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失地农民
2006年11月26日
一、2007年申论:失地农民
岁月之书:真累,这两天我千里走单骑,连上网时间也没有了,谁关心过失地农民问题?
折翅也飞翔:我关心过,怎么了??
岁月之书:我这两天出去考试,正好是这个话题。
折翅也飞翔:考什么试??
岁月之书:申论。
折翅也飞翔:有什么看法?
岁月之书:这次考试一共给了7个资料,有万字吧。
折翅也飞翔:都是谈论失地农民的??
岁月之书:前两个是失地案例,主要是石家庄的两个失地村。一个从河北省会从保定迁往石家庄开始征地,一个是现在90年代才开始征地。
60年代开始征地的那个村,开始利用国家补偿,办了一些集体企业,人员都得到安置,所以一开始并没有什么不良事件发生,到90年代中后期,这些集体企业纷纷破产,村民开始集体上访。
第一个资料就是将这个村,第二个资料主要讲另一个村。
折翅也飞翔:集体上访,都说上访什么内容了吗?
岁月之书:没说,30年过去了再上访,估计也什么正经内容。
折翅也飞翔:第二个村怎么样?
岁月之书:第二个村是水源保护村,禁止发展污染性质的产业。一个学校征地,几个村庄争相压价,就选择了这个村,但是村民有20%左右的不同意村委会的决议,用暴力手段制止学校新校区的动工。
折翅也飞翔:结果呢?
岁月之书:结果是僵持。
折翅也飞翔:有没有说学校征地的条件啊?为什么20%的人不同意?
岁月之书:说了,学校完全符合条件,给予村民的补偿超出国家规定的上限,每亩多出1万元。准确说是11%-18%的人不同意。
折翅也飞翔:那他们为什么还不同意??
岁月之书:这很正常,社会利益是多元的,在真正民选的国家,过半数同意就是很好的领导人了。社会问题也一样,要是完全赞同,那纯属欺骗或者暴力压制,任何问题都有不同意见。
折翅也飞翔:你是怎样分析这个材料的?我觉得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保障。
岁月之书:这是两个主要资料,后面还有几个资料,有说要合理利用土地的,有说要土地复垦的,还有说土地利用方案的。
题目暗示:1、农民没有土地的定价权;2、土地的两级市场制度。这是出题人暗示的答案。
二、经济发展、城市扩建与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命脉关系
折翅也飞翔:我觉得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保障。
岁月之书: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但从农民人口占多数,过渡到城市人口占多数,是经济发展的目标。
折翅也飞翔:不错,问题现在的农民如何才能顺利的溶入到城市生活中去??到城市后,农民怎样才能生存?农民城市化是一个很长的路,要注意农民城市化的策略。
岁月之书:出题人已经暗示了答案,我顺着暗示写了一篇500字的资料,800字的方案,还写了150字、200字的两个附属材料。
折翅也飞翔:赫赫,说说你的分析。
岁月之书:
1、土地审批权限,法律规定是国家和省级政府,节约利用、充分利用的问题不说了。
2、复垦还耕的问题也不说了。
问题主要集中在征地后产生的“失地农民”身上,每年大约产生350万到420万“流民”。
折翅也飞翔:你是如何解决的??
岁月之书:我没敢写太多的自己想法,只是把他们的暗示用我的语言表达了一下,首先是解决农民分享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收益的问题。
折翅也飞翔:不错,这是关键的一点。
岁月之书:这个问题解决其实还有另外的连锁事情发生,所谓一利必有一弊。
折翅也飞翔:弊端是?
岁月之书:减缓城市化进程——这是没良心的话,不过应该考虑到。
折翅也飞翔:不觉得是延缓城市化的进程。
岁月之书:增加农民的收益,必然需要增加谈判成本,再想建设开发区、修路修桥什么的,都不会如同原来那么简单了。
折翅也飞翔:是的,但是这一来就减少了干扰,促进了农民城市化的积极性。
岁月之书:我顺着出题人的暗示,把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了。所有权依然按照宪法的规定,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它们之间如何转换,我没有仔细叙述。在使用权市场上,我偏向了不要剥夺农民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正常年限。
折翅也飞翔:那你自己的真实想法呢?使用权是不是就是收益权??
