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的根本问题和正确方向
曹兼善
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包括郎咸平、林毅夫、吴敬琏和左大培等)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公有制混同起来了。[1]其中一种是以劳动者附属于生产资料(国家)即以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的劳动为基础的公有制如计划经济、命令(指令)型经济、斯大林模式等等,另一种是以自由的——也就是说是以和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劳动为基础的公有制。他们忘记了,后者不仅与前者直接对立,而且只是在前者的坟墓上成长起来的。
共产党夺取国家政权以后,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剥夺地主和资产阶级,把工厂、铁路、银行、土地等一切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的手里,组织社会生产和分配,把全部经济机构变成一个使亿万人都遵照国家计划命令(组织和管理)的经济集体——这就是计划经济。
国家通过控制一切社会生产,进而控制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必然要通过建立庞大的官僚体系来支配生产资料,对社会的经济政治生活和思想意识形态进行全面而严格的统治,从而逐渐演变成一种极权制度。[2]在这种制度下,人民不仅没有得到如马克思所预言的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最广泛的民主自由即全体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共同参与管理,而且被彻底剥夺了在现代社会中应有的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利。大量无辜的普通人民被“党和国家”指控为“敌人”而遭到监禁、流放、屠杀。计划经济从根本上剥夺了人们任何独立的思想意识和政治批评即学术研究、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游行等自由权利,将全体人民置于“党和国家”的高度意识形态专制之下。所以,生产者同生产资料的这种结合方式——传统公有制就是过去一切奴役的根源。
这种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计划经济,决定着极权统治和人身依附。所以,经济制度的全部结构以及它的独特的政治形式,都是建立在这种独特的生产方式上。“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任何时候,我们都要从生产资料同生产者的关系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这个时期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内部的秘密和隐藏的基础。
共产党以国家的名义实际控制了全部的生产资料,这就使得任何个人除了依附于党和国家就无法生存。现在,我们看到每个人都隶属于国家。物质生产的社会关系以及建立在这种生产基础上的生活领域,都是以人身依附即直接的专制统治和绝对服从为基础的。[3]正因为直接的命令和服从构成社会的基础,劳动和产品也就直接进入社会。这样,国家就计划分配劳动,调节各种劳动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4]
在计划经济中,国家根据对各种使用价值需要的比例直接把劳动和物的生产条件分配到不同的生产部门,[5]计划生产布匹、钢铁、石油等等。对于国家来说,这些物都是它的劳动的不同产品,生产这些产品的劳动直接就是社会劳动。这些产品的剩余部分作为生产资料是国家用来扩大再生产,尤其是发展重工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必要生活资料共同消费。为了尽快的发展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党和国家尽量压缩人民群众的必要生活资料部分以获取最大的剩余劳动,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民群众必要生活资料匮乏,生活困苦。[6]
当计划生产的目的主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要时,这种生产本身不会造成对剩余劳动的无限制的追求,从而也就不能推动社会生产力无限制的发展。
在改革之前,中国的农民事实上没有人身自由!在人民公社[7]中,土地是公有的,由公社成员共同耕种。这种共同劳动的产品,除作为共同消费的必要生活资料外,剩余一部分作为国家用于提供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另一部分作为储备用于防灾备荒和其他的公用开支。农民的剩余劳动变成了为国家而进行的劳动,这是交纳给国家的最主要的贡赋,并且每个公社每年要按照人口的多寡提供一定量的劳力,在国家指定的地方完成各种义务劳动。[8]剩余劳动——无论是叫什么——都是劳动者自己的无代价的劳动。不过资本家对剩余劳动的贪欲表现为渴望无限度地延长工作日,而国家则较简单地表现为直接从劳动者身上无偿占有一定量的有用产品。[9]
