全席要几十万元,一例鱼翅要几百元,还有什么“人体盛”,侈奢到了荒唐地步,叫人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2004年7月11日新华社广州电,题是《谁在“人民大厦”吃人民——陆丰市部分官员吃喝暗访记》,记的是这家豪华餐厅,装修是雕梁画栋,配备有麻将桌和各种娱乐设施,休息一晚,最低消费1980元,高的至少要5000元,一顿饭从3000元、5000元到3万元、5万元,曾有一桌吃了15万元。来客有本地和外地官员,有公司老板,也有医院和学校。来人都乘小车,来后蒙盖车照。还有礼品间,供买者送礼,如一只皮包3000元,一盒白燕窝4600元,一块帝舵表7万元,都可开入用餐发票。陆丰是革命老区,至今还是农业穷市,据报2003年人均收入3000元,其实有水分,去掉打工收入不过1000元左右。结论:公款一顿饭,百姓几年粮!
贫富差别不仅在物质生活,更在其他玩乐上。2003年7月7日《珠江晚报》有文讲到,在一般富人购买汽车时,有的富豪转向私人游艇,在海边、江边、湖边游荡,每艘价值从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到1亿元,每年花费在10万元以上,出动一次要几千元,请人开艇每小时200元。最近的《中国社会导刊》,有人写《在富翁俱乐部》,讲的是一个大学生应聘去当网球、高尔夫球的陪打员,发现就在北京海淀区,有一座神秘的宫殿,在此活动的人至少有500万元资产,要交10万元会费,他们在这里做什么,在这里打工的女孩又有怎样的经历,都不是外人所能知道的。
据《中国青年报》揭露:四川省万源市,一个城区人口不过5万,年财政收入不过4000万元、赤字高达1.6亿元的扶贫重点地区,最近举行一次耗费2000万元的活动,名义是纪念万源保卫战,以红头文件强行推销门票,每张至少200元,民众叫苦不迭。
当人们知道全国已有几百个高尔夫球场,还有不止1000个在建设中的时候,神经上会有什么感觉呢?
不讲这些顶级的例,就讲北京、上海,造一个公共厕所要花50万元和100万元,有人提出批评,联系到穷人们的感觉,代他们说几句,打一下抱不平,也是主持了公道,呵护了弱者。
另有一些文章,题目有《中国富人生活一瞥》、《富翁是一种不同的物种》以及《暴富群体是如何在短时间内形成的》,也是望文即生义。后一篇出自著名经济学家何祚庥之手,在《检察日报》发表,分析股市,认为是“信息灵通人士”充分利用“信息不对称”,疯狂掠夺缺乏可靠信息来源的普通股民,并利用特权所攫取的“原始股”,在约6000万股民中,10%赚了,90%赔了。众所周知,被吃的小户、散户中,一部分是下岗职工,拿养老金、买断钱来投资(机),最后蚀得光光。
心理不平衡的弱势群体怎样表现?《扬子晚报》辑录了农民工的一些微弱的声音。一个建筑电工小谢说:“每盖一座大楼,至少造就几个百万富翁。”在厨房里干活的老韩头快60岁了,对记者说:“30年前,你们到农村插队,接受俺们再教育;30年后,俺们进城也算‘插队’,来向你们挣钱,这叫换防。”做保安的小陈显得忧郁,对来自市民的歧视特别敏感,憧憬着:“我的理想是多挣钱、挣大钱,将来留在城里,再成个家,过上和你们一样的日子。”还有人问:“啥时候给我们办一份《中国民工报》?”
