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邓正来的“国家与市民社会”
主要有四篇文章:《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增订版序();《市民社会理论研究》();《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引论》();《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框架》()。还有一篇《市民社会与国家知识治理制度的重构——民间传播机制的生长及其作用》(),因关系不大,未作为重点来读。
(一)邓氏的市民社会。邓氏认为,所谓“市民社会”,是指那些源出于保护个人自由的思考以及反对政治专制的近代自由主义政治思想、源出于对市场经济的宏扬以及对国家干预活动的应对的近代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基础上而逐渐产生的相对于国家以外的实体社会”。(28、30?)分解开来是否:第一,近代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和近代自由主义经济思想是市民社会的基础;第二,近代自由主义政治思想源出于保护个人自由以及反对政治专制,近代自由主义经济思想源出于对市场经济的宏扬以及对国家干预活动的应对。第三,在两个近代自由主义思想的基础上产生的,相对于国家以外的实体社会,就是市民社会。压缩一下就是说:它是超历史、外国家的实体社会;它的基础是近代自由主义政治、经济思想。近代自由主义政治、经济思想源出于什么,暂且勿论,单说前两项。
(二)市民社会不是超历史、外国家的。对市民社会,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的使用有两重含义。“广义地说,是指社会发展各历史时期的经济制度,即决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物质关系总和;狭义地说,是指资产阶级社会的物质关系。”[1]后来实际上已经专指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以至于不再使用“市民社会”一词。因此,市民社会不是超历史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马克思恩格斯说过:“从中世纪的农奴中产生了初期城市的城关市民;从这个市民等级中发展出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2]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后来发展成自为的资产阶级,就是市民阶级,成为新生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代表,所以它不是超历史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产物。市民社会也不是外国家的。既然邓氏称,反对政治专制的近代自由主义政治思想以及应对国家干预活动的近代自由主义经济思想是市民社会的基础,既反对政治专制,又应对国家干预,怎能说是相对于国家以外呢!逻辑不允许。
(三)市民社会也不是实体社会。一个实体社会是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没有无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也没有无生产关系的生产力,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就是与一定生产力相统一的生产关系;同样没有无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也没有无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创造了包括资产阶级专政的上层建筑,这个上层建筑反过来又为其经济基础服务。社会实体不能按照市民,契约、身份、公民、民间等形式主义标准随意划分,而是按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来划分。从而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邓大师抽象地,可以使用于任何时空维度的市民社会是根本不存在的。这种所谓理论在现在的提出,完全是另有所图。
(四)邓氏论市民社会的特点。邓氏说,市民社会“不仅仅是一种可用来对抗或抵御暴政、集权式统治的必要手段”,而且“应被视为当然的目的”——亦即“市民社会理念的运用不会因‘后公产主义’的到来而终止,相反将在由此想真正民主自由的市民社会的迈进过程中持续得到使用”,东欧和前苏联的“社会转型”是西方价值、理念和制度的胜利。这种价值、理念和制度就是市民社会,亦即“立基于西方经验或观念的市民社会而型构出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并且这种模式是“可以跨越空间、超越文化或传统的具有普世效度的结构性框架”。[3]概括起来可否说:第一,可用来对抗或抵御暴政、集权式统治。东欧和前苏联的“社会转型”是这种对抗的胜利,就是在那里搞掉了“暴政、集权式统治”建立起民主自由的市民社会。第二,持续性或永恒性。“后公产主义”即东欧和前苏联转型后继续有效,当然,就是轮到在中国使用“真正民主自由的市民社会”的时候了;第三,有普世效度。中国的空间、文化或传统都可以跨越,已经都不是障碍。这是邓大师在构建“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之后的又一谋划,要在中国建立市民社会了。
