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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冼岩:中国新法家不会作西方自由民主的注脚

翟玉忠 · 2006-11-30 · 来源: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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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尽管翟文言辞不免有些激烈,但基于文章观点有重要参考意义的角度,发出来由广大网友来斟酌。

乌有之人

2006.11.30


驳冼岩:中国新法家不会作西方自由民主的注脚

文/翟玉忠

    近日首先从国外多维新闻网上出现了冼岩的文章,名曰《新法家之谬》。很快,国外自由民主人士一个大的群发邮件就转发给了国内读者,还加了编者按,大意是对于新法家这样的新寡头主义、新法西斯主义,连“冼岩也不可按奈愤怒”,中国“儒”“法”之道,已为中华民族的历史所证明,无一可取,所以只有“三权分立”才能救中国云云。

杨双月·鸟!

    读者有权力了解,冼岩先生并不是文章真正的,冼岩也没有愤怒,愤怒的是国内外自由民主派。因为冼岩是在重复一位国内自由民主人士的话,这些话是在前两天一个小型研讨会上那个招集人讲的,招集人最近改了个奇怪的名子,叫“杨双月·鸟”。

    也曾劝杨先生,我说父母给我们取的中国名子也挺好听,再说最近您还注了老子,注得很好,怎还叫这个名子。杨双月·鸟立刻反驳说,我注《老子》是为了证明西方自由民主的伟大,中国早就有自由民主的根,我回答说《老子》是中国自然主义世界观的代表作,证明了和西方超然主义文明血脉的不同;杨先生于是乎愤怒了,说美国人中的名子全是这样写,如“乔治·W·布什”,我的名子关你鸟事!

    闻者愕然。

    但我怎么也叫不惯“杨双月·鸟”,我还是习惯叫他杨先生。

    杨先生说(就是冼岩文章中那些话)中国人曾经辉煌,现在不行了,行的也都是非制度性的东西,如中医和京剧。不承认今日中西之差距,就是无视现实,昧于理性。

    我什么时候不承认今天中国的落后了,但我们落后就要政治经济体制西化吗?十八世纪的时候,尽管中国已经进入了柏杨先生所说的“大黑暗时代”,但当时中国的政治经济优势还是很明显的。当时欧洲大陆有两个主流观点,一是全盘中化,二是学习上升中的英国。那时中国在欧洲人心中的地位就如同今天美国在中国人心中的地位一样,但人家全盘中化了吗,没有啊!人家还是在复兴古希腊罗马文明的基础上实现了强大。

    研讨会上你们举例说邻居会武术,打败了自己,我们即使受气、下脆、挨耳光也要向人家学习,你们还说毛泽东说中国想学西方这个老师,老师总是欺负学生如何荒唐。我看你们比毛泽东还荒唐!邻居会猴拳,我们就只能学猴拳吗?即使你向他学得再好你最终还是打不过他啊?你为什么不去学醉拳、甚至是学会用手枪呢?

    小时在乡下,邻居老奶奶的故事影响了我的一生——

    古时候,村子里有一个力大无穷的恶霸,他欺男霸女,无恶不作。一个穷孩子发誓要为乡里除掉这个坏蛋,可他什么都没有,没有钱学武功,也没有时间学,更不会有人教他,最后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每天在给猪喂食的时候把十几头小猪抱出来喂,而不是把他们赶出猪圈。

    就这样,不分寒暑,随着小猪的长大,他的力气也越来越大。几窝猪出栏了,他也成了大力士。最后这个穷小子终于制服了那个恶霸,为老百姓除去了一个大害。

    我小时候听过太多的故事,大抵全都忘了,只有这个事故我忘不了。它告诉我什么才是尊严和独立,力量和强大来自何方!

    蒋介石心里很敬服日本人,迷留之际还一直喊“马、马喂了没有……”,因为他青年时在日本军队中喂过马,他学日本是用心极苦的,但还是打不败日本,也战胜不了毛泽东;还有萨达姆,一位曾在联合国工作的朋友对我说,萨达姆实际上很崇拜英国,我想这是对的,他入狱也还是要找英国律师嘛。可面对英美国联军时,光那样学行吗,他还不是被照样被判处死刑。

    杨先生 ,你说我们“于现实的生疏,与时代的隔膜,对想象之对手西方社会及西学了解的片面,令人咋舌”,还说你在对西方民主的了解至少比我多些(这句重要的话冼岩先生忘了记下来,罪过!)。

    这里我想说:

    十多年前,作为一个自由民主主义者,当我读着美国大使馆印的大部头西方政治的资料时,您还在元谋人居住的地方!

