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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 | 一评《“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文革破坏宪法”论

向东 · 2016-05-12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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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共和国宪法遭到党政干部的践踏,是从宪法不能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恰恰就是群众行动起来,争取发言权,争取主人翁的地位,争取对党政干部的监督权利,充分运用了“四大”武器,对走资派进行了革命斗争。文革的伟大意义是多方面的,从捍卫宪法和捍卫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权利的角度看待文革,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更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题解

  去年底,一个受到党纪处分的腐败官员,蛰伏几年之后,摇身一变,成为某知名高校的教授,堂而皇之地走上讲坛,去教书育人呢还是去误人子弟?或许做个现身说法引以为戒的反面教员?此人是谁?臭名昭著的于幼军。他去当教授干什么?与众不同的华丽登台方式,告诉人们,来者不善。发网布、宣主题、显来路、摆神谱,开锣喝道,兴师动众。有惊天动地之来势,起轩然大波之创意。威风凛凛震四方,慑人心魄挑大梁。

  于幼军重新登台“神秘首演”是《反思“文化大革命”》,目的是拒绝“文革悲剧重演”。

  这让人们联想到三年前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主讲人说:“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

  就在同时,中央有个十分重要的人物,在网络上发表了题为《“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文章,其中说到:“要建立一个稳固的政治制度......只有这样,“文革”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这三个人,三句话,何其相似乃尔。他们一而再再而三要“防止悲剧重演”,难道三年文革四十年清剿还不够吗?不!醉翁之意不在酒,那些被无限夸张的文革错误算什么!?不过醉翁之说辞耳。

  三个人等,是同一条线上的伙伴,同一个梯队的种子选手,同一个殡葬管理处的掘墓人。于幼军自己说是带着任务出场的,谁分配任务?谁负责幕后指挥?虽然重要却并非关键。问题在于:什么任务?

  他们的任务只有一句话:政治体制改革。怎样的“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脚本《“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说得分明:三权分立、议会制、多党民主宪政。再说白一点:把人民民主专“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成资产阶级民主宪政,把共产党改成资产阶级社会民主党。

  可能有人会说,这是曲解了他们政治体制改革的意图。是不是曲解?事实胜于雄辩。请大家看看《“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三年前2012年3为实现民主宪政而著的这篇“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万言书,便一目了然了。

  他从宪法的“不完善”、法律的“不健全”入手,直接批判文革动乱“一下子就破坏了宪法”;然后用极其恶毒的语言攻击、诬蔑共产党及其领袖,诽谤人民民主专政暴虐,“集权制害惨了共产党!”“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全国上下包罗万象都由各级党委说了算”;最后和盘托出了他的“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参照系”——“世界潮流”——资产阶级“民主宪政”体制。

  特别令人愤概的是,为了加强他的参照系力度,还十分肉麻地赞扬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不无遗憾地说什么“有蒋经国那样的领袖人物来推动民主宪政就好了”。言下之意,中国非走民主宪政的道路不可,舍此别无选择。而民主宪政的领路人,又非蒋经国式的人物莫属。一个共产党的高层人物心目中,竟没有一丝一毫人民民主专政的地位,满脑子资产阶级统治观念,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篇《“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文章,充分暴露了反共、反毛、反社会主义的反动思想。由于他的身份地位特殊,这篇文章给整个社会舆论造成了严重混乱;而且,给蓄意改旗易帜颜色革命反动势力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政治靠山。为了肃清其流毒,将分若干专题,对《“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一文分“文革破坏宪法”等六个专题进行剖析评论。预期抛砖引玉的作用。

  (注:全文凡未注相关出处的引号内文字,全部是《“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文章中摘录)

  一评《“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

  ——“文革破坏宪法”论

  向东

  《“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说:“一个完善的、良好的政治体制应能阻止‘文革’发生,”“因为文革的发动、组织、活动均超越了宪法和法律范围,但当时的体制没这种能力。”

  他说:“1954年宪法建立的政治体制一下就被文革破坏。”

  他说:“2004年3月中国人代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初步顺应了世界宪政潮流;而其他问题上,则显示了中国宪法与世界宪政潮流之间的差距”

  他说:“从政治体制上来反思文革尚做得很不够。”

  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到《“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几个极其严肃、尖锐的问题:

  1,世界上有没有“一个完善的、良好的政治体制”,能阻止革命的发生?有没有哪一种政治体制和法律有能力不被革命超越?

  2,无产阶级宪法与资产阶级宪法之间有什么区别?