最近还有报道:《贫困生求助社会摆“谢师”宴》,是一位18岁的重庆育才中学应届毕业生,以优异成绩为四川大学录取,想感谢一下教过自己的几位老师,但是家里穷,没有钱。他在应邀到电台做节目时,提出希望社会有心人赞助自己摆一桌“谢师”宴,最后得到了“菜根香”酒楼的支持。
对他们的心理,有个故事是《中国经济时报》刊登的,记者发现民工中竟然有人花30元(相当一天工资)买《资本论》来读,原来是想知道包工头到底是怎样剥削他们的劳动的。记者从中清楚地感觉到这句话含有的愤怒和不满,也暴露了民工这个阶层在当今社会的价值真空和精神危机,如此下去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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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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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不平衡会带来什么后果?如果仅是怀着埋怨和委曲情绪,发发牢骚,人们可以容忍,并给以同情和怜悯。但是,事情决非这样简单,久而久之,即使借用“厚积薄发”的话语,到某种程度,矛盾也会激化,喷发为社会的不安定。
曾经一度,把农民工和待业、失业者视为“高危人群”,并且不顾有关规定,把前者作为收容对象,只是收容不了。这在当时,不是没有依据,确实有一部分流动人口,进城找工作,找不到,有限的盘缠钱很快用完,怎么办?有人破天荒地成了扒手,有人登堂入室成了盗贼。尤其到了年关,工资被克扣拖欠,有人只好偷部自行车,卖了买车票。
事例很多,举不胜举。先举一例,是2003年6月3日,上海发生一起命案,台湾商人宋钰一家遇害,引起两岸震惊。不久破获,犯罪人程亮是徐州乡下青年农民,原来是个弃婴,小学未毕业学做木匠,先后在东莞、南京打工。出事前一个月回家,看到养母生病,抱头大哭,叫着:“妈妈,我对不起你,这几年苦了你,有病没钱医。我这次出去,一定要好好挣钱,帮你看病。”终于,干了谋财害命的事。记者认为,普通人与凶手之间,只有一步之遥。
类似事件,层出不止。不少属于穷人杀富人。2003年1月22日,山西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仓在其办公室里被枪杀;2月12日,浙江皮草大王周祖豹在家门口被斩杀;8月17日,甘肃地产大亨刘恩谦在兰州被枪杀。2004年7月21日,位于四川省峨边县城的四川明达集团办公楼发生一起爆炸,家财过亿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君明被炸身亡。《三联生活周刊》第31期有详细报道,题为《乐山“人体炸弹”与首富之死》,不少报纸先后转载。报道中说,凶手张春明是农民,留下长达30页的遗书,说几年前办了采砂场,被明达集团修电站占了,只赔付4000元,张要1万元,向葛下过跪,却未给付。记者认为,地方富豪的利益受到过分保护,而对弱者却有不当的轻视。
对这类事,2004年6月的《社会》有刘雯、李明写的《农民工“自救式犯罪”分析》,认为内有个人因素、社会因素和直接诱因,包括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体系的不完善。
男盗之外,还有女娼,也是弱者走向犯罪的一条路径。多年以来,打工妹干活苦、收入少,后来悄悄地找到另一条出路或生路,就是改做“小姐”,从“三陪”到“二奶”。据报道,全国现有从事性工300万人(社会学家李银河估计有400万人)。从南方一个市据说有30万人和边省一个省会据说有10万人以及某市一条街有上百个发廊和800多个从业人员看,此数不假,虽占人口总数的比重不大,而占适龄妇女总数的比重不小。这些,绝大多数是农村少女,有的被诱骗,有的经改行,最后从事这门收入不菲的贱业,有的成了高收入者,又是被劫杀的对象。有人认为,这是逼良为娼,但是主语(谁逼)不明;有人说,这是“笑贫不笑娼”的社会风气使然。其实,笑娼本不该,如辜鸿铭这位封建老学究所指出,她们不是卖淫,而是卖贫。杂文汪金友则问:《农村的“美女”哪里去了?》对农村的男孩子深表怜惜。还有女大学生当“三陪”,引发思考:“贫困是一种灾难吗”?答案应当是肯定的!