包产到户后,这种实物赋税逐渐被货币所取代,尽管它只是实物赋税——所谓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和劳役——这种“义务工”是计划经济时代农民最沉重的负担——的简单变化(“折代”、“以资代劳”)。现在,农民向国家缴纳的不是粮食和劳动,而是这些粮食和“劳动”折算成的等值的货币。
我们知道,使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例如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劳动者身上无偿占有剩余劳动的形式。这种表现形式上的差别,显然丝毫不会改变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之间的量的比率。
传统计划-极权体制造成劳动者的消极怠工和极低的劳动生产率,[10]因此,国家即使拿的不多,劳动者生活依然困苦,即使所有剩余产品都归劳动者,他们的生活还是贫困。应该说这种严重的消极怠工和极低的劳动生产率才是所谓的“短缺经济”的根本原因。
我们都知道,超过维持劳动者生活而形成的剩余产品,以及这种剩余劳动的积累,过去和现在都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基础。无论资本家或者国家得到的份额有多大,他总是只能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因为劳动者必须生活。
如果工人需要用他的全部时间来生产维持他自己和他的家庭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就不可能有剩余劳动,也就不可能有资本主义,更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维持和再生产劳动者所必需的劳动时间越少,那么,劳动者在为自己从事的劳动之外所提供的剩余劳动就可以越多。
不用说古代,就拿改革开放以前来说,我们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低得简直令人难以相信。他们吃最简单的食物,有的生吃,有的煮一煮或烧一烧再吃,再加上几乎没有肉、蛋、奶,这些无论如何也填不饱肚子,所以,吃糠咽菜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在困难时期,他们只有靠野菜、谷糠、树叶甚至树皮充饥。
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能初步建立起比较齐全的国民经济体系,就在于劳动人民提供了大量剩余劳动可供支配。国家通过提倡“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11]和批判“追求物质享受”等手段来控制人民的生活消费,长期把劳动人民的必要生活资料量即生活水平压低到所能承受的最低限度,[12]获取了最大限度的剩余劳动,这种在传统公有制下的强制积累就是中国快速实现工业化的奥秘所在。
在计划经济社会,国家无偿占有劳动者全部的剩余劳动,而仅仅在最低限度上满足劳动者的生存需要。所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就是这样以亿万人民几十年的血与汗为代价的。[13]并且由于生产力尚未发展到高度发达的水平,对不同的劳动产品的需求为人们所不能直接掌握和完全了解,不同的劳动还不能直接交换。总之,人们还没有完全掌握客观的经济规律尤其是价值规律,所以,无论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配置还是各种劳动的交换都离不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行计划经济只能造成生产和需求的脱节,严重时甚至导致国民经济陷于崩溃。
历史让我们看到了一幅令人悲痛的图画:1958年秋,为了使钢产量翻一番达到1100万吨,毛泽东决定全民大炼钢铁,据统计,在这场运动中投入的农村劳动力最多时在6000万人以上。[14]1958年庄稼确实长得好,但是在成熟后,由于瞎指挥,使用了大量劳力上山砍树、烧木炭、做土鼓风机、建土高炉大炼钢铁,缺少劳动力按季节抢收,造成大量粮食腐烂在田地里没有收回来。不少地方只收回70%左右,有30%左右烂在田地里。[15]
自此,灾难已经不可避免地降落到农民的头上。从1958年12月起,在中国农村的许多地方出现了严重的粮食短缺,紧接着,1959年的粮食产量下降到3400亿斤,1960年更是只有2870亿斤(比1951年的2894亿斤还低)。缺少粮食的农民营养不良,继之而来的浮肿病随处可见,再往后,死亡不可避免地大批出现。[16]
西安交通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蒋正华教授经过反复研究,在1986年撰写的《中国人口动态估计的方法与结果》的专论和有关著作中,估算1958至1963年非正常死亡人口约为1700万(1697万)。美国著名人口学家科尔教授在1984年出版了《从1952年到1982年中国人口的急剧变化》一书,其中估算我国1958至1963年超线性死亡(非正常死亡)人口约为2700万(2680万)。学者金辉在《‘三年自然灾害’备忘录》一文中认为1959-1961年三年灾难时期,中国大陆的非正常死亡人口,肯定不低于3000万。[17]其实,到了非正常死亡人数以千万计的程度,实际数字是多一些还是少一些都无法改变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惨痛的教训。
