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弗朗西斯·福山的新著《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从法国大革命到现在》,中国《环球时报》日前的评论说,“福山的新书称,秩序良好的社会离不开三块基石:强大的政府、法治和民主问责制。他强调,三者的顺序至关重要,民主并不是第一位的,强政府才是。他分析,尚未获得实施有效统治能力就进行民主化的政府无一例外地都遭到失败,非洲许多地方就是在这里出了问题,民主加剧、而不是修正了现存的问题。”
书的中译本还没出,大部分人还没通读,但该书的这一主要结论已在广泛传播了。
很多人认为,福山在近二十年里对自己的理论做了大掉头式的调整,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历史终结论”到现在的“强政府第一论”,自己否定了自己。
弗朗西斯·福山
表面上看,似乎是这样,但如果细读福山,会理解到这一点:他的“历史终结论”和“强政府第一论”,其实都是附带前提条件的推论。在我看来,福山在政治科学这个领域里的主要贡献,是他用20年提出了两个重要推论:
第一个推论是:假设人类社会存在着一个黑格尔式的普遍线性历史,那么,作为一种政治秩序的西方现代自由民主,就是这个历史的终点;同时伴随着这个历史过程,构成了普遍历史的人,也将从前现代的“初人”蜕变成现代的“末人”。这就是1993年出版的《历史的终结与末人》这本书的主题。
第二个推论是:假设人类社会存在着一个亨廷顿式的现代政治秩序,那么,这种秩序存在一些共同特征,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现代化环境,强大的政府、法治和民主问责制三者不可或缺;如果因应不良,则会发生“政治衰败”,国家会因政治制度失灵而失败。这就是最近关于政治秩序的两卷本著作的主题。
确切说,这两个推论都是典型的“科学式”的,即从一个基本假设出发,得出一系列符合感觉经验的推论。正如现代西方经济学一直以来所做的:假设每个人都是自利并且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所谓“经济人假设”),那么,人类社会就会有如此这般的微观及宏观经济规律。
对于这一类“科学式”的理论,直接否定其推论意义不大,因为所有推论并不是真理发现,只是从基本假设出发的一个逻辑推演,都可以通过推翻其基本假设而加以证伪。对于“历史终结论”,只要完全不承认人类社会存在一个涵盖所有民族所有历史的“人类普遍历史”,那么,所谓“历史的终结”这个逻辑推论自然就不成立了。同样,如果不承认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好的”政治秩序标准,那么,关于“政治衰败”的逻辑推论也就失效了。
反之亦然,如果认为这些基本假设的确符合经验事实,而且这些推论也的确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预测力,那么这就是很好的理论,可以用于指导实践。
这样来看,仅就其理论建树工作而言,福山仍然保持着某种一致性。他并没有说历史一定终结,也没有说只存在一种好的政治秩序。他在当代政治科学中创造了两个基本假设,并得出了两个重要推论。这就是他的卓越贡献。
如果这样的解读不错,那么,沿着同样的思路,还会有更多的“假设-推论”理论组合。随着最新著作的问世,一个新的问题浮出水面:假设人类社会存在“强政府-法治-民主问责”这个良好政治秩序的标准,而且“强政府”被证明具有头等的重要性,那么,是什么东西妨碍了强政府的建立?尤其是那些曾经十分强大并已经成功建立了民主与法治的西方国家,为什么会因没能拥有强大政府而出现“政治衰败”?
再进一步问:如果承认这三者之间存在内在的冲突,那么过强的法治和过强的民主会不会就是政府不强的主要原因?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福山是有答案的。在最近一期美国《外交》杂志上,他以America in Decay(衰败中的美利坚)为题发表了新著中的一段节选,文中写道:“虽然在理论上,民主政治体制有利于改革的自我纠正机制,但它也让强大的利益集团能够钻空子,以合法的方式阻挡迫切需要的变革,最终导致整个体制的衰朽。”
在他看来,“强大的利益集团”利用其金钱,既腐蚀了美国的法律程序,也绑架了其民主程序,造成了只符合利益集团金钱意志的一种变质的“强法治”和“强民主”。
那么,对照之下,中国的情况无非就是在基本政治制度上坚持住了权力高于资本、政治高于经济、公权高于私权这几个核心,坚定地实践了“强政府第一”这个原则,阻止了被金钱绑架的“强法治”和“强民主”压倒“强政府”这种“政治衰败”现象的发生。
虽然中国的政治制度与福山的理论并无关系,只是基于自身历史经验、本着“实事求是”精神自然而然得出一种的政治实践,但最终却与最新的政治科学理论相遇并相合。这个事实本身就意义重大。
福山自己承认,正是美国日渐衰败的民主政治和中国愈发成功的国家治理,给了他的新理论最为坚实的两大经验事实支撑。如果他的第三个假设——假设人类社会存在“强政府-法治-民主问责”这个良好政治秩序的标准——成立,那么,对于西方民主和法治的重新考察必将深入展开。
这或许将是一场新的理论革命,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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