这里,再引一文李正东:《越轨,在生存与失落之间——对进城农村妇女卖淫问题的考察》,《社会》,2004年第5期。。成因分析列出:
(1)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无法得到及时“消化”,农村妇女大量涌入城市。
(2)城乡二元结构,农村进城妇女被排斥在城市主流社会之外。
(3)“金钱至上”的价值理念主导社会生活,相对剥夺感使农村妇女游离于生存与失落之间。
(4)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最后认为,这已经不仅是单个人甚或群体的生存行为,而是一种社会病态。
归纳以上情况,应当大声疾呼:社会风气不该由弱势群体负首责。因为他(她)们是弱者,处于社会底层,正是不良风气的受害者,并且无力改变不良的社会风气,不能希望他们拿“饭碗”去抵制强者的压迫和欺诈,也不能要求他们负起责任和“从自己做起”来打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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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最难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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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末总体实现小康的基础上,21世纪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前20年的奋斗目标。全面小康对总体小康来说,一是从低水平小康到高水平小康,二从不平衡小康到相对平衡小康,三是从不全面小康到尽量全面小康。低到高是数量问题,如人均GDP800美元到3000美元;平衡小康是结构问题,城乡、地区和群体之间差距从很大到较小;全面小康是质量问题,不仅经济富强,还有政治民主和文化繁荣。这是爬坡,很不简单。内有难题和难点,特别是面对弱势群体,怎么办?
我们不可能在短短20年内基本上消除强与弱即富与贫之间的巨大差距;但是,适当缩小或不再扩大这个差距,让弱势群体的规模有所收敛、比重有所下降,却是不能回避的艰辛任务。
较长时期以来,衡量小康和现代化,强调一把尺,就是GDP和人均GDP。实践否定了这个简单化、片面化的标准。GDP是伟大发明,表示经济总量的增长,至今无法取代。但是,它不反映成本——效益,不反映结构,不反映分配,不反映生态和环境。所以,过分追求数量扩张,往往会是“有增长、无发展”,以牺牲质效、结构甚至人民利益为代价,难以为继。
温饱和小康,意味着人民生活的提升,这正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衡量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更重要的标准是人均收入。20多年来,人均收入的增长一直落后于人均GDP的增长,以致人均收入占人均GDP的比重(口径不尽相同)也一直在下降,发展快的地区更是这样。所以有人指出:提升GDP不等于迈进现代化。
当前正是这样,论GDP及其人均的增长,20年内再翻两番,满有把握,发达地区已经达到或超过了。而论人均收入,却有难度。2003年全国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为8472元,农民为2622元。全面小康的人均收入目标是什么?最近有了明确,即城镇居民16000元,相当2000美元;农民8000元,相当1000美元。换句话说,前者日收入5美元多些,后者日收入2美元多些。前者可谓丰衣足食,达到了较高水平的小康;后者则差一半,刚刚摆脱贫困还不太远(有的地区调整为6000元,日收入相当2美元)。
就是这样从基本国情出发的、实事求是的全面小康标准,实现起来要花很大力气。要作几点分析:
一是在当前水平上,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还要翻一番,按近年来年均增长率在7%左右,至少要10年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还要翻一番半,按近年来平均增长率在5%左右,至少要20年。
二是以上所讲都是平均数,在地区、群体之间差距不小。典型测算,过去低于平均数的约占总人数的50%,近年来已上涨到超过60%。对此有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合理;一种认为,半数以上低于平均水平,显然不合理,小康不小康,要看大多数(众数)。
三是人均收入仍只是一个基础,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其丰富内容。何况,收入不等于财产,不等于消费;物质生活外,还有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全面小康要全面衡量。
这些问题,集中到弱势群体,难点突出,难度显示。衡量全面小康除平均数外,应当再看看困难群众有多少、占什么比重;困难程度怎样,以及解脱困难的前景如何。