  3,宪法与文革是一种什么关系?

  4,宪法是不是“被文革一下就破坏”的?

  5,“从政治体制上来反思文革”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以下就上述问题谈谈笔者粗浅的看法。

  1、有没有能阻止革命发生的政治体制?

  世界上有没有“一个完善的、良好的政治体制”,能阻止革命的发生?有没有哪一种政治体制和法律有能力不被革命超越?从《“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一文可以看出,是信心十足地相信“一个完善的、良好的政治体制”是能够阻止革命(包括反革命)的发生。可惜!这是欺人之谈。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私有制,由此产生阶级。从此,阶级之间的斗争便没有停止过。各个历史阶段的不同统治阶级,创造了五花八门自认为“完善的、良好的政治体制”,汇集了浩瀚繁芜的刑典律例,以防止造反、阻止革命的发生。可是,几千年过去,每一个统治者都和《“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一样,认为自己能够建立一个阻止革命发生的“完善的、良好的政治体制”。然而,他们劳心日拙,始终未曾达到目的,结果都逃脱不了覆灭的命运。只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或者假装不知道)革命所以发生的原因。其实,革命不是人之所愿,是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必然结果。他们不懂得消灭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才是消灭革命的根本办法。而是企图用“完善的、健全的”宪法、政治体制和法律,来约束、禁锢被剥削阶级的反抗,阻止他们的革命造反。并且拿臭名昭著的世界强盗剥削头子的规则作典范,依葫芦画瓢,拿来桎梏劳动人民。这种想法,如果不是幼稚,那一定是痴人说梦,或者是别有用心的骗人伎俩。

  拿美国政治体制作范例,认为美国三百年宪政稳如泰山,帮助其称霸世界,是政治体制“近代结构”的典范。其实大谬不然,美国完全是强权政治霸权主义,不是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可以模仿、照样的,学习的结果,不是画虎类犬就是争夺霸权,准备世界大战。没有掠夺便没有美国,没有美国便没有印第安人的灭绝,便没有悲惨的伊拉克、利比亚、南联盟、阿富汗,甚至没有弥漫世界的恐怖主义、邪恶势力、极端主义......美国的政治体制渐渐露出吃人的牙齿。美国是新时代掠夺和剥削的象征,它是代替封建剥削制度的近代世界动荡发源地,是恐怖主义的老祖宗,是制造世界革命的加工总厂。

  不难看出,美国的民主宪政体制越完善、越健全,世界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命运就越悲惨、灾难就越深重,甚至多数人的生存权利也会丧失。因为,它是维护世界上最新一代剥削阶级利益的最完善最有效的剥削制度。

  马克思说:“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世界上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套能阻止革命发生的宪法和政治体制。如果说人类已经从几千年文明发展中,认识到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实现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阶级斗争(革命)的平等社会,那么,共产主义就是人类的理想,社会主义革命就是实现理想的桥梁。

  在实现共产主义理想之前,社会主义担负着战胜资本主义的历史使命,是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相当漫长的一个历史阶段,它是人类从私有走向公共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中,两种主义、两个阶级将长期地进行较量与斗争;还要围绕社会主义革命应选择什么样的路线而进行的内部斗争。人们将在公私两种制度不断反复交替的比较中,得到正反两面的教育,直到绝大多数人认识到共产主义是人类的最终归宿,并选择正确方向和行进路线。这个漫长过程中,围绕思想、政治、文化、教育、经济、生产、科学、技术等各方面,将不断地进行着革命交锋。而各领域的革命斗争,必然由阶级斗争起主导作用。既然是革命,必将离不开暴力与文化两种形式。根据“文革”的经验,文化革命,将成为今后过渡时期斗争中的主要形式;同样根据“文革”的教训,可以遗憾地断定,暴力革命在过渡时期亦将局部地不可避免。

  人类的进步是靠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实践活动实现的,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不是依靠什么良好的政治体制和健全的法律能够达到目的的。体制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维护社会秩序和阶级统治的工具和手段。

