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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立人《中国弱势群体》五

沈立人 · 2006-02-23 · 来源:《中国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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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立人《中国弱势群体》五

       第19章

   分配机制,正待重构/235
  初次分配机制的得失/236
  积极运用再分配的杠杆/238 

   处理好新的劳资关系/241
  第20章

   教育公平,根本之计/245
  “教育不公乃最大不公”/246
  义务教育是人的权利/249
  高等教育要走向大众化/252
  推进教育改革,实现教育公平/256
  第21章

   穷人变富人,无产变有产/261
  从勤劳致富说起/262
  开放劳动以外的资产性、经营性收入/264
  提倡和鼓励全民创业/266
  培育中产阶层/268
  第22章

   群策群力,构建和谐社会/271
  政府责无旁贷/272
  社会义不容辞/275
  弱势群体者也要自立自强/278
  希望寄托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280

 
   并非多余的结束语:经济社会学者的天职/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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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新的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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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谈分配和再分配,有的问题嫌大,有的期待嫌远,有的理念嫌虚。收归小处,近处、实处,最近以来,大家议及劳资关系,则是旧话重提、老事新说。还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劳资关系得到正视,并确定了“劳资互利”的政策,略有偏袒,劳方是满意的,资方是接受的。几十年过去,风水转变了。随着私营企业、通称民营经济的萌生和成长,特别是近年来的从小到大的国有、公有企业改制,由干群关系转变为劳资关系,规模比过去大,人数比过去多,关系如何,怎样处理,不可回避地摆上了桌面。
  劳资关系内涵也广,除政治外,经济上有用人、工资和劳动保障、生产安全、福利等,而其中心也是分配与分配的是否公平和公正。不管是公老板、私老板,老板拿多少,职工管不到也知不了。在工人自己,劳动报酬的多少,事关切身利益,不能没有追求。一般说来,劳动者要提高工资,资方要压低工资,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出于各自利益,成为一对矛盾,不该在道义上加以指责。并且,受到市场法则的支配,劳方感到工资低,可以另谋高就;资方感到工资高,可以另雇他人,都有自主权,十分公平。但是当前,劳动力资源过剩和无限,就业岗位偏紧和有限,情况很不简单。前不久,某市一家电子工厂3000多员工不满工资过低,走上街头,反映了劳资冲突的激化。
  怎么处理?本来有法可依。不仅有《劳动法》,还有《企业法》,白纸黑字加红头,明确清楚又具体。问题出在实施,是否都兑现了?从媒体报道看,克扣和拖欠工资已经不是新闻了。也有奇闻,如安顺殡仪福利厂的女会计,领不到工资,向法院起诉,判胜后执行,领回24只骨灰匣。记者无奈,标题是《“劳动法”的尴尬》,使读者啼笑皆非!
  2004年10月14日的《江南晚报》,报道不久前举行纪念《劳动法》颁布10周年的研讨会,劳动法专家和律师们认为立法滞后,原法存在十大缺陷,诸如没有对集体合同制度给以足够重视,对企业经济制裁标准过于苛刻,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义务没有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环节过多,没有对企业兼并收购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变化给予规定,没有考虑劳动者的差别性等等。
  最近读到一些文章,题为《如何调节好劳资矛盾》、《关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劳资关系》和《我国工人阶级的新变化》以及《甜酸苦辣知识人》等,后者把脑力劳动者也放进去了。还有一批文件出台,从《工资支付条例》到清理拖欠工资的《通知》、《规定》等,讲了不少好话。只是在现实中,不能令人乐观和高兴。有人指出,因为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在貌似公正的谈判中不能不低头,缺乏与资本平等的话语权。这在发达国家,要靠工会来代表他们。
  再问一个怎么办?2004年10月21日的《南方周末》,刊登浙江大学苏振华写的《如何调节好劳资矛盾》,末段结论是:
  惟有劳动者自己才是自身利益永远的守护者,他们最清楚自己的利益诉求,知道自己愿意接受的工资水平是什么。在单个劳动者并不具备足够的谈判地位的时候,政府应该制定建立工会的组织规则,引导工人自己组织起来,建立可以自愿加入和自愿退出的工会,让工人成为真正的主人,通过工会来表达工人的声音,才是解决劳资冲突的根本办法。
  不要怪工人阶级无能,把球踢给了工会和政府。现在要看工会如何接球,政府站在哪一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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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不公乃最大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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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鄢烈山发表在2004年第5期《杂文月刊》的一篇文章的题名和主旨,在讲到自己出身贫寒人家、几乎没有花父母的钱而能读到大学毕业,说明过去教育资源虽然紧缺但分配相对公平、国家对贫穷人家子女是关照的之后,又讲到下面一段话:
  是什么时候开始,是什么原因,使教育资源的分配越来越不公平呢?本人说不清楚。好在教育部日前发布了《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报告》,用最权威的数据直面了教育领域当前存在的教育机会不均加剧的现状。这份报告指出:一是义务教育财政资源分布不均,对农村存在教育歧视。农民收入本来比城里人低得多,《教育法》却规定向农民征教育附加费,而大多数地方的城镇居民则无此责任。城乡教育预算内经费差距巨大,使城乡中小学生入学率、教学条件与教育质量相差悬殊。二是地区之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不均。比如,北京市高中毕业生只占全国的0.9%,而北大、清华在北京的招生名额分别占总数的13%和18%。三是公办学校本是公共资源,一些享受政策倾斜的重点学校却私收高额择校费、赞助费,还不用纳税或上缴。这个研究报告所揭示的问题与人们的直觉是吻合的。国家教育管理部门正视这些问题,并提出要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建立对社会低收入阶层、农村和边远地区人口等弱势群体实行教育补偿的机制。应该说,这是一个令人鼓舞的信息。
