惭愧!惭愧!这么深刻的道理竟然让一以形象刻画为职业的巾帼女子率先悟出,我这个以社科研究为本行的须眉男子好不羞杀!不过,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还是赶快将上述原理在新领域里加以演绎,也好吸引眼球,在网上抢占一席之地。我选的是公众最为切齿痛恨的贪污腐败问题,其演绎如下:
痛恨个什么呀,不敢承认贪污腐败合法化是一种鸵鸟心态。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它都客观存在。贪污腐败合法化的好处多多:一,可以满足行贿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需要。当然,陈作家马上会争辩说,就业是天经地义的,获取不正当利益怎么可以与之相提并论?就业当然是天经地义的,但靠出卖肉体就业不是;至于现在劳动力大量过剩怎么办,对不起,你该问经济学家去,我只知道象现在这样大量失业并非是不可避免的,有历史为证。二,可以减少偷偷摸摸的腐败所带来的杀人灭口等消极现象,可以增加钱权交易的透明度,相对地实现公平。与其让一部分人偷偷摸摸地搞钱权交易,还不如公开招标,这样做没准在提高贪污收益的同时还会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而贪污收益提高了也可以增加国家税收(合法化了当然得照章纳税)。当然了,行贿人一竞争肯定要吃亏,活该!谁叫他们投机取巧的。三,可以使因为监督机制不健全而滋长的贪官滥用权力的欲望得到发泄。陈作家又要发话了,因为性别失调而得不到性满足的人要求满足是天经地义的,贪官的欲望怎么可以与之相比并论?得了吧,作家,你还是不要诬蔑光棍汉了,看看到底是哪些人在嫖妓吧。
不好意思啊,我的文采远不及陈作家的万分之一,特别是时间、精力有限,依葫芦画瓢画得不太象,请那位网友帮忙改进,我无偿出让版权。
对了,大家可别恶言辱骂陈作家呀。她并没有说自己想去当小姐(我不敢尊称她为“陈小姐”也是害怕引起误会),而且不赞成嫖妓,端的是个好女子。我呢,也表白一下,我自己是打算终生不行贿的。至于说受贿嘛,放心,至少目前没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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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青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