  2、两种不同类型宪法及政治体制的区别

  两百多年前,美利坚合众国制定了一部代表人类社会政治制度取得巨大进步的宪法,集中反映了民主宪政的精神和治国理念。其伟大在于宣告了封建、奴隶制度一去不复返的划时代意义,同时标志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最后胜利。但是,它并不表示剥削阶级历史的终结,反而为不平等的剥削制度穿上了更为漂亮的外衣。对于印第安人以外,包括普通移民的“全体自由人民”而言,仅仅是换了一种比较温和的被剥削方式,获得了比以往稍微宽松的生活环境和一点点知道政治状态的权利,还有一张必须“几选一”的票。虽然并未明文规定,大资产阶级依然可以为所欲为,而土著印第安人,却明文规定被排除在“自由人民”之外,成为杀可立功的目标,从此走上了一条新的反人民的道路。一个外来侵略者,不仅占领了土生土长者的大部分土地,还几乎杀光了他们,最后把漏网的土著人,作为联邦合众国体制外的另类。合众国国内需要“安宁”,宪法保护的自由民要“确保自己及後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而几千年、几万年生活在这里的人民,不但不受国法保护,反而被有偿屠戮。这是多么残忍的野蛮国法?

  按照《“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的逻辑,美国的宪法和体制,经历两百多年完善和健全,已经成了良好的政治体制,应能阻止革命的发生。然而,它却给世界无产阶级劳动人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苦难。二战以后美帝在全世界到处放火,制造他国反对派,培训第五纵队,侵犯别国主权,颠覆不听话国家的政权,掠夺别国经济资源。只有自己的“正义”,没有别人的活路;为了保障合众国“国内的安宁”,可以随便闯进别国翻箱倒柜,搞得别国人仰马翻;建立自己强大的国防,却不允许别国建立国防,甚至破坏别国的国防;增进自己的福利,确保自己及後代安享自由幸福,却用转基因破坏别国人民的生存繁衍等等。民主宪政没有改变美国原始资产阶级的殖民主义本性,它在继续使用灭绝印第安人等各种方法,对全世界进行自以为是的改造。

  美帝亲手撒下仇恨的种子,必然遭到强烈反击。在新世纪刚刚开局,便一枝独放——世贸大楼遭袭击。正好给“一个完善的、良好的政治体制,应能阻止革命发生”的荒谬理论,作了一个注解。从此,美国对别人的恐怖主义不断加剧,西方国家的被恐怖主义也持续升级,形成恶性循环。美国并没有吸取教训,相反,变本加厉地把不安宁继续不断地施舍给别国,到处搞颜色革命。也因此播下了更多红色革命的种子。

  民主宪政体制是不是保障了国内的安宁呢?也未必。多行不义必自毙,美国的工人阶级劳动人民的觉悟也在提高,占领华尔街的斗争和最近有以社会主义的名义竞选总统而受到美国主流群体的欢迎等等,正说明美国民众对贫富两极分化、枪支泛滥、资本寡头操控政治等社会痼疾的极度不满。革命正悄悄地被日益堕落的宪政民主政治唤醒,而寡头们则赶紧挑起国际矛盾,甚至发动战争以转移视线。这就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宪政及其政治体制所谓阻止革命的结果。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是实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体,恰恰与资产阶级民主宪政相反,是由共产党体现工人阶级领导的民主政治。自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是毛泽东主席亲自领导、组织、布局、并亲自参与具体工作而建立起来的人民宪法。之后历经第四、五届人大分别于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三次修订,成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大致框架未变,内容有所改动,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精神实质没有改变。这部宪法来之不易,是经过几十年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牺牲了几千万生命换来的无产阶级劳动人民自己的根本大法。

  可是,在《“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相比,一无是处。虽然他打着捍卫宪法的幌子,似乎十分牛气地拿宪法来非难文革。但在文章字里行间,反映出他内心深处对这个经四次修改宪法的鄙夷,并持完全否定的态度。何以见得?就在《“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这篇文章第“三,关于国家宪政”这个章节中,他用世界110个典型资本主义国家最有代表性的十八个问题,来对比、非难中国宪法取向。他说:“2004年3月中国人代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3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初步顺应了世界宪政潮流;而其他问题上,则显示了中国宪法与世界宪政潮流之间的差距”

  他是在用资产阶级的尺,量无产阶级的身;用资本主义的规,校社会主义的矩。两种价值取向完全不同国家的宪法,一个保护剥削,一个反对剥削,本来就没有共同衡准,放在一起作比较,风马牛不相及,没有差距那才是怪事。如果出于取长补短之用心,当然很好!然而,《“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褒彼贬此之意十分清楚。