  接着他说:什么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在一个商人或企业家看来,不公开竞标,大宗生意凭权势定取舍,靠关系搞桌底交易,这是最大的不公;在一个有政治抱负的人看来,升迁不取决于能力和公议,前途系于一人之喜嗔,这是最大的不公。但是,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从一个人的命运前途来看,最大的不公则是教育机会的不公平。因为在新经济时代,知识是最重要的资本,人们的能力取决于智力而不是体力,而智力无疑是要通过教育来开发的。文章还谈到中国古代社会的“超稳定结构”,科举制度比欧洲的贵族制度优越,是为中下层民众提供了上升的通道,化解了阶级对抗,反映了那时的受教育成本比现在低。结论是:国家政策如不扶持弱势群体,他们的“上升通道”就会被堵塞或极狭窄,更易比古代造成社会不公。
  贫富差距,归根结蒂是知识差距、教育差距,最终是受教育机会的差距。国家之间是这样,个人之间也是这样,但是前者有主观因素,后者有客观因素。联合国系统在对各国进行统计比较时,提出一个“民生发展系数”(HDI),仅是寿命、教育程度和人均GDP三大指标,其中识字率举足轻重。2004年中国的教育指数为0.83,排在第100位左右,而美国为0.97,日本为0.94,北欧几国更达0.99。有人认为,这与古代孟子的设想不谋而合。孟子向魏惠王强调“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目标是让“七十者衣帛食肉”。这都是既有富民之道,又有公平之义。
  参照联合国有关部门的规定,我国编制了首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报告。对照他们的分类,中等教育毛入学率在50%以下,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15%,公共教育支出占GDP比重不到4%的,都属于教育欠发达国家。目前,中国的高中毛入学率为43%,大学毛入学率为13%,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3.2%,与教育发达、较发达甚至中等发达国家比,差距明显。因此,有一部分人不能享受中高等教育,大多是弱势群体家庭的子女;又因此,他们将继续成为新生的弱势群体,把贫困传承到下一代。
  有文章指出:“知识催生中国第三代富豪”,随着由短缺经济转化为过剩经济、暴利时代转向微利时代,由小贩成为百万富翁已是历史,玩“空手道”的所谓富商、儒商的暴发户再难辉煌,新一代的年轻人,靠与学历相应的致富机遇仍是到处可争。这对弱势群体来说,能否进学校门是关系一生贫富、成败的键钥。不讲致富,仅讲脱贫,更有普遍意义。
  2004年6月23日的《中华读书报》有一组图片,介绍几本书,总标题是《知识改变命运》,说到中国每年平均有4万名小学生辍学,其中1/3以上是由于家庭贫困。为了资助他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在1989年10月开展了旨在“让孩子都上学”的“希望工程”,到2003年末,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22亿元,使上百万农村特困生得以维持学业,并出现了一批鼓舞人心的事迹。如从贫困县安徽金寨、希望小学走出来的曾龙,已是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的三年级学生;这个县还有苏明娟,她的“大眼睛”照片,题为《我要上学》,成为希望工程的宣传标志,也已如愿地考上了安徽大学。这都告诉人们:贫困家庭的子女,如能上学,不少可望成才,进而摆脱不幸的命运:社会给他们资助是必要的,更是有效的,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但是又不禁要问:火红的希望工程,集资不过20多亿元,就能产生很好的影响;我们能否在财政拨款中增加几十亿元或几百亿元,只相当一所大学的经费和几项大工程的投资,就能让千百万穷人子女获得教育机会呢?天下穷人,对此怀有期待,如大旱之盼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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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要走向大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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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教育是全民教育,必须普及,而在普及基础上提高,就靠高等教育,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教育公平,如果说在基础教育上的问题,经过努力,可望基本解决;那么,在高等教育上,问题要复杂得多,必须花更大的力气。
  “多少不平事,尽在高考中。”这是《三联生活周刊》的一则报道,披露“三大不公”:一是招“人情生”,上海交通大学发生的事轰动了社会,其实何止一个交大;二是招生“误导”,怎么说不等于兑现,达到分数线的高分生也常落榜;三是向本地考生倾斜,同分不同命,排斥外地考生。这些不公,总的是有利于城市,不利于农村,特别是不利于弱势群体的子女。但是,更大的不公还在收费,大大超过了他们能负担的极限。培养一个大学生要花多少钱?2004年8月31日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算了一笔账,不是像一些人所讲,1万多块钱就够了;而讲完整意义的培养成本,一年至少要四五万块钱。这里,包括国家拨款,另是个人支付。按照国际上惯例,高校学费标准大约占人均GDP的20%,中国人均GDP达1000美元,学费应是200美元即1700元人民币。但是,目前多数在5000元左右。张副部长认为,别说人均年收入2200元的农民支付不起,多数职员、工人也难以承受。
  中国当前大专院校在籍生达2000万人,已是世界之最,并使毛入学率接近15%。据典型调查,贫困生约占400万,其中近一半又是特困生。贫富差距,反映在校园,在新学年开始时常见的报道标题是:《送学“专车”越来越高档,学生“行头”贫富差距大》。后者指有人带名牌笔记本电脑和三星彩屏手机,有人下了车站背着行李步行到学校。这有两种评价:负面的是贫困生滋生了“心理贫困”;正面的是富裕生瞧见了现实社会。
  问题在贫困生如何度日并完成其学业?这里,且不说有的学校(如西安音乐学院)因贫困生交不出、交不足学费拒绝录取,虽然教育部已经发文——高校拒贫,将受查处;也不说有的学生拿到了录取通知却悲喜交集,个别的还发生本人或父母自杀的惨剧。对学费和生活费,只能采取多种办法来处理,包括:给以“绿色通道”(先办入学手续,再想不同措施),免收或减收学费,对特殊困难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发放助学贷款,设立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和不同专业),西部地区还有专设的助学工程等等。
  应当充分肯定,党和政府对贫困生是极其关怀的。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问题,指出使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要求,并提出了一系列办法。在此前后,各部门和各地区都有筹划和安排,如调整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延长了还贷期,不少银行与高校签署了助学贷款协议,很多地方政府也拨了专款。
