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乎政治原则的决斗——《那一代》告诉我们些什么?
【内容提要】【提要】 美国历史学家埃利斯的新著《那一代》,把独特的视角聚焦在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其中最为惊异的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亚伦.伯尔的决斗。它反映了北美独立战争的革命胜利后,美国的开国元勋们由于对革命的意义和建国理念有不同的理解,在政治上出现了分岐、矛盾和斗争,说明政冶领袖的道德品格对国家政治历程的潜在作用和深刻影响。文章认为,革命的历史自然不是美国所独有,这个故事可以给我们一些什么样的借鉴和启示,令人深思。 《那一代》告诉我们什么?
文/纪坡民
【提要】 美国历史学家埃利斯的新著《那一代》,把独特的视角聚焦在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其中最为惊异的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亚伦.伯尔的决斗。它反映了北美独立战争的革命胜利后,美国的开国元勋们由于对革命的意义和建国理念有不同的理解,在政治上出现了分岐、矛盾和斗争,说明政冶领袖的道德品格对国家政治历程的潜在作用和深刻影响。文章认为,革命的历史自然不是美国所独有,这个故事可以给我们一些什么样的借鉴和启示,令人深思。
有一句格言,叫“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还有一句著名的话,叫“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或者用毛主席的话来说:“你要知道梨子的味道,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粗看起来,这两个道理是不同的、而且是对立的。不过,它们并不是绝对地互相排斥,尤其是对复杂的事物比如社会问题的认识,从各自的角度和侧面,其实都具有一定的真理性。如果考虑到“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而且为了减少“摸着石头过河”产生错误招致损失的成本,这种“旁观者清”的智慧也许更为可贵。
可是,正如老黑格尔所说:“每个人都是他那个时代的产儿。哲学也是一样,它是被把握在思想中的他的时代。妄想一种哲学可以超出它的时代,这同个人可以超出他的时代,跳出罗陀斯岛,是同样愚蠢的。”这就难了,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获得这种“旁观者清”的可贵智慧呢?
或许,我们可以从历史中、从另一个国家的历史中找到可供我们借鉴的东西。美国学者埃利斯写的一本名为《那一代》的史学新著,受到普遍好评。书评认为:该书写的得“文雅而精深”、“充满冷静的智慧”,是一本杰出的著作。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领略一下这种“旁观者清”的智慧。
《那一代》以一个个故事的形式介绍了独立战争后美国“那一代可敬的开国元勋”:乔治.华盛顿、本杰明.富兰克林、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约翰.亚当斯和阿比盖尔.亚当斯夫妇、还有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亚伦.伯尔,共八位历史人物。其中,以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亚伦.伯尔决斗的故事,读来惊心动魄、令人荡气回肠,最有兴味。
两位开国元勋令人惊异的决斗
《那一代》的这个故事,介绍了美国建国早期两位著名政治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亚伦.伯尔的一场决斗,我们就来看看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吧。 决斗的风气,在中世纪的欧洲上流社会,曾经盛极一时;延及近代,其遗风流韵仍绵延不绝;开始是用刀剑,后来则用手枪。通常这种行为被认为关涉“荣誉”,有时为了争夺情人,也因为与“荣誉”有关。美国因为欧洲移民之故,也习染此种风气。
不过近代以降,由于文艺复兴时代人文主义的浸润与教化、启蒙思想运动的大潮涌起,人们趋于崇尚人道和理性,这种决斗的风气逐渐衰落。在欧洲国家和美国许多州,决斗已被立法禁止,成为非法行为。一般社会舆论,包括基督教会的牧师们、上流社会的沙龙、还有大学的校长和教授,也大都把决斗看作“一种病态的仪式,双方的幼稚和不成熟尽显其中”。所以,虽然决斗并未完全消失,在“边疆地带、罪犯的地下世界和少数民族聚集区”还有遗风尚存,但人们已普遍认为这种野蛮而幼稚的行为“藐视任何文明的约束”,是一种“非理性的欲求的力量”。
唯其如此,这场发生在 1804年7月11日由汉密尔顿和伯尔进行的决斗,才格外受到时人和后人的关注。它之所以成为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事件,不仅是决斗这种古时遗风的传奇色彩,尤其因为参加决斗的双方都是美国历史上大名鼎鼎、十分显赫的人物。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大名,如雷贯耳:北美独立战争的领导者之一,“大陆军”的将军,《美国宪法》的起草者,曾经担任华盛顿政府的财政部长。他被认为是“美国之父”华盛顿的智囊人物,“是华盛顿象征的政治能量的真正智识源泉”;在乔治.华盛顿之后,他是“联邦党人”最有影响的人物。
亚伦.伯尔,亦非等闲之辈:他也是北美独立战争的领导人,任“大陆军”上校,他和杰斐逊联袂竞选成功后任付总统,是联邦政府当时的第二号人物。
决斗的过程朴朔迷离,时人和后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大多数人的看法是:汉密尔顿先开枪,却故意放了空枪,在生死关头还着实潇洒了一把,颇有点骑士古风;伯尔后开枪,却狠下杀心,而且违反决斗规则。结局是悲剧性的:汉密尔顿在决斗中受了致命伤,于次日便死了;而伯尔在决斗之后,舆论认为他“谋杀了汉密尔顿”,在政治上遭到了毁灭。
要说,汉密尔顿和伯尔,都是独立战争时代的“革命老前辈”了,革命胜利后,又都担任美国联邦政府的高级官员和政治领袖;他们都是杰出而成熟的政治家,论年龄,一个49岁,一个48岁,也都是接近“知天命”之年的人了;怎么会如此“幼稚和不成熟”,象中世纪的贵族青年一样,参加这种野蛮荒诞的“病态仪式”,来表现其“非理性的欲求”呢?