所以,“社会主义”国家所谓的计划经济,凭长官意志行事,不顾客观经济规律,这才是真正的盲目生产。[18]它造成了技术和生产的停滞、束缚了社会生产力和人的自由发展,这就意味着这种生产方式必然灭亡。
必须认识到,是否能够运用计划调节社会生产,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正如消灭私有制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愿望一样,而是由于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力的进步提出了这种要求与可能。尽管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人们运用计划调节社会生产提供了必要手段,但是实行计划生产,还需要有相应的物质基础条件。
中国几十年盲目、主观的计划给社会造成了比自由竞争状态下更大的损失,非但没有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反而使我们失去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经济迅速发展的机会。以我国目前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实行计划经济是不可能的、不现实的。[19]正如哈耶克指出的那样,对于这个包含无限多的要素、相互关系极为复杂的社会有机体而言,人们的认识水平是十分有限的。对于社会和历史的发展,目前我们充其量只能掌握关于它的一般的抽象规律,而这完全不足以使我们能够实行具体的计划经济。
在计划经济中,国家可以指挥几乎全部劳动者的手臂,而对剩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唯一支配权又完全属于国家,所以它有能力兴建那些遍布全国的基础设施和工业基地。虽然每一个劳动者贡献的剩余劳动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他们的数量就是他们的力量,正是由于人民群众所创造的剩余产品都集中在国家的手里,才使之成为可能。这也就是“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秘密所在。当然,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权力已经逐步转到资本家手里。
在计划经济中,或者例如在传统国企中,我们看到劳动是以劳动者隶属于生产资料这一事实为基础,这使得这种生产不同于资本生产。计划经济是以直接的命令和无条件服从为前提,[20]相反,资本生产一开始就以自由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工人为前提。在这种意义上说,资本生产是同计划经济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
[1] 详见本文第六节。更不用说“新自由主义学派”的张维迎、厉以宁、周其仁之流和“新左派”的杨帆、韩德强以及“海派”的程恩富、李炳炎、何干强等。
[2]半个世纪以来,人们曾不断寻求计划经济取代商品经济或与之相容的可能性和道路,提出了种种“理论模式”,如“中央计划机关模拟市场”的模式,“计算价值”或“计划价值”论,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引进市场的“计划—市场”模式,“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等等。这些理论模式及其实践之所以破产,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根本没有认识到商品经济内在规律以及和计划经济在本质上的对立。
[3] 计划经济的结果是每个人都被束缚在一定的企、事业“单位”里,从属于国家。“由于每个人必须仰赖国家才能获取生活资料,国家便得以通过经济手段、从上到下层层控制所有社会成员,同时也能用剥夺生存权的办法,来惩罚反对和不服从者”。这是一切形式的奴役的基础。计划经济对人民思想和生活方式实行绝对控制,“取消了一切社会活动空间,使人民的灵与肉受到高度束缚、挤压和扭曲,扼杀了人的自由和创造性”。计划经济的实行,“剥夺了人民自由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重建了类似封建时代的融国家与社会一体的超经济强制体制,形成了个人对国家和政治组织的普遍依附关系。人们丧失了自主意识和独立人格,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政治自由”(见《从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到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李丹阳著)。所以,在党和国家“领导”下的劳动人民,实际上并不比封建领主统治下的农奴自由些。我们用来根治资本主义弊病的计划经济比我们期望消除的罪恶更坏,一位哲人说得好,通向地狱的道路,很可能是用关于天堂的理想铺成的!