有人认为,只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达到了全覆盖,就不影响小康的全面性。那是误解。经济学家樊纲早已指出,社会保障不等于富裕。全面小康虽然还不是共同富裕,但是差距仍大,还是金字塔型,多数人在边缘,总不能说是大家过上了小康生活。这不能凭统计数据说话,而该让最广大人民认可。只有多数人感觉到是进入了小康,才能算是达标了。
有关部门曾有分地区测算,东中西部有先有后。东部地区,如沪、浙、苏和粤,都曾有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规划,有的把前者定在2010年或更早。看来,人均GDP的达到和超过是不难的,难在人均收入。如高呼“两个率先”的江苏省,据该省社科院的一项课题研究报告,即使就其先进地区苏南来看,无论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都“难以如期达标”。
2004年8月20日的《中国改革论坛》发表陈志武的《中国人为何勤劳而不富有》,从实物资本、人力资本和制度资本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认为制度资本的欠缺才使人们单位时间的产出(生产率)不可能高,每天能创造的价值低,反过来又使人们的收入不可能高,迫使劳动收入只能很低。结论是:人均GDP与勤劳是严格成反比的,越勤劳的国家反而越穷;因为人们的相当一部分勤劳是为了对冲制度成本,是“无用功”。
2004年第3期《读书》发表崔之元的《如何认识今日中国:“小康社会”解读》,认为这是一个令人困惑的智力和道德难题。一方面,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改革还是取得了许多成绩;另一方面,从孙志刚事件、腐败和下岗职工增加等现象来看,可以说社会矛盾已十分突出。如何在各个方面、但又不无道理的观察中理出头绪,需要一个统筹全局的新概念框架;“小康社会”的提出,就是对此的探索和追求。
弱势群体,来自两极分化,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最大难题。也有人说,作为社会结构的不公平,成为中国进入现代化的瓶颈。有人提出,就是2004年这半年或者一年的时间里,新一届政府采取了一些相对倾向于弱势群体的社会政策;但是这个因素,对社会生活和结构的影响,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出来。孙立平:《半年回眸》,《经济观察报》,200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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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最难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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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纳入“小康社会”的框架,努力降低制度成本,同时争取“双赢”,既实现全面小康,又消化弱势群体,相辅相成,亟待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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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对待,不要“仇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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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富,向来有分歧:一种是肯定,一种是否定,两类评价,竟如水火。
世纪之交,《中国青年报》出一期跨千年特刊,其中一页是千年对话,题为:《贫与富:富人凭什么富有》,列出一批古人、洋人的贫富学说,重点是“论富”。
在两派学说中,赞成富的不在少数。很早的如托马斯·阿奎那说:“贫穷不是耻辱,富有也不是罪过”;让·加尔文说:“贫穷的人就贫穷吧,富有的人就富有吧……上帝在造人时已赋予每个人以某种使命,因此,人应努力去完成上帝所赋予的使命。”这对富人毫不谴责。而在中国古代,更有赞扬。除苏辙说:“穷虽不是一件好事,但富有者又有什么罪过呢。”与上面两位基本同调外,叶适说:“富人不仅支持着国家的存在,还为天子养活了那么多的穷人,容易吗”;朱熹说:“抑制富有是不对的……富家不是贫穷的根源……(乡村小民和地主)二者是相依须,缺一不可”;王夫之同意朱熹,说:“富有不能成为贫困的原因。富家对于国家社会的稳定是相当重要的。”
相反的说法可能更多。如彼特拉克说:“我凭什么就要安受贫穷,有些人凭什么就能独享富贵”;托马斯·莫尔说:“谁说贫穷是应该的,谁说富有是无罪的?我算是看透了富人们所玩的把戏。”中国古代,王安石说:“由于一些地主和官僚对土地疯狂地进行兼并,使得广大农民无立锥之地,生活陷于极端的贫困之中”;农民运动领袖钟相、杨幺说:“那种区分贵贱贫富的制度就不是好制度”。当代如王小波说:“富人凭什么富有?难道他们慵懒的性情是他们富有的许可证?”