(五)“市民社会”理论的目的。按其交待,邓氏借用“市民社会”理论的目的是为了批判人文社科领域里的那种“自上而下”的一元性“国家”分析范式,建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轨型“国家与社会”互动范式提供最为基本的理论和思想支援,进而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在当下的发展起推动作用。[4]恩格斯对国家,对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有一段极为精彩的论述。他说:“到目前为止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着的社会,都需要有国家,即需要一个剥削阶级的组织,以便维持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特别是用暴力把被剥削阶级控制在当时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那些压迫条件下(奴隶制、农奴制或依附农制、雇佣劳动制)。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这仅仅是说,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在古代是占有奴隶的公民的国家,在中世纪是封建贵族的国家,在我们的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5]世界上哪里来的“自上而下”的一元性“国家”分析范式;又哪里来的建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双轨型“国家与社会”互动范式,都是资产阶级的伪科学。为这些东西“提供最为基本的理论和思想支援”,不啻为冥王府烧纸钱,完全是一种空中不详飞行物的“幽浮”。而所谓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在当下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就是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并从而为演变社会主义制度制造舆论。
(六)市民社会与政治或国家的学理分野。邓氏推荐黑格尔的主张:“市民社会的所有活动追求的是以个人私欲为目的的特殊利益,使人们依凭契约性规则进行活动的私域,个人于此间的身份是市民”,这段话实际上说的市民社会就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一位大家说过,市民,就是市场之民。看来比邓先生要干脆一些。“而国家关心的则是公共的普遍利益,使人们依凭法律和政策进行活动的公域,个人于其间的身份乃是公民。”[6]这是说的资产阶级国家,关心公共的普遍利益是表相,实际上是维护资本主义剥削的实现形式,即维护资本主义市场秩序的资产阶级专政。其中的“私域”、 “公域”分不开;“市民”、“公民”二重身份只在逻辑上存在,哪个国家是这样实行的?这些东西反映的是资产阶级学者的偏见,目的全在于淹灭政治或国家的阶级本质。
(七)对各种市民社会理论的爬梳。市民社会的理论经过邓氏的爬梳,形成了市民社会的两大知识传统,一为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或“社会外于国家”的观念(28);另一市民社会传统则为黑格尔的“国家高于社会”(30)的框架。接着的是对于这些浅薄的、形而上学的国家与社会观的嚼舌头,以及大讲为此编造的天赋人权的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的故事,已经老掉了牙。若是一百年前谈这些东西,可能还有些听众。现在不辞辛苦地拿出来干什么呢?其实,不过是为邓大师想“超越”洛克和黑格尔,创造国家与社会互动的中国市民社会论塾底。也就是“中国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架构绝非只有非洛即黑的选择,毋宁是二者间平衡,亦即笔者力主型构的市民社会与国家间良性的结构性互动关系。”把老祖母的嫁妆翻腾出来,晾晒一番,还要开一个新潮时装店。能拉来几个顾客呢!
(八)邓氏的大陆市民社会论。首先,就实现民主政治而言,深刻地标示出大陆市民社会论者的不同于民主激进诉求的渐进取向。然而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出现了相倚的两极:政治变革导致传统权威的合法性危机,进而引发社会结构的解体和普遍的失范,作为这种失序状态的回应,政治结构往往向传统回归,而这又使政治结构的转型胎死腹中。这种历史上出现的两极徘徊在当代则演变为“一放就乱,一乱就统,一统就死,一死再放”(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以及“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政府机构变革方面)的恶性循环。为“大陆市民社会论者”提供所谓理论和文化的支援,给大陆治病,非双向互动的“市民社会与国家”不可了。简直是自论自证的一派低劣的胡言。对于这种挑选几条工作中一时出现的问题,用来证明大师的宏论,不觉得有失大师的学术风范吗?