  宪政或许曾是世界潮流,但并非逢宪政必先进。依哪个阶级的宪法治国,实行哪个阶级的政体,从哪个阶级的价值观出发,为哪个阶级的利益服务,才是衡量宪法和政体优劣的依据。并非某种制度被多数国家采用了,形成了潮流,就一定是先进的。受到排斥抵制的制度就一定不好。无产阶级革命暂时处于低潮,人民民主专政阵地缩小,也不能说明她陈旧落后,今后就没有高潮再起的时候。尤其是潮流这个东西,具有两重性,是好是坏,立场观点差异巨大。阶级剥削潮流行时几千上万年,换了多种形式,奴隶制、封建制、宪政民主制等等,万变不离其剥削之宗。对于无产阶级而言,这种潮流、这种宪政,有什么好处?即使从原来的凶残血腥剥削,变成温和体面的柔性巧取,剥削的实质未变,财富潮流却依然向着资本寡头的腰包,无产阶级也是决不会认可的。

  资产阶级民主宪政的政治体制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的区别在于:为什么人的利益服务?多数人还是少数人的民主?是朝着消灭剥削还是维护剥削的进取方向?是制造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和人间的不平等,还是用革命的办法消灭阶级以及阶级剥削造成的一切不平等?

  3、宪法与文革是什么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一部体现劳苦大众当家作主的人民宪法,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宪法之一。可是中国的实际实施情况却不容乐观,完全按照宪法规定,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还有很大距离。

  中国革命是在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进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能取得胜利,已经是人间奇迹。当时的中国工人阶级因工业不发达而年轻幼稚,力量十分薄弱,农民阶级成了革命的主要依靠力量。革命胜利后的国家建设、巩固政权、保卫胜利成果、改善人民生活、继续社会主义革命等等,都是在革命队伍整体素质低下和一穷二白的客观条件下艰难地进行。尤其是,中华民族经历了几千年剥削制度的压榨和封建文化的毒害,旧的思想意识和观念形态根深蒂固,文化层次差异巨大,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劳动人民目不识丁,全国文盲比例占80%左右。1949年全国解放,立即处于全面扫盲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在这种情况下制定颁布。

  革命胜利后,领导中国建设的党政干部队伍是十分复杂的,除领导阶层外,在整个革命队伍中,真正经过长征、抗战、解放战争,来自工人阶级的党员干部是少数,出身农民的、旧知识分子和来自旧军队的占了较大比例,真正懂得马列主义革命道理的同志占比很低。除了朴素的阶级感情,整体素质较差。在条件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推行史无前例工农当家作主的崭新宪法,是有非常难度的。

  尤其是革命者胜利后的自然蜕变,更增加了依宪治国的困难。表现在干部的迅速腐败,官僚主义的难以遏制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强烈愿望等等,构成了共和国宪法实施的巨大阻碍。

  宪法颁布到文革启动之间的十余年中,人民群众是满怀信心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全力以赴建设社会主义的。可是党政干部的官僚主义化也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共和国宪法形同虚设,基层干部利用党的威信,随意打压群众,老百姓的利益不断地受到侵害。党中央毛泽东不断采取政治运动的方式加以纠正,也无济于事。官僚主义和干部脱离群众,在文革前夕发展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文革初期的资反路线就是破坏宪法,造成党群矛盾尖锐化的集中反映。这是中国历史上多次农民起义成功后,屡见不鲜的现象,几乎成了一种规律。

  任何有效法律被破坏,都是当权执政的官员所为。共和国宪法遭到党政干部的践踏,是从宪法不能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开始的。人民群众没有具体的方式捍卫宪法的尊严和捍卫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文化大革命恰恰就是群众自己行动起来,争取发言权,争取主人翁的地位,争取对党政干部的监督权利,充分运用了“四大”武器,对走资派进行了革命斗争。斗争的结果,作为有效监督手段,作为文革成果,“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四大民主,被庄严地列入1975年宪法。

  文革的伟大意义是多方面的,从捍卫宪法和捍卫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权利的角度看待文革,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更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虽然文革结束时并未完成护法任务,反而让潜伏党内的异己分子得逞,造成了后来三十多年大肆破坏宪法的状况,直到《“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借机公然全面否定人民宪法的现象出现。但站在历史的高度,依然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如磐石的地位;文革为捍卫和完善共和国宪法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巨大作用。

  4、宪法是“被文革一下就破坏”的吗?

  既然文革是捍卫宪法、捍卫宪法赋予人民群众权利的一场革命,那么“1954年宪法建立的政治体制一下就被文革破坏,”“深重灾难的‘文化大革命’”的说法,就显得十分荒谬了。

  (1)文革期间有人破坏宪法是铁的事实,究竟谁是破坏者?

