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创新,谁倒退?
――评实践唯物主义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百花齐放”的哲学百花园中,放出了一朵实践唯物主义的“奇葩”。这朵“奇葩”一开始就是针对高校哲学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否定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原理,特别是否定物质观而发的。在短短的十几年里很快就蔓延成一股非常强劲的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流”,主导着我国的哲学论坛,甚至收编进了我国高校的哲学教科书。在实践唯物主义论者看来,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不但“回到马克思”,而且还是哲学理论的创新,是哲学中的革命成果(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哲学原理》2002年,第5期,第31-32页),而把“描述和表达世界发展一般规律”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则说成是“惊人的历史倒退”(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哲学原理》2002年,第1期,第27页)。但在我看来,恰恰相反,实践唯物主义的出现不但搅乱了作为世界观的哲学,而且搅乱了人们赖以进行科学地唯物辩论地思维的方式方法,其所谓的实践唯物主义观点才是“惊人的历史倒退”,至少倒退了150年以前那种哲学与具体科学混淆不清的年代;尤其是实践唯物主义观点的荒谬程度,比起其它旧唯物主义及形而上学观来说,真是有过而无不及。特别是那么多的哲学研究工从辩证唯物主义者转变到实践唯物主义论者,简直是我国哲学界的一大悲哀!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或哗众取宠,不信的话,我们可以摆事实讲道理,看谁是真创造,谁又是真倒退。
第一,实践唯物主义的提出本身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文本的曲解和捕风捉影。
马、恩是说过:“……实际上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8页)。但是,马、恩这段话是针对“者”(人)来说的,是在肯定:凡是一个共产主义者,不但是唯物主义者,而且是把唯物主义原理运用于理解人类社会历史的唯物主义者,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把理论与客观实际相结合的唯物主义者。根据文本中上下文可以看出,马、恩是针对费尔巴哈,虽然他“宣称自己是共产主义者”及唯物主义者,但却“只是希望达到对现存事物的正确理解,然而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的任务却在于推翻这种现存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7页)。这与前面那段话的意思是一致的,马、恩根本就没有把自己的整体的唯物主义理论叫做“实践唯物主义”的意思,只不过是我国的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捕风捉影而已,这是其一。
其二,谁都知道,马、恩在应用“实践”概念时,一般都是与“理论”概念相对应使用的。如“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又如“……不论从理论方面说,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0页);又如“费尔巴哈在理论方面体现了和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而法国和英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则在实践方面体现了这种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页);还有“实践的人道主义”与“理论的人道主义”等等,都足以说明马、恩在前面那段话中说的“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只是相对于 “理论的唯物主义者”来说的。只是针对费尔巴哈“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0页)。而我尊敬的实践唯物主义论者们,你们有什么理由和根据把“实践的唯物主义者”硬说成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就是“实践唯物主义”呢?
其三,即使在对“感性”的理解上,马克思是说过:“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但马克思在这里只是用来解释“直观的唯物主义”对“感性”理解时的缺陷在于没有把“感性”进一步理解为“实践活动”,马克思并没有说要把“唯物主义”理解为“实践唯物主义”,马克思也没有全盘否定“直观唯物主义”,更不是否定唯物主义哲学观,更谈不上要否定“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观或用“实践唯物主义”取代“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了。请问实践唯物主义论者:如果对“感性”只是从“实践活动”,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不从客体方面、物质方面去理解,能行吗?能是唯物主义吗?我对马、恩文本的理解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够了!从上面足以看出,尽管马、恩也从未把自己的世界观哲学观称为“辩证唯物主义”,但是,马、恩正是运用了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才有可能对“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及对“感性”的理解作出“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和“理论的唯物主义者”,以及“直观的唯物主义”和“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的判断。在这里我不禁要问实践唯物主义论者,你们能举出一个实例来说明马、恩曾经把“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相对立而使用过吗?谁又能举例说明曾经用“实践”代替或否定世界的“物质性”和“辩证性”呢?如果举不出来,那你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说成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不是曲解马、恩文本及捕风捉影又是什么呢?