欧美人的决斗,因为事关“荣誉”,一般都与政治上的不同见解无涉,而只与个人的道德和品格有关。可是,对两位政治家、尤其是“那一代”虔诚、挚着、甚至狂热的政治领袖人物来说,个人品格和政治生活又怎么可以完全分得开呢?汉密尔顿就坚持认为,他和伯尔之间解不开的心结,并不在“个人品格”方面,他宣称自己“除了政治意见不一之外,对伯尔上校并无任何恶意;而且,政治意见的不一,我相信,也完全是出于正当的动机。”
汉密尔顿也清楚,伯尔的“个人品格”并非无可责备,——他不仅因为追逐女色而臭名昭著,而且故意大手大脚地花钱而后又对债权人拖延赖账。——但是,汉密尔顿关心的并不是这些事。汉密尔顿说:据他的记忆,他同伯尔的谈话,“纯粹是对政治原则和伯尔上校的观点作出的一些评论,……根本就没有提及伯尔先生过去的任何行为,或其私人品格。”“……那次谈话完全是对政治话题的讨论,我没有说过伯尔上校有过任何不体面的行为,更未提及其私人品格。” 西方人谈问题,讲究逻辑的精确;在这里,汉密尔顿对“政治品格”和“个人品格”作了区分:他对伯尔耿耿于怀的,并不是诸如私生活“不体面的行为”之类的“个人品格”,而是他玩弄政治手腕时表现出来的“政治品格”。当然,对“政治品格”和“个人品格”的这种区分也是有问题的,在面临现实生活各种问题的选择时,实际上是很难加以明确区分的。这样看来,问题显然不再是仅仅关乎他们两个的“荣誉”和“品格”的个人之事了。“这场决斗之所以看起来关涉良多,就是因为它确实关涉良多。”——《那一代》的埃利斯这样说,他对这两位“开国元勋”级别的人物决斗原因的叙述和分析,是耐人寻味的,也发人深省。
政治家决斗故事的背后还是政治
正如埃利斯在《那一代》的书中所说:“美国独立战争,就象任何革命一样,不同的派别为了推翻统治阶级这个共同事业捐弃前嫌走到了一起,然后在获胜之后发现,在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一点上,他们有着根本不同、而且政治上不相容的观念。” 至1790年,这些开国元勋们的意见不合暴露出来了,并且因为政治理念和为美国设计的道路不同而分野,成为两个派别:一派是“联邦党人”,崇尚“国家主义”,强调联邦主权和国家统一,以汉密尔顿为代表;一派称为“共和党人”,崇尚“自由主义”,强调个人利益和地方权力,以杰佛逊为代表。独立战争时代的战友们分裂了。“联邦党人”指责“共和党人”搞“无政府主义”,“共和党人”则攻击“联邦党人”要搞“专制”。两派的代表人物对已方的观念和主张都十分虔诚、挚着、坚定,而对对方则极尽攻击、贬低、丑化之能事,甚至大失绅士风度、恶毒地互相谩骂。——这类不登大雅之举,使后世研究与描述这段历史的学者和文人感到疑惑,对独立战争的“开国元勋”们的印象也产生歧见、并作出截然不同的评价:有的“大树特树”、搞“造神运动”,也有的刻意标新立异、竭力贬低、把他们“妖魔化”。——这场争论带有浓重的意识形态色彩,其焦点是:谁代表了美国独立战争的“真义”?谁是“1776年精神”真正的继承者?