[4] 有人把当时的工人怎样有就业保障夸张成“体现了劳动者是国家主人”,实际上工人不过是计划经济中被动的生产要素而已。全部劳动力都要归党和国家统一分配,决不容许工人有择业自由,这就是所谓“统配”制。《就业自由和社会主义——试论中国的用工制度》的刘宇凡指出:所谓的“统配”就是国家有权把你分配到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行业,以至任何一个岗位;你只有服从分配。你也许会被分配到西藏、新疆等边远省份,在那儿“支援边疆”、“贡献一生”。统包统配制实际上把职工当作国家的财产,可以任意调来拨去。中共一直宣称,统一分配职业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为这样可以保证有计划地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去安排劳动力”。但事实上,盲目分配的结果,是大批人学非所用,以至许多人才被投闲置散,蹉跎到老。所以,“就业保障”意味着劳动者失去人身自由,无权支配自己,这就等于说,他同奴隶实际相差不远。工人为了得到那纯属名义的“主人翁”的堂皇桂冠,所付出的代价竟是自由的丧失!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也正是这种变种“奴隶制”,才使得劳动者像奴隶那样消极怠工。由于不能自由离开“单位”,而一切有关工作、住房、生活,甚至子女上学等等都由“单位”包办并由国家决定,所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因而形成了计划-极权体制。
[5] 所谓社会对不同种劳动的需求,也就是对不同品类规格的产品的需求,即需求结构。社会需求结构极其复杂多样,而且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不是人们所能直接了解和完全把握的。既然需求结构为国家所不能直接了解和把握,那末,这种分配也就不能不表现为各个生产者借助市场信号使其劳动的投向合乎社会需求的过程。传统经济模式在对社会需求结构不能直接了解和充分把握的情况下,使企业的劳动投向完全以国家下达的指标为依据,结果不能不出现社会生产和社会需求的不适应。(林子立《社会主义经济论》,第3卷第185页)。
[6] 那么,在一个很长的时期里,计划经济给予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是什么呢?吃的方面:每人每月25斤食粮、1两植物油、2两肉、2两糖,它们一一登记在居民的供应证上。其他主要副食品如鸡蛋、豆腐、粉条、水产品、蔬菜,一律凭票证购买,其数量视各地的生产情况而定。穿的方面:每人每年棉布10尺,棉花8两。有的地方,买布鞋要布票,买皮鞋要工业品券。住的方面:1978年统计资料显示,全国城市平均每人居住面积只有3.6平方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人均住房不到2平方米。这一时期,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一般高于农民,所以,农民的生存状况更是可想而知。(摘自葛志华著《现代化变迁中的农民》第29-30页)。根据《中国消费结构学》(第91页和第186页)引用资料,1956年、57年、58年,中国职工家庭年人均棉布和棉布衣消费量分别为13.67、8.52、8.96米,呢绒、绸缎人均不足0.2—0.3米;1957年农民消费棉布5.66米,1978年每个农民消费棉布5.63米,化纤布0.41米,呢绒绸缎不足0.2—0.3米。可见,在计划经济时期,人民的衣着是可以用“缺衣少穿”来形容的。就住房来说,大多是火柴盒式宿舍楼和棚屋。用最便宜的建材搭盖,几户甚至整个楼共用厕所,房间不但窄小而且还要两家甚至三家人合住一个单元。用毛泽东时代的术语来说,就是“勒紧裤带”搞建设。而这竟然是某些人至今仍念念不忘的“舒心、向上而毫无后顾之忧的幸福生活”!!
