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说“巨变”这个概念。其实“变”跟“转型”这个概念都是同一个英文词transformation的不同中文翻译。说到“转型”这个词,大家都非常熟悉了,但这个词在它的首创者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在《巨变》(The Great Transformation)中最初用它的时候是什么意思,恐怕了解的人就不多了。我们现在天天讲转型,讲社会转型,可是实际上发生的是“经济转轨”,即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而不是“社会转型”。我们从二、三手的马克思主义那里听说,经济基础是决定性的,于是就以为,从经济转轨中就能直接套出社会转型来;于是就把市场经济的方式在社会各个领域到处套,让所有的能想到的东西都市场化。
然而,在波兰尼那里,虽然社会确实会随着经济而变化,但社会转型并不是经济转轨的直接移植,相反,所谓社会转型恰恰是指社会针对经济的市场化而自发产生了旨在自我保护的“反向运动”,以此来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发起反击;在这种反向运动的作用下,社会发生深刻的变革,这才是所谓巨变,或者社会“大转型”。可是在我们这里,人们以为市场能够直接解决所有的问题,连教育、医疗卫生事业也搞市场化。可实际上,许多问题恰恰就是由于把市场逻辑直接套用到一切社会领域而产生的。
为什么我们今天要在这里要讲这样一个题目,这是有几个背景的。首先,波兰尼在社会学界的影响很大,很深远。我们大家很熟悉的一些人,像布罗代尔啊,沃勒斯坦啊,他们的思想都是受到波兰尼得很深影响,可我们对波兰尼本人却并不熟悉。为什么呢?这涉及到第二个背景,就是我们二十多年的改革,有一种“类似意识形态”的性质,搞市场经济是党的号召,反对市场经济就是反党啊!那些年我们每年写年终小结都被要求表态“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各项政策”,不允许对市场经济进行思考,就像以前不允许怀疑计划经济一样。所以二十多年来市场经济的扩张才肆无忌惮。较之汗牛充栋的市场理论著述,一直以来波兰尼著作的中译本却得不到出版(好像只有渠敬东在2001年译过《巨变》中的两个章节,参见《反市场的资本主义》)。我们现在正在翻译波兰尼的代表作《巨变》这本书,也只是现在才可能出版,我们才敢翻译。早几年的话,不等政府来管你了,经济学家都要上来把你揍扁了。怀疑市场经济就是反对改革啊!那还了得!
可是实际上,在二十多年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积聚了许许多多的问题。我们不是一边走一边解决这些问题,而是一边走一边把问题往后推。推到今天,可以说问题都成堆了、结构化了。于是你不可能今天解决这个问题,明天解决那个问题,问题都緾绕在一起,都是互相掣肘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谐社会”,其实就是因为这些问题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是什么关系呢?基本上有两种看法,第一种认为既然是经济发展本身造成了这些问题,那就有必要检讨现有的经济发展方式;还有一种觉得经济发展带来的问题要靠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来解决,这话原则上不错,但问题在于是否还是坚持原有的经济发展模式呢。我个人同意前一种看法,如果我们现在还不反思,还不从根本上着手解决问题,我们很可能会永远失去解决问题的机会。当然,这种反思工作是非常复杂艰巨的,今天我们这里只讲一个问题,就是在十八、十九世纪西方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民族国家到底起了什么作用;市场是不是像哈耶克等人所讲的那样,是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在市场经济建立起来之后,民族国家又承担了哪些职能?这些职能在今天的全球化背景下又遇到了哪些困难?