当然,独立战争之后美国发生的意识形态争论,没有演变为法国革命的断头台、苏俄的“大肃反”和中国的“文化革命”那样的局面,——取得胜利的革命“吞噬自己的孩子”。埃利斯在《那一代》中说:“独立战争那一代人找到了持续的辩论或对话的方式,而且,这种辩论或对话最终因政党的创建而被制度化了,而且变得安全了。”这一段话,没有谈到“独立战争的那一代人找到”的多党民主制得以在美国顺利建立并维持下去的外部安全和国内和平的条件,而这些条件之优越又为美国所特有,这是不足之处。但是,美国革命胜利后的意识形态争论,坚持了“文斗”,不搞“武斗”,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
从这样的历史背景情况来看,汉密尔顿同伯尔的政治斗争,采取决斗的方式诉诸武力,在美国革命胜利后政治领袖之间政见之争的“文斗”传统中,确实算是一个唯一的例外。不过事出蹊跷的是,使他们两个走向决斗悲剧的原因,却并不是通常的政见之争。——伯尔并不是汉密尔顿的政敌。 作为“联邦党人”的代表人物,埃利斯在《那一代》中介绍:汉密尔顿的主要政敌无疑是“共和党人”的领袖杰斐逊:“每个人都知道杰斐逊是汉密尔顿不可调和的政敌——杰斐逊简直就是上帝安排在地球上的、让汉密尔顿难以捉摸的目标,其使命就是要颠覆汉密尔顿提出的旨在建立一个强大联邦政府的远见卓识的计划。” 而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内部的政敌,则是他曾作为“搭挡”一起竞选总统的亚当斯。是亚当斯,掏空了他在“联邦党人”内部的基础,取代了他在“联邦党人”内的地位,使汉密尔顿这个“联邦党人”昔日的领袖,如今沦落到几乎是“孤家寡人”的处境。作为同是“开国元勋”级别的人物,汉密尔顿和伯尔是“老战友”了,他们相识已有近三十年,产生隔阂与成见,也有十五之久了。这么长时间里,他们之间的是非恩怨、爱恨情仇,自然难以详述;不过使他们走上决斗的直接原因,其线索也不算复杂:伯尔在得知汉密尔顿曾指责他“卑劣”后,便写信要求汉密尔顿“否认”或者“道歉”。但是汉密尔顿的回信,却既不“否认”也不“道歉”,反而继续指责伯尔。这就激怒了伯尔,虽然有“老战友”居中调解,但最终还是无济于事。两人决裂之后,按照旧时代古老的“荣誉”原则,走上了决斗场。要说,汉密尔顿也太不通融,在“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老成持重”的中国人看来,年近半百的人了,还血气方刚、如此莽撞。两个人是几十年的“老战友”了,说句“卑劣”,即有不恭,又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否认”或者“道歉”,又有何妨?一句话的事,便“化干戈为玉帛”、“相逢一笑泯恩仇”,何至于此呢?
可就是这么一句话,汉密尔顿硬是不说:因为他确实指责过伯尔“卑劣”,所以他不能“否认”!而且因为他确实认为伯尔“卑劣”,所以他也不能“道歉”!——如果他“否认”,就证明他不诚实;如果他“道歉”,今后他当然也就不能再指责伯尔“卑劣”了。那个时候,汉密尔顿虽然身处政治逆境、已被政坛冷落多年,但自觉尚在壮年、人还不老,他的内心充满着重返政坛、再次为规划美国未来大展宏图的勃勃雄心。汉密尔顿清楚地知道:如果他日后还想重返政坛的话,无论“否认”,还是“道歉”,这样的话,绝不能轻开金口!否则,他就是自我解除武装、甚至是作茧自缚!如果捆住手脚,不能自由施展,即便它日东山再起,还怎么能有所作为?如果不能有所作为,即使当了官,又有什么味道呢? “卑劣”,就为了这么一个词,汉密尔顿丢掉了性命,可见其在他的心目中的份量之重。那么,伯尔究竟干了些什么样的事,使汉密尔顿铁了心地认定他“卑劣”、并且还要为此和他以性命相搏呢?