(以上除王小波外,都按原载,经过洋译中、文译白。)
更多的论及贫与富分化的原因,如卢梭认为私有制是产生贫与富的原因;颜元认为是土地分配的不平均;马克思进行阶级分析,认为资本主义越发达,贫富悬殊就越严重;萨穆尔逊不同意,认为最为极端的贫富差距没有发生在美国、日本,都发生在中等发达国家,特别是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
建国以来,我们继承马克思的学说并一度走向极端,在尊贫厌富的基础上,既推崇“穷则思变”,又指斥“富则变修”,陷于两难,于是只能处于平均主义的“均贫”或“共同贫困”状态,处处防富,以免“变修”。
改革开放后,拨乱反正,邓小平提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当前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解放了思想,开创新局面。不久,涌现了一批新富人,其中有越来越富的,被称为富豪。近期统计,大体上是较富有的占人口10%而其财富占40%左右;最富有的占人口5%而其财富占25%~30%;净资产(不含自用房产等)在100万美元或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近24万人,总财富达9690亿美元。这些富人、富翁(婆)和富豪,与一般人民尤其是穷人的距离很大、越来越大。
在此时刻,出现了一种“仇富”情结。在有些富人轻视、鄙视穷的人同时,也有些穷人和普通人对富人怀有敌对情绪。2004年第八期的《暸望》新闻周刊有篇文章,题为《贫富鸿沟挑战中国发展》,引用一位出租汽车司机对记者发的牢骚:“说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话没错,可你看看有些富起来的是什么人?有权有势的,或是巴结权力、贿赂权力富起来的!”但如果是凭真本事富起来的呢?他的回答十分干脆,“那咱没得说!”
矛盾进一步激化,动刀、动枪、动炸药,前面已讲到了。
舆论界并不支持“仇富”心理。有篇文章芥茉:《或富或贫不用“仇”》,《杂文报》,2004年4月23日。这样说的:
人们议论贫富悬殊并渴盼清除“贫富鸿沟”是十分正常的。何况,人们还是赞成“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的,人们也理解正当致富的富豪们只要不违法,怎么花用自己的钱那是人家自己的事,谁也干涉不得的。靠本事、科学、能耐、知识、管理等成为富豪,人们从来不嫉妒,也是不仇恨;要说“仇”,所仇的只是那些腐败致富和非法致富,对靠以权谋私、巧取豪夺人民的财产致富并花天酒地的,人们何止是仇,简直是恨之入骨;对靠违法违纪、坑蒙拐骗、偷税漏税等不法手段致富的,人们不只是嫉妒,还恨这些人没有被绳之以法、得到惩处。……
公民之间存在着贫富差别,并且在一定时期内还难以消除,但公民的人权相同、人格一样,除开违法犯罪的特例,人与人之间没必要去“仇富”或者“仇贫”。走共同富裕之路既是政府的目标,也是贫富的共同责任。先富帮后富,是义务和美德;后富快致富,是渴盼急务。“四海之内皆兄弟”,富不可笑贫和仇贫,贫也不应妒富和仇富。
应当看到,富裕阶层中有两类:一在较早时期,市场不规范,有的确是“取之无道”;而随着改革前进,后来的富人,多数还是“取之有道”。这要从宏观看,如广东省顺德市,相当人数富起来了,人均年收入超过2万元,恩格尔系数低于30%,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汽车26辆,32%的人家有两套住房,靠的是有一批国际化企业;又如浙江省的温州,按收入分档,已是“两头小、中间大”,富人占相当比重,户均年收入几十万元的最多,靠的是自主创业,民间资本1500亿元,在外投资1000多亿元。这种富的典型,有人羡慕,不会有人妒忌,更不会引发“仇富”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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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对待,不要“仇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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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要“仇富”,不等于不要区别对待。有人鼓吹对富人的“原罪”要宽恕。这可商榷,也可谅解,因为资本的原始积累有当时的社会经济体制背景,如要追究,或许带来负面影响。但是,这又不等于今后也一概不问了。最近,香港郎咸平教授来大陆讲学,对企业改制或所谓“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作出评论,其眼光和言辞非常犀利,实是金玉良言。有些老总为此恼火,值得怀疑。富起来,还必须是合法经营和勤奋劳动;歪门邪道,该受监管,不能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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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穷人不能欺,而要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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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古代有,外国有,在本书第一章已有叙论。现在要进一步研讨的,是应当怎样看待?这与对富人的态度也一样,曾有不同的评价,但是基本倾向比较明确,多数站在弱势群体一边,虽然程度不等。