    今天,在我已经找到了人类文明中唯一一个建立在自然主义世界观,自然主义人性观和自然主义社会观上的政治经济结构时(即中华法家原文明,这才是中华文明与自然和谐相处,绵延不绝的根本原因),您却在一个环境研究所里混饭吃!

    别人批评也没有什么,这是新法家进步所必须的;可为什么是在那个研讨会上后,我们明确拒绝您“融合别人的思想,换取别人的资源”后,你就迫不及待地抛出了冼岩的文章?

    尊敬的杨双月·鸟先生!你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翟玉忠一点点自由和民主好不好!

    是的,新法家没有任何资源的支持,整天陷在财政危机之中,甚至因交不起网络公司的服务费而被关闭过。

    但中国新法家永远不会为取得“资源”而放弃自己的理想,这里我可以明确告诉您,中国新法家决心坚持下去,就算砸锅卖血也要坚持下去——中国新法家不会作西方自由民主的注脚!永远不会!!永远!!!

     这里我想表达中国新法家对自由民主的基本态度:

    我们主张汲取西方民主政治中一切优秀的部分,但中国的民主政治必须建立在社会(国家)功勋制的基础上。简单说,就是担任任何公职的先决条件是为社会立功勋,只有获得社会功勋的人,才能成为自由选举中的侯选人——从村长到国家最高领袖都是这样——我们就是要以这种方式恢复中国公元前十一世纪至公元前一世纪中国千年大黄金时代的社会功勋制。

    按这个标准,石油富商布什先生永远当不了总统侯选人,“思想先进”的杨先生也当不了,仁义含量达80%以上的冼岩也不行。

    鸟先生,不,杨先生,谈到西学我想再说两句。您知道吗,西方国家常常有意识地向中国输入对他们有利的政治、经济思想,而西方真正的富强经验,他们却常常怕人谈起。

    北大一位朋友写了一本关于汽车工业的书,内容主要讲的是西方汽车业成长的奥秘。日本人马上找上门来,要和他合作,言外之意,只要你不再写真实的东西,钱就大大的有;还有我曾帮在日本的钟庆先生出版了《刷盘子,还是读书——反思中日强国之路》一书,中国有人马上就坐不住了。

    就在去年末,我还写信给美国乔治顿大学的Pietra Rivoli女士,希望在中国出版她的新书《The Travels of a T-Shirt in the Global Economy》,Rivoli女士回信说该书要在上海出版,现在这本书该出版了吧。

    我这个不懂西学的人还要引入德国的经济学呢?瑞典环境保护主义者的书呢?杨先生,我不知道这令不令你咋舌。Sir 杨双月·鸟,请注意保护你的鹦鹉之舌——别咋坏了!

    我当时不反驳你是因为你们对西方太无知。比如我说全民监督,你们就说西方也有;我说社会功勋制,你们说西方有;我说万里长城,你们也说西方有。你们知道吗?类似中国古典政治学的全民监督是富兰克林所拒绝的;社会功勋制,西方只在威尼斯共和国时有过相似制度,一百多年前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还为它的消失感到遗憾呢?

    你们像大猩猩一样拍打着胸脯,笑我空喊中国伟大,那是因为你们对东方政治经济学的无知啊!你们竟说商鞅解像林肯一样解放了奴隶,你们知道你们的错误从哪里来吗?就是当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第一眼看到金字塔的时候,他断言那是奴隶建造的。

    可现代考古证明,建造金字塔的是待遇很好民工啊!西方人自己有奴隶社会,就断言别的文明中都有过奴隶社会,你们不能对西方人的错误太迷信啊!中国社会的主体实际上一直是农民,直到今天!

    再说美国人也在用中国古典经济学的平常仓制度啊,你们怎么不取笑TOM大叔。美国1933年《农业调整法案》(the Agricultural Adjustment Act)保证了美国农业的持续发展,产业的平衡与社会和谐,当时的农业部长华莱士明确指出他在学中国的常平仓制度。美国人能学中国,中国人就不能,哪有这个道理,也要讲学术民主吧!

    我再说一遍,用“封建专制”这四个字概括不了中国古典政治学,用“传统落后”这四个字也概括不了中国古典经济学!中国是伟大的,中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是伟大的,中华文明制度不是空的——中国自由民主派的灵魂才是空的!

驳“新法家之谬”

    至于杨先生说的新法家之谬,其一是哪里去寻“法君”。新法家实际上是将社会功勋制延伸到了国家最高领袖层次,这也是她的“新”处之一。西周初年时社会功勋制应用才开始,也讲进贤、使能、保庸、达吏(见《周礼·天官冢宰第一·大宰》),商鞅将社会功勋制推广到了除皇族以外的全社会,今天我们要把这一制度推广到国家最高执政阶层上去。

    这里我想问,您的超然具体的群体利益之上“法君”又在哪呢?对了,是“乔治·W·布什”,瞧我这记性,您跟我耳语过的,我咋忘了!

