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这歌声
——读刘继明的《放声歌唱》
李建纲
流传于江汉平原一带的跳丧鼓歌,本是乡亲们为悼念亡者而唱的,是一种祭祀的歌舞活动,所以它只在死者的灵前举行,而从不在公开的喜庆的舞台上演出。至于它竟然在庄重威严如美国白宫一般的人民法院大楼之顶上“歌唱”起来,是读了刘继明的《放声歌唱》(原载《长江文艺》2006年第五期,《中篇小说选刊》2006年第四期转载)才知道的。
像我这般年纪的读者,初初一看“放声歌唱”这样的题目,马上就进入一种惯性思维,仿佛老马识途似的走上歌舞升平的金光大道,不免产生视觉眩晕的疲劳。我刚读完了他最新出版的的一本小说集《送你一束红花草》,而前不久,我还读了他的长篇小说《一诺千金》。这位才华横溢的学者型作家,把我领进了一个全新的艺术视界,让我看到了小说这种古老的艺术,在他手里的新创造,新面目。我得承认,读他的有些小说,特别是他的理论随笔,使我觉得自己落伍了整整一个世纪,老朽我简直有些读不懂。但他的小说又有着某种魔力,紧紧地吸引着我而欲罢不能。他的许多小说,以一种忧伤的沉重的甚至神秘的沧桑感敲打着我,使我受到强烈的震撼。
故事是最普通寻常的,在电视和报纸上经常看见:一个农民工工伤摔断了腿,找包工头包工头不管,找法院法院不理。实在没辙了,然后就像许多讨债的民工一样,爬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处,仿佛要向天伸冤,讨要公道。在小说中对比性地塑造了两个人物。父亲钱高粱我比较熟悉,我们基本是同一辈人。虽然他是农民,我是工人,我们身上许多基本点大体相同。我们干起活来埋头苦干,是主人翁的姿态,受人称赞,在精神上却自觉卑微。我们老实听话,唯唯诺诺,本本分分,安贫认命,一个大大的良民。什么报酬、待遇、权利、权益,享受等等这些身外之物,我们从来不提,一切仰之领导,领导恩赐,算你走运,得罪了领导,该你倒霉。若去“争取”,争个右派。所以我能了解我们这位钱歌师。他在重伤之后,也不会争自己的什么权益,提什么特别的要求,把自己一条老命,寄托在老板或上司的“通情达理”上。当包工头提了二斤水果来医院看他,还给了500块钱,他就感激涕零得什么似的,甚至拿了那水果向儿子炫耀,以“表明自己的分量。”所以他一听儿子说要到法院告包工头张大奎,简直以为是大逆不道的事,觉得这个不争气的儿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敢告老板,把他一生忠厚的名声也坏了,所以马上严厉制止说“这不行,我拉不下脸来。”其实还不单是拉不下脸来的问题,“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句老古话儿更深刻在心,虽说衙门现在改叫人民法院了,可是理儿还是那个理儿不是?老良民钱高粱掂量自己二斤苹果的分量,一辈子不想跟谁打官司。
钱高粱的儿子小乐可不同了,这显然是着力为我们提供的一个全新的人物。这小子没有什么文化,没有什么本事,不务正业,游手好闲,老婆也跟人跑了,总之混得满栽。爹娘替他担心,而他自己倒想得开,天生我才必有养,养我的应该是这个社会。在他的头脑里,旧的一套道德观念甚少,而现实主义精神高扬。这个精明的家伙与时俱进地了解现实,研究社会,知道许多流行的新名词术语,抓住机会,就向社会索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吃喝玩乐。这个小乐,绝对是当代满街游走着的青年的一个代表,一个典型。
小乐一眼就识破了包工头张大奎的无赖,现而今的医院是什么地方?那是用手术刀宰人的地方,区区两千块就放你出院吗?更别说他爹那么重的伤,从此就可能失去生活能力了!“这些有钱人,我看透了!”“他当我们这么好糊弄吗?”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毫不犹豫地要“到法院起诉他!”