第二,实践唯物主义哲学观的提出,既搅乱了作为世界观哲学的辩证唯物主义,也搅乱了人们赖以进行科学地唯物辩证地思维的方式方法,客观上使人们跌进到只顾“实践”而不顾“后果”的实用主义的思维方式中,其危害不堪设想。
不错,我国解放后,高校哲学教科书是根据原苏联的哲学理论著作为范本,并在后来加进了毛泽东同志《矛盾论》中的主要内容,编撰成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就哲学的内容结构来看,虽然尚有不少问题和缺点(如把世界观哲学和唯物史观、认识与实践、意识的起源等问题混为一谈,并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等),但是,就世界观的哲学(辩证唯物主义)来说,正是原苏联以列宁为首的哲学理论家们为本真意义的哲学作出了划时代的贡献,是世界哲学史上不朽的里程碑。
首先,正是原苏联以列宁为首的哲学理论家们,打破了自古以来研究哲学却不知道哲学是什么的朦胧状态,为哲学作出了较科学而准确的定义和界说。明确肯定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而世界观是对整个世界的总观点,是以整体世界作为研究对象,不是对世界某一客观事物的研究;特别是明确了哲学是以揭示整体世界的共同本质和一般规律作为自己的内容和任务。虽然我国哲学教科书的书名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列在一起,但内容结构是分开的,并一向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只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推广和应用,并不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本身,这就把作为世界观的哲学和作为历史观的历史唯物主义在主观和客观上都划清了界线。虽然书中没有把哲学和认识论划清界线,但非常明确的哲学定义和界说本身,在客观上自然也把人的认识论问题排除在哲学之外了,因为哲学不是认识论,认识论亦不是哲学,认识论是属人范畴,是关于人的认识规律的具体科学,并不是世界的共同本质和普遍性规律的哲学范畴。
其次,正是原苏联的列宁为首的哲学家们根据哲学的定义和界说及其研究对象、内容和任务的要求,在总结前人(当然包括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观点的基础上,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较系统、完整而又科学地揭示了整个世界的共性及总图景:一是整体世界的唯物性,即整个世界的共同本质是它的物质性,世界统一于物质而不是统一于存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辩证性,即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相互作用、永恒地运动变化发展的,并以其辩证的三大基本规律和五对范畴的方式进行着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永恒地运动变化发展着。就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内容来看,虽然还不完善,但确是原苏联哲学家们(包括毛泽东同志及艾思奇等哲学工在内)对世界人类在哲学上作出的伟大的划时代的贡献,从此,结束了不知道哲学是什么的时代,并为人类提供了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改造客体的总方法论,同时也为20世纪的苏联、东欧及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伟大的贡献,这一切都是有目共睹的。
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问世,同时本应就此结束了如高清海教授所说的“关于哲学性质、功能和作用这类问题,从来就没有一种统一看法”的混乱年代,但遗憾的是,在今天本已取得对哲学有了统一认识的时候,高清海教授却又反过来把自古以来对哲学“就没有统一的看法”作为理由,来反对和否定当代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统一认识,并死死地抓住原苏联及我国的所谓的“传统哲学教科书”不放。并认为“没有统一的看法,过去是如此,恐怕今后还会是如此。”还认为“应该说这正是哲学的性格”,进而得出当代的哲学问题“正是出在哲学性质的固定性”上(以上引言均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哲学原理》2001年,第4期,第5页)。究其原因,高清海教授为什么还要留恋过去那种“没有统一看法和哲学理论混乱的年代和状况呢?这点从高清海教授接着上面的论述之后道出了一点端倪,他说:“多年来我们把‘世界观’理解为关于世界整体知识的理论,我们追求科学性质的世界观,也就是要为人们提供适用整个世界范围的绝对可靠的真理知识。哲学成了如此神圣的理论,普通‘哲学工’要去搞什么创造,谈何容易,那只能属于特选人物的权力。这就是我们从事理论研究的人多年以来只知道重述别人思想,不讲创造理论,甚至对此连想也不敢想的原因。”(见同上)。由此可见,高清海教授这种又要退回到以前“没有统一看法”的思想和理由,确实令人吃惊!怎么能把我国的哲学理论工在哲学上没有作出“创造性”成绩归结于由于人们对哲学有了统一的共识呢?又怎么能归结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确立呢?这种“乱中才能创造”、“乱中才能取胜”的思想和逻辑思维方法真是令人费解!