回顾市场经济建立的历史,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重商主义阶段,另一个是自由主义阶段。与经济学家们假想的相反,在西方的传统社会里,竞争性、牟利性的商业活动是受到社会严厉排斥的,广泛存在的只是非竞争性的地方市场。只是在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各国为了自己有更强的汲取和调动资源的能力,以便能在军事竞争中占据优势,开始动用国家的绝对主义权力,奋力打破地方之间的界限,把分散的地方经济体统合成一个民族经济体,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
可以说,把分散的区域市场联结成统一的国内市场,这是建立市场经济的第一步,不过在波兰尼看来,这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真正的市场经济必须是在市场定价机制的作用下“自发调节”的。这就要求不仅仅是商品,而且生产商品的诸要素都要被纳入市场买卖的体系,完成这一任务的是自由主义国家。建立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最早最典型的是英国,所以我们以英国为例子。
为了让市场能够自发调节,必须要使劳动力、土地和货币这三种本来不是商品的东西被当作商品来买卖,这个过程被波兰尼称之为虚拟商品化。这其中最困难的转变,就是把作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的劳动变成可以到处流动、随时买卖的商品。这个特殊的转变是伴随着一个重大的插曲发生的。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余波震及英国,英国的乡绅和贵族害怕乡村贫民发动革命,于1795年开始实施了一个叫做“斯宾汉姆兰德”的制度,规定乡村贫民不能在社会中乱跑,而应该老老实实呆在教区里,由教区提供工作,而且不管工作的报酬如何,都由教区来补足工资与救济线的差额,提供生活保障。这种制度为英国乡村社会的稳定发挥了作用,但也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副作用,导致乡村中工业生产效率的低下,更造成了穷人的道德退化。最后,举国上下,包括接受救济的穷人,都激烈反对这种制度,大家都觉得无论如何应该改变这种制度,不管如何改变,结果都会比现状好得多。
有了这样一种公意基础,刚刚进入议会下院的英国资产阶级就推动通过了对英国古老的“伊丽莎白济贫法”的修改。修改后的济贫法规定,穷人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进资本主义的工厂,要么进入像监狱一样的救济所,总之,再也不能像“斯宾汉姆兰德”制度下那样只呆在家里接受救济了。就这样,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劳动力市场建立起来了。
最难的一步走出来之后,剩下来的两步就好办了,这就是土地和货币的商品化。所谓土地的商品化就是土地上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参与全球流通,而货币的商品化则意味着一国货币与国际金本位挂钩。
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就这样建立起来了,它根本不是像哈耶克所说的那样是自生自发的扩展秩序,相反,它是国家政权力量作用的结果。波兰尼有句话经常被人引用:“Laissez-faire was planned; planning was not.”也就是说,自由放任是有计划的——这一点我们已经证明了,而计划本身则是没有计划的。这怎么说呢?这就是说,在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建立起来之后,反对市场自发调节的力量也产生了,经济自由主义者认为这是“集体主义的阴谋”,他们在有意识、有计划地破坏市场经济,而实际上,这些反对力量完全是自发的,是社会自发的自我保护运动,所以说计划本身是没有计划的。
当整个社会各个领域都兴起了这种社会自发的自我保护运动的时候,民族国家出于秩序的考虑适时地改变了自己的角色,将自己从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的推动者和维护者,变成了市场经济的限制者和规范者,它把社会自发的“反向运动”组织起来,加以正规化和制度化。工人改善劳动条件的要求得到了国家的支持和强制,工人结社、集体谈判、工会抗议和劳工运动也逐渐合法化,工人的劳动和生计渐渐有了保障,劳动力的商品属性大大减弱了。由于美洲土地大开发造成的农产品大量增加,各国也认识到了农产品全球自由贸易对本国农业的巨大威胁,都纷纷建立起森严的农产品贸易壁垒,这样,土地的虚拟商品属性也减弱了。最后,尽管在国际金本位制下建立起了国际金融体系,但各国都越来越重视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给、抵御货币价值波动的功能,货币的商品化属性也下降了。民族国家最终将市场经济纳入了一个可以被社会接受的框架之中,后者再也不能像它刚诞生时那样肆无忌惮了。