    新法家之谬之二是“倾天下之力为一人”,让人们放弃自由、独立、尊严。法家讲自治,商君书甚至不 厌其烦的重复,反对法家的荀子看到秦国大治,人民富足安康的情形是没有自由、独立和尊严吗?我的同事有纽约人,他说纽约的治安不好,可能西方法制永远也达不到路不拾遗。

    事实上法家主张的君主很像英国的虚位君主,这就是在法家治下少昏君的原因,但那种最高领袖的血缘世袭制仍很落后的。我什么时候主张“倾天下之力为一人”,我在研讨会的开头就说,韩非子(见《问田第四十二》 )不是为秦始皇在写书,他知道自己写那样文章的危险,是要消灭特权阶层,可是为了普通百姓他才要写啊!你们说韩非子是“大傻B”,你们自己才是“聪明A”,这不对啊!你们不是在为中国的未来奋斗吗,是不是要学一学韩非子那种直道而行的精神呢?

    在研讨会上,出于美国的战略目的,你们要写一个关于朝鲜问题的文章,就推来推去,都怕发表在美国资助的媒体上而丢国内的饭碗,我看你们这些“聪明A”远远不如“大傻B”。

    两年前,美国国家安全局前雇员约翰·帕金斯写了著名的《一个经济杀手的自白》一书,约翰·帕金斯告诉世人,美国派出的“经济杀手”无所不为,常常通过操纵选举、贿赂、敲诈、色情和暗杀等手段拉拢别国的政治经济精英,从而控制别国的经济命脉和自然资源;中国潜伏着多少美国的“政治杀手”啊!又有多少中国人知道这些呢?

    对于基于自然主义人性观(人皆趋利避害)的全民监督,连带责任制度和秦国灭亡的原因,我在其他文章中已经论述很多了。你们是真正继承了两千年的儒家思想,看看两千多年前西汉盐铁会议上关于这一切的争辩吧!你们不是反对“故纸堆”吗?你们怎么老是在故纸堆里翻这个问题?

    新法家之谬之三是“重功利,轻仁义”。法家主张法生德,反对德生德。法家不反对道德,比如助人为乐,秦律中有专门法律规定,百步内看到别人受伤害不去救助要受到法律制裁;现在老子贪污儿子都不用去举报,还可以到美国去自由享乐,根本没有公共事物中连带责任这回事,这就是你们所说仁义吗?

告诫冼岩先生

    我以前不认识冼岩先生(那个研讨会上是第一次见面),出于善意我想说,以后不要作别人的枪手了,你那位“从现实危机出发,遍觅良方”的儒家大哥曾亲口告诉我,你一天不写文章都受不了。

   我想上了写文章瘾,即使学无所本(个人意见,可能不对,只是看到您腕戴佛珠,有儒者文质彬彬,满口自由民主才有此感),也是好事。但一定要注意,一个学者不能作别人的“枪手”,这对自己的发展是很不利的!

    如果您真的想作“枪手”,您也一定要注意,美国政府支持的中文网上常常都有不低的稿费,但那些自由民主派太不讲自由和信誉,去年约我写法家的东西,说是上了网就给钱。我写了,也上了网,那些人发现我的思想倾向不对头,到今天还没给钱呢?要不是去美国的路费太高,我一定要到联合国告他们去!姥姥!!(杨先生考证认为这个国骂就比西方“Fuck”先进,西学目前没有涉及到国骂领域)

    冼岩先生,要是这次他们说话不算数,我们扒火车也要到自由女神她老人家那说理去。

    说笑话了;杨双月·鸟办事,我放心!

    最后我必须向全世界声明,在那个国外群发邮件中冼岩文章的标题被改为:《冼岩也骂###:新法家之谬》,略去的三个字是中国一位现任国家领导人的名子。杨先生,你们骂新法家可以,别骂人啊,对人家不满意也要讲道理,谁说讲民主就可以随意骂人了;研讨会上,冼岩当时多是倾听,只说了三五句话,没有生过气,更没有骂过谁。我可以手按光荣、正确、伟大、神圣、永恒、阿弥陀佛的……《独立宣言》起誓。

    ——冼岩先生!您对新法家不理解主要是大家交流不够,也是由于新法家自身的理论阐述不够,这一切都需要时间。

    后会有期。


附冼岩原文:新法家之谬

毫无疑问,中华民族曾经拥有辉煌的古代文明。以千年为度观之,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会因身为中国人而自豪。但是,近代以来,西方确已后来居上,以科技、工业、市场横扫天下,所向披靡。挟此蓬勃之
势,西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有长足进步,迄今已居当代文明的巅峰。当下之世,中国并非没有长于西方之技、之术,但主要都是在那些因传统差异而西方未有涉足之领域,例如中医之上工治未病,道家之久视长生,儒家之礼仪教化(且不论其褒贬)。不承认今日中西之差距,就是无视现实,昧于理性。