  但是在实施中,也出现了若干令人不够高兴的事。据2004年9月17日《现代快报》报道,江苏省2004年~2005年省属高等学校助学贷款招标开标,除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外,没有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参与,原因可能是被认为单笔金额不大、成本高、利润低;即使是四大国行,也心存隐忧,因为至今约有10%左右的违约欠款现象;特别是分三包,第三包是省、市属54个高校,需贷学生6万多人,却没有一个银行投标。
  也有人质疑,当前的措施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2004年11月2日的《杂文报》,有一文说:日前,教育部公布了对高校贫困学生资助的新措施,说国家财政拨出7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高校特困生的伙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4元(9月18日《齐鲁晚报》)。其实每天4元钱,还不够买一盘像样的荤菜;一个月只不过120元,还不够吃一顿像样的小炒。但对有些只买两个馒头就可以对付一顿的贫困学生,还真算是雪中送炭的善政了。另有一张报纸转载网上一帖,内云:昂贵的学费本质上是过高的门槛,实际上剥夺和限制了农村青年的受教育权。目前的希望工程、助学金、贷款等无疑是杯水车薪,无助于解决根本问题。事实上,教育经费预算在GDP中所占比例极小,肯定还有调整的余地,问题是国家愿不愿意着力解决这一历史形成的不公。
  还要看到,社会上不乏热心人士,对贫困生伸出友谊之手。《常州日报》、常州人民广播电台和《解放日报》先后报道,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原学生处的退休干部钱习之,一人独办对穷学生的“救助站”,从征集捐款、衣服到食品,发放给需要者;假日烧鱼肉,分批请平时只吃萝卜干的学生来“改善生活”,并交谈做心理调整。几年来受惠有1400多人,有的已经毕业就业,常来信感谢这位“老妈妈”。此举赢得社会信任和支持,当地一个庙宇一次捐出2000多斤大米和几十斤食油。省有关部门给予表扬。
  上面讲的,目标是实现教育公平,使穷人子女也能读到大学,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为弱势群体提供切实有效的“上升通道”。当前有一种议论,从大学生就业不易,提出现在是否扩招过速,导致大学生过剩,并怀疑是否降低了质量。其实,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比,中国的大学生不是多了,而是数量远远不足。如2004年,我国从业人口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占18%,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5%,而世界经合组织(OECD)国家的对应指标,平均值分别是80%和26%;我国25岁~64岁的劳动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仅占5.2%,而OECD国家的平均值为24%;特别是我国具有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仅占1.4%,总数不到1000万人,如能提高到20%,总数超过2亿人,就天下无敌了。展望21世纪,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趋向多规格、多类型,高等教育不再是精英化,虽然不能达到普及化,实现大众化是必要和能够做到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既需要一大批攀登高峰的拔尖人才,也需要更多的专门人才,包括生产、经营人才和一线的操作人才。英国有一所大学,门口写的校训是:“培训世界一流的劳动者。”参见刘继安等:《人大代表关注高等教育大众化》,《中国教育报》,2003年3月18日。为了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让志愿成才的人都有入学机会,前提就是保证教育公平,彻底纠正对弱势群体的歧视,并帮助他们克服种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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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改革,实现教育公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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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存在某些教育不公现象,既是社会不公的反映,又有教育体制本身的问题。因此,实现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根本,既要从整体考虑,又不能没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改革有三大部门: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改革,包括科学、教育、文化和卫生等。教育改革,涉及面广,关系千家万户,与弱势群体的当前和长远利益都有联系。本文不可能全面论述教育改革,仅从实现教育公平,有重点地提出三个方面:
  一是学费问题,也是入学的门槛问题。对此问题,大家关心,弱势群体尤甚。教育开支在家庭消费结构中已占重要地位,因为数额越来越大,各家要未雨绸缪,有的从呱呱坠地之日起就要逐步储蓄。但对弱势群体来说,基本上缺乏这种可能。面对这道高门槛,有的被拒门外,只能望门兴叹。怎么办?惟有降低学费,更不许学费涨价。这在义务教育,本该无偿,呼声渐大,可能成功。中学以上,亟待争取。中央对此已经关注,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也提出要切实治理教育的“乱收费”,认为这是保证我国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和各级政府更有不断的贯彻和部署。但是,讲讲容易,做到则难。据2004年9月3日的新华社电,从1994年~2003年,“乱收费”从学生家长口袋搜刮了2000多亿元;教育部为制止此风,2003年就有近3000人受到查处,金额为8.5亿元,被撤职校长近400人。也有人提出,这是为了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行,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的界限不清。为了制止“乱收费”,新学期的全国中小学推行“一费制”,而家长担心行不通;他们说,现在学校还有什么不收费,更不用说什么择校费、赞助费了,有的不交就进不了校门。看来,有效办法还在加大投入,除前面讲到占GDP的比重始终低于多数外国外,有人指出:2000年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比上年增长15.9%,比整个财政收入的增长低两个多百分点。有人指出:公共教育经费的发达国家,人均多在1000美元以上,中等发达国家在100美元~500美元之间,而我国不到10美元,也低于印度。还有人说:“我宁愿不要高速公路上那些鲜花盛开的绿化带,不要广场上动辄几万到几十万元的灯具,我就要让人满意的教育,即使千秋万代,我们的孩子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二是办学问题,在公办外,要有民办。这是发展教育事业,满足人民需要,有利于用好公办经费而动员民间力量办学的一条新路。不,只是老路,过去有,外国有,独独我国没有,直至改革开放20年后,经济结构多样化了,教育结构仍是“一枝独秀”,显得孤单、寂寞。有人认为,私人办学,叫做“学店”,唯利是图,误人子弟,是不行的。