亚伦.伯尔——“美国的喀提林”
作为“联邦党人”的代表人物,汉密尔顿同“那一代”革命领袖的大多数人一样,对自己的信念和主张,态度虔诚执著,坚持原则立场,不会轻易摇摆。当然,“林子大了,就什么鸟儿都有。”至于领袖阶层下面的那些“广大党员”和“党的干部”,情况就不一样了。而美国那些个所谓党派,并不是列宁的“布尔什维克”式的政党,所以,无论“联邦党人”还是“共和党人”,都谈不上什么“铁的纪律”,而对“结社自由”倒是蛮虔诚的。虽然在充分实行“结社自由”基础上产生的“凝聚力”也许更为持久,但那需要一个很长时间的发育过程;就当时的情况而言,他们远未具备比较象样和虔诚的政治意识。但在汉密尔顿看来,坚持自己的政治原则,对于政治领袖来说,这是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和“政治品格”。汉密尔顿自己就是这样做的: 1804年,就在汉密尔顿和伯尔决斗之前不久,新英格兰“联邦党”的某些头头,在策划着一个“其目标无异于要瓦解美利坚合众国”的阴谋:“他们的计划是要让新英格兰在杰斐逊连任之后脱离出去,同时占领纽约;接着就与分离主义运动联合起来,建立一个联邦党控制的、由北方诸州组成的邦联。” 美国在建国早期,就出这样的咄咄怪事:“联邦党人”的宗旨,本来是捍卫国家统一,但地方上有些“联邦党”的头头,却在策划分裂美国!可能这些人觉得自己的政治影响和号召力还不够吧,就来找“联邦党人”的“老牌领袖”汉密尔顿,希望得到他的支持,或许还可以由他来牵这个头。这时候,汉密尔顿离开政坛已经有八九年了,对于热衷政治生活的他来说,“门前冷落车马稀”,这种日子实在不好过,眼下出现了一个难得的机遇:没有一个美国,能领导半个美国也不错嘛,何况“北方诸州”又是发达地区;总比空怀抱负,闲赋在家,坐冷板凳的强嘛。若是看看今日的李登辉、陈水扁们,其领袖欲之顽强几近无耻,他若有这样的想法,可以说一点儿也不奇怪。
可是,汉密尔顿是一个忠于自己信念和政治原则的人。在得知上述情况后,他不仅断然拒绝、而且正色警告联邦党当年的下属和同僚们:“我这里要表达的只有一个观点,这个观点是,分化我们的帝国将是一个明显的损失,……不会有任何创利机会可以抵销这种损失。”“告诉他们,这是我说的,也是我所请求的,看在上帝的份上,请停止这方面的讨论,停止分化联邦的威胁。只要可能,联邦就必须在尽可能长的时间里成为一个联合整体。”直到决斗之前的那天晚上,汉密尔顿还在写信,驳斥“联邦党”里某些头头分裂美国的妄想。
党同伐异,在政党政治中,这是常规。对自己不可调和的主要政敌杰斐逊,汉密尔顿指责他是一个“乌托邦式的空想政治家”、“秉持一套误入岐途的政治原则。”——我们应当注意到,在这里,他对杰斐逊的攻击,是其“政治原则”。但是,虽然口气有点勉强,汉密尔顿仍然声称:杰佛逊拥有“还算正直的品格”。 ——这意味着,他承认杰斐逊是个有“政治原则”的人。
但是对亚伦.伯尔,汉密尔顿却铁心认定:在独立战争时代美国诸多的政治领袖中,无论对“联邦党人”还是对“共和党人”,他都是一个异类,因为他根本没有任何原则。汉密尔顿对伯尔在政坛上表现出来的“政治品格”,已经观察了多年了。
早在1789年,伯尔在纽约州为汉密尔顿助选州长,汉密尔顿失败后,伯尔却从当选的纽约州长乔治.克林顿那里接受了纽约州司法部长的职务。伯尔见风使舵、转变之快,在汉密尔顿看来,是一个完全没有政治原则的人。
1800年,杰斐逊竞选总统,伯尔是他的搭挡;由于巧合,出现两人票数相同的局面,无法确定谁来出任总统。官司打到众议院,伯尔无视杰斐逊显然众望所归,高深莫测地保持沉默;他本来是“共和党”的候选人,却态度暖昧、企图寻求“联邦党”的帮助。实际上,他是想乘机取代杰斐逊的总统职位。为了在两人之间作出选择,众议院进行了36次投票,最终胜出的杰斐逊,从此确信伯尔此人不可信任。而汉密尔顿在关键时刻,支持了自己的政敌杰斐逊当总统,而没有支持伯尔,对最终结果起了决定作用。伯尔的毫无政治原则和无耻的个人野心,被汉密尔顿牢记心中。
1804年,伯尔故伎重施,在他还担任“共和党”总统杰斐逊手下的付总统时,因为意识到共和党人在杰斐逊连任时可能另选搭挡,便与“联邦党”联系,表示愿意改变党派关系,以“联邦党人”身份竞选纽约州州长。同时,伯尔还表示愿意接受新英格兰某些“联邦党”头头的招纳企图,在分裂美国后的“北部邦联”谋一个职位。卸任的美国总统亚当斯看破了他的阴谋,称伯尔的行为是“道德阴暗、双重背叛和政治破产”。
汉密尔顿自己并不缺乏政敌,他持才傲物、锋芒毕露、言语夸张、凌厉峻刻、个性张扬、炫耀卖弄,因而结怨甚多;但在汉密尔顿的“邪恶名单”中,伯尔却总是占据头号位置。
他多次宣称:伯尔根本没有任何原则,他是“毫无原则的,不论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还是私下里,都是如此。”“这个人唯一的政治原则,就是利用一切机会爬上全国政治的最高层,现实情势能让爬多高,他就会爬多高。”