小乐这个当代青年,知道现实社会充满了欺诈,但是他却最相信法院,有法律做他的后盾,他什么也不怕。这自然是我们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多年的法制教育在这个青年身上所取得的成果。使他信心十足稳操胜券的,除了案子本身一清二楚决胜无疑外,他找的包律师恰与他有点虽然说不上的亲戚关系,他还与他有着可以交换的条件:假如包律师帮他打赢了官司,他立刻按他的意思签署离婚协议,心爱的老婆也忍痛不要了!所以,打赢这场官司,是铁板上钉钉的事情。他借钱交了2000 块的诉讼费后,就心安理得地静等着开庭了。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这位当代英雄踌躇满志,神采飞扬,以至让一向为他发愁生气的他爹也对他刮目相看了:小子不再是个二流子了,倒像念了几天大学的。他甚至已经想着法院判张大奎赔偿的“那十万块钱到手以后怎么花?”他想着盖房子,买车跑运输,供儿子上大学,总之好好的过日子,让所有看不起他的人都重新认识他:他也是个真正的男子汉。
我得说,我真喜欢小乐这小子,虽然他有很多缺点,哪怕他是个二流子。这不能全怪他。他聪明灵活,善于学习,而且心肠不坏,假如给他一个机会,他就是一个奋发有为的青年。我想这也是向我们传达的信息,或者就是他创造这个人物的本意所在。谁能给他这个机会呢?谁能给他的生活打开一条新路呢?谁能让这个游荡于社会边缘的二流子融入我们的社会而成为对社会有用有益之才呢?此刻来说,就是法院。这孩子已经把自己整个美好的未来,都托付给法院了。他是那么的信任法院,敬仰法院啊!因为在他看来,法院就是法律,法律就是公平,就是正义,就是良心,就是冤能伸,屈能直,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能够得到保护和赔偿,侮辱人与损害人的人,能够受到惩罚。任何罪恶的蔓延,归根结底都是法律的缺失,而只要有法律的公正高高在上,就如有太阳高高在上,我们就能幸福安宁的生活。这就是钱小乐的看法,当然也是我们广大平民百姓的看法。公正的法律是连法盲也可以打赢官司的。
但是——多么遗憾的但是,但是如果没有这个但是,也就没有这部小说了。
小乐万万没有想的是,在他根本进不去的法院门口,他看到了戴墨镜,威风凛凛的张大奎,“把法院大门当成了他自家的菜园子似的从里面走出来,旁边还跟着一个矮矮胖胖,40多岁的法官模样的男人,两人显得很亲密,一边走一边交头接耳,一直走到小车旁,两人才握手告别。”而后他的律师就推心置腹地对他说:张大奎“硬是把一个就要开庭的案子撤掉了。人家钱多嘛!” 其实这个律师早知道这官司没指望,“法官们吃了原告吃被告,完了还要吃律师。区区两千块连塞他们牙缝都不够。”
得!在现代社会里,连总统也不能干预的至高无上的神圣的法律,独立的法官,在我们这里却被一个小小的包工头轻而易举地就“麻翻”了,同时我们的小乐也被当头一棒打翻在地,一时失去了知觉。正是希望越大,失望越重,我们这位小乐,毕竟还是太年轻太单纯,毕竟还是一个法盲,晓得一些法律的名词术语,其实不懂我们法律的奥妙。当有权有钱的人要拿法律或制度来整治小民的时候,法律和制度就是神圣伟大的,谁也不能越过。但当小民们需要法律保护的时候,法律和制度就是一块抹布。
官司打不成,反赔了2000块。在这一“事变”面前,善良懦弱的钱歌师依然还把希望寄托在上司身上,竟然还想去求张大奎把这钱替他还上,说不定心里还暗暗发誓:以后变牛变马来报答你老!这父子二人接下来的变化,似乎都有些突然,小钱从信心百倍变成惶恐无地,连老板的门也不敢敲了。而老钱,在几次寻找老板碰壁后,才忽然悟到,在黑心老板的眼里,他们父子不过“是两条虫子,随便用脚板踩一下就粉身碎骨了”。“钱高粱木雕似的坐在马路当中的板车上”开始思考一个哲学家的问题: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什么让张大奎不把自己当人?他终于想通了:原来是法院!“首先是法院没把他们当人,张大奎才理直气壮地不把他们当人看的。如果不是法院拒绝受理他们的案子,张大奎敢这样吗?他就得和我们平起平坐在法庭上了,他张大奎不就成了被告了吗?”这个备受乡亲们尊敬的钱老歌师,这个毕竟当了几十年哪怕是名誉的主人翁,身上本来就有的一股力量,此时如火山一般轰然爆发了,他命令已经六神无主的儿子:“去,法,院!”他要像个人,像个公民似的到法院去理论。