岁月之书:可以看成合法使用年限的收益吧。其实出题人有暗示“私有化”的倾向,我反对私有化,所以用上面的说法给重新作了“解释”。
我把城市征地区分了“商业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在商业用途的土地征用上,我支持农民的合法土地使用权收益,反对现在由地方政府剥夺,然后内部价格卖给工商企业的做法。
折翅也飞翔:既然可以说是使用权可以用合法使用年限的收益权来替换,那么农民就有权参与土地征用后的收益权,是不是?
岁月之书:这个仅仅是我的解释,也是顺应这次考试出题人的本意,中央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
折翅也飞翔:看来你的解读材料的能力蛮强的哦,你也是解读官场的高手,今天我长见识了哦。我觉得,农民有权参与土地征收后的收益权,那些没有技术的农民是不能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的。
岁月之书:对,我也觉得使用权、收益权是比较好的一种提法,合乎现行法律法规,而且比“私有化”更好,完全私有化会产生土地资本家,那才是真正难缠的东西。
折翅也飞翔:既然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根本保障,那么解决目前农民问题的关键就是让农民拥有合法的有期限的土地收益权,然后让那些有特长的农民进城。
三、真实状况及可能对策
岁月之书:对“公益事业用途”的征地,我也顺口解释了两句。其实在征地之后,“失地农民”应该成为“市民”,事实是国家放弃了这个责任,所以才产生出这无数的麻烦,无地可种,无岗可就,无社会保险,真正成了流民。
折翅也飞翔:真正的流民回对社会发展造成极大的破坏,即使让这些农民成为市民,新的问题就出来了,那就是,没有技术的农民怎样才能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
岁月之书:问题不大,有下岗职工的前车之鉴,肯定比老朱的处理方式好。其实有个内幕大家还不知道,现在国家财政、省级地区级财政,钞票是大大的有,比10年之前是完全不同了,只有县乡级财政,才是比较紧缩,入不敷出,国家还是有能力对失地农民做一些事情的。
折翅也飞翔:你怎么知道的啊?
岁月之书:我同学在财政局,他的直观感受,这个不用复杂数字说明。
折翅也飞翔:现在要解决农民问题,一要加大对农民的补贴,二要,对征用土地的农民参与土地收益的分配,三要加大技术培训。
岁月之书:在国家不转变“失地农民”身份,依然让他们做“农民”的情况,我提出要改善村级经济组织的股权性质,以及加强村民民主管理。
郊区的城市化,如果靠个体行动,最好是国家整体转换“失地农民”身份,给予“社会保障”;如果不搞这个,就必须依靠原有的“组织形式”,对村组织进行新的改造。
折翅也飞翔:有道理,也就是让农民拥有合法的土地收益权,继续你的观点。
岁月之书:不仅仅是土地收益的问题,而且土地收益权是有年限的,这其实是从地方政府夺权,复归农民和村庄,难度较大。
折翅也飞翔:国家把土地的使用权分给农民使用,就意味着农民拥有土地收益权。
岁月之书:不是国家,是集体,是集体所有权的土地,因为城市化转变为“国家所有”,村民估计最多的“承包期”是30年,所有权转变之后,能让他们延续原来的“承包期限”,就已经是“天恩”了。
折翅也飞翔:30年之后呢?
岁月之书:30年能产生一代人口了,如果在古代社会,孙子辈都有了,是两代人口的时间,土地不能永久私有化,否则“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后患无穷。
(两个注释:第一个是,原来申论出题人暗示土地的两级市场问题,不是指我所说的所有权市场和使用权市场,而是指使用权的一级市场完全由国家垄断,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依存于一级市场。第二个是,城市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而且可以用此来抵押贷款,农村土地使用权限只30年,而且不能抵押,这是由来已久的城乡两元歧视,不详述了——岁月之书2006年11月27日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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