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挂云帆济沧海文章:《张维迎的现代企业理论是资本主义至上的赞歌,是视荒谬为真理的“创新”》
: 秀龙山人
日期: 2004-09-12 10:16
张维迎是一个顽固的超级新自由主义分子,是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是国有企业领导层中的腐败分子的代表。像张维迎这样的一小批新自由主义分子不仅企图引领我国改革思潮,而且企图引领我国改革路线。他们中的一些人还参与了某些机构里的改革决策。如果他们的企图进一步得逞,则所剩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也将发生生存危机。这种后果是极端严重的: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不复存在,广大劳动人民再度遭受资本的统治和剥削,社会两级分化加剧,社会不稳定趋势严重化,我国几代共产党人为之牺牲奋斗的理想也会破灭。新自由主义分子至少在客观上是美帝国主义和平演变我国的工具。现在我国正处于历史的关键时刻,向新自由主义作斗争是一切社会主义者、爱国主义者刻不容缓的任务
张维迎的现代企业理论是资本主义至上的赞歌,是视荒谬为真理的“创新”
直挂云帆济沧海
张维迎的代表作《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是他的博士生毕业论文,代表了他的所谓现代企业理论。1992年该论文的初稿曾获得英国牛津大学经济学研究生最佳论文奖。从1995年9月同名论文中文版发行以来,张维迎声名鹊起,很多人把他尊为现代企业理论家,并正面肯定了他的“新鲜”观点,甚至引之为我国企业改革和企业治理的原则。然而张的这本书是用资产阶级观点写成的,张吹捧资本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用企业家的才能掩盖资本的统治,鼓吹私有化,误导我国改革。对于张的新自由主义观点及其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笔者当然也有批评的自由。下文所指的各种谬论便是张的这本书的基本内容。
一,【资本主义制度至上论】 张维迎的企业理论属于新自由主义流派——新制度学派的企业理论。他的“创新”之点是经营管理者才能的“契约理论”。关于资本主义企业的起源和性质,他的观点不仅是片面的,而且是有阶级偏见的。他说:“契约理论的一个主要进步就在于指出了企业是一组合约的联结,而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简单聚集”。“我们将个人之间经营能力的差别作为企业之所以出现的初始原因。” “企业是不同参与者(要素所有者)之间的一种合作组织”。“高能力者被称为管理者,从事经营活动,而富人被称为‘持股者’,有权索取剩余并负责挑选合格的管理者。这便是股份公司的起源”。(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企业理论》,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第19—20页,38—39页,207页,211页。以下同书出处只注明页码)。首先必须明确的一点是,我们这里讨论的企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型企业。张并不否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新古典的“生产函数”理论,只是指出了它的不足,即把企业看成一个黑箱。他赞扬科斯开辟的企业的契约理论,而且雄心勃勃地要在科斯的“交易费用”假说、阿尔奇安和得姆塞茨的“团队生产”假说、威廉姆森的“资产专用性”假说以及以上学者都论及的“纵向一体化”假说之外,建立管理者才能的契约理论,然而他的努力是失败的。张所说的才能差别真的是企业的起源吗?众所周知,在封建社会末期,行会制度下的业主和专门从事贸易的富人都有经营才能,但是脱离资本雇用劳动这一关键作用,经营才能本身决不能引起资本主义企业的产生。在历史上,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都有大量劳动者合作社,这些企业中的经营才能和生产要素积聚都不产生资本主义企业;张还把资本家与经营者的分工合作现象错判为股份公司产生的原因。实则,股份公司的产生是为了克服社会化大生产与个别资本不足的矛盾,企业要求资本社会化的产物,而信用制度的广泛发展又为股份公司的产生提供了充足条件;张把资本主义企业性质看成“要素所有者之间的一种合作组织”,各要素所有者各就其位,按要素各取所得,分工合作。