事实证明并非如此,过去和国外的一批名校,包括大、中、小学,有进入世界一流,涌现杰出人才,并非都是公办,民办的比比皆是。正如对“教育产业化”的理解,如果不等同于“商业化”而是指其规模和体制,只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未始不可,何必避讳。面对庞大的教育缺口,民办教育的空间巨大,只要有政策的规范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如吸引民间资金和师资独立举办,与公有学校合办,公有学校转制办,都值得一试。据报道,这已是江西省崛起的新亮点之一,其特色是低成本、低收费、高就业、快脱贫,采取减、免、助、奖等措施,帮助家庭困难的学子坚持学业,毕业后还有利于家庭的脱贫致富。这也算新事物,在有些地区还待打开局面。据报道,陕西省宝鸡县一位40岁的女教师苏让巧,10年利用寒暑假到处化缘,终于筹集到20万元,给山区娃娃们建起一座漂亮的学校;但是,她所受委屈和歧视,常人难以想象,真与乞讨没有两样。当然,新时代不能全靠“武训”办学,而要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这方面,张立勤写了《中国民办教育生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茅于轼在2004年9月10日的《文汇读书周报》上有书评:
  首段提出:
  许多国外学者预测,中国的经济增长是不可持续的,原因就是教育的落后。这个说法有充分的根据,一个文盲和低教育水平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只能靠拼体力,赚一些低微的苦力工资,是不可能有高收入的。即使一切其他条件都十分理想,达到了充分就业,如果教育上不去,增长也就到此为止,而且得到教育、具备知识是一个有尊严的人应该享受的权利,教育是人权的一部分。
  中段介绍:
  谈到民办教育,张立勤的《中国民办教育生存报告》一书应该是全国第一本以记者的视角记录中国民办教育发展现状的新闻纪实作品。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和精力,实地采访考察了中国民办教育的现实处境,给我们提供了一幅当代民办学校发展的生动画卷。在这些故事里,既有民办教育创办者筚路蓝、为获得生存权而抗争的动人事迹,又有教育行政部门滥用职权,对民办教育压制、干预乃至掠夺的不良行径;既有民办高校异军突起、逐鹿中原的磅礴气象,又有打工子弟学校流离失所、朝不保夕的辛酸场景;既有对民办学校学生心灵磨难的忠实纪录,又有对民办学校老师酸甜苦辣的深度体察;既披露了打着教育旗号圈钱、坑人的黑幕,又礼赞了献身教育、不计回报的高尚情操。在这部以现实为题材的作品里,处处闪烁着一位新闻记者的良知和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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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改革,实现教育公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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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段中说:
  我坚信,随着民办教育日渐受到社会关注,中国民办学校的处境和社会地位也会日渐改善,规模和实力将不断壮大,终将跻身中国教育领域的主流。
  三是教育腐败问题,毋庸讳言,外人已知。《参考消息》曾经转载美国《新闻周刊》一文,题为《买卖文凭》,认为腐败之风侵入中国教育领域。不妨也引一段话:“中国的教育体制基本上是值得称赞的,教育体制的基础是以成绩论优劣。今天,随着贫富差距不断加大,接受良好的教育仍是在大公司找一份高薪工作或是在国有企业拿一份维持生计的收入的区别所在。不过,教育体制正在被金钱、关系和作假所扭曲。父母为了孩子上幼儿园要付出一点小贿赂,到了孩子进入高中时,往往就变为代价昂贵的‘录取费’了。在高校一级,腐败甚至更严重。有钱的学生可以花钱买高分,甚至是彻头彻尾的假成绩单、推荐信和文凭。”
  教育腐败是一种不公平,扭曲公平竞争,只对富人有利,而在穷人是又一道高门槛。教育改革与经济、政治改革一样,如果不能防治腐败而放纵腐败,任其蔓延滋张,在神圣的校园里长出罂粟花来,其恶果就不限于教育领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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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中产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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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分人先富,更多的人仍穷,社会结构呈金字塔型,并不意味着能像金字塔一样的稳定。相反,这是一种不发达、不稳定的社会形态,必须改造,通过梯型、柱型走向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并从竖橄榄型转化为横橄榄型,略如图1:
  图1社会结构转化类型
  在这个社会转型中,重点是培育中产阶层。中产阶层,国外统称中产阶级(其实阶级、阶层的洋文是一个字:class)。中国采取“春秋笔法”,回避阶级斗争,先后出现了“中间阶级”、“中间阶层”、“中等阶层”、“社会中间层”等名词,最后倾向“中产阶层”,或者解释为“中等收入阶层”。这不仅是一个反映收入水平的概念,并联系到生活质量、消费结构、文化程度、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和职业分类。有人认为,目前主要由四部分人构成:一是所谓“新中等收入者”;二是传统干部和知识分子;三是效益较好的企业职工;四是大量的个体户和小企业主。这些人,分传统、现代和后现代三个层面,虽然在收入水平、社会消费和私生活领域有一定而非完整的共同点,并起着示范作用,但是在价值观、所有制关系、社会政治行为和公共领域,还未形成阶层群体的同质性,存在着“阶层认同瓶颈”,显得复杂、离散和无序。
  中产,来源自收入,归宿为财产。这在不同国家,处于发展和收入的不同阶段,处于动态,是不可比的。前几年有份调查,近一半城市居民的家庭财产集中在15万元~30万元之间,其中房产占近一半,但因房价高低导致大城市相当于小城的近两倍,户均拥有金融资产7.4万元,内储蓄存款约占70%。这个平均数,够不上中产标准,说明多数是低收入者,虽然储蓄率已不低。后来的调查,城市户均财产超过22万元,其中房产约11万元,比重基本未变,并有一部分金融资产和经营资产。从总体看,离“中产化”还较远。近期调查,低的认为城镇中等收入户占17%到二成左右,高的认为已达38%,是出于标准的高低。有人以有私房私车、人均年收入1万美元为杠杠,中国现有中产阶级3000万人;有人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现代中产阶层的实际数量为3518.5万人,同老中产阶层在内则为6007.3万人。也有以主观认同特别是职业为标准,约有近一半城市居民以“中产”自命,或称“小资”。总之,中产阶层还在成长中,并且大多就城市而言,农村即使降低标准,所占比重更少得多。