(九)台湾的民间社会(同为civil society,两地翻译不同)。“民间社会与国家”(28)在台湾论者处,便更多(或完全)地被构设为一种由下而上的单向度反对威权“国家”的关系,因此他们更倾向于将民间社会视作一种抗争“国家”的手段,从而“民间社会对国家”关系的构造也就更侧重于如何有利于实践层面的动员和抗争;由于他们坚信抗争手段以及依此手段只要将威权“国家”解体,民主政治的终极目标便能实现,所以他们在实现了民主政治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是更为激进的取向。[7]显然,台湾的“民间社会”的民主程度和实现的速度都走在大陆的前面。台湾已是大陆的方向。
(十)苏联东欧国家市民社会的复兴。苏联东欧国家通过市民社会的“复兴”而有效形成的制度转型所产生的“示范”下,东欧及前苏联等国家为摆脱集权式统治而进行社会转型的过程是促使市民社会理念复兴运动的更为直接的导因。波兰的政治发展就是“修正主义的终结与市民社会的再生”。明白点说就是:苏联东欧国家是“暴政、集权式的统治”的代表;改变这种“暴政、集权式的统治”,是市民社会复兴的导因;修正主义的终结(胜利),就是市民社会的再生;正是它们为我们提供了“示范”。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实行“西化”是中国的唯一进路。
(十一)使中国大陆紧跟台湾,向苏联东欧的“示范”方向走去。市民社会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存在,还是作为一种概念,都是西方或欧洲文明的产物。不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哪些不同,但都“蕴含着一个相同的规范认识(paradigm)即大规模的商品化必定引起经济及社会的发展或现代化,所以它们又不具有本质上的差异。” 邓氏企图把社会的发展死死套在资本主义的发展线路上。大陆、台湾、苏联东欧的市民社会,都“不具有本质的差异”。大陆要紧跟台湾,向苏联东欧方向走去,就是中国的前进模式,自然也是邓先生的学术目的了。
(十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能为我所用。邓先生假中国市民社会论者之口,说:认为市民社会“一如民主、自由、人权、宪政等概念,“市民社会”概念虽然产生于西方社会的经验及知识传统,却具有超地域、跨文化的普遍意义和价值,能为我所用、也应该采用,尽管这种援用必须考虑中国的国情”。但不论在什么地方实行,都有“家族相似”特性,就是基因必是相同的。邓氏所言落后一个历史阶段。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这些东西曾经能为我所用,可是资本帝国主义先生们老是侵略学生,我们失败了。前面谈过:市民社会,实际上说的“就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见(六)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主要就是私有制是市场经济的唯一基础;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手段;与此相适应还有人性自私论和政府的不介入或少介入。对此,邓大师通过经验性的个案研究,北京的三家民营书店——万圣书店、风入松书店和国林风书店,已经说到家了。私有制是基础(决定人性自私),市场是资源配置手段(政府只管秩序),为他的市民社会既提供事实检测,又提供了事实依据。但是这三个书店,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构成因素。把它单拿出来存在不了。如果就这三家书店算个整体,那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当作典型全面实行,在中国过去行不通,现在更行不通。
(十三)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在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同资本主义已经不是一个家族,没有了“家族相似”的特性了。宪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呢?第一,由国家实行,过去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经过改革实行市场经济;第二,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基础,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第三,以国家的宏观调控为前提,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邓大师想用西方几百年前的“市民社会”的说教,多绕那么几圈,就想改变无数先烈用头颅和鲜血换来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岂非过分天真了。
(十四)中共建政以后。“众所周知,1949年中共建政以后,国家治理社会所依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制度性安排即是对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国家垄断,包括意识形态的支配性安排,以及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之上且为维持这一制度性安排而采用的管制技术。”“众所周知”都包括哪些人?你这里的国家垄断、支配性安排、管制技术等用语,有什么根据?“中共建政”是人民当家作主(你是永远不会理解的),就算你说的是事实,人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包括意识形态,有何不好。建国后,全国人民获得解放,几千年被压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当家作了主人,亲美、崇美、恐美思想为之一扫,人民在文化上也开始翻身,普及文化知识,普及马克思主义常识,在中国的历史上什么时候有过这种情景?邓大师截取一些在前进中的缺点和不足,宣扬成工作的全部和根本,以图达到否定中国人民革命历史的目的。用西方资本主义没落的眼光看社会主义中国,总觉得会要他的命,尽其所能将中国妖魔化。不是嘛!
(十五)邓大师的治学格言。“一旦新的思维方式得以确立,旧的问题就会消失;实际上人们很难再意识到这些旧的问题。因为这些问题是与我们的表达方式相伴随的,一旦我们用一种新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旧的问题就会连同旧的语言外套一起被抛弃,”这是大师的治学格言,在不同地方已经说了多少遍。但邓大师的新思维并不新。不过是几百年前资产阶级辩护私有制的原装。马克思恩格斯早已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思维,把市民社会连同你们为私有制辩护的范式、知识传统、理论模式、话语、分析框架、学术,等等语言外套一起抛弃了。
2006-6-24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644页"5"。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3页。
[3] 〈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增订版序第1页。
[4] 参见〈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增订版序第2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55页。
[6] 〈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框架〉第33页。
[7] 参见“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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