这里没有什么剥削和不平等。你为什么当工人?因为你既无资本又无才能,当工人是合理的;资本家有资本,当资本家是合理的;经营管理者有才能,当经营管理者是合理的。他对股份公司是这样描述的:“高能力、私产富有及低风险规避态度的人成为企业家;能力低、私产少又高风险规避态度的人成为工人;高能力但少财产的人成为被资本家雇佣的管理者;低能力但多私产的人成为雇佣管理者的‘纯粹’资本家”(第211—212页)。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张的上述描绘是妇孺兼知的客观事实,在现象上并无什么不妥。问题在于张认为,这样的资本主义制度不仅是合理的,公正的,而且是优越的,优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请看张维迎的谬论:“从社会观点来看,资本雇佣劳动是合意的”(第123页),“在企业家的经营能力为临界经营能力时,企业的期望收益等于社会成本,(这个等式)是符合社会公正的的原则的,因为它对富人和穷人一视同仁,没有区别。……这(临界经营能力)正是那些个人财富大于/等于资本的个人的临界经营能力。这就是说企业家资格在人口中的分配结果在资本雇佣劳动的体制下比在其他别的体制下更接近于最佳”(第144—145页)。张所说的“企业的期望收益等于社会成本”是指企业的加权平均收益等于借贷资本的本利和。这是经营能力的最低要求,故称之为临界经营能力。这个能力工人是不具备的,只有资本家才具备的。这些集资本家与有能力的经营管理家于一身的企业家在资本主义制度的人口分布中“接近于最佳”,社会主义制度(张称之为“别的体制)是不行的,因为没有资本家就不会产生有能力的经营管理家。他说:“没有真正的财产所有者,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企业家;因此,造就企业家队伍的关键是所有制改革。”(第2页)张维迎历来鼓吹私有化,力图使社会主义制度退回到资本主义制度。他的资本主义制度“接近于最佳”论也就是资本主义制度至上的谬论。
什么是古典资本主义的生产型企业?马克思给出了科学的定义。他说:“资本主义生产实际上是在同一个资本同时雇用较多的工人……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马克思 恩跟格斯全集》23卷 第258页)这里所说的“生产同种商品”是指工人们分工协作,共同生产同种商品,而不是一个企业只生产一种商品。这里马克思已经指出了资本主义企业的特征——资本家雇用工人,主宰企业。不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股份公司(指挥生产的不再是资本家,而是他们的代理人)、跨国公司(更多地利用外包工,获取价值链生产的收益),资本主义企业都是生产和剥削剩余价值的组织。这就是资本主义企业的本质。资本主义企业制度,进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剥削的制度,是阶级压迫的制度,具有自身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它所造成的贫富两极分化,全球南北对立是有目共睹的。资本主义企业制度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不是公正的、合理的、万古长存的。张维迎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鼓吹资本主义企业制度至上论是有悖于历史发展规律的。
二,【资本是才能的信息论】 这个论点是张维迎鼓吹资本主义企业制度至上论的切入点和理论基础,从而也是他的企业理论“创新”的切入点和理论基础。他说:“在自由选择成为企业家的竞争中,具备更高经营能力的资本所有者将会是嬴家。这是因为他们的易于观察的股本(capital stock)可作为一种信号手段标示出有关他们经营能力的信息”。(第8页)“对一个完全用自有资产当企业家的人而言,他必须为自己的企业家行为负完全的责任,这样,除非他确实具有经营才能,否则他不会拿自己的财产去冒险……有个人资产的人比没有个人资产的人具有更高的经营能力,且个人财产越多,(预期的)经营能力越高。”(第9页)“个人的临界经营能力是其个人财富的严格增函数”。(第131页)“从个人财富去推知经营能力是理性的。”(第134页)
