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乱象”出卖了“渐进式改革”
邓清波
山西省审计厅厅长郝志远向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去年,审计范围扩大至省直16个部门,审出违规资金6.78亿元;12个省级部门及所属48个单位将9997万元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大量专项用于防洪水利工程的建设基金,被用以修建机关宿舍楼、办公楼及购车支出;各级安排水资源费支出1.2亿元有52%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46户民企逾期贷款不偿;21个市、县低保安排为零……由于资金外流,山西省财政批复各部门的项目预算普遍未及时落实。长达一小时的报告备受代表关注。人大代表普遍认为,这些问题触目惊心,急需下大力整治,用好管好专项资金!(8月14日《人民日报》)
这份审计清单列出来的问题可谓触目惊心,归根到底,暴露的仍然是权力被用来为某些领导干部和部门私利服务,而根本不顾及国家和百姓的权益。事实上,近年来,类似的审计清单,公众已经见得太多,从中央到地方,从此地到彼地,只要审计,就难免暴露出一系列严重的问题。不是没有批评,不是没有处理,但问题总是层出不穷,其根源在于,审计虽然可以发现问题,但审计本身解决不了渐进式改革过程中的权力乱象问题。只要有权力乱象的存在,权力运行不规范,就难免会出现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就难免会产生种种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就无法让国计民生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
当前,中国的改革被称之为渐进式改革,特别值得注意的地方就在于,渐进式改革对于权力本身有着很高的要求,它要求政府公权力必须高效、廉洁、规范地行使。因为,渐进式改革是以传统计划体制中最薄弱的环节作为突破口,实行由易到难、逐步过渡的改革策略,这种改革方式并不马上对体制动大手术,并不立即破坏现存的权力秩序。因此,渐进式改革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往往并没有立即加强,相反,由于它是一种政府强制推行的改革,因此,政府各部门的权力往往会以改革为名得到松绑,实质上还常常得到进一步扩大。在缺乏完善的科学的民主法治制度规范、而市场的初步发育又提供了更多寻租诱惑和机会的情况下,这就很容易产生权力乱象。而权力乱象本身又会严重地阻碍改革措施的进一步推行,造成各种权力腐败现象的泛滥,攸关国计民生的政策往往被领导干部和部门私利所扭曲,严重损害社会公平,广大群众的利益被相对剥夺,动摇人民群众对于继续改革的信心,最终有可能断送掉整个改革。
可见,渐进式改革对权力的运行本身有着很高的要求,必须高度重视对政府公权力本身的改革,促进权力运行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然而,令人遗憾的恰恰是,长期以来,一种误区客观存在,即:一提到改革,就认为只要经济上去了,改革就成功了。对于政府公权力本身的改革,实质上不是被忽略,就是被滞后了。因此,权力乱象层出不穷。每一份审计清单都能暴露出许多部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每一份审计清单实际上都是一份“权力乱象图”。这不能不令所有关心中国改革命运的人们深忧。
所以,对于山西省的这份审计清单,当地人大代表普遍认为“急需下大力整治,用好管好专项资金”,山西省省长于幼军也说:“对于审计发现和指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然而,如果仅仅着眼于整改审计清单上已经暴露出来的一个个具体的问题,仅仅是就事论事,这是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审计出来的问题总是层出不穷、边改边犯,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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