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里,两位同道在讨论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失败的问题。
刘都贵问,为什么苏联等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都出修正主义了?
范克清回答:还不是受美西方资本主义思想及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你说的按马克思描述的样子搞起来的社会主义都失败了,难道马克思主义错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刘都贵:范老师,你这种回答太不动脑筋了!
第一次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失败,大多数人把原因都说成是当权者的背判。这是个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钟建民提出的原因是社会主义没有建立起劳权制度来。这也是一个原因,而且比当权派背判这个原因还深刻。但是,公有制的国企为什么不是劳权制度呢?那是因为国企中的工人并没有真正当家做主。也就是说以前的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都不是实打实的。原因是执政者仍是精英。精英是不会主动长期为平民服务的。像在苏联,第一代有列宁、斯大林执政,中国有毛主席执政,就比较好地做到了为平民执政,但到第二代后就都不好说了。所以,无产阶级革命成功后必须建立真正的平民政权。当然,无论是苏联,还是中国,当时是没条件建立平民政权的,因为当时平民文化水平太低,所以只能让认为信得过的精英代替执政。因此那时是把政权委托给了精英,托管政权迟早要变质!
所以,建立真正的平民政权才是社会主义不倒退的保证。而且现在平民的文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完全可以单独执政了!
在这里,刘都贵提出了一个平民政权的概念。我们如果把这个平民理解为靠劳动取得收入满足消费需要的劳动人民,那么,这里的平民政权实际就是指劳动阶级。在我国有14亿人口,有8、9亿劳动者,加上他们的家庭人员,这个平民绝对是国家的绝大多数成员。
为什么没有建立劳权制度的社会主义会失败?
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就是劳动阶级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把资本主义社会称为资产阶级社会,而把新的社会称为共产主义社会。如果我们也从阶级的角度来解读这个“共产主义”社会,那么最全适合的名称就是“劳动阶级”社会了,因为劳动阶级与资产阶级是相对应的阶级。也就是说,共产主义社会或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与劳动阶级社会是等义的名称。
社会主义要让劳动者当家做主,要实现按劳分配,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从经济制度的角度看,让劳动者当家做主的涵义,是要建立体现劳动者劳动管理权的体制,让劳动者有权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大事务;实现按劳分配,是要建立体现劳动者劳动管理权的体制,让劳动者能够各尽所能、多劳多得。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和劳动分配权,统一于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因此,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可以表达为劳动所有权,而劳权制度,即全面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正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最本质的区别。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一个重大区别是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同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也消除了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作为生产主体的劳动者的差别表现为劳动所有方面,使作为生产主体的劳动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的要求。
由此可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为劳动者当家做主,为实现按劳分配提供了所有制的基础。适应公有制的基本特点,在社会主义企业就应该建立劳权制度。这是因为在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企业,只有劳动所有者,没有资产所有者,建立了劳权制度,才能确立劳动者的主体地位,从而使企业有人格化的生产主体;因为在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企业,只存在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不存在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建立了劳权制度,企业的全体员工才能真正地各尽所能,充分发挥劳动潜力,从而企业才能正常发展。
相反,如果在公有制企业建立的是产权制度,从制度上确立资产所有者的生产主体地位,而公有制企业又不存在人格化的资产者,这就会出现“主体缺位”的弊病;如果在公有制企业确立的是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产权制度,那么,就在事实上否定了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正当要求,从而使企业全体员工失去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管理的责任性。一个企业,当全体员工都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管理责任性时,企业就必然会缺乏不断发展的动力和适应市场的活力。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责难国有企业缺乏效率和活力,其根源正是因为产权制度与作为公有制的国有企业的特点不相适应。
产权制度,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它与劳动力商品化条件下的私有制企业,它与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私有制企业,包括业主制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是相适应的基本制度。在从资本主义产生的几百年来实践证明产权制度与私有制是相匹配的制度。
而公有制企业已经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是一种新的生产力,由生产劳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生产力,是一种由劳动者为主体的新型经济实体。与这种新型经济实体相匹配的是劳权制度。因此,如果不能根据新型经济实体的特点和发展要求,建立相应的劳权制度,公有制经济缺乏活力,难以与私有制经济竞争,就必然会处于劣势地位,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面对新型的公有制企业,却听任产权学者的改革主张,采用产权思路的改革,必然形成旧思路束缚新经济的局面,社会主义失败又怎能避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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