通过上面的回顾,我们能得出的基本结论就是:第一,市场经济并不是所谓自发演进的扩展秩序的结果,相反,它完全是在民族国家的干预和控制之下形成的;第二,在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引起了社会全方位的“反向运动”之后,民族国家转而承担起限制和调控市场经济、削减它对社会的危害的角色。正是民族国家的这种角色转换的实现,标志着社会学家所称的“转型Ⅰ”的完成。
而到了20世纪的最后四分之一,“转型Ⅱ”发生了。这就是经济全球化。在这个趋势之中,很重要的一点就资本的全球化流动。资本在不同产业之间、特别是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流动,流动成本越来越低、速度越来越快。这种经济在全球范围的无政府主义使得民族国家的控制力在不断减弱。在历史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反向运动”虽然不乏源自社会中受市场经济侵害的社会群体自动盲目的反抗形式,如失地农民的暴力抗争、不得不出卖劳动力的工人自发损毁机器,以至所谓的全球性“绿色保护运动”;但是,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更主要的还是民族国家为维持市场经济运行而对其负面影响所做的补救措施,即国家为保护社会而有意识地对市场经济加以各种限制。正如齐格蒙特?鲍曼所说,“19世纪是一个限制的年代,这些限制一个一个地强加在了不受约束的、没完没了的、肆无忌惮的利润游戏上,先是依法缩短工作时间、安全与卫生条例以及无数个旨在保护弱者的其他法案,随后是禁止童工。更为重要的是工会及其抵抗策略的合法化使资本主义的受害者或潜在的受害者赢得了有效保护自己的权利。还有,持续的政治权利的扩张,在用集体保险来保护个人不幸的必要性问题上,最终导致了‘超越左与右’的共识,而福利国家的建立就体现了这种共识。”(鲍曼:《被围困的社会》)
如果说在“转型Ⅰ”的时代,民族国家还能通过对资本做出限制而为民众、为社会做一些事情的话,那么现在发挥这种作用的条件已经没有了。齐格蒙特?鲍曼把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上半叶的现代性称作“稳定的现代性”,而把二十世纪末的现代性称为“流动的现代性”。在“稳定的现代性”的时候,资本和劳动是相互依赖的,民族国家还可以通过推动民主、建立社会保障和最低工资、支持工会组织罢工等等来对社会进行某种保护,但现在没那么容易了。“资本的流动性”意味着它对劳动的依赖性减弱了。我们知道,原子化的工人,在竞争性劳动力市场上获得的工资,才是劳动力的市场价格;而通过罢工、集体谈判获得的工资,是“工会工资”、“社会工资”,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则的,它不是市场工资。所以在劳资之间的依赖关系弱化后,工人再要想通过罢工来提高工资便不太可能了;但资本却能“罢工”,它只要拍拍屁股走路就行了,它只要一走,你的就业没了,政府税收也没了。所以这种“资本罢工”非常有效,我们的市长、党委书记最怕的就是“资本罢工”,所以政府会拼命地创造投资环境、降低而不是提高工人工资。有些招商引资比较困难的地方甚至出现这样的大标语:“谁破坏投资环境,谁就是人民的罪人。”
现在大家都有道德关怀,很多人很关注弱势群体的境遇,但是他们没想到的是造成弱势群体当下处境的很多因素是跟“投资环境”有关的,他们生存环境的改善往往意味着投资环境的“恶化”!想过没有?这个后果政府和老百姓愿不愿意承担?比如说现在杭州市政府跟市总工会说,你们要领导杭州市工人罢工,这样工人的工资待遇就能改善。可是第二天,资本家就纷纷撤资了,资本会流到安徽、江苏、江西。你说这不还是在中国,我全国总工会组织全国工人罢工你总跑不掉了吧!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这招也不行,它会跑到印度、跑到越南,跑到东南亚。
所以说,中央的建立“和谐社会”不是随便提的,这确实是个非常艰巨的任务。人家西方社会的两个“转型”之间隔了一百多年;而我们是两个“转型”一块儿经历。每个转型都有自己要解决的问题,两个转型的不同问题搅合到了一起,而且往往相互矛盾、相互冲突。
从转型Ⅰ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出,自发调节的市场的基本要求就是经济要脱离政治、脱离道德、脱离社会。所谓脱离政治就是自由放任、不干预主义,国家不能干预经济,这个大家都很熟悉;所谓脱离道德,就是指市场经济要求道德的本质发生改变,从前贪婪是不道德的,现在变成贪婪是道德的(据说正是贪婪的总合造就了社会的总体利益),贫穷才是不道德的!经济脱离社会就是脱离社会关系,因为人只有原子化为“经济人”,才能进行自主、理性的选择,才能构成市场经济的基础,市场才能自我调节!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人就不能自主、不能理性了!市场经济要求政治、道德和社会组织不能干预、不能妨碍它,它却反过来对政治、道德和社会组织进行无限干预,要它们全为“经济发展”服务!而它又号称“自我调节”!这样,整个社会就只能以市场为中心运转了!