资本能否起到信号作用?能。资本随时起着雇用和剥削工人的信号作用。这种信号作用是源于资本的本质,否则它便不是资本,而是一般财富。所谓资本能标示出资本家经营能力的信息一说完全是张维迎制造的武断谬论。他有什么像样的论据或理由吗?没有。笔者查遍全书,所能找到惟一理由就是上文引用的第9页那两三句话——经营自有资本的企业家,如果没有才干,不会拿自己的财产去冒险。这句话看上去有些道理,可是绝对不能证明这类企业家必然是有才能的。资本与才能是两个无因果联系的独立概念。才能来源于学习读书,更主要来源于实践锻炼。有资本的人不一定有才能,有才能的人不一定有资本。聪明的独资企业资本家往往正视自己的低能,聘请一些较高能力的人当顾问,当总经理,在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之后才做出重大决策。虽然如此,他们往往也还达不到张维迎所谓的临界经营能力。在西方国家中,大批量中小企业破产就证明了这点。所以资本与才能并无对应规则,不存在张所谓的函数关系。小企业由于资本家经营才能高可以发展为大企业,大企业(资本额大),由于资本家经营才能低,可能破产,美国500家最大公司名单,现在和30年以前迥然不同。这些实证资料比比兼是,足以证伪张的观点。所以,张的“个人的临界经营能力是其个人财富的严格增函数”的观点以及为此编造的数学公式(经营能力对财富求偏导数,其值大与一,见131页)是不成立的,当然也不能成为他的观点的理由或证据。顺便指出,张的论文的大部分篇幅是数学模型和推导,但是服务于错误观点的数学游戏是无用的。
张的股份公司中资本与才能关系的观点充分表现了他在学术上的机会主义。在股份公司中,资本家把自己的资本委托给代理人管理。这时张为了说通股份公司中资本和能力的配置,不得不使自己的观点发生了自我否定的转变,资本不再标示资本家(大股东)的才能,而去标示经营者的才能。可是有才能的经营者往往只有很少资本,甚至没有资本,那么他如何用他的少量资本标示他的高超经营能力呢?于是张轻松地说:“经营才能、个人财富与风险态度三者在分布上并不是完全相关的,才能出众者不一定富有或风险规避度低;同样,富有者也不一定才能出众或风险规避度低”。(第153页)“低能力但多私产的人成为雇佣管理者的‘纯粹’资本家”,而“高能力但少财产的人成为被资本家雇佣的管理者。”(第212页)尽管张的前后观点是在“以子之矛陷子之盾”,然而他依然要坚持资本是标示才能的信号的谬论,并在这一谬论的基础上构建他的反历史规律的理论大厦。
三,【资本雇佣劳动合意论】 张维迎声称,他的博士论文的选题定为“为什么资本雇佣劳动”,而我们看到的中文版论文标题是《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然而,这本书的导论依然用了原题目。他提出一个很大、又具根本性的问题——“为什么资本雇佣劳动而不是劳动雇佣资本?”他认为只有解释了“资本雇佣劳动是合意的”之后,“才能真正理解现代企业制度。”(前言,第3页)他说“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已经历过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失败,……但这并不能保证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开始脱离传统计划经济时不被劳动雇佣资本体制所吸引。”(第2页,所谓劳动雇佣资本体制是指劳动者使用自己的资本,包括个体和公有制经济的体制)于是他主张,我国的改革必须进行“所有制改革”,也就是实行私有化。(前言第2页)由此可见,张的这本书的大目标是通过“现代企业理论”说明社会制度的优劣和选择,鼓吹资本主义制度,反对社会主义制度。这本书附录的四篇关于我国企业改革论文就是为了实现他的大目标而精心挑选的。
张说:新古典经济学家“没有任何的理论说明为什么劳动不能雇佣资本”,“最好的推论是……资本雇佣劳动,是因为资本比劳动更为稀缺。”(第10页)又说,现代企业理论的奠基人和开拓者科斯、威廉姆森等人都没有解释为什么资本雇佣劳动。(第3页,第18页)现在张要扛起大旗,做出创新性的解释了!张说:“财富在作为经营能力的信号方面的高信息量特征是解释资本雇佣劳动的更为根本的要素。”(第142—143页)如上文所述,张认为才能是财富的增函数,大富者有大才能;小富者有小才能;穷人无才能。岂止如此,“富人当他想成为一名企业家时,会更加诚实、可信、尽职和勤奋。……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却更有积极性谎报自己的经营才能并从事过度投资。”(第4—5页)“当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想当企业家时,我们却无法对他的实际才能作出判断。”(第296页 )在股份公司的场合下,张有另一套解释:“高能力的人总喜欢跟随富有的资本家,而富有的资本家则总喜欢抓住高能力的人。”