可是我们知道,现在的法院不像古时候的衙门,闯进去击鼓,官员就会立刻升堂。现在的法院,望而生畏的大门,警惕性和敏感性极强的警卫,那门是好进的吗?他们刚一到门口就被门卫拦住了:“像拦截两枚危险的导弹或不明飞行物一样”。爷儿俩一连几天进不了法院的大门,被野蛮的门卫“娘卖比”的骂出来。读到这里,我不由想起我有一次要进入我们一家“人民政府”大门时所看到的那并不穿军装的门卫的冷漠的嘴脸,光是这副嘴脸就让你退避三舍,不进也罢。我还想起有一次曾经偶尔误入过我们的某一家“信访办”,这个专门接待“上访”群众的地方,一进去就陷入人民警察的包围之中,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地方需要那么多的警察,个个一身戎装 满脸肃杀,如临大敌,问一句话都懒得搭理,而搞接待的官员却在他们的办公室里深藏不露。我于是又想到我在瑞典那个偏僻小国旅行时,他们的首都斯德哥尔摩的市政府大楼,不仅没有门卫,没有什么传达室,而且市政府的花园就是市民们的游憩之地,是脱光了晒太阳的地方。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还是不知道啊:莫名其妙啊。我相信刘继明在看到他的主人公一再的在法院门前受辱时,他义愤填膺了。不错,从门卫的嘴脸,就可以想到里面坐着些什么样的官员(现在,大门前的石狮子是摆得越来越多了,那是多么威风啊)。“50岁出头的跳丧鼓歌师感到了深深的侮辱和愤怒,那是一种比在张大奎面前遭受到的更为严重的伤害和侮辱,”这部小说肯定是还可以写下去的,写成一部长篇也有话可说。但是按捺不住了,他说:“这样就使我们这个注定不可能有大团圆结局的故事的尾声提前到来了。”这就出现了这部小说最高潮最震撼人心的一幕:父子两人登上了高高的庄严堂皇的法院办公大楼的楼顶,唱起了他们已经好久没有机会唱的跳丧鼓歌。悠扬高亢,响遏行云!赞美这歌声,也就是赞美钱歌师觉醒了的力量。
有一种现象我曾经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有些民工,为了讨债,或为了冤屈找不到门路时,就爬到一个尽可能的高处去呆着。若是为解决问题,我相信他们也知道这不是个能解决问题的地方;若是要死,到处都有更合适的死处,干吗非要死气败力地爬上来再跳下去?读了刘继明的小说我恍然大悟:他们既不是要解决问题,要解决问题就不用到这里来了,既到了这步天地,也就不存什么解决问题的指望了。他们也不是要死,要死的话,一上来就应该急急地跳下去,而他们却在那里呆着,愤怒地望着大地。假如在这之前,他们把自己的命还看得轻如鸿毛,到了这里之后,他们顿然醒悟自己的命原来重于泰山。对了,他们登上这高处,就是为了表达自己的悲愤和反抗。这些生活在最底层的人,这些一贯被人看成蚁虫一样的人,到了最后的时刻,他们猛然觉醒,他们要登高一呼:我(我们)不是奴隶,不是蚁虫!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是应该具有平等权利的人!
这就是刘继明在这部小说中向我们揭示的真理。曾经有一顶“文化关怀”的桂冠戴在他的头上,关怀现实,关注民生,尤其关心底层大众的生态状况,乃是作为一个作家的天职。然而放眼今日之文坛,已非昔日之文坛,从90岁到19岁的诸作家们,其写作姿态及意趣,真是异彩纷呈,千奇百怪,而真正关注草根大众,有兴趣并且能够担负起作家对于社会和人民的责任和使命的,并不是很多。这么说来,刘继明真是难能可贵的一杆旗帜了。
刘继明的关怀,不是居高临下的关怀,不是父母官对小民的关怀,不是精英对愚氓的关怀,甚至也不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而是把自己作为苍生大众中的一分子,跟父老兄弟们站在一起,共同振臂向社会的不公呐喊和示威!
小说失去了轰动效应吗?读读这样的小说看!它又让我们看到了小说的力量,艺术的力量。《放声歌唱》,发自地球深处的歌唱,震响天宇的歌唱!使许多人欢呼振奋同声响应的歌唱,也使某些人惊慌失措如魅现形的歌唱!人们或许已经对民工登高这样司空见惯的事情早已见惯不惊了,但谁能在这样的歌唱面前,在这部小说面前无动于衷,而不警醒深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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