在鲍曼所说的“转型Ⅱ”到来之前,我们还可能指望国家来限制市场经济,但现在鲍曼出来告诉我们现在发生了转型Ⅱ,民族国家被绑架了!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于是我们只能寻找另外的出路,这个出路就是寄希望于社会,国家和社会联起手来面对这个“二变合一”的转型。既然市场经济就是让经济“脱嵌”于社会,那么应对它的办法就是把经济重新纳入社会、重新“嵌入”社会。这并不是要拒绝市场经济,而是要把市场经济发展重新置于社会关系的控制之中,让市场经济为社会服务而非倒置关系。
可是,这样做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要存在着一个相对完整的、足够强大的社会,只有存在一个强大的社会,强有力的社会关系,才能作为经济“嵌入”的河床,现代经济是不可能嵌入在一个仅仅只由血缘关系构成的社会这中的。遗憾的是,我们几千年的历史,缺的就是这样一个摆脱了血缘关系的、强大的社会。在西方,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代,就打破了血缘关系,建立了非血缘关系的社会,可在我们这里,血缘是社会关系的唯一重要的纽带。马克斯?韦伯说,现代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条件就是家计和企业的分离,私产和公产的分离。可我们的企业,到现在搞得好的还是公私不分的家族制企业,这种企业的存在和发展不在于它有多少优点,而是因为只有它能够提供人际信任;原因不是血缘关系太好了,而是社会太弱了!
所以关键的问题是社会的发育。我们现在的人都差不多是原子化的了,我对中国社会发育现状的这种悲观源于几年前搞的一个社区研究课题。国家允许你弄,甚至花钱让你弄个社区起来,你都弄不起来!顶多就是把居委会的牌子变成社区的牌子,实际上是“太阳底下无社区”,只有电灯泡下面才有社区,而且这样的社区是不是社区还很难说。上个月我去海南参加一个关于中国民间组织发展的研讨会,七八个瑞士专家介绍他们的经验,他们的政府和社团之间的关系是世界上最好的,我听了,很好,可我们没法用:我们缺少人家有的那种人际之间的信任!我们看别人,除我自己之外的人似乎都想占我便宜,防着周围的人像防贼似的。这种情况下人家再好的经验也不管用!
在面临巨变的情况下,我们这里的信任缺失更加显得触目惊心。这种缺失是什么时候、怎样开始的,如何才能把它补救起来?我想这是我们应该认真探讨的课题,因为这无疑是我们保卫社会的一个基本的平台。
最后,我想用福柯的一个讲演集的书名来做个总结,这书名就是《必须保卫社会》。福柯的意思是:权力有保卫社会的责任!当然,这需要对权力本身进行分析,但无论如何,权力绝非仅仅指国家的权力;保卫社会是国家的责任,同时也是社会自己的责任,因此我们别无选择,必须组织起来!
(冯老师,读了您的大作巨变与民族国家,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以下:
为什么把板子打在市场经济身上?