当此之时,国内有新法家出,声称中国祖于黄帝的法家之术,优于西法,可为治世之良药。新法家之出世,与新儒家颇有不同。当代儒家如康晓光,是从现实危机出发,遍觅良方,最后归于儒家。今之新法家,则大多从崇尚古贤出发,极力寻觅、论证中优西劣。其于现实的生疏,与时代的隔膜,对想象之对手西方社会及西学了解的片面,令人咋舌。


观其学说主张,新法家之谬,大致有三:

一,到哪里去寻“法君”?

新法家的全部制、术设计,都依托于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依法而治的法君。此人须六亲不认、宠辱不惊,一切行为遵循已颁之法,无人我、亲疏之别。且不说此一假设在道德、人性方面的困难,如此“法
君”,意味着其权力基础不能是任何一种具体社会力量的支持,这样他才用不着与任何社会群体发生利益交换,才能在制订、执行法律上一视同仁。要建立这样一种权力,不是君权神授,就须本人成神,近
代以来,唯毛泽东能当之。


在利益分化的背景下,任何权力都需要笼络支持者,谁人能做到不偏不私?苟有法君,法不必苛如秦律,只要象台湾对待陈水扁、马英九一样,恐怕各级政府就都要“旧貌换新颜”了。这种杀伐果决,唯毛
泽东能为之。毛倒确实曾有意成为这样的法君,但即使以毛的威望,也差点被人掀翻在地,何况其他?


法君权力的另一来源是民选,民选确实有可能使执政者超然于具体的群体利益之上,成为全社会整体利益的代表,在全体国人中普行法治。但一旦引入民选程序,法制也必然发生系列变化。那时的法治即非法家之治,而是宪政民主了。


二,倾天下之力为一人


法家的一切设定都是围绕法君,唯一目的是怎么帮助法君治世。自韩非子以来,将复杂问题简单化是法家的思维特征;归万千于一,是法家治术的基本思路。全社会只能有一个目标,所有人都必须服务于一
个方向。所以法家认为“连坐”理所当然,国民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并非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责任。


这种倾天下之力为一人的设计,在物质条件匮乏、人身依附及等级关系大量存在的先秦时代问题不大;在列国争雄的背景下,还有着集中资源、力量夺取战争胜利的好处。但秦之一统,二代即亡,说明秦制
只在特定条件下具有优越性。在思想多元、利益多元的当代,不同人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怎么可能要求他们为了法君的治世需要而放弃其它?法家所要求人们放弃的自由、独立、尊严等等,可能恰恰是今
人最为珍视的。在物质条件已大为改善的开放时代,法君不可能垄断所有的利益资源,它所拥有的奖惩手段也不足以调动一切人的行为。


确实,如果存在名副其实的法君,人们为了全社会的利益作些牺牲,也不失为一种“次差选择”;在贪腐横行的背景下,如果“连坐”不是向下、向左右而是向上,也不失为一种澄清吏治的问责之法。现实
多缺陷,即使以法家之局限性,苟能严行于当世,于时局也不无小补,但这并不构成法家优越性的证明。换了任何一家学说,如果能够严格落实,都能改善现状。从这种意义上说,中国的问题不在于无法,而在于其法不能自行,无人愿意落实。


三,重功利,轻仁义


自古以来,法家即嘲笑“腐儒”教化之说,这是法家归万千于一的简单化思路所致。仁义教化没有儒家所说的那么玄,尤其在当代,由谁来教化?谁可教化谁?还真不好说;但它也没有法家所论之不堪。


一种社会现象的形成,其原因往往是复杂的,改善也应从多种途径入手。仅靠八荣八耻建不成和谐社会,没有荣耻观的社会也绝不是和谐社会。法家视功利为唯一价值,将奖惩作为驱动社会的唯一杠杆,这
在特殊时期简单而有奇效,但在大多数时期难免挂一漏万、捉襟见肘。


四,结语


往者西不如中,而今中不如西,再百年后,未必中国不会重占鳌头;从中国文明传承及现实经验中,也未必不可孕育出引领未来潮流的新文明、新范式。但是,这一切只能待之于历史的自发演进,待之于千
年血脉的幸运。企望从故纸堆中觅得玄机,指引未来变幻,古今中外,从未之有。国人不如以开放的心态,求实的精神,踏实做好今天的事,积累点滴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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