  大家一致的说法是必须扩大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这比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更加重要,既紧迫,又在不远和未来。怎样做到?其实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已提出,就是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两者是一致的。有人不这样看,认为培育中产阶层,对策之一是分配坚持效率优先原则,即按人才资本能力分配。他们似乎不懂得,中产阶层从哪里来?其实很清楚,只有从广大的低收入者中来,逐步增加其收入,就是逐步催生中产阶层。为此,要有一系列的政策推动,从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到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城镇化政策到就业政策、分配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到教育政策、保健政策,使能促进中产阶层的成长并适应其消费结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的演进。近有估测,中产阶层的比重,年增约一个百分点,是合理的,顺乎发展情势。
  说了上面许多话,归纳到一点:培育中产阶层,也就是消化弱势群体。围绕救助弱势群体的一切努力,让穷人变富人,无产变有产,都是一个目标,把弱势群体化为中产阶层,开始是富人,并有产。弱势群体本质上是中产阶层的后备军、候补者和培育对象,明确这个身份,什么都清楚了,本书也该收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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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无旁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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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以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承诺,如何贯彻?首先是为最广大人民谋求基本利益,具体表现在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的分配收入,提高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这有一个由穷变富的过程。换句话说,就是先脱贫,后致富;或者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更多的人摆脱贫困。政府,只要提供一个政策环境,其余主要靠自己努力;脱贫,也要自己努力,而更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的关注和救助。当前,各级政府以“富民”为己任,获得人民歌颂。富民,以扶贫为起点和底线。这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表明责无旁贷,也是职能,完全能够有所作为和做到。
  随手可举不少报道和文章的标题,如“政府是农业产业化的支持者、宏观调控者和公共服务者”、“治欠薪先从政府治起”等,都表达了这个意思和政府的定位。中国的政府是强政府,一言重于泰山,一行影响全国。弱势群体力量微薄,仰盼政府,其情可谅,其景可悲。
  政府怎样救助弱势群体?应当有一套公共政策,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在亚当·斯密时期,还未诞生新制度经济学,经济学家就把公共政策看做经济发展的外生变量;新制度经济学更把公共政策看做是经济运行过程的一个内生变量,对企业成本——效益的影响不亚于企业本身。到了我国当代,政府的政策,主要是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不仅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起着支配作用,并且对全体人民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也有直接和间接的无比影响。经济社会的如何发展,其成果如何分配,都与政府制定和执行的政策分不开。
  政策对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前面已经谈到,如对积累与消费的安排、效率与公平的掌握、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调节等,是显而易见的。在出现贫富分化,一部分人成为弱势群体后,采取扩大就业、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等政策,也是举足轻重。更直接的在财政政策,无论是公共财政论或国家分配论,都回避不了如何应对社会矛盾的问题。这要向“三农”倾斜,向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倾斜,向教育和卫生倾斜,一句话,向弱势群体倾斜。如对农村的税费改革,通过减轻和减免农民负担以增加农民收入,就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来调整和规范农村的分配关系。扩大就业,有的地方采取财政拨款买就业岗位给失业、下岗者,则是创举。对社会保障,纳入财政预算,收缴做为税种,支出有财政转移并逐步提高其比重,都是对贫困者的帮助。至于社会救济和救灾,连同对水淹地区的移民补助,更不用说了。此外,由财政或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放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贷款,对贫困学生给以补助和贷款,对中小企业的创业贷款,都是扶贫措施的金融政策抉择。
  政府的社会政策,针对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与弱势群体的关系尤为密切。“所谓社会政策,是指以公正为理念依据,以解决社会问题、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改善社会环境、增进社会的整体福利为主要目的,以国家的立法和行政干预为主要途径(但不是惟一途径)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准则、法令和条例的总称。”吴忠民:《从平均到公正:中国社会政策的演进》,《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l期。社会政策的内容不断丰富,起初是单一理解为“社会福利”,后来扩大为“社会关系”,直至包括社会救助、救灾、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服务、就业、妇女儿童保护、性别平等、种族(民族)平等,老年人权益、房屋住宅、劳资关系、劳动者工作保护条件、人口和生育、婚姻家庭、残疾人福利保障、孤儿扶养、退伍军人优抚和安置、职业训练、义务教育等等。过去,社会政策偏向平均,现在应当着重公平、公正和平等、自由和合作等,作为一种基本价值取向和基本规则。不言而喻,这是政府职责,其对象以弱势群体为大头。这在国外,把社会政策目标从“克服贫困”转向消除“社会排斥”,又深入一步,给我们以更多启示。
  在某种意义上,社会政策的作用和目标是消解社会矛盾,即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这除了政策手段外,还要运用法律手段和组织手段。前者是指把政策硬化为法律,避免其柔性、弹性和多变性,如《劳动法》和有关社会保障的若干条例;特别是对弱势群体要给以司法救助,克服老百姓的“打官司”难,纠正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不平衡。还有人提出,能否搞一个《济贫法》。还要有不同的阶层组织,代表和维护其基本权益;如工会、妇联要充分发挥其作用,有人还建议要恢复农会或试办农协。