(第195页 )这样,张就完成了他的伟大“创新”性结论:“从社会观点来看,资本雇佣劳动是合意的,因为只有这样一种机制可以保证经营工作由称职的人选来承担。相反,如果劳动雇佣资本,企业家市场将会充斥着‘伪劣商品’(lemons);就是说,会有太多的不称职的人声称他们可以做经营者。”(第123页 )“资本雇佣劳动的作用在于能把劣等的人选从企业家队伍中排除出去。”(第210页 )张把工人和其他穷人称为劣等人选,这在西方主流和非主流企业理论中是罕见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张或许感到自己的宏论有什么大破绽,他所读过的牛津大学以及其他著名大学如哈佛大学(被称为企业家的摇篮)不是正在大批量培养未来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吗?他们是穷学生,他们中的一些人经过实践锻炼以后成为有才能的经理,但还未见得是百万富翁。鉴于此,张写道:“教育就是这样一种信号,它能够反映出经营能力的某些信息,……如果有关能力的信息变得很完备,则资本就成为一种纯粹的生产要素并失去对劳动的所有优势,资本家也就会丧失掉委托人的资格。然而,如果我们相信经营能力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天赋,不可全赖教育而成,则资本在显示某人能力的信息方面,依然能享受对劳动的优势”。(第 212—213页)真妙!在这里我们会真正领略到这位经济学洋博士,“著名经济学家”的超级谬论!原来资本对劳动的优势(主宰)全靠信息的不完备,而不是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权;在考虑到教育对才能的作用以后,张的“资本雇佣劳动是合意的”这一制度选择结论就仅靠一根救命稻草来支撑——经营能力是一种天赋!张的这些“创新”的根据竟然脆弱和荒谬到这种地步,可悲!
在资本主义国家里为什么资本雇佣劳动?根本原因是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雇佣工人可以获利,而工人除了出卖劳动力无法生活。所有制决定收入分配和人们的经济地位,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公有制经济使劳动者在生产资料面前人人平等,不再受资本的剥削和压迫,多劳多得。这就是劳动雇佣资本的根本原因。显然,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张维迎狂热地吹捧资本主义,贬损社会主义,当然不会接受这种观点。张在全书中隐含了萨伊的要素价值论和要素分配论,但没有明确讲出来。可悲的是张把才能寄生在资本里,要让资本显示才能,以致于他的“创新”破绽百出,不能自圆其说,不值一驳。为张考虑计,他何不把才能当作独立于资本的第四生产要素呢?这样做,虽然要素价值论依然荒谬,但至少在逻辑体系上可以一以贯之,能够庸俗出个样子来。
张说:“在中国,由于缺乏个人财产制度,许多国有企业的管理岗位由滥竽充数者所占据。”(第216页 )这种论调完全出自他的阶级偏见和他的前述谬论。国有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受教育程度,企业工作经历,业绩表现,个人人品等项目挑选合格人才,甚至可以招聘外国管理专家就任,而不会愚蠢地按照张的谬论,谁的个人财产多谁就有才能的办法挑选人才。如果某些企业领导人才能低下,那是挑选者出了错,而不是公有制的制度障碍。现在不少暴发的民营企业家素质低下,不也在聘请原国有企业的有才能退休者就任高职吗?对此张还有什么话可说?张的“资本雇佣劳动是合意的”的观点只说明了资产阶级对雇佣劳动是合意的。这充分说明,张维迎是资产阶级的代言人。
四,【企业利润归管理者论】 这个论题讨论的是资本家与管理者的关系问题。张的这个论点实际是经理中心论,是经理资本主义的变种,为资产阶级精英主义张扬。张说:“一个‘纯粹’的资本家只是一个证券持有者,他向企业提供资本而不参加经营[在本书中我们在股票持有者(shareholders)与债券持有人(bond-holders)之间不作区分]。”(第7页)张的这个贯穿全书的设定只是为了自己预谋的目的,而与现实完全不符。他把产业资本家与借贷资本家混为一谈。如果产业资本家只得利息,那就不必冒亏本风险去投资企业,而去买公债;此外,在计算企业盈亏时,利息属于完全合同开支,被当作成本扣除。按照张的设定,企业利润自然归经营者所有。张还直截了当地说:“由于对管理服务直接定价成本过高,使得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最好由管理者获得。”