[7]在人民公社里,农民没有人身自由,最困难时连外出讨饭的自由都没有,只能坐以待毙。我们都知道,构成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单元是“自由人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里,人们有着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条件,而生活在人民公社的农民,既没有任何自由,也得不到全面的发展,生活资料也少得可怜。这样的社会,与其说是共产主义,倒不如说是中国古代的农奴社会。它虽然曾被誉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伟大发展,但从实践来看,它却比小农经济还要落后。马克思在论及印度的村社制度时曾指出:这些农村公社“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马恩全集》第9卷第148页)这正是对我国人民公社的绝妙写照。
[8] 在中国CCTV播出的新闻画面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劳动场景:成千上万个的农民,肩上压着扁担,挑着沉重的土方、石块、水泥什么的。农民挑土石方,实质上是被迫在为国家做无偿的的劳动。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叫做“义务工”制(也叫“农田水利任务”)。在中国,正是凭着农民这样的无偿劳动,才建成了长江、黄河上连绵万里的堤防工程;正是这样的劳动,才筑起我国无数条铁路和公路。(摘自《没有财产权的中国农民》淮生)。
[9] 事实的确如此。衡山县在“大跃进”年代共创办了大小厂矿300余个,兴修了水库76座,建设了100余公里简易公路和46公里京广复线路基,1958年共交售征购粮5800万公斤。湘乡县在公社化后的一年内修建公路21条,长329.13公里,产铁2000余吨,采煤7万吨,办工业企业502个,建成中型水库和中型保坝各1座,较大水库6座,造林整地6.73万亩(见《人民公社的权力结构和乡村秩序》于建嵘,载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国现代史》2002年第2期 )。在“大炼钢铁”、“大办水利”时,有些地方竟然高喊“宁教人死了,不教红旗倒!”“宁死九十九,红旗不丢手!”许多人因劳动过度、营养不良而死。(载《人祸》1995年修订本,丁抒著)。
[10]由于旧体制用超经济强制的方式把农民束缚在狭小的土地上,使得改革前的中国以世界上农民总数的40%仅仅耕种着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着世界上不到7%的“非农民”,平均每个农业人口的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几乎是世界最低而同时又是中国历史上和平时期最低的双料“奇迹”:在世界上,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印度(尽管按总产量与总人口平均产量我们稍高于印度);在历史上,不仅低于汉唐宋诸朝,而且低于民国时期的1936年。(见《‘离土不离乡’:中国现代化的独特模式?》秦晖著,载《东方》1994年第1期)。拿《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算:1978年,我国3亿农村劳动力约播种18亿亩土地,生产了6千亿斤粮食,每个劳动力的年工作日少说是300天。1996年,我国农村实际上是2.5亿劳动力(大多为妇女、老人)约播种了16亿亩土地,产出粮食为1万亿斤粮食,每个劳动力的年工作日不超过80天。(《高家庄是世外桃源么?》党国英著)。的确奇怪,现在农民只用三个月种田,而毛泽东时代的农民却一年到头都很忙,一年一个劳动力至少要出300多个工。农民如此忙碌,一年到头仅仅温饱而已。可见那时候农民都在磨洋工。
[11] 一九五八年大跃进时代,张春桥提出要工人“不计个人得失,为了生产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利益,自愿取消和改革计件工资制度,实行更合理的工资制度”(上海《解放日报》,一九五八年九月廿日,转引自《新中国工资史稿》第86-87页)。这是要工农只问拚命劳动,不问报酬;最好人人都学那些劳动模范那样,即使过度劳动而损害健康,也不计较。当时一位海外托派这样评论道:“现在我国许多工厂取消计件工资制,并不是嫌这种制度驱使工人工作过度紧张,或者干得太多而工资太少,而是嫌它让工人在紧张地劳动了(这算是它的好处)之后,还得到比较多的工资(这点才被认为是害处)。这个改革是要使工人如改革前一样紧张或者更加紧张地工作了之后,不再像以前那样多得一些工资。正因为这个改革的用意是如此,所以与它同时,又实行打破八小时工作制,许多工厂改为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并且加班不要报酬。”