  理顺政府的职责、职能和功能,关键在于端正对政府官员的考绩机制。过去没有明确规定,“潜规则”是GDP挂帅,长期以来导致不少流弊,如投资饥渴、重复建设、招商让利和数字升官、弄虚作假,特别是不讲成本、挤压分配、转嫁民负。如何改革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已有多种方案。《中国经济时报》提出:“33个指标不如一杆秤,秤砣就是老百姓(33个指标是指有人设计的一套评估指标)。”指标要全面,又要简明可测,其中富民一项,不论用人均收入或人均储蓄,或者其对立的贫困户数以及失业率,应当是不能缺少的,并且给以较大权重。有人还提出,反对为求政绩而降低拆迁补偿标准,正是来自贫困拆迁户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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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责无旁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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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好政府的公共服务和为弱势群体办实事,另一方面,必须建设廉洁清明的服务环境,坚持取消农村、学校、医院等低收入或高收入单位的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包括明文规定和半合法、不合法的如择校费、“红包”等。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由98名专家参加的一个课题组的研究报告提出,可能存在和发生的社会危机(如城乡贫困、失业、农民工、缺乏基本生活保障、教育等问题),其导火线是腐败,是社会动荡的根源。当前社会上,大家骂腐败,而最受伤害和最恨腐败的正是弱势群体。他们直觉地认为,自己之所以陷于窘境,是创造的社会财富都被贪官污吏巧取豪夺了。惩治巨贪,有人同情,而鼓掌最响亮的也正是穷人。治理腐败有利于释放弱势群体的心情压抑,有利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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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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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政府的责无旁贷,决不意味着要政府包下来;因为政府包不下来,包下来也不能解决好所有问题。这些社会问题,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众人添柴,火焰才旺。
  中国入世,谈判中涉及一个社会条款问题。社会条款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文件,而是对国际公约中有关社会保障、劳动者待遇、劳工权利、劳动标准等方面规定的总称,包含100多个,如《男女同工同酬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后者明确规定多项,如工人享有工作权、获得良好的工作条件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和健康的权利等。我国政府已经先后签署了一些公约,并由全国人大批准;同时,也对一些不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条款有所保留。履行这些公约,政府有责,更要靠全社会的支持,这在世界各国都是一样的。
  早在200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11个部门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提出要探索一条国家倡导资助、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兴办社会福利事业的新路子,实现社会福利事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2004年第27期的《新闻周刊》刊登评论员文章,探讨扶贫战略向“救济”转型,报道近几年来,每年来自国家、民间和国际机构等各方面的扶贫资金都在300亿元以上,如果平均分配给3000万贫困人口,各人可得1000元,足以解决温饱问题。2004年8月16日的《新华日报》报道,无锡市建立了一个“2858市民求助中心”,4年来平均每年解决市民求助90多次。“2858”,谐音是“你帮我帮”。但其前期投资即将耗尽,面临“找米下锅”的压力。点滴动态,表明我国的社会救济进入了制度体系新阶段。在2004年9月举行的工作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说:社会救助体系需要统筹考虑和科学规划,应该遵循“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点上突破、面上扩展”的思路。我国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济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努力建立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做好这件关系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这都适应了当前需要,如关注贫困生,要建立“贫困生教育基金”;医院治疗交通事故的受伤人员,盼望着“医疗救助基金”的早日出台。
  社会救助要钱,钱从何来?不能全靠政府拨款,那有一定局限,还必须靠向社会筹集。这有两种来源:一是广大群众,众擎易举,积少成多;二是部分富人,—笔多金。后者在外国,事例很多,有报道说,他们之中有64%的人乐善好施,为教堂和公益活动提供了数目可观的捐助。报道的标题是《为富未必不仁》。政策也有促进,这部分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基数中扣除。
  我国同样有典范。最近,由英国人胡润主持发表的《2004年中国大陆慈善家排名榜》,榜上50位慈善家2003年总共捐赠了10.2亿元的现金和物资;其中西安天网软件董事长陈一丁,做为榜上惟一跻身前10名的西部企业家,以4450万元的捐赠列第5位。还有其他动人的故事,如山东省乐陵市鲁西牛业公司董事长梁希森,只认识200多字,拥有6000头鲁西黄牛,拿出4200万元,几乎免费地给村民们造了136套花园洋房,被多个媒体称为“新农村乌托邦”。至于李嘉诚、邵逸夫的资助办交通、办学校,更是耳熟能详。
  也有另类信息。前些时候传说:比尔·盖茨哭了。说法不一,之一是说他看到一则报道:2003年“非典”期间,中国慈善总会共收到捐款只770万元,其中只有一位富人以个人名义捐了200万元。一个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百万美元以上的富人超过23万,落得这个局面。有人认为,有责任感的人都会感到心痛;还有人问:有些经济学家之夸“富人有功”,为什么到该立功的时候,把头缩进了乌龟壳里去了呢?有人也举中国慈善总会公布的数据,7年来筹集善款近12亿元,其中海外占50%、港澳台占10%,内地只占30%,其中个人和企业所占比重并不高;接着讲了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临死前把财产全部捐献,并留下一句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
  顺便说说,还有“富豪不纳税”的故事。不具体了,连税都要偷逃,不法所得能分些出来帮助穷人吗?