研究贫困,形成理论,由来已久。有篇文章吴清华:《当代中外贫困理论比较研究》,《人口与经济》,2004年第一期。进行比较,如对贫困的定义,西方学者认为包含了机会、能力、安全和权力四个方面,强调个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我国学者起步较晚,强调贫困是因为能力缺乏,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过去,大家注重贫困人口的物质缺乏状况,后来被否定,但不排斥客观条件。如阿玛蒂亚·森指出,贫困是因为他们获取收入的能力受到剥夺以及机会的不平等,疾病,人力资本不足,社会保障系统的软弱无力,社会歧视等,都是造成他们收入能力丧失的不可忽视的因素。问题不仅在对贫困的测量,更在反贫困战略和政策的选择。国外学者总结出三种扶贫资源分配方式:一是完全瞄准,确定谁有资格获得扶贫资源,信息成本高,也难以获取完全信息;二是不瞄准,即将扶贫资源直接分发贫困家庭,可以降低信息成本,但会带来反贫困资源的大量流失和低效益;三是介于两者之间的部分瞄准,把反贫困资源交给具有某种经济社会特征的子群,进行等额分配或按收入等比例分配。中国学者遵循“经济增长+公平”的逻辑思路,总结了实现战略的两套政策措施:一是宏观政策,涉及到农村、工业、区域平衡、货币、城乡市场和劳务等;二是影响公平的社会政策,分为发挥财政职能相关的政策、影响资产积累的政策、影响贫困群体能力的政策和社会救助及安全网。当前理论上的缺陷是没有规范的定义,各部门口径不一;反贫困没有合理的统筹规划;反贫困政策没有连续性和长远性。
以上理论,未免抽象。接触实际,说法不一。孔夫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是一种安贫的平均主义。当代社会流行的,如有人认为,贫穷导致犯罪,虽然也予同情;有人认为,贫穷出于愚昧,似乎不值得怜惜。还有把贫穷看做脆弱,可以利用,可以欺骗,处处流露出歧视。这些观点和态度,都无助于消除贫穷、救助弱者。
应当明确,贫穷是一种历史现象和社会现象,必须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给以解决;穷人是弱势群体,必须得到全社会的关怀和帮助。当前存在此一现象和问题,是全社会之痛,不能等闲视之。2004年6月10日的《远东经济评论》(香港),报道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在上海召开全球扶贫大会前夕的一段讲话,直言不讳地警告:与穷人分享财富,否则一大批找不到合法途径发泄怒火的穷人,会做出对抗性反应。他担心的是:从某种意义上看,中国有可能成为其自身成功的受害者。在中国自己发表的公开声明中,这个问题通常被“社会稳定”一词所掩盖。与此同时,偶尔有人会强烈暗示社会动荡的前景,但很少有人会以直截了当的言词提及。还说:25年前,贫富差距极其微小;今后10年内,如果以目前的增长速度发展下去,中国有可能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
其实,我们的政府和人民包括部分富人,对此是有认识和感觉的。中国社科院农村研究所的李成贵研究员指出:从洛克、卢梭到罗尔斯一脉相传的社会契约论都提出了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就是“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每个人在最广泛的基本自由和财产权利方面相对于其他人的类似自由,具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二是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需要得到调整,即所有的社会价值,包括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等,都应得到平等分配。为了实现这种平等,政府和社会必须对那些拥有较少资产的人和社会地位较为不利的人予以更多的关心。对我们而言,最最要紧的就是要关注那些贫困中的贫困者。还有人说: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我们要警惕“仇富”,但主要是防止“欺贫”;要关注富人的发展,但更要关切贫民的生存。
当然,这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使命。2004年第四期的《社会学研究》发表朱晓阳的文章,题为《反贫困的新战略:从“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到管理穷人》。指出,中国过去的农村普遍性脱贫被认为是“不可能完成的使命”,后来基本上完成了;但是,也还存在问题,可以说是“管理穷人为目标的反贫困的困境”,亟待进一步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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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共同富裕,防止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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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正确的贫富观,积极对待贫富差距,归根结蒂是要让最广大人民都富起来,实现共同富裕。
