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上泛起了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潮,一些人借助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用春秋笔法,以西方价值尺度来解读、涂抹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他们以所谓秘辛考证来诋毁污蔑革命领袖和人民英雄,消解中国革命的正当性,一时间甚嚣尘上,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我们看来,应以人民的名义起诉那些贬斥先贤、污蔑先烈、诋毁领袖,公开宣传历史虚无主义的人。
中华民族有悠久的历史,涌现过无数先贤与先烈,他们或开启民智或救民于危难,堪称历史长河的中流砥柱。国人历来有追思先贤、缅怀先烈的传统,两千多年前的《论语》中就指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正因此,中华民族得以在遭遇了无数的艰难困厄之后,依然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革命斗争,推翻了“三座大山”的统治,于1949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千上万先烈的生命与鲜血,铸就了伟大的中国革命史,奠定了新中国的国本。今天中国走上了全面建设小康之路,但我们不能忘本。尊重自己的开国历史,敬仰先贤和先烈的崇高精神,就是爱国。
近年来,社会上泛起了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潮,一些人借助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用春秋笔法,以西方价值尺度来解读、涂抹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史,他们以所谓秘辛考证来诋毁污蔑革命领袖和人民英雄,消解中国革命的正当性,一时间甚嚣尘上,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欲灭人国者,先去其史。面对这种历史虚无主义的浊流,有正义感的人们进行了坚决的斗争。郭松民、梅新育对污蔑“狼牙山五壮士”的署名文章的批判与抗争,就是其中一例。
本刊选登郭松民、梅新育在法庭上的最后辩护词,就是要表明在对历史虚无主义斗争中的态度。在我们看来,应以人民的名义起诉那些贬斥先贤、污蔑先烈、诋毁领袖,公开宣传历史虚无主义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民族英雄和革命先烈的名誉权不容亵渎,这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社会公德底线。那些用低俗文字诋毁英烈形象的行为,不仅挑战道德底线,也挑战宪法精神。
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是举国缅怀抗战英雄和革命先烈的肃穆时刻。但有些人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不仅没有丝毫悔意,反而冒天下之大不韪,状告见义勇为的公民,其嚣张至此,理所当然地激起广大群众的反感和愤慨。很明显,如果听任历史虚无主义的歪风肆虐,听任某些人日复一日地颠覆英雄、消解崇高、解构历史,必将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我们应该鼓励有良知的公民站出来,斥责歪风,伸张正义。只有这样,才能重塑国家的精神力量,才能增进社会的团结,才能真正树立我们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附:
抗日战争胜利了,抗日战争没有结束!
郭松民 [1]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各位朋友:
首先,感谢《炎黄春秋》和黄钟、洪振快两位先生,由于你们的盛情指控,使我能够有机会站在这里澄清事实并表明自己的观点。我要说的是,在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的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2015年,作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中校,能够为保卫抗日英雄狼牙山五壮士的荣誉而成为被告,令我深感自豪!
其次,我要谈一点法律问题。原告黄钟、洪振快先生指控我2013年11月23日在微博上侮辱了他们。但请审判长注意,我那条微博的原文是:“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不动这帮狗娘养的就是笑话!”很明显,即便这里存在所谓“侮辱”,也是指向那些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黄先生、洪先生愿意承认自己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人吗?我想他们不会承认。既然如此,那他们为什么又会如此确信“狗娘养的”指的就是他们呢?
进一步说,我和梅新育先生都是转发鲍迪克先生的微博,而鲍迪克先生微博的标题是“炎黄春秋:狼牙山五壮士曾拔过群众的萝卜”,我转发时所流露出的愤怒,很明确的是指向作为一个法人的《炎黄春秋》杂志社的,换言之黄、洪两位先生并不是适格的原告,坐在原告席上的应该是《炎黄春秋》的法人代表。
那么,我为什么会对《炎黄春秋》如此出离愤怒?也请允许我解释一下。因为在我看来,《炎黄春秋》就是搞历史虚无主义的大本营。在这方面,《炎黄春秋》可谓20余年如一日,抽丝剥茧、细致入微地解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及其主要缔造者毛泽东在革命、建国、工业化以及保家卫国战争中所建立的一系列历史功勋。具体操作手段就是“用细节否定本质”,借一些当事人在年代久远后回忆或讲述的偏差,以及出于个人立场的偏见来否定历史的大是大非。
就以黄、洪两位先生的《“狼牙山五壮士”的细节分歧》一文为例,他们采用的就是典型的《炎黄春秋》笔法,表面上看起来不偏不倚,但实际上却选择性的使用史料,使用“溜”“窜”、“滚”等贬损性的词汇,暗示狼牙山五壮士的两位幸存者葛振林、宋学义撒谎并违反群众纪律,五壮士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同日寇做生死搏斗的悲壮行为,在他们的笔下似乎成了一场类似化妆跳水的滑稽闹剧 —— 请问,这难道不是对革命先烈和抗日英雄的最大侮辱吗?