  富人大多是企业家,因此,还要谈到企业,同样有社会责任,其含义更广泛。这是指企业除了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考虑相关利益人,最主要的主体即企业中的劳动者。在经济全球化伴随着贫穷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国公司迫于劳工组织和消费者的压力,也为维护自己的企业形象,先后自行设立有关企业内部的自律性规则即企业的生产守则。这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上,与《劳动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国的企业和企业家,也不乏先进者。2003年1月11日,重庆市力帆实业(集团)董事长尹明善在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主席。记者采访他,谈了几个观点:一是依法纳税是企业立足之本;二是企业不是丛林动物;三是回报社会不是义务,而是责任。报道刊于2004年9月12日的《经济日报》,题为《民营企业家应先尽其能、后得其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于保证就业、合理分配和参与社会保障,都有积极意义,并有利于防止贫富分化、滋生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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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者也要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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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策群力,不能没有弱势群体自己,也要自立自强,不能完全仰赖于政府和社会伸出援助之手。
  拿农民工来说,开始进城,曾经被称“盲流”,被认为是“高危人群”。这也不是毫无借口。有人找不到工作,有限盘缠都用完了,要生存,要回家,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取小偷小摸的不正当行为,虽然其心可悯,但是其行可耻。当时,采取收容遣返办法,没有解决问题。孙志刚事件后,改为救助,体现了人道主义。实施以来,反映不一。就在不久后的2003年7月的《信息时报》上,报道了广州市委副书记的话,认为治安形势非常严峻,两抢两盗等多种案件上升,给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这不尽是流浪者所为,但肇事者多数是城乡的无业之人。最近,类似之事一再发生,一项报道的标题是:《三打工仔贪财劫车,闷死司机》。又有消息传来,深圳一家职业介绍所在招工广告中直接打出“河南安徽籍免谈”的条款。河南、安徽是农民工大省,所以受到歧视,不是出于成见或偏见,正是由于他们人多,难免良莠不齐,别人以偏概全,—杆子打了一船人。所以,值得反思,应当更好地循规遵纪,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
  再拿贫困生来说,多数发愤图强,受到尊重。但是也有少数人,缺乏自觉。有人不愿勤工俭学,只知向家里要钱,使父母难以应对;又如发放助学贷款,面广量大,据悉,大学生毕业了、就业了,有一部分人竟赖账不还,并不是还不出钱的杨白劳,是理亏了,其影响也不限于本人。还有个别女学生不甘心于粗茶淡饭,学余找外快,要既轻松又赚钱多,从伴舞、坐台到陪聊、陪酒到三陪四陪,终于堕落风尘,是非常可惜的。不得不提醒一下:姑娘,你们千万千万要自爱呀!
  当然有说不完的好事。最近《武汉晨报》有一则消息:湖北大学学生宿舍的一位清洁工杨虞发老人,含辛茹苦,培养5个儿子,已有3个成了博士,—个是武汉大学的副教授,一个是手持绿卡的美国计算机公司高级工程师。另有报道,打工仔成为豪华客机飞行员。至于通过打工学技术、学经营、学文化,终于创业致富或成为其他专业人士的,也是人才辈出,克服了比别人更多的困难。这正表明,贫苦是挑战,也是磨炼,挡不住有志者的成长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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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寄托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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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望、或者说是目标有了,能否实现,当前还是一个悬念。
  我们应当有信心,并有决心。因为这不仅是设想,而是已在行动。上一个世纪实现了总体小康后,本世纪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这个目标一致的。2003年10月,北京现代化进程研究课题组的一项报告指出:提升GDP不等于迈进现代化。大家对小康的通俗理解,也不满足于和停留于人均GDP达到几千美元,而是指小康水平、小康社会并落实到小康生活,在温饱基础上再迈前一大步。全面小康比总体小康的进展,不仅是从低水平的小康提到高水平的小康,还有从不平衡、不全面的小康扩大和调整到相对平衡、相对全面的小康。因此,在不同部门、地区设计的小康指标体系里,也不仅有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还有基尼系数。据几个争取“率先”到达全面小康的省市检测,人均GDP已不在话下,最难点是人均收入;其实,更难点在如何保证多数居民真正在人均上下,防止平均数上升了,多数人未上升,弱势群体的水平不变、规模依旧。学者们指出,小康是一项社会工程,要处理好社会矛盾,弥补社会断裂,达到社会整合,形成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才能体现名副其实的现代化水平。也因此,当前正在着手编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必须把社会问题纳入视野,作为一个支架。
  在此时刻,重温邓小平的现代化理论,感到深刻和亲切。正如在纪念他老人家百岁寿辰时,许多人认为,“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是这位世纪伟人晚年特别关心的一个未了心愿,应当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给以兑现。
  我们也高兴地看到,新一届的领导集体在实践邓小平理论。提出科学发展观,其主旋律是统筹和协调。无论是城乡关系、区域关系、经济社会关系,都贯穿着这个要求,不回避二元结构的存在,不回避区域差距的扩大,不回避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落实科学发展观,必将在相当程度上缩小差距、缓解矛盾,有利于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当前的宏观调控,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推进,扭转部分过热,防止通货膨胀,调整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制止乱占耕地,都将取得相应的积极效应。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马克思主义史上首次揭示的新概念,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之后增加新亮点,有其不可低估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和谐社会,如《决定》所说,是指“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该节的文字,提到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提到尊重劳动、知识、人才和创造,提到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到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提到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都会使人联想起弱势群体问题,并看到了美好前景。
  面对新世纪,2004年第37期《望东方周刊》有文提出:中国下一种形象是什么?其中之一是:“贫穷悬殊”还是“均贫富”?“均贫富”的提法不准,但对“贫富悬殊”,肯定是要大力扭转的。我们相信,执政者有能力在全体人民的响应、支持和共同奋斗下,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造福于最广大人民,弱势群体更得其惠!