  众所周知,“516通知”是党中央指导文革的正式文件。通知下发后,在短短50几天时间里,全国各工矿企业、大专院校、机关事业单位、文化团体等等党政领导,抢先内定了一批“反革命”“右派”“坏分子”等等,全国达到百万之众。光清华北大就有数百师生被打成反革命,大家都知道蒯大富因此被隔离而绝食,几乎丢了性命。现有材料披露,包括北大清华在内的北京24所共近10万人的高校,就有10211人被划为右派,等于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成了工作组钦点的坏人。

  远离北京的单位也同样逃不过来势凶猛的厄运。516通知传达后,各省市机关单位工厂企业立即行动,普遍存在党委组织文革领导小组,官办红卫兵,内定一批右派、反革命,遭到抄家、大字报围攻,有些单位被害群众人数达到2-3%。就像《“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描述的“不按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就可以将公民带走,干涉他人的人身自由,或用暴力威胁其他公民甚至冲击学术活动而不受追究”。这种肆无忌惮地破坏宪法的行为,为后来群众自己组织的红卫兵、造反派树立了一个恶劣的榜样。所有违反宪法拿群众开刀的单位,走资派们多数受到了同样的待遇,难道不是咎由自取么(好在这是一场演习)?

  打开516通知,写得清清楚楚,文革运动的斗争对象绝不是学生、老师和人民群众,而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是谁冒天下之大不韪,破坏宪法,侵犯人权抄家抓人,转移斗争大方向?是走资派。

  造反派红卫兵掌握文革主动权后,走资派马上用破坏生产干扰运动。以上海为例,1966年底,上海市党政走资派开始集体罢工不上班,用“停电停水停交通”破坏文革运动,迫使造反派进行夺权行动,以维持生产正常运转和生活的正常进行,这就是著名的“一月革命风暴”,并得到党中央的支持。然而,走资派并不甘心自己的失败,他们又一次严重违反宪法、违反军纪,擅自动用军队,在全国各地枪杀、镇压革命造反派,最突出的是青海省军区绕过兰州军区,调动十几个连的兵力,对手无寸铁的青海日报夺权行动的红卫兵造反派采取四面包围、突然袭击,一次打死打伤手无寸铁的革命群众三百四十七人(其中被枪杀170多人)。接着又逮捕革命群众一万三千四百一十四人。据不完全统计:被捆绑吊打的一万七千二百九十三人,被搜身抄家的五千九百六十八人,集中劳动的四千二百七十九人。(注:引自青海省革命委员会的结案报告)

  有个叫XXX的元帅衙内,最近,出来代表文革向文革初被打死的北师大女附中校长作了个假惺惺的道歉(请注意:当年打死人的罪行,正是破坏文革运动的具体罪证,与文革无关,所谓代表文革道歉,又是一次对文革的蓄意诬蔑)。此人等级大概与《水浒传》中高衙内相差无几吧。其所作所为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却绝非高衙内可比。高衙内只是对林冲这样的个别家庭造成巨大危害和社会局部影响。而XXX文革初的行为却严重违背了文革的宗旨,不仅仅是侵犯人权、破坏宪法那么简单。显而易见,无论XXX等人打着多么漂亮的旗号,始终掩盖不住用“侵犯人权、违反宪法”这个办法来干扰破坏文革运动的政治目的。结果,充当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马前卒。类似于“西纠”、“联动”违法犯罪的情形,贯穿于文革始终,不过表现形式不同而已。这个例子,正好证明了有一股与走资派紧密相连的势力,自始至终对社会主义秩序构成威胁。

  文革中发生破坏党纪国法的事例,确实不少。多数是文革对象走资派挑动群众捣乱造成。

  (2)谁是文革中杀人凶手?

  “侵犯人权”“无辜杀人”、“破坏宪法”,是对文革栽赃式的指控。

  “1966-1976年文革整了1亿多人,其中死了两千多万人。”是《“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引用106事变主要负责人的话,证明共产党毛泽东制造的三大人祸之一。如果真实,当然是令人发指的罪行。然而,究竟被夸大了多少倍?值得研究。文革中确实被打死许多人,死的大多数是造反派红卫兵,是谁打死的?当然是有权有枪的文革反对派。而且都是违反宪法、违反“要文斗、不要武斗”规定造成的,这才是历史真相。

  不妨看一下文革中大规模杀人三个时段的实例:

  一是文革初期,全国各地走资派,组织各单位成立官办文革小组、官办红卫兵,抢占文革主动权,拿学术权威和普通学生、工农群众开刀,打死、斗死、逼死(自杀)不少人。譬如卞仲耘被“红卫兵”打死、老舍被联动逼死等;江西师大走资派逼迫老师教授在烈日下,跪在操场被晒死;北京大兴县大批四类分子及其家属被打死等等。类似事件全国各地均有发生。谁干的?走资派指使官办红卫兵如西纠联动干的。

  二是1967年2月大闹怀仁堂之后,长达半年之久的变相镇压造反派,中国许多地方血流成河,从青海日报事件(前述)开始,全国各地类似事件普遍发生。

  譬如江西的三月黑风,除了走资派亲自开大会公开逮捕造反派,还挑动武斗,向保守派私发枪支,造成农村包围城市的态势,大量杀害红卫兵造反派群众,前后发生了赣州6.29屠杀造反派红卫兵三百多人、南昌莲塘打死造反派29人、7月初涂家埠大屠杀60余人,梁家渡7.15袭击58次特快列车,上饶农校8.6屠杀14人等多次惨案。直到发生向塘8.24叛乱;

  再譬如发生在湖南省道县的大规模杀人事件,特别令人震惊,短短两个多月被走资派挑动保守派杀害地富反坏、造反派、贫下中农近一万人;

  还有稍后广西军头指挥的屠杀十万造反派事件等等,谁干的?走资派;

  1967年二月开始的反文革逆流持续半年多时间,被杀害的红卫兵造反派群众不计其数。

  三是林彪及其死党借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三查、抓516分子等等,在全国范围打击造反派,整死、打死、逼死、判刑的无辜群众不计其数,谁干的?重新上台的走资派和林彪反革命集团。

  以上是文革中走资派三次比较集中的杀人时段。

  与此相反,到全国串联的红卫兵,主要任务是宣传16条,向全国人民证实确有“炮打司令部”大字报的事实,直接向群众宣传十六条。因为参加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各省领导人,回到地方以后,对全会精神不作全面传达,尤其回避“炮打司令部”大字报。才有红卫兵串联点火这样的行动。红卫兵的串联,使人民群众了解了阶级斗争的形势和真相,大大地激发了参加运动的积极性,长期受打压的基层群众才知道响应中央的号召,勇敢起来造反,自己解放自己,组织战斗队,揭发走资派违法乱纪的行径。大多数红卫兵造反派是按十六条规定指导自己的行动,趁机报复的人是极少数,走资派被打死的例子,在全国鲜有所闻。造反派遇害的消息却不绝于耳。

  造反派容易犯错误的时间段是很短的,文革高潮三年加后续稳定阶段至毛主席逝世的十年中,令造反派趾高气扬的时间是很短的,多数时间处于受打击压迫或自我约束之中。以江西为例,造反派红卫兵比较自由,缺少约束的时间,是在中央宣布大联筹是造反派组织,联络总站是保守派组织开始,到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为止的几个月之间,有少数单位出现对保守派头头报复的行为,但打死人的情况依然极少。省革委会成立不久,开始一打三反,随即是清理阶级队伍,江西省叫“三查”,斗争矛头全部对准造反派。之后的6-7年时间里,造反派长期处于被压制状态,直到1976年毛主席逝世后,造反派大难临头。请问:造反派有什么时间去杀害2000万人?能不能说出被造反派杀害的有哪些具体的人?这里有个参考值:清查运动中,有血债的造反派几乎全部偿命,有的几命偿一命,有的是张冠李戴,统统算上,共有多少人被判处死刑,就是文革造反派打死的人数。请法院查档案解密。

  顺便说一个历史事实:说是革命,往往每次革命从失败走向胜利,牺牲的革命者总是比革命对象多得多,这恐怕已经成了规律。历史记载的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可以说是鲜血换来的;无产阶级革命更是如此,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1949年以前,就牺牲革命人民2800万,与反动统治阶级死于革命的人相比,何止多出十倍。其中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限,仅牺牲的共产党员就有350多万,比当时活着党员的还要多。所以,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的牺牲比走资派及其支持者多出几十倍,是并不稀奇的。问题是拿无耻的流氓政治家,违背事实、颠倒是非、混淆视听的说法作依据,攻击被压迫、被剥削阶级,就非正派学者应有的道义品德。