但确实反映了我国某些理论工要退回到以前“没有统一看法”的一个原因,也是他们之所以要提出“实践唯物主义”等哲学形态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相抗衡,以便退回到“没有统一看法”的过去那种混乱年代的一个动因。其实,作为世界观的哲学,能够“为人们提供运用于整个世界范围的绝对可靠的真理知识”又有什么不好呢?又有什么不对呢?人们之所以需要哲学:一是因为整体的物质世界本身就客观地存在着共性和普遍性,这点谁能否定呢?既然这样,哲学(也只有哲学)承担起研究整个世界的共性和普遍性的任务又有什么不对,又有什么不好呢?二是世界上只有整体世界的共性和普遍性的规律,才有资格,亦才能够真正为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客体提供正确的科学方法,这是任何具体科学所无法代替的,这点,又有谁能否定呢?尤其是人类社会愈向前发展,科学技术和知识越来越成为最重要的生产力,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愈加扩大而复杂,而人的一切活动,特别是人的实践活动酿成的负面效应愈加使人类危机四伏,困难层出不穷的今天,人类社会要实现持续发展,人要成为全面发展的真正自由自觉的超前的人,就必须更加需要完善和深入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原理,争取做到人与自然界和谐共进。否则,如果人们还像过去那样,无视自然界的客观存在,只知道对自然界一味地索取和进行掠夺式的实践,置实践后果而不顾,势必要加速人类毁灭性命运的到来,这难道是危言耸听?我希望所有把“实践”捧上天的哲学教授、学者们,你们还是再深思一下恩格斯说的话吧!“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因此我们必须时时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象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思格斯:《自然辩证法》1975年,北京:人民出版社,第158-159页)。恩格斯这段在全篇文章中最具辩证唯物主义思维方式而又深谋远虑的话语,不但是对人类实践活动的总结和反思,是对只知道“实践”而不顾后果者的忠告,而且亦是对当今实践唯物主义者种种谬说最有力的驳诉。
人及人的肉、血和头脑既然属于自然界并存在于自然界,人当然就是自然界中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人离开了自然界不但一无所有,什么也不能创造,而且那怕离开自然界十几分钟人就得死亡――这难道不是事实?那种认为人只生活在属人的世界中的观点不是谬说又是什么?人之所以比其它动物强,首先就强在人具有属于自然界并存在于自然界的头脑,从而强在人脑能够认识自然规律,并能正确地运用自然规律,首先在头脑中创造出新的客体形态,然后通过人的肌体及其意识派生出来的实践活动作为手段,与自然力结合在一起来改造客体,重新组合成新的客体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所以那种把实践活动放在先于自然界、先于人、先于意识之首位,认为“是劳动生产实践使猿变成了人,产生了有意识能思维的大脑。这时统一的物质世界才一分为二,分裂为物质和意识。自然界不能满足人,人只有通过生产实践改造自然,才能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实践是一种受一定意识支配的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物质活动。要成功地改造世界必须正确认识世界。认识世界是物质变精神,改造世界是精神变物质”。(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哲学原理》1988,8-30页)的观点,是不切合实际的非科学的实践观点,并且是前后矛盾的实践观点。请问肖前教授你所说的先于猿,先于人的“劳动生产实践”究竟是谁的活动?该不会是一种独立于猿或人或自然界的一种“神”或“上帝”的活动吧?既然人们要成功地改造世界必须先正确认识世界,怎么能说实践先于人、人脑和意识,它们都是实践产生的呢?要知道并不是自然界不能满足人,而是自然界满足的方式方法与满足动物的方式方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只是人和动物各自从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手段的不同而已,而这一切又是人和动物各自的内在本质的不同决定的,而人和动物的内在本质之所以不同,归根结底:是因为组合成人及动物的内在的物质元素结构的不同。所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是完全正确的。物质永远是第一性的,世界永远只能统一于物质,一切“存在”都是有生有灭的。任何物体的运动形式都是由该物体的内在物质所决定。这里我要对实践唯物主义者说一句:凡是把实践放在首位的观点,只是一种鼠目寸光的观点,因为实践的观点对于自然界来说永远都是一种“滞后”的观点。在“先在的自然界”面前,人类永远不可能超越自然界的自然规律而去进行人的活动,但是,人类可以超前认识预测自然界的自然规律,人类要想减少自然界对人类实践活动的报复,以及稍微学会估计我们生产行动的比较远的自然影响和“学会预见这些的行动的比较远的社会影响”(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第159页),唯一的途径只有老老实实地发掘和掌握宇宙世界的共性和普遍性,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原理去更深远地认识“自然规律”。因为归根结底,人类一切活动的结果(无论是正效应还是负效应)都是客观的物质世界的自然规律的体现,仅此而已!
