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治与法治都是为人治服务的。
什么是人治?人治是指人对社会的管理。什么是法治?法治是指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对社会的管理。如果从社会管理这个功能来说,法治只不过是人治的一种手段。其实,社会管理的对象是人,社会管理的规划和实施者还是人,社会管理是彻头彻尾的人治。
我认为,人治分为两种:一种是官治,一种是民治。官治自有阶级社会以来,一直实行着。而民治则是无产阶级一贯追求的目标,也就是要实现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而人治的手段有两种:一种是德治,一种是法治。法治和德治是为人治服务的。
人治分为官治和民治,一般说来,官治是为少数人服务的。由官治向民治转变是社会主义要完成的任务。为人民服务是由官治走向民治的基础。也就是说为多数人服务的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民治社会。在国家中,人人都是主人,每一个工作岗位都有其特殊性,都是需要监督的。不论什么岗位,人人监督着别人,人人被别人所监督。每个人仅仅只对工作负责,对岗位负责是不够的,应该上升到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高度。要在社会中形成人人监督着别人,人人被别人所监督的社会风气。
法治和德治也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单纯的法治,也没有单纯的德治,必须两种手段都要硬。比如:在道德上要谴责私心的,而在法律上是允许一定私心的,损人利己是私心膨胀的结果。如果道德上提倡私心,虽有法律制约也无济于事,因为法是后发制人。
无论什么治,都是对社会的管理,社会的管理首先是人治,是人治就有什么人去治和为什么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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