富民思想是传统文化中的一个亮点,这在不少词典中已经梳理出来。渊源于《尚书》中所说“裕民”、“惠民”。孔子提出“足食”、“富而后教”、“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认为人民的富足,为政府提供充足的财源和实施教化的基础。孟子也说:“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明确富民的途径在于发展生产和减轻赋税。荀子认为“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王国富箧箧、实衬库”,把民富放在首位。也有不同观点,如《管子》内有“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进而主张“民富则不如贫”和“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后代大多把富国与富民并提,各有偏好。直至明代,许多士大夫为富民辩护。清代的地主阶级思想家,不论开明或保守,都强调保护富民。
马克思主义一贯倾情富民。共产主义的设想,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不再有任何贫穷现象和贫穷人群。当前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也是为了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毛泽东在1945年发表的《论联合政府》,争取实现“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落脚到富强,包括了国富和民富。邓小平为社会主义重新定义,进一步明确“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江泽民提出“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新一届中央领导提出“以人为本”,把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定位于不断改善人民生活。
这里,具体说说邓小平的富民思想,内涵丰富,主要点有:
(1)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富裕。
(2)为了富裕,就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3)实现共同富裕要分步走,就是温饱、小康和现代化。
(4)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后富。
在邓小平的民富思想中,还有一个重要点是“防止两极分化”。这在前几年,由于种种原因,有意无意地被回避了。2004年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有人先后提到这点,引他讲过的两段话:一是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任务,在发展生产力与共同富裕的中间,有“防止两极分化”六个大字;二是还说:“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白纸黑字,言之谆谆,掷地有声,我们应当铭记在心,并化为实行行动。
对邓小平的这个警句,2004年8月20日的《理论动态》发表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龙平平的访谈,认为这是邓小平晚年最为牵挂的一个大问题。同年8月19日的《南方周末》,列出几条“小平未了心愿”,其二是从“先富”到“后富”,引了邓小平的又一段话:“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此文末节是“直面共同富裕”,讲到: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改革开放发展思路中的一个重要命题——“先富论”,拓展为“共同富裕”。
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说,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开始倡导和谋求“共同富裕”,这是中国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重大跨越。
中国新一届领导集体坦承,多年来,中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包括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等,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而不可回避,必须逐步解决而不可任其发展。
科学发展观思想中提出的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实际上已经触及了当前社会发展的所有重大问题:城乡分化、地区分化、经济社会发展失衡、人与自然的失衡等。
缩小差距,共同富裕涉及各地区、各群体的利益调整,涉及弱势群体有更大的发言机制和权利保护机制,这就需要社会政治体制有相应的变革。因此,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经济领域的事,它是牵涉到政治、经济、文化的系统工程,它的启动,有可能是引导社会进行更深刻变革的一个契机。
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首要目标,是在21世纪前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步,显然也是最艰难的一步,但也是没有退路的一步。