  文革已过去四十多年,发生在文革中违反、破坏共和国宪法是怎么回事,应该十分清楚了,还要笼统地把破坏宪法的责任归罪于文革本身或者造反派,显然是极端错误和不明智的。退一万步讲,把文革中走资派制造的违宪事件,统统勉强赖在文革头上,那么文革以前全国到处都有随便把人打成反革命小集团,反右斗争严重扩大化,也是文革破坏宪法吗?显然太牵强。可是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的事实,文革前确确实实经常发生,而且已经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文革初期的资反路线正是它的延续。

  (3)文革前官僚主义的严重违宪侵权状况

  文革前发生官员侵民邀功事件就非常突出,以亲眼目睹的事实为证。

  笔者1954年进入南昌市初三中读书,当年只有十三岁。第二年,学校里就破获了反革命小集团,几个不同班的同学成了集团成员,被开除送有关部门处理。现在想来,确实有点无厘头。

  1958年本人进了技校,一千多名学生,两年当中产生了两个反革命小集团,一个破坏校规的小集团。学校里相应的政治课,也是严肃有余,戴着白手套的政治教导员,开口闭口少奇同志说,入学两年没听到政治教员一次提到毛主席。此外还有多位同学因爱跳舞等原因,被送劳动教养。这种侵犯人权的事件,许多单位多有发生。

  群众中有些人受到官僚主义侵害的事实,被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热爱所遮蔽,往往只相信干部言行而忽略被侵害者的无辜。无形中助长了官僚主义的恶性膨胀。

  不幸群众的人权经常受到侵犯,侵犯群众的领导因此得到升迁,形成一个怪圈。到社教运动,索性把整顿干部变成整顿群众,整顿领导干部变成整顿一般干部。在政治思想教育上也形成了两条不同路线斗争。发生在文革初期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就是以往官僚主义吃人发展到登峰造极的表现,随便侵犯人权已经非常猖獗。

  众所周知,刘某“四清”经验总结中的一大特点,就是通过体罚等残酷手法,打击斗争对象。对基层干部、一般群众实行跟踪、盯梢、罚站、弯腰、低头、燕飞、拘留等,大搞逼、供、信。有报导称,xxx挂帅的“四清”运动共逼死干部群众77,560人,在城乡共整了5,327,350人;地方机关、企业、基层、学校清查出“反党反社会主义”性质的联盟、集团共5,760个;组织结论中定性为敌我矛盾的276,256人,定性敌我矛盾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558,220人。其实,以刘为代表的新生官僚们一向就不把宪法放在眼里。要是包括罢工权利的宪法真的能得到贯彻,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早就不至于如此差劲,“文革”也就有可能不会爆发(摘自曾飞网文)。

  上述例子似乎印证了《“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攻击共产党缺乏民主欺压百姓的指控,然而,这些不良现象,并不是真正共产党人应有的作风,而是官僚主义在执政党中作祟,是党内蜕变分子造成,是资产阶级在革命党内借尸还魂的表现,是阶级斗争在新形势下的表现形式。是文革所以发生的原因。

  (4)明目张胆公然破坏宪法的事实大量存在

  改革开放不是一无是处,迅速增长的GDP,反应了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是中国劳动人民超长劳动时间创造的财富。一条条高速路、一幢幢高楼大厦、一座座飞速扩大的新型城市、一片片房屋整齐的新农村、一路路接踵吻屁的汽车、一群群土豪新富、一船船运往世界的货物、一叠叠流向国外的美元......无不浸透着工农劳动者的血汗。但是,在这振奋人心伟大成就背后,有数不清的不法分子甚至高官厚禄者,是靠违法犯罪、破坏宪法发财致富的,在他们腰缠万贯之后,转身便把浑身肮脏一肚子坏水,喷洒到人民民主专政体制的身上。《“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所指责的人民政权下一些具体违宪事例,的确存在,无论文革前后,多有打着法律的旗号,在巩固政权的名义掩护下堂而皇之进行着。

  譬如改革开放,本应该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过程。然而,改革被走资派利用,变成贪污腐败私有化;开放被卖国贼操柄,变成汉奸买办殖民化。好好的一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被变形成一场改旗易帜逆向“改革”。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集体所有制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命根子,被革掉了;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被革掉了;人民群众四大民主被革掉了;一口气下岗四千多万,剥夺了工人在自己工厂里劳动不受剥削的权利;全国人民的8小时工作制基本被革掉;劳动保护在私企弄到开胸验肺;欠薪弄到打死讨薪者;最可气的是,把工农劳动群众向资本最起码的罢工斗争权利也革掉了;工人农民股民受欺压提出诉讼的权利也被革掉了……所有这一切,都是宪法保障的最基本权利啊!可以随随便便革掉,这不是明目张胆破坏宪法吗?不是地道的反革命吗?