尤其严重的,是汉密尔顿对伯尔如下的指责:“至于伯尔,则几乎一无是处。甚至他最亲密的朋友也对他的个人品格不以为然。除了打劫他的国家之外,他已经破产了。除了个人扩张之外,他的政治原则几乎没有任何其它源泉或者目标。……只要可能,他肯定就会打乱我们的制度,获得永久的权力,以及随之而来的财富。他就是美国的喀提林。”
“喀提林”,是古代罗马共和国时代一个典型的阴谋家式的人物;他举止轻浮、作风放荡、腐化堕落、奸诈阴险,是阴谋脆计和道德邪恶的化身;他才智出众,却全都用以恶意颠覆共和国政府,几乎使罗马共和国倾复。
作为中国人,为了便于理解汉密尔顿指责伯尔是“美国的喀提林”的涵义,我们不妨把他比作汪精卫吧:国共两党几十年争斗,杀得血流成河,结下血海深仇,但双方对两个人的评价却并无不同:一是都把孙中山奉为领袖,二是都将汪精卫斥为“卖国贼”。对汪精卫,国共两党都没有人愿意、也没有人敢于为他辩护。——因此,“美国的喀提林”,这是终极的指控。
汉密尔顿坚信自己对伯尔的全部指责都是正确的:“我并没有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不可靠的推断而责难他,我所说的一切,都是有很强大的理由的。”——汉密尔顿此话显然不是虚声恫吓:“美国的喀提林”,这个“理由”的确够“强大”的。
汉密尔顿深知:这个“美国的喀提林”—— 亚伦.伯尔,才华出众、政治手腕极为高明,他象那个寓言里居于禽兽之间的“蝙蝠”一样,总是让自己处在相互敌对的派别的中间位置,而且倾向于在两个阵营的底下活动,然后突然之间投向最需要他、能给他最大好处的一方。伯尔还有一种掩盖自己动机、遮蔽自己的路线和销毁自己的大部份私人通信的无以伦比的技巧。他的道德准则是:利用公共利益为自己那高深莫测的目的服务。有趣的是,汉密尔顿似乎还认为伯尔在许多方面很象他本人:——野心勃勃,精心充沛,才智出众;具有一种天生的战略直觉,对刚刚起步的早期美国的高度流变而十分脆弱的特质,有着深刻的把握;他们俩都有着失控的大胆和能量,而且愿意冒政治风险。因此,汉密尔顿走上决斗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在决斗中死去了,因而没有能够亲眼看到,伯尔确实象他所耿耿于怀并无尽忧虑的那样,是年轻的美利坚合众国最危险的隐患和敌人。—— 一个地道的“美国的喀提林”!
后来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在决斗之后不到一年,伯尔竟然同英国官员进行秘密接触,目的是将密西西比河两岸的大片土地纳入英国领土,而由他来担任这块领土的总督!伯尔的想法,大概和《红楼梦》里的晴雯差不多吧:既然你们都说我“品行不端”,我也不能枉自空担了这么个虚名儿。而且,即使被骂成“叛国贼”,我不还是高居万人之上吗!?
《那一代》告诉些我们什么?
当我们的思绪从二百年前美国的两位政治家决斗的惊人故事,回到改革时代的中国今日的现实生活里来的时候,不禁要想,《那一代》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些什么呢?说起美国,不管人们对它近来以至历来在世界上的表现如何反感,都还承认美国政府在对自己国家内部的治理上是相当成功的。而其中最可称道的,就是它完备的法制。经济与社会生活领域的事就不必说了,政治生活领域一般的事也不必说了,不久前的克林顿和莱温斯基的风流韵事,是一件最为典型的事例:连作为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的总统,在男女私情之类的事情上对公众是否诚实,也煞有介事地地搬着本本条条上明文规定的法律程序,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打起中国不少人也许会鄙夷不屑的“花官司”,不仅一本正经、一丝不苟、有板有眼、有声有色,而且事事处处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章节条款、有根有据。每天紧张忙碌的工作之后想放松一下的人们,在茶余饭后对政坛风云的谈资里,由此添加了一点难得的荤腥;但愿意对政治生活作严肃思考的人们,却不得不为美国法制的完备周详而惊叹!
美国人对自己完备的法制自然已经习以为常了,我们中国人在这种事情上谈到两国的差别,往往冲口而出的一句话就是:“那是体制问题!”仿佛这种不同是天经地义的。可是,不知道人们想过没有,美国如此完备的法制,是从那里来的呢?用毛主席的话来说,“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人们的头脑里所固有的吗?”当然,如果不是这样大而化之、而是稍为具体一点,问题也许应当这样提出来:美国是否在立国之初有了那部著名的《宪法》,就万事大吉、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政治生活就完全可以从此步入法治的坦途?