第三,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吗?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这个命题,是我国所有实践唯物主义论者及实践哲学论者最根本的支柱观点,并且一直坚持不放的观点,甚至还收编进了高校新编哲学教材。因此,有必要对这个问题作出正确评论和回答。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只要搞清楚什么是哲学和什么是实践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但是,由于实践唯物主义论者在提出这个问题时,还涉及到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特别是物质观)以及唯物史观,认识论等诸多问题,所以有必要把与实践有关的问题一起澄明。
首先,究竟什么是哲学?我认为把哲学定义为“关于世界观的学问”以及“世界观是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虽然比起150多年前是一大进步,但是还是不确切的。虽然哲学原理需要经过哲人们去研究发掘,并以人的观点或看法的方式表达出来,但是作为哲学内容的本质却不是人们的观点或看法,而是整个物质世界的本来的面目。自古以来哲学一直没有统一的共识,就在于把哲学说成是“世界观”。而“世界观”造成人们既可以这样“观世界”,也可以那样“观世界”,这就难怪哲人们把唯物史观、认识观、实践观、价值观、人学观等等,通通塞进到哲学这个“世界观”之中,使得哲学成了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像的大杂烩。难怪就连对哲学颇有研究的恩格斯,也误把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说成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08页)实际上《提纲》只不过是马克思对人类社会历史及人的认识等方面的一种不太成熟的观点。恩格斯甚至还说:“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8页)这就难怪我国不少哲学教授们,根据恩格斯的上述观点,在仅仅十几年的时间里,一下子就“创新性”地研究出了8种哲学形态,请见韩庆祥教授写的《新时期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新和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哲学原理》2002年,第5期第31—32页)。其实,这8种所谓的哲学形态(实践唯物主义形态说,类哲学形态说,辩证的历史的人道的和实践的唯物主义形态说,人学形态说,交往实践的唯物主义形态说、生存论形态说,价值哲学形态说,文化哲学形态说),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哲学意义的形态。如果这8种“形态”单独作为一门社会学科或人文学科去进行研究还是可以的,但决不是什么哲学。足见,把哲学说成是“世界观”造成了多么大的混乱,难道我们至今还不醒悟,还要继续坚持高清海教授所说的“没有统一的看法这正是哲学的性格”吗?这样混乱下去,除了耗费人力、财力、物力、又有什么意义和结果呢?!
所以,在我认为,科学的哲学定义和界说应该是: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最根本的共性和普遍性的学问。唯物性就是整个世界的共性,辩证性则是整个世界的普遍性。“辩证唯物性”就是本真意义的唯一的哲学形态,除此,没有别的哲学形态。整个世界的共性和普遍性是衡量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切观点或理论是否真正属于哲学范畴的唯一标准。凡是反映揭示了整个世界共性或普遍性的理论或范畴就是哲学,否则就不是。另外,凡是哲学的原理,都不是那个人可以“创造”或“消灭”的,更不是那一个人的什么“主义”。哲学原理只能被人们发掘、揭示和反映。自古以来的哲学内容,是世世代代许多哲人们共同发掘、揭示的结果,并不是那一个哲人或“特选人物”可以一蹴而就地建构起来的“体系”。在哲学的产生、发展过程中,其唯物性和辩证性经历过多种多样的斗争和演变,其间哲学史上,出现过诸如朴素的唯物主义、朴素的辩证法,唯心主义、形而上学观等,以及当今我国出现的以实践唯物主义为首的8种形态,都不是本真意义上的哲学形态。真正的哲学形态就是宇宙世界所表现出来的共性(唯物性)和普遍性(辩证性),这种哲学形态是与宇宙同在的,永远都在宇宙物质世界中起作用。因为整个宇宙世界的运动变化发展,生生息息,就是以其物质的共同本性作为永恒的母体,按照普遍性的辩证规律而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运行的。人类之所以要研究哲学,需要哲学,就因为只有物质世界的共性和普遍性才能给人以最高层次,最全面而又深邃的智慧。只有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原理才能指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客体,特别是帮助人们超前认识和预测客观世界的发展前景(当然包括人类社会及其一切活动的后果)从而减少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同时也只有辩证唯物论的原理最贴近人的生活,因为它是无处不在的。把辩证唯物论说成是脱离人的生活的观点,是狭隘的观点。实践唯物主义论者的根本错误,就在于既不能在理论上理解辩证唯物论哲学的深刻内涵和意蕴,当然也就不可能在一切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自觉运用辩证唯物论原理去正确看待、处理世界的一切(包括自然界、人、及人的认识和实践等等)。