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重视末端打击对策 铲除恐怖主义根源
【核心提示】不公平的国际秩序、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扩大以及呈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是诱发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要成因。
2014年上半年发生的数起重大暴恐事件表明,我国恐怖主义犯罪目前处于活跃期,情势严峻。遏制恐怖主义犯罪必须做到标本兼顾,一方面要运用军事、情报、金融、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打击恐怖分子与恐怖组织,另一方面要重视整体反恐行动中的末端打击对策,铲除恐怖主义的致罪根源。
霸权主义政策导致恐怖主义犯罪的滥觞
恐怖主义犯罪与霸权主义不无关联,恐怖主义既有可能被霸权主义利用,也有可能构成抗衡霸权主义的重要政治力量。冷战时期,恐怖主义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工具,拉登在阿富汗抵抗苏联侵略时就曾得到美国的援助。20世纪末在伊斯兰世界里掀起的新一轮恐怖主义浪潮则以“反西方、反美国”为旗帜。由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过分偏袒以色列,漠视巴勒斯坦人在中东的艰难处境,造成恐怖主义泛滥。本世纪初,美国在中东地区发动两场大型“反恐战争”。但“反恐战争”并未完全遏制恐怖主义,反而激发更多人投身恐怖活动,阿富汗地区的恐怖主义犯罪状况依然严峻。在伊拉克,萨达姆政权曾是遏制本国恐怖主义的主要力量,该政权被美国推翻后,伊拉克成为恐怖分子的“天堂”。
我国“三股势力”的产生、发展与演化,同样受到霸权主义的影响。“突厥斯坦”一词是英俄为实现中亚地区殖民扩张而创。清末民初,土耳其人、俄国鞑靼人通过在新疆境内办学,将“双泛”思想传入中国,妄图复兴大突厥帝国、大伊斯兰帝国。20世纪末以来新疆地区恐怖主义势力复苏,背后则有欧美国家摇旗呐喊。一些西方国家一方面发布“人权白皮书”,或者利用新闻媒体无端抹黑中国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另一方面则默许“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东突厥斯坦流亡政府”等分裂组织在本国境内公开从事政治活动。一些有官方背景的非政府组织还为分裂分子提供资金援助。“鼓动内乱、引发分裂”是西方国家遏制中国的战略方案,“三股势力”则是西方国家实现目标的一枚棋子。因此,铲除恐怖主义根源必须摒弃霸权主义思维,坚决反对认定标准的两面性,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极端主义传播引发恐怖主义
亨廷顿说过,宗教是战争不竭的动力。在当代,宗教型恐怖主义犯罪占据了主流。宗教的特点是带有强烈的内聚性和排斥性。内聚性是指宗教作为一种获取身份认同的重要源泉,能够跨越年龄、性别、民族、职业与国籍,将不同的人们凝聚在一起;排斥性是不同宗教信仰之间、宗教信仰与无神论之间总是界限明晰、相互排斥,特别是一神教,爱憎更加分明。利用宗教的两种特性并将其教义极端化诠释,将崇尚和平与仁爱的宗教转变成狂热的信条,成为恐怖组织最好的理论武器。宗教工具化是现代社会宗教型恐怖组织居多的原因之一,但宗教型恐怖主义犯罪并非是纯粹的宗教问题,而是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问题综合的产物。
极端宗教主义思想的两种渗透途径值得重视:一种是宗教学校的极端主义教育,另一种是慈善组织的思想宣传。在一些伊斯兰国家,世俗的公立教育是付费的,贫困的父母不得不将他们的孩子送往一些免费甚至提供补贴的宗教学校。由于缺乏政府监督,这些伊斯兰学校自由宣扬狭隘和暴力的宗教观点。在一些伊斯兰国家,慈善团体代替政府承担了许多公共服务职能。但这些组织“鱼龙混杂”,有的组织在那些被遗忘的偏远山区提供必要的医疗和教育服务,有的组织则专注于极端主义思想宣传,有的组织这两件事情都做。遏制极端思想的泛滥,不仅要强调当地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来堵塞这些渠道,还要宣扬正确的思想:极端主义思想的本质是歪曲伊斯兰教义的,无论出于什么动机,杀死一个无辜的平民都是违背教旨的,任何形式的暴力恐怖主义都应受到谴责。
近年来,境外恐怖组织、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组织不断加强对我国的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和反动宣传活动。他们或者通过私办各种非法地下经文学校与“培训班”、举行各种非法宗教活动,直接向群众宣扬“圣战”思想;或者制作、发行含有宗教极端主义、“圣战”内容的非法书籍印刷品,或者制成音频、视频资料,利用网络、多媒体等媒介进行传播。据有关部门统计,2013年“东伊运”恐怖组织共制作发布暴恐音视频107部,数量超过历年总和,其中部分音视频已传入境内。在我国西部偏远地区,民风淳朴,思想封闭保守,文化单一,宗教传统浓厚,加之部分群众受教育程度偏低,容易受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蛊惑。宗教极端主义在这样的环境下滋生、蔓延,并迅速煽动起本地区民族对其他民族群体的仇恨、歧视,从而引发恶性暴力恐怖事件。多起已经破获的暴恐案件的证据表明,几乎所有的恐怖分子在实施活动前,都有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收听、观看暴力恐怖音频、视频的经历。因此,必须重视极端思想的传播问题。
贫困与恐怖主义关系复杂
人们一般认为,贫穷是恐怖主义的根源。但是,有许多事实表明,贫穷与恐怖主义之间的联系是间接甚至是微弱的。首先,许多恐怖分子既不贫穷也不缺乏教育。例如中东地区的大多数恐怖分子都享受着优质的生活,他们一般还接受过中等教育。接受过中等以上教育、经济位于中高阶层的人们可以迅速适应国外环境,并掌握实施犯罪所需的全部技能,因此他们比文盲、赤贫者更适合执行国际恐怖主义行动。其次,如果贫困真的是恐怖主义的根源,那么更多的恐怖分子、更多的恐怖活动应该出现在那些世界最贫穷、最落后的地方。但事实并非如此。《2012年全球恐怖主义指数报告》指出,2002—2011年,中低收入国家的恐怖主义事件的数量增长了10倍。在恐怖主义威胁最严重的10个国家里,有7个属于中低收入水平的国家,1个是高收入水平国家(俄罗斯),只有2个是低收入国家(阿富汗与索马里)。这说明,低收入国家并不必然导致高频率的恐怖主义袭击。
上述观点并没有否定贫穷与恐怖主义之间的关联性,只是表明二者联系的复杂性。在巴基斯坦,富裕的巴基斯坦人更愿意献出他们的钱财而非孩子去支持恐怖主义,生活在偏远地区的贫困家庭则更有可能派他们的孩子去实施“圣战”。这是因为,实施自杀式炸弹袭击的家庭经常会因此在其所处的社会中获得较高的地位,并且能够得到经济上的援助,这笔经济援助可以帮助他们经营生意或者建立一个新家。另外,GDP数据不能反映事物的全貌。根据社会心理学中的“挫折—攻击”理论,恐怖主义活动的发生可能源于恐怖分子心理受挫后的过激反应。相对贫困要比绝对贫困更容易使人们产生挫败感,贫富差距的悬殊往往会成为人们反叛现行社会的重要诱因。因此,不公平的国际秩序、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扩大以及呈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是诱发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主要成因。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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