[12] 由此造成的必然结果就是人民群众的生活只能勉强维持在温饱——在农村常常是勉强维持生存——的水平上。以1964年为例:这一年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天消费粮食不到0.5公斤,平均每人每天的蔬菜消费只有1/3公斤,食用植物油平均每天的消费量仅为6克,肉类不到23克,全年平均每人的服装消费折合起来仅为1件,更不用提现在已经十分普及的生活消费品,如电冰箱、彩电、手机等(载蔡昉著《中国流动人口问题》第93页)。农民一年360天,天天劳动,起早摸黑,比封建社会给地主做长工辛苦得多,可只能维持半饱的生活,与奴隶生活水平差不多。以前给地主打长工,一日三餐饭是吃地主家的,有时还有点酒肉荤菜,而劳动量又没有现在这么大。所付出的劳动和所得对比一下,不及封建社会,与奴隶社会差不多。并且一切人都被当做奴隶一样管得死死的。所以,中国进入资本主义不是复辟倒退,所谓的“社会主义”才是真正的复辟倒退。(《武文俊与李昌平:谁更悲壮?》 张英红著)。
[13] 有人赞扬“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赞扬划经济时代工人的“主人翁”精神,赞扬“一生献给国家”的工人们“建设国家的成就”如何“举世瞩目”。真是了不起啊!为了酬谢工人群众这“艰苦奋斗”一生,只要满足他们最低最低的生活需求就行了!经济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国家的“主人”因全面丧失自由而普遍消极怠工,名义上的主人翁实际上处于可悲的奴役状态,的确,怎么能不赞成这种“社会主义”呢!
[14]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708页。
[15] (《困难时期农村整社记实》惠文)。而一首据说出自彭德怀元帅手笔的民谣则写道:“谷撒地,薯叶枯。青壮炼铁去,收获童与姑。未来日子怎么过?请与人民鼓咙胡!”
[16] 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91页。
[17]另据统计,1959和1960两年,安徽凤阳县共死掉60245人,占农村人口的17.7%。其中死人严重的武店公社,原有53759人,死去14285人,占26.6%。小溪河公社死去14072人,占26.9%。宋集公社原有4743人,死去1139人,占24.2%。武店公社半井大队原有4100人,死去1627人,占39.7%,大庙公社夏黄庄原有70人,死掉48人,占68.6%。全县死绝的有2404户,占总户数的3.4%。小溪河公社曾有21个村庄因人死跑而空。武店公社凤淮大队李嘴庄20户,死绝4户。县实验小学校长王焕业同志家中12口人全部死光,曹店公社和平大队北山下小队社员曹宜乐家34口人,死去30人(出自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凤阳工作组组长陈振亚《关于凤阳问题的报告》1961年2月1日,载《安徽省凤阳县1958—1962年灾难实录》)。在这场大饥荒中,农村饿殍遍地,饥饿的农民无所不食,甚至吃自家的孩子……在人民公社中,农民被剥夺了一切自由,包括生产、生活、言论和行动自由等。当农民饿得没有办法想外出逃荒也被全面封堵,最后还是活活饿死。
[18] 毛泽东提出15年赶上或超过英国(在钢产量方面),中央就正式向全国人民宣布15年在钢铁和其他重要工业产品的产量方面赶上或者超过英国的口号,由此揭开了大跃进的序幕;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接着在北京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上就将其正式确定为总路线,大跃进运动随之在全国开展起来;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县时提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公社化运动便在各地迅速开展起来;毛泽东要求1958年的钢铁产量比1957年翻一番,全国就集中人力物力为实现这一目标奋斗,出现了9千万人参加炼钢的大会战;毛泽东要求破除迷信,敢想敢干,《人民日报》就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我对当年大跃进运动的看法》孟令伟著)。
[19] 《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为纪念马克思诞辰而作》晓垣著。
[20] 从原来经济落后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实质上是以人的依赖、绝对服从为基本特征。它是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奴卑意识赖以存在的基础。而商品经济则是以独立、自由、平等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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