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不是私人领地
舒 文
据说,而今已进入“博客时代”。继2005年所谓“博客元年”之后,中国博客一路狂飙,据预测,至今年年底中国博客规模将超过6000万,而至2007年,这一数字将接近1个亿。随着用户规模的增大,纷争也随之而来。新近的例子有“网上驱逐洋外教事件”,稍远一点的有去年的“中国博客第一案”。更有甚者,今年一月,一个旅美博士在自己的博客上传授原子弹的制作方法,这一做法犹如在博客网友中投下了一颗“原子弹”,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震撼。
这些事件有的已有结果,比如“中国博客第一案”,今年8月法院宣判中国博客网向原告陈堂发副教授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而如“网上驱逐洋外教事件”则演化为一出闹剧,最终不了了之。在笔者看来,这些事件有无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些事件,我们需要对“博客”这个尚处襁褓的事物的性质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有的会在自己的博客上作一声明:“此博客为私人领地,发表个人观点”,事实上,博客是不是私人领地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何为“私人领地”?笔者认为“私人领地”起码应具备一个特征,即拥有者可以随心所欲,比如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自己之想写,或记录事实,或臧否人物,秘不示人,遂笔随意动,无所不可。
博客显然不符合这一特征,任何一位都清楚自己博客内的每一篇文章和每一行文字都可能被网民们阅读。事实上,许多博客希望自己的博客能够被尽可能多的点击和浏览。如今,因博客而知名的人已不在少数,而一些网站也适时地抓住这一时机,推出“名人博客”、“精英博客”等,来赢取点击量,继而赢得商机。
换一种阐述,博客为个人提供了一个“空间”,这个“空间”具有个人的性质,可以在这个“空间”内记录自己的生活,发表自己对社会问题的看法。但是这个“空间”不等同于日记本,它在内容上可以是私人的,但在传播形式上是公共的。它体现的是私人空间的公共化。正因为如此,博客便不同于私人领地,不能在自己的博客上任意地臧否人物,尤其不能毁坏他人的声誉。
这就涉及一些博客管理问题。中国在博客管理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有许多漏洞。相比而言,国外则已有了一套办法。在美国,多数博客都是真名实姓的。对于匿名博客,美国也制定比较健全的相关法律,适用于那些利用博客网站违法乱纪的人。另外,博客所任职的公司、企业或机构也在制约着博客本人。美国英语出了个新词“dooce”,意为某个人因为自己的博客而被单位开除。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国会山一名参议员的助手,用笔名在网上发表了一部“日记”,记录了她与6个“国会山情人”幽会的情况。尽管她的博客深受读者的“喜爱”,但国会山还是决定解雇她,理由是她“不恰当地利用了”参议院的设备和工作时间,向因特网上传内容不妥的材料。韩国管理博客的办法是实行实名制,韩国政府规定,使用者在建立和访问博客时,必须先登记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通过认证后,才能使用博客的各种功能。这种实名制也得到了韩国民众的支持。
中国是不是应该推行博客实名制目前尚存在争论,或许中国应该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博客管理之道。这且不谈,国外的这些例子起码证明了一点,即博客并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团体的所谓“私人领地”,它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则,而不能随心所欲。▲
(是北京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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