实践唯物主义论者只沾沾自喜和沉醉于滞后的、鼠目寸光的实践活动之中,以至错误地把不属于世界共性和普遍性的“实践”说成是哲学范畴,一个连哲学范畴的边都不沾的“实践”,又怎么可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呢?!也许实践唯物论者会说,我们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主要是指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或认识论。但我可以坦诚而肯定的说:实践不但不是哲学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而且实践也不可能是人的认识论首要的观点。我这样说决不是要标新立异或哗众取宠,而是实践活动的本性地位和作用所决定了的,不信的话我们可以对“实践”进行剖析。
那么,何为实践呢?这个问题自马克思非常钟爱和突出人的“实践活动”以来,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后人们”(当然包括我在内),好像对实践的概念取得共识,似乎都认为:“实践是主体借助一定的手段,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体的物质活动,”(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纲要》1990年,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第34页)这应该是一个最具权威性和比较严谨的实践定义和界说了。但是,由于自马克思强调“实践”以来,至今还没有看到有谁对实践的产生、发展、本性、地位和作用进行过全面地深入细致地研究(包括毛泽东的《实践论》在内),根本就不了解实践的真正本质及其实际的地位和作用,所以一当接触到与实践相关的实际问题时,却又偏离了实践的定义和界说,从而把实践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夸大到了“上帝”和“神”的地步,当今的实践唯物主义论者就是这样的实践论者,把自然界、人和人的意识都说成是实践的产物,如肖前教授不但把“物质”说成是抽象的“虚无”,而且认为“统一的物质世界原本并没有什么意识,是实践使统一的物质世界一分为二,分解为物质和意识的矛盾双方,因为人和人的意识都是实践的产物”(《光明日报》1994年2月9号第3版)。肖前教授的观点究竟是正确还是错误,我们可以从对实践活动的剖析中得出正确结论。
谁都知道,一个现实的实践活动必须是:有主体,有意识,有目的,有对象,其功能是改造客体;既然这样,请问肖前教授:实践活动中的“四有”“一改”如果缺少其中的任何一项能是实践吗?如果说可以,那么请你指出来,可以缺失那一项也同样是实践活动?如果说“五项”都不能少。那岂不说明你上面说的“实践观点”是不真实的,因为根据任何一个现实的实践活动,我们至少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人在先,实践活动在后。实践不能无主体,实践的主体是人(决不是猿),是人的一种活动方式。人如果不在先的话,实践活动不就成了无主体(无物质)的运动吗?人不在先的话,怎么会有标示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在表现——实践呢?人在先不只是指人的肉体在先,而更主要的是指人之所以为人的内在本质和属性已经在先。因为类人猿进化到“质变”成人,总得有个飞跃的质点,这个质点就是人的内在本质。而人的内在本质是什么呢?我认为人的内在本质就是人的内在的能动性,而人的内在能动性主要集中体现在人脑对外界客观事物能够进行反映的精神活动之中,特别是人的理性思维中。所以人才是物质发展的最高形态,而人脑内在的精神活动则是人这种物质派生出来的区别于任何生命体和无机体的最根本的本质。高级的精神活动是人脑独有的活动方式,它是人的其它外在的有意识的活动,(当然包括实践活动在内)的总根源,所以,凡是脱离人脑有意识的精神活动的指导则不可能有人的实践活动。由此可见,肖前教授所说的“人和人的意识都是实践的产物”是不符合人的实际的唯心主义观点。我们承认:无论是人的劳动,生产或实践等活动在改变客体的活动中也会像人的体育锻炼活动那样,对人的某部分肌体起到一定反作用,改变其形态,但绝对不可能改变人的内在本质特性。恩格斯关于“劳动创造了人”的观点,我认为无论从哪一种角度的意义来说都是不成立的,是种形而上学观点。人的任何部分肌体或器官的形成,变化与发展,都不是某种单因素的结果。就拿人手来说,把它说成是劳动的产物是非常片面而不切实际的。因为“手的功能”在类人猿时期就已初步形成和具有了!这点只要稍微用点脑子深思一下的人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因为类人猿也要生存,除了进行“动物式的劳动”采摘野果之外,原来生活在树上时还要进行攀援,同时互相间还要进行抓打、戏耍、抓虱子、梳理毛发、抱搂乳猿、拿木棍石块抵御其它动物等活动,(难道这些也是劳动吗?)但也都促使类人猿的前肢逐步具有了手的功能和作用,只不过当类人猿因环境的改变下到树下地面生活之后,特别是直立行走之后,使原来既是脚又是手的双功能的前肢分化为单功能的手,从此前肢也就失去了脚的作用,保留下手的功能。由此可见,连人的手都不能说是单因素的劳动创造的,而是多因素活动的结果,更何况是整体的人呢?那就更是在自然界中自然地形成的,不是谁有意识去创造的。我奉劝实践唯物主义者:不要老是跪在伟人的脚下,埋怨创造性只属于“特选人物的权力”,还是真正站到伟人们的肩上好!一个连马、恩、列、斯、毛都超越不了,站得比他们都低的人怎么能看得远,看得深,又怎么能创新?!一个连自己是“主体人”和已经“生成为人”都被否定掉了的人,怎么能有创新性的“实践活动”呢?!
