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现在是中国最热的考试了,大学生毕业时找工作困难,就冲公务员的稳定体面能捞钱等好处,大家纷纷报考了。中国是个有优良科举考试传统的国度,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和当年范进他们也查不了多少。但是,范进他们没能网上报考,电子交费这样的现代文明而已。但是,我想质问的是:国家开展公务员考试,是为国选才,凭什么收费呢?(我的质问是凭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的公民权利条款的规定)
像国家的法律所规定的,任何行政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收费方是要求按财政法规向缴费人出示收费收据或发票等凭证的。而我们的广大公务员考生却是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那么,收费方就没有向缴费方出具收费收据和发票了。这是一。
国家的劳动法规规定,任何劳动用工单位在招收新的员工过程中,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的手续费、押金等费用。那么,类比一下,国家招收公务员,是不是也是我国公民就业的一个过程,那为什么广大用工单位不能向求职者收费,我们的国家岗位招收新的劳动力时就要求考生要交考试费呢?一般的规范一点的公司企业现在招人也都是先收简历、笔试、面试这样的一套程序,那么,他们公司要负责这一切的前期费用。而且有的公司还会为远程外地的应聘者报销去公司本部面试的来回火车卧铺票和期间的食宿费用。而国家在招考过程中,除了试卷的印刷批改和考试的场地要一些费用以外,其他的日常组织工作是各地的人事部门在负责。我们知道所有的国家人事部门都是财政拨款的单位,也就是说,他们组织公务员考试是他们职责范围以内的事,他们的工资就包含了全国人民委托他们为国选才的劳动报酬了。那么,一次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什么考两门却要收费100元呢?为什么在一个宣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为人民提供的服务是价格高昂的?就是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当年的科举考生要进京考试,也是不要交考试费的啊。而且,他们如果要进京,沿途还有政府提供的免费交通补贴——“公车”(还记得历史上的公车上书吗,那就是那些坐公车来京都赶考的举子嘛)此其二。
国家向公民敞开提供公务员职位,这是在落实宪法第二条上的“公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换句话说,这不是国家政府对人民的恩赐,而是国家在尽对公民的义务,政府必须这样做。那么就不应该设置不合理的一些条款(比如“年龄35岁以下”)。我们的国家主席法律要求是45岁以上,那为什么我们的初始公务员报名年龄要求是35岁以下呢?我看,除了按法律规定的18岁成年人(有选择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实在是不宜在报名资格上有限制。也不能说要求有文凭上的限制,除了一些专业性的技术职位要有专业知识的要求以外,其他事务性的公务员岗位都应该向所有成年国民开放才好。当然,这是题外话,和我的文章标题公务员考试收费有点不合适。但是,自己的博客,想到哪写到哪了。
国家收了钱也就算了,但是,政府人事部门用考生的报名费组织考试,过程却不接受社会的监督。比如,广大考生如果对考试费用的使用有疑问,自己是不能查问的,说是有人大、审计、物价等机构在监督呢。但是,我们没有看到人事部门在网站上公开说他的收费标准是“经过了人大听证或物价部门核准”的声明。我们知道的就是考生在网上交费后参加了考试,然后网上出来一个成绩,如果你对那考试成绩有什么看法呢,你想查试卷的评阅过程,不行。我们去饭店点个火锅鱼,如果对饭店不放心,还可以看着那厨师现场做鱼呢,现在我们考生参加一次对自己命运关系重大的考试,却只能从网上知道一个自己的分数,鬼知道那个分数是怎么出来的呢。电信、移动收费有点垄断,好歹还有个话费明细单可以让你查询呢,我们古代的士子举人也都知道有个主考官是谁,考上了还要去面谢主考官呢,只有到了我们现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时,我们的公务员考试就是要收费但是不让你知道谁给你评分判卷。此其三。
总之吧,我的态度是:最好是国家承担“人力资源储备”的成本。(如果能最大限度的做到公务员岗位向广大公民敞开更好)再不济,实在要收费,也要给个发票、收据什么的,国家、政府要带头守法嘛,不然,难免“瓜田李下”的让人怀疑有人贪污挥霍挪用了考试费用了呢。而且,钱用在什么地方了,收钱为广大考生做了什么事实,要在考试结果出来以后及时向全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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