事情当然不会是那样的。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德国的《魏玛宪法》,被研究法制史的学者公认为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宪法,但是德意志民族却未能幸免一场纳粹暴政的劫难。即如我们近日从电视新闻里看到的非洲小国利比里亚,是美国黑人移民返回非洲建立的国家,他们有一部和美国一模一样的《宪法》,国家治理却乱得一锅粥。《那一代》的埃利斯也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的。埃利斯在二百年后的今天,以过来人的眼光对美国那时的历史进行缜密地研究之后所作的结论是:“尽管美国早已成长为一个法治国家,但在其早期阶段,它还是一片人治的沃土。”
比如,我们时常认为:现代社会国家立法,须经民主程序,以体现人民的意志。不错,独立战争后美国建立了共和制度,是世界上第一个民主国家;可是,《那一代》的分析道:当时的美国,当务之急的问题是,它是否能够作为一个国家存在下去。如果连“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国家都不存在,又何来“美国人民”和他们的“意志”呢?而且那时候,美国的选举权还有财产、纳税、教育等资格限制,妇女没有选举权,而黑色人种还只是白人奴隶主的“财产”。这样七折八扣以后,有选举权的美国公民,只是白种男人的一部分,他们在实际总人口中只占不到百分之五。——这就是当年的“美国人民”和他们的“意志”得以反映的“民主政治”的实际情况。
该书埃利斯特别提醒我们,随着时代变迁,许多词汇的含义,当年和今天的差别很大:比如“美国人”,如今在世界上“牛”得很了,美国甚至想让当年曾经是“老牌殖民帝国”的欧洲国家如今也尝尝“治外法权”的味道,它拒绝在“国际刑事法庭”的条约上签字,其实质涵义就是如此。可在当年英国作家和社会上一般的称谓中,“美国人”,却是一种负面的意义,指的是“殖民地人民的一种边缘人群”、“是一种对某种下等或从属民族的辱骂”、一种针对“下等而粗俗民族”的“侮辱性词语”;而当年的“美国人”之发动独立战争的初衷,就是要求“享有英国公民的平等权利”。再如“民主人士”,如今完全是一个正面和褒意的称谓,可当年人们提到它时,指的是那种“任何试图迎合粗俗而无知之众的幻想人”。
在那个时代,“就语言层面反映的社会心理而言,简而言之,让美国成为一个国家,还是一项非常不稳定、高度成问题的事业,至多也只能算尚在进行之中的一项事业而已。”——这就是《那一代》笔下当年的美国。毫无疑问,美国的民主政治和完备的法治,是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才建设起来的。其中,“那一代”开国元勋们所发挥的作用,尤其关键。
从“人治”到“法治”,当然涉及到许多领域的专门知识,需要继承、学习、研究、探索,也许这主要应当是学者们的事吧。可是,人类社会之所以区别于自然界的事物,是它不象人们对自然的认识,只有一个“真”和“伪”的问题。作为人文、社会学科的对象,人类社会不仅有“真”和“伪”的问题,还有一个“善”和“恶”的问题,这就是道德问题。研究道德的学术,是伦理学,也称道德哲学。道德哲学,是一切人文、社会学科之母。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欧洲哲学一个十分重视、几乎是个永恒的命题。而且,欧洲人不象我们中国人,时常把道德和法律看成两个似乎互不相关的问题,在欧洲哲学家们看来: 所谓道德,就是可以作为立法依据的那些原则。——这是康德在他的伦理学名著《实践理性批判》中讲的道理。而所谓法律,也就是付诸国家意志的道德。——这是黑格尔在他关于“国家理论”的名著《法哲学原理》中讲的道理。 这样看来,国家领袖的道德,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了。尤其在一个国家由“人治”的传统社会向“法治”的现代社会转变的过渡期间,在“国家法律和制度都远没有固化成稳定的结构”、政治生活的格局高度未决、各种阴谋诡计盛行、国家命运飘忽不定的时候,国家领袖“要抵御公共生活中的各种迷惑,个人品格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国家领袖的个人品格,还会影响到国家未来的法律制度的道德品格。
在《那一代》的笔下,独立战争的革命胜利之后不久的美国,是一个“尚处在襁褓之中的国家”,其“政治图景是一片危险的流变地带”,具有“高度流变的、依然脆弱的特性”,是一种“尚在向一个稳定形态摸索前进的政治文化”,它的“国家政治和制度还需要建设一个自己的免疫系统,以抵御会侵害所有新成立的国家的各种政治疾病。”
汉密尔顿以他“天生的战略直觉”敏锐地感到:“尚处在襁褓之中”的美利坚合众国,当时还很不稳定、很不巩固、“高度流变”、十分脆弱,其生命和前途还处在飘忽不定的状态,需要十二分地精心呵护,才可能生存和成长。这种关键时刻,如果遇上亚伦.伯尔这样一个“喀提林”式的的阴谋家占据国家领袖的地位,他才智过人的政治手腕加上“卑劣”的道德品格,完全可能将国家引向邪路,葬送美国未来的美好前途,甚至国家的生存也会被毁灭。年轻的共和国与一个“美国的喀提林”,这样的“天作之合”,足以毁掉这个国家!