2.人的意识在先,实践活动在后。马克思说:“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 M],北京:人民也版社,1979年96页)。显然,人和动物都是有生命的,都要进行生命活动,两者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有无意识。而意识活动本身也是人的生命活动,只不过是人的内在本质的一种生命活动,是人脑这种物质独有的活动方式。而人的外在的其它活动如劳动、生产、实践、阶级斗争、科学实验、体育锻炼、文化艺术等活动都是在人脑意识派生出来的活动方式,也就是说它们都是在人脑的意识活动指导下进行的。离开了人脑的意识的活动,根本就不会有人的“有意识活动”但是,人的所有外在的有意识活动,由于其各自的活动对象、内容、目的、作用、结果的不同,所以也就形成了不同质的活动方式。一句话:不同的意识产生了人的不同的外在的活动方式。就人的实践活动来说,则是人的较高级的理性思维意识指导下,改造客体的活动,它不但与人的科学实验,阶级斗争、体育锻炼、文化艺术等活动也有质的区别,而且与原始人的劳动与生产活动也有区别。实践活动是人类获得物质生产资料和物质生活资料的一种较高级的活动方式和手段。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使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之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的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的活动方式和方法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02页)。由此可见,本真意义的实践活动,其整个活动的全过程都是在人脑的有意识有目的的理性思维指导下进行活动的,其活动结果的新形态产品也是在人的脑海中观念地先于实践活动而存在着,既然这样,我们可以想见并得出如下结论:一般来说,人的实践活动在其全过程中是不会给人(劳动者)以新的认识,除非该实践中因事先考虑不周等原因,还包含着意想不到的无意识的盲目性的活动因素,否则,是不会给人以任何新的认识的。因为实践活动所需要的一切意识都在人脑中先于实践而存在着,只有人脑先创造出实践的结果之后才能着手进行实践改造活动,这一切难道不是事实?所以我认为人的认识并不是来源于实践,也不可能来源于实践,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所谓认识规律是不切实际的。如果人们的认识是来源于实践的话,世界上最有知识,最先掌握新的认识和知识的人应该是那些在工厂中具体实践的体力劳动者了,但是事实却不是这样,相对来说,进行具体生产的实践者的认识和知识水平都较低,较贫乏,文盲较多,这难道不反证了人的认识不是来源于实践吗?这难道不也足以说明:一般来说工厂只出物质产品,并不生产新的认识和知识,因为这不是工厂的任务和功能。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还可以悟出一个道理:把“科学实验”说成是实践活动,这与实践的定义和界说是相悖的,甚至把阶级斗争,交往活动,观察活动,吃东西等活动都包容在实践活动之中,这是不符合人的实际,把人的实践活动扩大化,简单化,庸俗化,正是当今的实践唯物主义论者提升实践地位,夸大实践作用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是因为他们既不承认人类也存在着无意识的盲目性的活动,同时又找不出更贴切的原因来解释人的思想认识是怎么来的,因而只好牵强附会地把人的思想认识的来源说成是实践,使得实践活动具有了二律背反的双重性,既实践来源于意识,而意识又来源于实践,这是人为制造出来的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
那么,人的思想认识究竟是怎样来的呢?总的来说我认为:一是归根到底来说,人的思想认识是来源于客观物质世界的客体,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然后传导到人脑引起人的神经系统进行内在的反映活动及思维活动,二是来源于人无意识的具有盲目性(或者说好听点是探索性未知性的)物质活动之中,这是因为人的认识本质在任何时候都是从无知到有知的过程所决定了的,否则,人们若巳经认识到了,还要经过实践活动,再去认识它干什么!实践活动本身既然本身是有意识的活动,这种活动又能给人以什么新的认识呢?当然,亦许能给劳动者动手能力方面的技能,但这种技能也是在事先不知道,无意识中获得的,甚至往往是在事后总结时获得。
