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能把土皇帝“关进笼子”吗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胡星斗
近一两年,中国发生了一系列著名的公权私用案件,如重庆“彭水诗案”,彭水县教委科员秦中飞发短信《沁园春·彭水》,被认为诽谤了县委书记和县长而被拘;山西“稷山诽谤案”, 稷山县三名公务员因举报县委书记而获刑[附件五];陕西“志丹诽谤案”,志丹县两人因编发“辱骂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手机短信,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的名义逮捕,转发此短信的4名科级干部,则被免职和纪律处分[附件四];山东“高唐诽谤案”,高唐县三人因在网络上发表批评县委书记的帖子,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侮辱”、“诽谤”县委书记;
最近,又有陕西“绥德事件”[附件一],陕西绥德县职中校长为了让助学金在年前下发到学生手中,去找县长签字。而县长要去参加一个会议,心急的校长追着县长并打开车门,希望县长签完字再走,岂料此举引来麻烦,校长被当地教育局责令停职,向县长道歉,公安部门以妨害公务为由将其拘留7天。
2008年1月4日,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对《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记者进行拘传[附件二]。
2007年,是我最悲观的一年。没有被揭露曝光的土皇帝为非作歹的事件肯定不计其数。胡锦涛能否管得住县里的土皇帝?中国能否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能否解决土皇帝集党委行政人大、公安检察法院大权于一身的现象?如何对土皇帝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机关中出现的人身依附现象?如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通信自由?如何实现公检法相制约、司法独立以及纪委、监察、审计、反贪的自主运作?如何建立现代新闻制度、公民监督制度,何时制定《新闻法》、《举报人保护法》、《阳光财产法》?
我了解了太多的黑幕:上级调查组只听土皇帝的汇报;上级宣传部门拿了钱就帮助土皇帝封锁新闻;地方公安凭着土皇帝的话就可以随便抓人;得罪了土皇帝就以经济理由或者非法持有国家机密、非法集会等理由拘捕、判刑;以及劳教、信访、腐败、特权、黑社会……。
没有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的建立,这些问题永远是无解之局。现代人类文明的最伟大的成果不是令人眩目的科技,不是不朽的文化经典,而是把政府“关进了笼子”。只有约束官权,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官员,把土皇帝“关进笼子”,才能建成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和谐社会。
2008-1-8
(“胡星斗中国问题学、民生经济学”网站:http://www.huxingdou.com.cn。)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