  世界上有杞人,其作用是保持忧患意识,居安还要思危。于是也不免存疑:万一到2020年,弱势群体的人数不能有大量减少,其境遇不能有显著改善,那会是一番什么景象呢?答案只能是:不堪设想,不敢设想,不愿设想!
  并非多余的结束语:经济社会学者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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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多余的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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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社会学者的天职
  从2004年7月27日写“缘起”到11月13日写“结束语”,前后100多天,除了非参加不可的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以及非写不可的应酬、应时、应景文章外,总算一气完成了几年来的夙愿。搁笔思忖,仍感到意犹未尽,不免再嗦几句。
  所以意犹未尽,是有些话未讲完,有些看法未表述,有些问题未想通,有些材料未用好,不仅限于时间、限于篇幅,更是限于主观水平和客观气氛。
  几年来,积累了不少材料,有关书刊有一橱,有关剪报有一米多高。这为我提供了动笔的充分条件。但是,有些警句和格言,应当摘引,竟没有放进去,现在补在这里:
  一是从2004年10月20日《参考消息》上读到巴西总统卢拉·达席尔瓦在联合国讨论饥饿与贫困问题的专门会议上说:“世界上杀伤力最大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是贫穷,这句话还需要重复多少遍呢?”
  一是从高耀洁教授这位当代中国最伟大的女性之一所写的《—万封信》中读到萨迪的话:“如果你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你就不配称为人。”我不知道萨迪是谁,但只从这两句话,甘心拜倒在他门下,不管他是今人或古人,年龄比我大还是比我小。
  谈到材料,交待一下本书的写作方法:一是摆事实和其他实证,都是“二手货”,即从公开报刊来,有根有据,没有用自己的直见亲闻和网上浏览,虽然后者有的更生动、更惨酷。这不仅是避免麻烦,省得核实,而且是足够了,其实所用事例不到掌握的1/10,并且多在2004年直至写时的8月~10月。二是讲道理和想办法,基本上是“述而不作”,大部分是“拿来”,当然有选择、评判和发挥。这也不是为了省脑免思,而是好多属于常理,或者非英雄所见也略同,何必放在自己名下。按规,多注出处。但是有的出处不一或稍加延伸,有所不敬,就改为“有人”,姑隐其名。这表明也是转述,不属剽窃。至于为什么多自报刊少自书,则是由于前者与现实较贴近,后者则较抽象。这样,有点不伦不类,既不是纯理论,又不是大写真。
  纸堆里爬了一番,觉得安慰的是“我道不孤”。关注弱势群体的,大有其人,从部分官员、部分学者(首先是社会学者,其次是经济学者)到各界广大人士。更普遍的是弱势群体自己。他们有口难开,有的编了歌,不止几首,只是没有歌星去唱,仅在同伙中流行,代替诉苦。在学者中,可以举出一串名字,熟悉的老熟人如于祖尧,认识的中年人如左大培,知名的还有杨帆等。他们有不少原创的好观点,如海派经济学提出的公平与效率“正反同向交促互补变动论”、“劳动主本型的多要素分配改革观”等。还发现文艺界也有热心者,虽然近来读这类书很少,见到有闫连科的《受活》和北村的《愤怒》等长篇小说。
  另一方面,也有另一种声响,听来有点刺耳。有的官员肯定“当前贫富差距基本合理”、“当前学校收费基本合理”,那是官话,尽可置之不理。但是也有学者应声附和,说什么“基尼系数要城乡分开、区域分开计算”,“只能救急、不能救贫”等,就是不知所云了。特别是有的学者,对关怀弱者、主张公平的同行认定为“根本不懂经济学”、“这是一片噪音”,就不仅是同行相轻和党同伐异了。究竟是谁无知和无情无义,要由实践来检验,要由历史来判断,要由人民来分辨。
  对某些学者,或许有不同看法。其中一位姓郎名咸平,刮起一阵旋风,也是好事。其实,他说的话,有人也说,被淹没着,才使“外来和尚”起了作用,虽然他知道的比我们少。国有企业走投无路,国企改革一卖了事,而改革成本却要广大职工承担,改革效益则送给又一批暴富者(不少正是造成庙穷的方丈),这难道有一丝一毫的公平吗?“郎监管”不费气力地点破了这层纸,有人显得狼狈,职工们是兴奋的,但是也有学者反对,又是扮演着什么社会角色呢?
  以上所说,归纳到一点,建议学者们,无论是从事经济学、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社会经济学和法学、文学、哲学,多多关心一下弱势群体的现状和前途。这里,想起费老——费孝通先生的话:“我从早年立志认识和改造中国社会,可以说,一生的心思没有离开过农村和农民。推动我一生学术工作的主要动力,就是希望为农民富足、农村兴旺、中国强盛做点实事。”讲的是农民,又不限于农民,可以理解为全民,因为绝大多数人民至今还不富。富民,也不是富少数民,着眼于“最广大”。费老一辈子的学术追求,用他自己的总结,就是:“志在富民”(据悉,他在医院,祝他健康)。志在富民,应当是经济社会学者和一切有良知的学者们的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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