(第15页 )又说:“低能力者拥有的资本由于没有能力可显示,只能挣取其要素价格”(211页 )所谓要素价格,就是他的资本价格,即利息。这些论点构成张关于剩余分配的主调(西方主流企业理论所指的剩余是企业收入减去完全合约支出后的余额,即企业利润)。在股份公司的场合下,低能力的资本家由于与高能力低资本的人合作,“他也许可以通过使用自己的资本去显示他人的能力的方法增加自己的收益”(第211页)。于是张笔锋一转,又说他们各自取得“部分”剩余索取权(第193页 ,214-215页)。这样,一个问题就自然产生了——在股份公司中究竟股东处于中心地位,还是经理们处于中心地位?张认为经理们处于中心地位,在企业内部,经理是委托人,工人、一般职员是代理人,而股东处于企业外部,认为股东的股本属于财产权,不是企业所有权,企业所有权是剩余索取权(第20页)。他说:“在这篇论文中,我们用委托权代替所有权来表示企业内不同成员之间的内部合约的安排。这里,委托权同时指剩余收入与剩余权利。然而,我们使用监督权或执行权威的说法而不使用剩余权利。”(第20页 )这里笔者特别指出,引文中的委托权是经理的委托权(经理委托工人和其他下属去劳动和工作),而不是股东的委托权,经理不仅有剩余收入权,而且有剩余控制权,即“监督权或执行权威”。照此说来,股东的“部分”剩余索取权是经理赐于的,用以激励资本,因为它显示了经理才能的信息。张认为经理具有剩余索取权“不仅仅因为他是主要的‘风险制造者’,更主要的是因为他的行动最难监督。”(第4页 )
张维迎的上述观点是极其荒诞的,与事实完全不符,甚至为西方庸俗经济学家所不齿。张把股东,特别是大股东当作贷款人,预先排除在股份公司之外,并由此伪造出了经理中心地位。张在他的全书中绝口不谈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作用。这是一种常识性欠缺;所有权决定收益权和分配权 。在西方国家中,资本处于主宰和统治地位。这一点充分反映在西方国家的公司法中。大股东派出代表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和决定,并任命经理,令其执行,经理不称职或敢于违抗董事会决定,便被解聘。公司利润(剩余)归股东所有。这些常识张当然知道,那么他为什么要炮制谬论呢?请张维迎拿出实证资料来,哪一个国家的公司法规定经理拥有独立于董事会决定之外的剩余索取权?哪一个国家的公司法规定利润归经理所有,而不是归股东所有?众所周知,现在西方国家股份公司的股权日益分散(德国、日本相对集中),但是大股东主宰公司的格局并未改变。在美国,5—10家最大股东(多为法人股东)分别控制着美国500家最大公司。限于篇幅,笔者不拟引证具体资料,只想举出美国官方和非官方最权威的关于资本统治的实证调查书籍。它们是:银行货币住宅委员会:《帕特曼报告》,华盛顿版,1968;美国政府事务委员会:《大公司的表决权》,华盛顿版,1978;美国政府事务委员会:《美国主要大公司的兼任董事》,华盛顿版,1978,(该书详细地公布了大股东派往大公司的代表名单和他们的职务);公司资料交换公司:《财富500家股票所有权实名录》,纽约版,1981……。这些书籍所记载的客观事实有力地否定了凡勃仑、伯利、明斯、威廉姆森、加尔布雷斯等人的经理资本主义(managerial captalism)观点。至于张维迎关于经理主宰企业的论据就显得十分滑稽可笑,不值一驳。由于经理们“制造风险,最难监督”,股东们就拱手把剩余索取权交给经理们?非也!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以后,经理们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时企图侵犯股东利益。对此,斯密、李嘉图、马克思都早有论述,可是股份公司发展史并没有证明股东把剩余索取权交给经理们。现代股份公司也一样,大股东依然牢牢主宰着公司大权和利润。他们有一整套制约经理的机制。1980 年代以来,美国和英国的股份公司特别盛行对经理的激励机制。这主要是根据经理们的良好业绩发给经理们奖金或股票期权,使经理们分享一部分利润。这一措施对大股东也是有利的。高级经理本来是资产阶级的一部分,参加剥削,分享一部分剩余是正常现象。可是这依然是激励措施,而不是经理们独立于大股东的不可改变的权力。奖励由董事会决定,依业绩而变动,可多可少,甚至为零。业绩不好,股价未升,到期的期权便一文不值。而股价未升并不等于公司无利润。美国安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侵害股东权益的欺诈行为已经受到法律制裁,其总裁肯尼斯·采锒铛入狱。