汉密尔顿还感到:亚伦.伯尔对当时美国脆弱的特质,有着同他一样“天生的战略直觉”和“深刻把握”。区别是:伯尔要利用这种状况来实现他个人高深莫测的目的,汉密尔顿则怀着“补天”的使命感、要挺身保护受到伯尔这个“喀提林”威胁的他所深爱的祖国。汉密尔顿拒绝伯尔“否认”或“道歉”的要求,实际上,就是坚决要求保留指责伯尔“卑劣”的权利。——打个粗俗的比方: 对伯尔而来说,汉密尔顿这个家伙,“已经操了我十五年的娘,还公然声称要继续操下去!”这怎么能不让他血脉贲张,为了“荣誉”,杀机涌上心头!而在汉密尔顿看来,伯尔在“政治品格”方面历史上的污点,若不能得到清算,就还会继续是道德上的污点;而为了掩盖自己的历史污点,则会使道德污点加倍膨胀,从而制造出更多的“卑劣”;尤其危险的是,如果让伯尔这种“喀提林”式的人物控制国家核心权力的话,道德污点就会演成政治邪恶,遭遇适当的契机时,甚至会酿成国家灾难!
在那个“激情燃烧的年代”,从来不知道“明哲保身”为何物、而且直到决斗发生前才反省自己“不够谨慎”的汉密尔顿,胸中充溢着对国家前途命运的近乎狂热和“舍我其谁”的政治使命感,他坚决拒绝放弃指责伯尔“卑劣”的权利,所以绝对不会“否认”或者“道歉”!维护政治生活的道德纯正,包括清算历史污点,这实际上是古往今来任何国家政治的永恒主题。我们看到,在早已时过境迁、半个多世纪之后,以色列人还在全世界为追捕纳粹逃犯而不屈不挠,奥地利人为瓦尔德海姆青年时代参加过党卫军的历史污点不依不饶,法国人为密特朗曾在维希政府任职的事纠缠不休,美国人则连克林顿当年参加反战运动不服兵役的事情也不肯放过……。
我们何尝不是如此呢,历次“政治运动”,就其初衷而言,也属于这个范畴。现在,我们已经宣布今后再也“不搞政治运动”了,人们从中得到的教训,似乎就是“再也不能搞窝里斗”了。可是,难道我们今后就可以从此放弃捍卫国家政治道德纯洁性的努力和斗争了吗?反思今日中国恶性蔓延的腐败现象,我们该作何感想呢?
这样总结历史经验,显然不得要领。实际上,问题不在什么“窝里斗”;在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活中,禁止人们为财产、权力、地位而竞争,不仅不可能,而且也不道德;真正应该做的事,是为这种竞争提供规则,也就是“法制”。这种规则,若按这个故事来看,汉密尔顿不应该诉诸决斗这种武力方式,伯尔更不应该气血上涌便暗下杀心。简单地说,就是“坚持文斗,不搞武斗”吧;准确一点,搞政治斗争应当以不侵犯基本人权为戒律。
中国不少人现在颇有微词的延安整风时的“审干”,搞“逼供信”的做法自然难免后人诟病,不过我们也应当知道,那是战争年代。倒是应该归功于毛泽东提出“一个不杀”的戒律,才使我们党在进行政治斗争时比苏联的“大肃反”要文明一些,也使我们国家的历史进程因而受益。——若是按斯大林的搞法,“文革”之后的中国,也就没有邓小平了。毛泽东主要的毛病出在“文化大革命”,在和平时代,他竟然放纵他的人民“无法无天”地乱来,甚至一度破了杀戒,结果酿成“全面内战”的局面,是大教训。
当然,“坚持文斗”,就得允许人们讲话。封住一方的咀,谁能担保另一方的道德污点在黑暗中不会加倍膨胀、变得更加“卑劣”?蒙田被认为是文艺复兴在法国的代表、也是启蒙思想运动的早期人物,在他看来,一个人只要严格解剖自己,就可以了解整个社会。这就是说,任何一个人,不仅在认识论上不可能“全智全能”,而且在伦理学上也不可能“至善至美”,因为他是人,而不是上帝和天使。至于政治权力,只不过是使人性固有的“善”与“恶”都加倍地放大而已。
人类社会对政治道德的长期追求和探索,到现代社会,人们想出来的办法是,政府权力分设以制衡,公共舆论自由来监督,等,总之,就是“民主政治”。从政治道德的角度看,这实际上是让每个兼有“善”“恶”的人的具体的道德观念,都有自由表现的权利,在竞争、对抗、磨擦、融合中能够在总体上趋于“善”。这种办法,比我们关起门来“面对面或背靠背地整风”的办法,显然要合理和高明一些。当然,它无疑也不是什么完美无缺、尤其不是什么“立竿见影”的理想之法,我们从纳粹的集体疯狂中看到了它的缺陷,但遗憾的是人类社会目前还只有这么个办法。从美国和世界许多发达国家的情况看,作为努力的目标,起码在国内治理方面,我们应当对它具有信心。
如今,美国已经成长为强大的国家,尤其是其国内的治理,更是一个成熟而巩固的法治之邦。南北分裂与内战、纳粹的世界性威胁、经济大危机、麦卡锡狂潮、越战失败、国内动乱;……尼克松的政治丑闻、卡特的优柔软弱、里根的无知鲁莽、克林顿的风流韵事,……都不能给它作为坚强的法治之邦的制度基础造成致命的伤害。如此看来,汉密尔顿当年对“美国的喀提林”的焦虑不安,是否“过分夸张”、甚至有点“妄想狂”,或者用中国人的话来说,是否“杞人忧天”呢?