不要“仇富”,不要“欺贫”;积极对待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走向共同富裕——这就是我们要树立的科学贫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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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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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配的宏观格局既定之后,进入微观层次,即对个人如何分配,20多年来发生了根本变化。过去只承认按劳分配,与公有制、计划经济一起,列为社会主义的三大特征。理由是劳动,只有劳动,并且主要是体力劳动才创造价值;所以,分配也只能以劳动的质量和数量为惟一尺度。别的分配方式都是直接或间接的“剥削”,皆在摈弃之列。
关于阐述分配理论的专著,已有多种。这里以一本张道根:《中国收入分配制度变迁》,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为据,对按劳分配的演变和评价略加摘介。按劳分配,包括农村和城镇。前者在生产队,实行工分制;后者在企业主要是公有制企业,实行工资制。当时,生产要素都属于公有,虽不参与分配,其实提取剩余,归于集体或国家。同时,排除市场核算,使劳动创造价值的计量陷于困难,最后只能采取平均主义,差距很小,成为“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甚至干和不干都一个样”,严重地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分配方式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不仅取决于劳动投入的数量和效率,并且取决于耕地和生产资料,不是单一的按劳分配了。企业职工除实行“八级工资制”外,逐步采取奖金、计件工资和福利补贴,并在推行承包后,与企业效益挂钩,开始含有非按劳分配的因素,来自市场取向改革的带动。
从按劳分配到按生产要素分配,明文提到的首先是资本、其次是技术,实际上还有土地和管理,连同劳动力也是生产要素,概念上还未完全清晰。原来,西方经济学很早从萨伊起,就有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共同分配说,受到批判,认为是典型的资本主义。改革开放后,允许办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加上外资企业,按资分配就应运而生。证券市场和个人参股的股份制的崛起,就更加合法化。特别是对公私企业的经营者和技术骨干,仅是工资制加奖金,越来越不适应。于是,分配方式就多样化了,在按劳分配外,还有非按劳分配。至于什么是生产要素,说法很多,最广泛的包括一切无形资产,如专利、品牌、广告等。为什么要这样做,也有不少说法,从各种要素在生产经营中都起作用、都有贡献起,到是否都创造价值,或者基于其稀缺性而反映在供求关系上,因此都该参与分配、获得回报,有利于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这些社会资源等等。
从按劳分配到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分配制度的根本改革,并导致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技术市场和人才市场的萌生和成长。这已经不是什么姓资姓社的问题,开始与国际接轨。由此而来的另一结果是社会阶层的分化,在工人、农民外,增加越来越多的新社会阶层。有人认为,这是市场规律,又是社会规律。
值得注意的,多种分配方式导致的结果,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拉开贫富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合理的。但是,按照市场规律,供求决定价格,由于我国劳动资源特别丰富,几乎是无限供给,而资本、技术、管理都是稀缺资源,两者之间的分配差距就越来越大,难以遏止。这几年来,按资、按技分配,既在总体上不断提高比重,又在个体上不断提高水平,而按劳分配那块,却呈不断下降的趋势,直至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地步。弱势群体的产生和扩大,正是这种分配格局市场化的结果。人们在肯定按要素分配的积极效应的同时,不能否定其消极效应如两极分化、弱势群体、社会矛盾甚至超经济剥削。
还要看到,在上述分配方式外,实际上有其他潜规则,最常见并深入、扩大到各个领域的,有人称为按权分配,即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内有不合法,也有半合法、“打擦边球”甚至合法的。谈到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人质疑:勤劳能致富吗?对暴富者,有人质疑:合法经营能暴富吗?在原则上认同当前分配制度的前提下,有人认为,分配不仅是经济政策,更是社会政策,却被忽视了;有人认为,当前出现社会断裂,重要原因之一是还未理顺分配关系。
有关数据表明,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1978年为15.7%,1980年为17.1%,是上升的;以后不断下降,1990年为15.9%,1995年为13.9%;而2000年为11.8%,2003年为11.4%。对此,应有呼喊。迟逼林:《使多数人不断分享改革的成果》,《改革与开放》,2004年第8期。
成也分配,败也分配。蛋糕做大了,一定要分好。如果分配不公,无论社会财富增长到什么规模,只被少数人得到,还有相当多的弱势群体,正像邓小平10多年前所担心,“将来要发生大问题”。难道这是杞人忧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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