3.自然界中的客体在先,实践在后。不仅仅因为没有自然界的自在客体便不会有人的实践对象和原材料(没有客体的实践不是现实的实践)更重要的是客体物的先在性不仅仅标示客体物作为一种客观实在而存在,而且标示着客体物具有先在的本质和属性。正是这种先在的本质和属性注定了客体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形成的规律性,从而决定和制约着人的意识,目的,需要以及实践活动的方式方法和结果,这就是人之所以是受动的根本原因,人的受动性是绝对的,人的能动性是相对的,人的能动性在本质上就是人的受动性的具体体现,即通过人的自由自觉活动来表现人是受动的,受自然界制约的。所有这些,正是以往各种非辩证唯物主义者及当代实践唯物主义者所不理解或不愿去理解的客观事实,好像自然客体的先在性对人的实践活动不起任何作用似的!他们只把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作了简单化,庸俗化的理解,以至产生了一系列荒谬绝伦的观点。他们错误地理解马克思:“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认为这一段话的意思就是不要从客体方面直观方面去理解,只需要从实践方面去理解事物、现实、感性就行了,以至在他们的眼里(思维中):存在就是被实践,事物(对象)就是被实践,自然界就是被实践,现实就是被实践,感性就是实践活动,人也是实践的产物,意识也是实践的产物,人只生活在实践过的人的世界之中……总之,在实践唯物主义者的眼里,一切离开实践活动的东西都是不存在的、非现实的、非感性的、自然界和物质都是“虚无”。可惜,所有这些实践观点,并不是马克思文本原来的意思,马克思关于“自然界优先”的观点,就无可辩驳地推翻了实践唯物主义者上述一切荒谬观点。其实,要推翻实践唯物主义谬论的事例到处可见,就拿当今的抗“非典”活动来说,究竟是先有冠状病毒,及先有非典型肺炎的反映,还是先有抗非典型肺炎的活动?显然是先有冠状病毒这种自然物的存在,并先主动作用于人,使人产生了“非典型肺炎”,并在人的肌体中表现出来病证,之后,人们才知道有这种病毒和肺炎的存在,然后才在全国掀起抗“非典”的活动。请问实践唯物主义论者,你们敢说是先有人们的抗“非典”的实践活动,才会有冠状病毒和非典型肺炎的存在吗?难道人脑中产生的“非典型肺炎”这种病症的意识是你们的抗“非典”的实践活动产生出来的吗?其实,究竞是冠状病毒在先,然后引发了人的非典型性肺炎,之后才有人的抗“非典”的实践活动呢?还是先有人的抗“非典”的实践之后才有冠状病毒及“非典”肺炎的存在呢?这个问题中小学生都能作出谁先谁后的正确判断,而我们的实践唯物主义论者却说是先有抗“非典”的实践活动才会有“非典”型肺炎和冠状病毒的存在和现实性,感性?!——这样荒唐的实践观点,难道不是我们哲学界的一大悲哀是什么呢?
4.从实践的定义和界说中,以及人类自身和社会历史的发展中,我们对实践活动至少可以作出如下判断:人们实践活动并不是自有人类的历史以来就有的,它是人类本身及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实践活动是人类劳动发展到较高级的一种劳动方式,是人类较高级的谋生手段,生存方式。
首先,人的实践活动决不是类人猿质变成人之后就古以有之的活动方式,而是当人类自身发展到能够进行理性思维时的产物。因为只有人的理性思维才能制造出较高级的生产工具为实践活动提供改造客体的手段,同时只有人的理性思维才能使人利用自然力来帮助人们改造客体,从而把诸多客体组合成新的客体。如果实践活动真的如同马克思所理解的那样:“即使感性在布鲁诺那里归结为象一根棍子那样微不足道的东西,但它仍须以生产那根棍子的活动为前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2页),以及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那样:亲口吃一下梨子也是实践活动的话,这就未免把人的实践活动作了简单化、庸俗化的理解。因为“生产一根棍子”、“吃东西”以及观察客观事物等活动,连我们的祖先类人猿及其它灵长类动物都会做到或进行过的活动,怎么能把“这些活动”说成是实践活动呢?!若这样的话,实践活动就不是人独有的活动方式,也不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在表现了。所以,在我认为,凡是实践活动,除了前面提到的“三个先在”之外,还必需要有一定的手段,同时,必须是对客体进行有规律的改造和合成新的客体(而不是一般的模仿)。这样的实践活动当然只有当人类自身发展到具有较高级的理性思维阶段时才是可能的。如果没有先在的人脑制订和创造出整个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和实践活动的结果,人们怎么去实践?!难道说人们可以脱离人脑的思维也可以实践吗?