在安然和世通等公司丑闻以后,美国纳斯达克出台了上市公司管理新条例,重申:“公司给予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的认股权计划必须获得股东的批准”,否则不得上市。(《中国证券报》互动版,2002 05 29)这也证明,管理人员没有独立的剩余索取权。这里笔者不妨引述几位十分著名的主流派企业理论家的观点,以供参考。不完全合约分析框架(GHM框架)的提出者之一哈特说:“在契约不完全时,(资产)所有权是权力的来源,”(哈特,1995,《企业、契约与财务结构》,牛津大学版,第35页)又说:“对物质资产的控制能够导致对人力资本的控制:雇员将倾向于按照他的老板的利益行动。”(哈特和摩尔:1990,《产权和企业的性质》,载于美国《政治经济学杂志》第98卷,1150页)老板当然是资本家, 经理是雇来的。“团队生产”假说的提出者德姆塞茨在引证了美国500家最大公司的资料后驳斥了所有者被经营者架空的说法,他说:“在一个自利对经济行为起重要作用的世界里,如果相信,有价资源的所有者竟然会有组织地把(对资源的)控制权拱手奉送,交给不受指导、不为所有者谋利益的经营者,那么这种想法是愚蠢的。”(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1999,经济科学出版社,中文版,第248—249页)以上基于客观事实的分析足以说明,张关于经营者排除大股东,具有股份公司的剩余控制权和所有权的说法纯系子虚乌有,是他为了自己的意图编造出来的。而笔者强调资本所有权的决定作用是为了揭示资本统治和剥削的本来面貌和本质。
为什么张维迎要主观地构筑经理的中心地位呢?笔者认为他的主要意图有两点:其一,掩盖资本的剥削,美化资本主义制度。在他的笔下,资本家没有剥削,资本仅仅获得利息,这是他所谓的“社会成本”,如果资本家也分享了部分利润,那也是发现才能的报酬,是来源于经营者的才能,而不是来源于工人的劳动。资本家在选用了有才能的经营者以后,就不再控制股份公司了;这样,经营者便是股份公司的主人,具有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他说这一权力的原因是经营者制造风险,且难以监督。其实这是他的技术性胡诌,人们不必认真对待。其实他的全书中心思想是经营者才能创造利润,利润自然应归于经营者。何以见得?第一,“资本雇佣劳动是合意的”,其原因就在于资本能发现和使用有才能的经营者;第二,他故意预设了大股东不控制股份公司这个虚假前提。因此,既然经营才能创造了利润(剩余),资本主义制度根本就不存在剥削问题,而是一个美好的制度。当然,人们千万不要误解,以为张维迎看轻了资本私有制的极端重要性。在他看来,这一制度是资本主义的自然基础,只有在这个基础上,他所崇拜和景仰的“合意”和美好的事情才会出现。他告戒工人等“穷光蛋”,“东郭先生”,“劣等人选”说:“如果有人不满意资本所有者的社会地位,他应该要求政府去做提高个人能力的社会可观察的事情(比如改进教育),而不应该要求政府通过国有化将资本所有者清除掉”(第213页);其二,鼓励我国国有企业的腐败份子贪污企业利润。他把他的经营者具有剩余索取权的谬论用来指导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认为经过层层委托—代理关系,每层代理者(经营管理者)都有剩余索取权,都可以扣下利润,据为己有。“如果最终代理人(他指企业经营管理者—笔者注)是剩余索取者,最优结果是可以达到的。”(第255页)“代理人索取剩余是对正宗公有经济的一种帕累托改进。”(第237 页)他赞成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实行“内部人控制”,因为这是“事实上的剩余索取者的有效途径……为经营者谋取个人利益(合法的和非法的)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自由”(第267页)。不错,近年来我国效仿美国,也已给国有企业管理者某些激励,但还没有承认企业利润(剩余)归管理者所有。张维迎完全可以调查一个客观事实:在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中,经营者也无权将公司利润攫为己有。可是,张公然赞成我国的管理者侵吞国有企业利润,甚至鼓动他们采取非法手段。对于他的这种主张恐怕西方新自由主义者也会瞠目结舌!所以笔者认为张维迎是一个超级新自由主义者,是国有企业管理者贪污有理的舆论制造者。