审判长、陪审员、各位朋友,我曾是一名革命军人,不到18岁就放弃了高考的机会,投身人民空军。我在青少年时代受到的教育和在解放军中服役的经历,使我深深的敬仰包括狼牙山五壮士在内的所有革命先烈。我认为,正是有了他们的牺牲,才有了我们今天和平安宁的幸福生活,但在《炎黄春秋》一类媒体和一些无良文人的口中笔下,革命先烈们却得不到丝毫的尊重,反而成为质疑、调侃、侮辱的对象,这使我深感悲愤!我深深地感到,日本鬼子虽然被赶走了,但汉奸仍然存在,他们掌握了许多舆论阵地,我们不得不为保卫抗日英雄的荣誉继续斗争。
抗日战争胜利了,但抗日战争并没有结束!
如果有人问我:假如你预见到这次庭审,你还会转评那条给你带来麻烦的微博吗?我将回答:会的,我是一个老兵。如果我选择视而不见,我会认为自己是一个逃兵。
今天的庭审可以被视为抗日战争在舆论战场的继续,我会坚持到底,也愿意打持久战。
对这场特殊的战争,我有必胜的信心,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都会站在我们一边!
谢谢审判长,谢谢陪审员,也谢谢各位朋友!
烈士保卫国家,谁来保卫烈士?
梅新育[2]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各位朋友:
今天,站在这里,我的心情既有自豪,又有几分沉重;自豪的是我在为捍卫我们的英雄烈士而战,沉重的是我因此成为被告。
此时此刻,我站立的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庭,而包括这个法院在内的整个司法体系,包括司法体系在内的整个国家政权,整个国家从东亚病夫,到今天世界第二经济大国,这都是千百万英雄烈士奉献牺牲方才换取得来。新中国成立时共有300万名共产党员,但有名有姓可查的党员烈士已达370万人。直到八十年代,整个国家已经全面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西藏军区副司令员仍然活活累死在边防线上,我父母老领导的女婿仍然牺牲在南海一线。对于烈士英雄,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敬仰尊崇,没有权力轻薄侮辱,任何抹黑侮辱烈士英雄的言行都应当受到谴责和依法惩处。
历史就是我们的信仰,英雄就是我们的楷模,更何况我们今天生存的世界并不太平!
然而,现实是怎样的呢?现实是有那么一些人,二三十年如一日致力于抹黑我们的英雄,抹黑我们的历史,已经突破了人性的一切底线!
烈士保卫国家,谁来保卫烈士?
我们,我们责无旁贷。
正因为如此,我才对原告春秋笔法轻薄抹黑烈士的行为无法容忍,行使了宪法第三十五条赋予我的言论自由权力,实践了宪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倡导爱国公德、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精神。为此被告上法庭,这是我的光荣,我将继续为维护我们的英雄、维护我们的历史而战。
最后,向各位法官、陪审员、各位朋友致谢,尤其要感谢洪振快、黄钟二位先生。因为每个正常男儿内心深处都藏着为国家效命沙场的梦想,我此生上阵无望,感谢洪先生和黄先生创造这个机会,让我能够为保卫烈士而战!
谢谢!
以下删去
梅新育
2015年5月13日于丰台法院
(庭审辩论激烈,未及当庭陈述,书面稿交给了法官)
[1] 本文是2015年5月12日于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51法庭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最后陈述。是自由撰稿人。
[2] 本文是2015年5月13日于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为狼牙山五壮士辩护时的书面稿。因未及当庭陈述,书面稿交给了法官。是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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