人们对于己经到手的东西,往往会认为是理所当然,并且颇为轻松地都归之于所谓“历史规律”。可是,或许正是由于当年这样一些“可敬的开国元勋”们,那种在我们今天看来近乎不通人情的的对原则决不妥协的激情、有点神经过敏和草木皆兵的危言耸听、为防患未然而绷紧神经的警惕与苦心,美国才有令人骄傲的今天。我想,在改革开放时代的中国,人们在“睁开眼睛看世界”并且经过一番比较与鉴别之后,大概不会再根据所谓“社会发展五大阶段论”的简单划分,就认为我们是比美国在“社会制度”上起码是在法制完备方面更为先进的国家了吧。也许,从《那一代》这本书里,我们反倒会略为有点惊奇地看到,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独立战争的革命胜利之后处于“开国”时期的美国,和二十世纪后半期延至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同样是革命胜利不久处于改革时期的中国,其国家政治和法律制度的情况,颇有一点相似之处呢。——这种“相似之处”还包括:今天的中国,同当年的美国一样,真正能够令人骄傲的,还只有明天。在现代化变革的社会转型期,对一个取得革命胜利不久的政权的政治领袖的“政治品格”和道德风范,《那一代》埃利斯有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话: “荣誉之所以是重要的,是因为品格是重要的。而品格之所以是重要的,是因为美国的共和政府实验的命运,还维系在具有道德风范的领袖能够存活下去这一点上。最终,美利坚合众国会发展成为一个法治之邦,并确立能够经受得住腐败或无能的政府官员的制度。但是当时还没有到这种地步。它还要求有可敬的、尚德的领袖才能继续存在下去。” 我想,如果把上面这段话里的“美利坚合众国”,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今天,可能会使我们读起来觉得更加有点味道。——大概不会有人还要认为,这是有辱国格、甚至有投敌叛国之嫌吧。一个开放的世界,给我们带来了比较和鉴别的机会:原来,象美国和中国这样在一般人的眼睛里最不具备可比性的国家,也有可资比较和借鉴之处呢。 象《那一代》一样,介绍与评价中国的开国元勋们的道德问题,是一个过于庞大复杂、几乎令人生畏的课题。而且,如今我们对自己的“开国元勋”们,也同样存在着“神化”与“妖魔化”两种不同倾向的岐见,不过这两种不同倾向似乎是按照时间序列展开的,有点象是黑格尔著名的“三段论”—— “正— 反 — 合”。我们在这里遇到的困难之一是,这样的方法论,却不大容易在美国能够找到借鉴。因此,我们还是把它留给几十年以后的学者吧,原因之一,是我们当今的学者,其知识水平、研究方法以及胸怀与眼界,还没有站到人类文明智慧造就和积累的全部知识体系的制高点上。
不过我想,来日倘若真有名家就此写本书,那一定是一部比《那一代》更加精彩的著作。美国人得天独厚、几乎是上帝的宠儿,他们的历史故事及思想内涵,自然也要简单得多。而中国“那一代”开国元勋们的道德问题,因其是同在全世界比较其伟大也毫不逊色的中国革命联系在一起的,无疑会更具有一种雄浑、深厚、沉重、丰满的内涵和庄严、豪迈、瑰丽、悲壮的色彩。仅仅从彭德怀元帅在遭到冤屈时在他“自述”遗笔中说的话:“宁愿自己身败名裂,也绝不做任何危害党的事业和我们军队的事情。”其憾人心魄,即可见一斑。这是何等样的道德!还有黄克诚大将,他被毛泽东冤屈了二十年,但是他却在对文革中受了十年冤屈的老干部们讲话时,帮助他们正确认识与评价毛泽东同志的贡献和功绩。这样的政治品格,恐怕不能用中国古时“愚忠”的传统来解释。——有这样的先辈,我们的民族是有希望的。当然,先辈的遗产,并不能代替今天的现实。现实的中国,正处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艰难变革的节骨眼上。革命胜利之后进入改革时代的中国,也许和独立战争胜利后的美国一样,“确立能够经受得住腐败或无能的政府官员的制度”,现在“还没有到这种地步”,因而“还要求有可敬的、尚德的领袖”。—— 虽然这可能是属于那种有点象是“可遇不可求”一类的事,但是我们在为谋生和致富而竞争的紧张忙碌之余,还是应当有多一点的关心才好,因为它可能的确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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