五,【以贩卖萨伊和马歇尔的古老谬论作为自己的创新】 张声称,他要区别某些经济学家,去说明为什么资本雇佣劳动,并将其作为自己“一家之言”的创新。下面笔者将十分简要地指出张的主要论点的来源。法国庸俗经济学家萨伊(1767—1832)认为价值由劳动、资本、自然力(土地)三者的协力生产出来的。因此劳动得到工资,资本得到利息,土地得到地租。(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82, 第75页,356页 )他一再强调资本不管是自有的还是借来的,只得利息。(同上,第372页,400页)“纯利息那一部分,即对于资本的效用或使用所付的租金。”(同上 第393—394页)而企业利润是经营者使用资本的劳动的报酬,是对其才能和冒险精神的报酬。他说:“一个公司经理……只要有一些款项是他用自己的资金垫付的,他就有权利依经理资格获得一部分收入,并以资本家资格获得另一部分收入。”(第372页)他高度赞扬企业家的才能,企业家“需要兼有那些往往不可得兼的品质与技能,”“是各种生产者之间和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络环节。他指挥生产业务,并是许多关系的中枢。”(同上,第373页,374—375页)。这样经营者在企业中的“中枢”地位便确立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也就不见了;新古典经济学奠基人马歇尔(1842—1924)首次将组织作为第四生产要素。其代表作《经济学原理》第四篇的标题便是《生产要素——土地、劳动、资本和组织。》组织包括企业组织、行会组织、国家组织等。组织靠经营管理而存在,所以他实际上把经营管理当作第四生产要素。他完全继承了萨伊的要素价值论和要素分配论,只是更加强调经营是企业利润的惟一来源。他说:“在现代世界中,私人雇主和股份公司的高级职员本身拥有的资本很少,但他们却是巨大工业机轮的轴心,资本家和工人的利益全部集中于他们且由他们分布,他们把全部利益牢牢地掌握在一起。”(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83,下卷,第215页)他妄称:“股份公司中大部分管理是由董事、经理和其他附属职员分担,其中大多数人没有自己的资本……他们的报酬几乎是纯粹的劳动报酬。”(同上,第267页)这个报酬当然是总收益减去利息和工资后的剩余。什么劳动报酬?他说:“具有特殊天才的人,在企业家阶级中,常占多数。……因此,用在教育上的资本的利润,是自由职业者阶级收入中的一种特别重要的因素,而稀有天才的租金,可以看作是企业家收入中的一种特别重要的因素。”(同上第283页)
萨伊、马歇尔这些观点的荒谬性在于:把土地和资本看作创造价值的要素,否定劳动价值论,否定剥削;把工人创造的企业利润看作是经理的劳动报酬,混淆经理的薪金与企业利润,否定剥削;否定资本的决定作用,突出经理的中心地位,与资本主义企业的客观现实不符。关于资本主义经营管理的二重性,马克思早有科学的论断。它“一方面是制造产品的社会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资本的价值增殖过程。”(《马克思 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69页)经理们的社会劳动创造的价值由薪金补偿,而剥削性劳动由资本家赐于奖励。2000年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作为总裁的年薪仅为63.9万美元,与其资本收益相比微不足道。那种经理们拥有全部或大部企业利润的说法纯系主观捏造。
至此,我们把张维迎的企业家理论与萨伊和马歇尔的谬论作一对比后,就会发现,他的论文的核心内容完全是照搬和贩卖了萨伊和马歇尔的古老谬论,即使从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角度观察,也根本没有什么创新。他的惟一“创新”——才能与资本的“严格增函数”关系的谬论已由他自己的前后观点的矛盾所否定。所以,笔者认为,他的论文即使在西方国家中也属平庸、甚或劣等之作。而他或什么人把这套腐朽理论用来改造我国国有企业,那就更加荒谬绝伦,除非出于这样一种企图:推动国有企业私有化,和平演变我国。
【狂热鼓吹私有化】 张维迎多年来不遗余力、毫不掩饰地为国有企业私有化而鼓与呼,发表了大量有关文章和言论。限于篇幅,本文仅就他的代表作,《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一书所附录的四篇论文中的私有化观点作一评论。他说“改革教义可以用一句流行的用语来概括,即‘改革的目标是使企业自主经营、自我约束和自负盈亏。’若这个目标完全实现,公有制将不再有任何经济意义,政府只不过是代表资产所有者的债权人。”(第265页)这些话反映了他的强烈私有化愿望。