其二,实践活动的产生有赖于人类社会发展到较高的生产力水平,能够制造出对自然客体进行改造并组成新客体的生产工具作为实践手段。人的实践活动决不是原始社会原始人所用的一根棍子,一片石刀,一把标枪……之类的简单的石器或铁器所能进行改造的,这些只能作为简单的劳动工具,用以直接获取自然物或再生产出自然物。
其三,为什么说实践活动只是人的劳动方式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发展到较高一级的劳动方式,而不能反过来说,劳动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一种实践方式呢?其道理很简单,因为劳动是人和动物的共同本性,是人和动物都具有的本能性活动。人和动物都是有生命的,要使自己的生命延续存在下去就必需通过自己的体力和脑力从外界获取自然物以维持生命的存在,否则就会饿死。马克思和恩格斯之所以承认“动物式劳动”,这是符合人与动物实际的,说明人与动物是是共同性的一面。但是人毕竟是人,做为人的劳动又不是永远停留在“动物式劳动的本能上,而是随着环境的改变以及人自身的机能的变化,特别是人脑及其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人的劳动方式(获取生活资源的方式)也由低级演变到高一级的生产劳动方式,进而发展到人的实践劳动方式。每当劳动方式进到高一级的劳动方式时,其劳动活动的手段(工具),对象,过程,结果等自然也就不同。这点从人类社会发展史中就可以得到印证。
下面我把人类劳动方式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顺序,依次分为三种(或四种)方式。不过任何一种方式只要一旦产生,就会与人类同在,一般不会因新的劳动方式的出现而抛弃旧的劳动方式(如采摘野果,野菜至今还保留着,甚至成为时尚)。
因为劳动方式的发展实际上就是随着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提高,人的需求不断扩大,人类向自然界获取、利用自然物的方式也就增加,不同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劳动方式来满足,而不是劳动方式的更替。
一是劳动方式,这时的人类具有一般的意识,能模仿自然存在物制作简单的石器或骨器。主要是用双手或辅以极简单工具进行采摘野果或猎捕小动物而生活的时期,这一时期应是人类的旧石器时期,以直接获取自然界中现存的自然物而生存的时期。
二是生产劳动方式 。主要是人们学会制作和利用较复杂的石器或骨器木器,一方面还继续进行采集野果和捕猎等劳动,另方面逐渐学会了驯养大的动物和栽培植物,出现了原始畜牧业和原始农业的生产劳动方式 。直至发展到现代的畜物业、渔业、农业、林业等各种生产劳动方式,这一时期,人类从主要以获取现成的自然物作为生活资料发展到了主要以“生产自然物”来获取物质生活资料,这是从人类的新石器时期开始的。生产劳动本身并不起改造客体的作用,其结果仍是自然生成的。
三是实践劳动方式,主要由于人类较高级的思维方式的出现,能制造出较高级的生产工具用于进行改造自然客体,把自然物重新组合成新的形态的自然物,以满足人类较高的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这一劳动方式是从有了手工业以后才开始,农业与手工业第一次社会分工之后便开始出现了实践生产劳动活动,直至发展成今天的工厂化大工业生产。所以马、恩在批判费尔巴哈时说:“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8页),恩格斯也说过:“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1页)。可见,马、恩所说的实践活动主要是指“工业”这种生产劳动活动,只有工业的生产劳动方式才是名副其实的是人类进行改造客体的实践活动方式,以往的人类的“劳动方式”,“生产的劳动方式”都只是直接从自然界获取现存的自然物或者模仿自然界来生产自然物,但都不改造自然物。(即便生产出的自然物有所进化,那也是自然界和人类共同作用的结果)。谁敢说海中的鱼虾是人类实践改造的结果呢?!所以,能否“改造自然客体”这是人类的实践劳动与以往的一般劳动和生产劳动的最根本的区别,只不过“实践”也是人类的一种劳动方式(高级的劳动方式)因为实践也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一种付出,这是人们一切劳动的共同点(共性)。
总之,人类为了生存下来,到目前为止,在向自然界获取物质生活资料方面经历了:劳动——生产——实践三种方式。往后,随着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扩展,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人类社会已进入知识经济、信息、数字化时代,电脑的作用愈来愈扩大,特别是智能机器人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于生产劳动之中,人的实践活动将逐步被人造自然客体——智能机器人的生产劳动活动所代替,一旦普及,“智能机器人的生产劳动方式”就将成为人类第四种劳动方式,但人的一般劳动方式还会保留,因为用手劳动是人和一切动物的本能和共性。人从自然中来,又要回到自然中去,人类最终会认识到“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那种没有被人的实践活动所污染的自然物才是人类值得信赖的,这就是人在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在运行。人只有回归到自然界,认识到人类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协调发展。到那时人才能做到:既不去损害自然界来求得人的生存和发展,也不是单纯为了保护自然界的自然发展来损害人类的幸福生存,而是齐头并进,这时,人的全面的自由自觉活动的时期才真正到来了!而要实现这一切,达到“天人合一”的理想境界,唯一的途径只有充实发展和掌握辩证唯物论,因为只有整个世界的共性和普遍性才能帮助人类达到最理想的生存境界,别无它途!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