  一场声势浩大的改革开放,当然要冲破过去的许多不妥当规定和禁锢,但是明显违反宪法原则,突破宪法底线的行为,应予绝对禁止。可是,改革开放中违反宪法的行为屡见不鲜,尤其是当有人对违宪事件提出责疑时,总有领导出来掩护。譬如著名的十个如果中,有人指出出现“两极分化”情况时,他说“那我们就失败了”;有人指出已经“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他说“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既然有人看到危险并且指出,而且也承认那会是“失败”和“走了邪路”的后果。为什么还要坚持呢?并且一而再再而三地支持违宪的改革、违宪的开放呢?这不是明显的鼓励违反宪法吗?

  (5)从不自觉到自觉的破坏宪法

  有人说:改革开放就是从违反共和国宪法开始的。改革开放大部分做法,记录着践踏和破坏宪法的铁的事实。

  应该说:不是所有人都是在改革开放中干着违宪的事情。但确实有不少人利用改革开放走资本主义道路、复辟剥削制度,也有人干着推翻共产党领导、颠覆无产阶级专政的勾当。他们的复辟活动,事事处处受到共和国宪法牵制,宪法成了西化走资派复辟、颠覆活动的最大障碍。文革前他们违宪搞官僚主义欺压群众,走资本主义道路,可能还是不自觉的,文革打破了他们的富贵梦,文革修宪增加了“四大”,捍卫并加强了宪法监督方面的力度,断了他们复辟的念想,文革真正成了他们的噩梦。毛泽东逝世后,他们自觉地接续被文革阻断的复辟事业,变本加厉地走资本主义道路,有些党的领导人干脆一头栽进西方美帝的怀抱,准备抛弃共产党的招牌,彻底改变共产党的性质。《“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就是企图“从政治体制上来反思文革”,以达到否定共和国宪法的罪恶目的。

  5,“从政治体制上来反思文革”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更加令人震惊的是:直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变异、变色、变质和颠覆;从根本上彻底否定人民宪法的优越性、合理性和阶级性;图谋以剥削阶级的宪政取代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这就是《“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竭力向中国人民推荐的西方资产阶级民主宪政体制。这种跟着别人背后爬行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极端迂腐落后反动的观念形态,有中国近代史中无数官员学者碰得头破血流的教训可以佐证。《“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这种改旗易帜的意图在他的文章中表达得十分明白。他所谓建立能阻止“文革”重演的“一个完善的、良好的政治体制”,其实就是用资产阶级多党宪政民主制,来防止无产阶级起来造反,这是一种痴心妄想。

  《“文革”反思与政治体制改革》要求人们“从政治体制上来反思文革”,究竟是什么意思?从竭力推荐民主宪政看出他不怀好意。但作为中国人民,每一个人都应该认真从政治体制上认识文革的伟大意义。可以这样判断:文化大革命本来就是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体制的产物,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革命行动。

  作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政治体制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好的一种体制,而文革这种政治革命的形式,正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人民参与政治、监督政府的最好形式。通过文革,不但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且可以纠正错误,弥补不足。不过,在第一次使用这种形式时,由于生疏、笨拙和手忙脚乱,让人产生一种突兀感,感情上不容易接受。尤其是对付沉浸在革命胜利自豪感中的功臣们,会出现更多抵触和麻烦。冷静思考后,发觉它是不同于暴力革命的一种柔性革命,是对付人民政权发生变异时,避免使用极端手段的一种斗争方式。文革后期,把文革中创造的“四大”武器列入宪法,正是人类大智大勇、思想突飞猛进的表现。如果能按毛泽东同志七八年来一次的设想去做,使“四大”解决人民政权蜕变问题成为常态化,那将会减少许许多多反复和因此带来的流血冲突,还会减少每年产生的十几万腐败分子,也将大大缩短过渡时期的行程。

  文革是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进行的革命,虽然第一次遭遇严重挫折,经过认真反思,加上有反文革之后社会秩序严重倒退和精神萎靡道德沦丧的惨痛教训,人们一定会心悦诚服地接受这一伟大创举。

  根据目前世界各国以及国际间的阶级斗争实际情况,是否可以这样判断:以往的革命形式,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网络信息加占领华尔街行动,与世界各地的所谓恐怖主义,是不是可以看做革命斗争形式的多样化?如果这种判断成立,接下来可以判断,文化大革命作为一种可选择的革命形式,是否有望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国家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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