他把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曲解为政府丧失企业所有权,而企业内部人拥有企业资产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他说;“国有企业股份化或许可以理解为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过渡步骤。可以预料,随着财政预算赤字的增加,政府将被迫出卖政府的股份。这样国有企业就渐渐演化为非国有的股份公司。……改革的最终成功在于造就真正的股东。”(第286页)在他看来,股份公司仅仅是私有化的过渡点,而不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改革成功的标准就是造就私人股东。张说得很坦率,没有打什么招牌。他把资本主义的现代企业理论用运到我国来,说什么“企业是个人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离开个人产权,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存在。”(第290页)在他眼里,公有制企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只有在私有制基础上,“ 现代企业”和企业家才会产生。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步骤和方法,他说:“一个可行的办法是‘第三者插足’,就是让非国有企业经济部门(包括外资)插足国有企业, 通过兼并、合资、参股等形式达到改造国有企业的目的。非国有企业过去是在国有经济的夹缝、边缘地带生长起来的,到现在它们已有足够的力量插足国有企业,帮助国有企业的改造。随着非国有股权的增加,国家就可以逐步将国有资产转化为债权。在过渡期间,国有资产的一部分采取股权的形式也许是必要的,但应该明确,一旦条件成熟,这部分股权就应该置换成债权。”(第311页)又说:“我的看法是,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将国有资产变成债权而不是股权。”(第302页)张的这套改革路径就是包括外资在内的私人资本把国有经济从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中排挤出去。所谓股权换成债权,也就是在政府领导下,对社会主义工商业进行资本主义改造,实行和平赎买,资本家们先把企业资产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夺过来,然后以企业利润归还国家债权(甚至不还或少还)。请听,张维迎的如意算盘打得何等响亮,野心何其勃勃,又何其歹毒!!!私有化达到什么程度?张说:“对于关系到国家安全的产业,国家作为永久性股东也许是必要的(即所谓的‘国有独资公司’)。”必要前面还要加上一个也许,私有化多么彻底!其他一切产业统统私有化。最后张说:“作为一个原则,国家股在国有总资产中最终所占比例越少越好。”(第307页)当然,少到零最好。至此,张宰杀国有企业的计划已是图穷匕见了!张以上论点是在1994—1995年发表的,而吴敬琏和董辅礽关于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论调是1997年发表的。从时间之早和要求私有化程度之深来看,张都比他的前辈胆子更大,步子更快,是新自由主义者们中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人物。
张维迎是一个顽固的超级新自由主义分子,是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表,是国有企业领导层中的腐败分子的代表。像张维迎这样的一小批新自由主义分子不仅企图引领我国改革思潮,而且企图引领我国改革路线。他们中的一些人还参与了某些机构里的改革决策。如果他们的企图进一步得逞,则所剩不多的大型国有企业也将发生生存危机。这种后果是极端严重的: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不复存在,广大劳动人民再度遭受资本的统治和剥削,社会两级分化加剧,社会不稳定趋势严重化,我国几代共产党人为之牺牲奋斗的理想也会破灭。新自由主义分子至少在客观上是美帝国主义和平演变我国的工具。现在我国正处于历史的关键时刻,向新自由主义作斗争是一切社会主义者、爱国主义者刻不容缓的任务!(完稿于2004 09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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