您说,在二十多年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我们积聚了许许多多的问题。”怀疑市场经济就是反对改革啊!”似乎市场经济要对这些问题负责.可是,我们改革以来搞的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吗?我觉得不是,双轨制不是市场经济,国企改革监守自盗也不是市场经济,那么多垄断行业也不是市场经济.我们搞的是权贵资本主义而已.市场经济是要有法权体系的,我们现在的许多改革问题的出现正是缺乏着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法权体系.比如国企改革中问题很多,主要是工人没有谈判权,所有者没有谈判权导致了很多私分大锅饭的事情.这种谈判权,正是市场经济法权体系所要赋予的.
招商引资中问题很多,我觉得关键在于缺乏产权保护,而不在于资本主义有多坏,解决的办法不在于政府应该做什么,而在于政府应该不要做什么(不准侵犯私有财产,随意拆迁征地!不准给资方特权!)关键在一个限制权力,保障权利上.你外资要土地,可以呀,你自己和居民谈判补偿协议去,你们谈好了,我政府监督契约执行.以为这是民族国家应当发挥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以为,我们改革的路并没有按照市场经济自身发展需要来走(法权体系严重缺失,)所以,我们的问题不能怪市场.
以上是我不成熟的见解,听候批判。)
余征飞:你好。
你的问题我归纳一下就是一个结论:改革出现问题并不是市场经济不好,而是缺乏一个市场经济所必须的法权体系。如果顺着这个结论倒推上去,就会出现如下结论:市场经济不可能自己来建立它所必需的法权体系(这也就是说市场经济自身有其不完整性)。那么这个法权体系将由谁来对立呢?是国家?还是社会?其实,你所说的诸如“工人的谈判权”(实质应该是罢工权)正是需要国家以法律形式来认可、保障的、用以抵制劳动力价格市场化的社会保护措施。如今,工人的这种权利之所以缺乏,不正是因为国家没有尽到它应该尽到的责任吗?你为什么说“解决的办法不在于政府应该做什么,而在于政府应该不要做什么”?你说,我们“缺乏产权保护”,那应该由谁来保护呢?国家不来保护,我们还能指望谁?事实上问题还不在于保护产权,而是在于初始产权的界定谁来做?怎么做?劳动力(人力资本)的产权、国企工人的产权、拆迁户的权利﹍﹍这些都该由谁来界定?除了主权国家(政府)你还指望谁?其实指望政府做的事还多着呢!市场是需要政府来管的,如今的政府不是管多了而是管少了。比如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生态管理﹍﹍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政府来管理的。在以“逐利原则”支配下的市场经济中,如果像你所说“政府什么都不用做”,那也许我们连喝一口干净的水都会很困难了!更重要的东西你还没说,市场经济是需要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来限制它的,这个限制也不可能由市场自己来建立,这个任务也同样需要国家来承担,国家政府的必要性就在于它应该是这种道德精神的体现者,正是这些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大大地减弱而不是强化了各种商品交易行为的市场性质!
“经济”这个概念包含两层含义:形式含义(formal meaning)和实质含义(substantive meaning),前者源于逻辑,后者源于事实。换言之,经济的形式含义源于“手段-目的”(means-ends)关系的逻辑特征,“它指的是这样一个确定的选择状态,即因为手段不足而造成的要在不同手段的使用之间进行选择。”而经济的实质含义则源于人的生活离不开自然和他的同伴,“它是指人与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间的互换,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为他提供满足物质需要的手段”(博兰尼)。人类为了得到满足物质需要的手段而与其周围(自然的和社会的)环境之间发生相互的作用,即进行“交换”。因此,经济制度所具有的实质含义都是能够从它们连结人与其周围(自然的、社会的)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得到解释的,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只是从人类单纯的物质活动中产生的,只有作为包括自然环境在内的各种关系的相对性“存在”,才是在实际的意义上可理解的。所以,你说“不是市场经济的问题”,这充其量只是说这不是“逻辑问题”,但是,如果让这个“逻辑”在现实中不加任何限制地自发动作,那它必定就是一个“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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