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群众要常抱歉疚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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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月明 |
光明观察刊发时间: 2006-6-2 http://guancha.gmw.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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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人民日报》“声音”栏目刊登了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姜大明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他说:“身为领导干部,对人民群众要“既怀崇敬之心,又抱歉疚之情”。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为人民做事情是职责所在,即使群众对有的工作比较满意,也不该让群众感谢,更不值得到处炫耀。 ”(见《人民日报》6月2日10版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06-06/02/content_6175831.htm) 他的话,使我想起我们敬爱的温总理来。今年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星期里,温总理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到中南海座谈,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和“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的意见。座谈会上,农民代表冯志华发言完毕时说:“借此机会,我代表广大农民兄弟向总理当面表示感谢!”温家宝连忙摆手:快坐!快坐!接着,又诚恳地说:“刚才,农民代表冯志华说到感谢,我听后心里感到很不安。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应该对人民负责。我们做得对的、干得好的,那是我们履行职责,应该做的。我们做得不好的、不对的,应该接受人民的监督,修正错误,改进工作。” 这种“歉疚之情”其实就是我们的老祖先非常讲究和尊崇的一个“愧”字。即《诗经·小雅》所说:“不愧于人,不畏于天”。历代仁人志士在这个问题上都是非常明智的。唐代韦应物写下了:“自惭居处崇,未睹斯民安”、“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的动人诗篇,明代袁崇焕以诗言志,抱着愧对“故园亲侣”之心,写出了精忠报国之情;“策杖只因图雪耻,横戈原不为封侯,故园亲侣如相问,愧我边尘尚未收”。 对民要“既怀崇敬之心,又抱歉疚之情”,在我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身上表现的更加充分。董必武在《无题》一诗中写道:“新功未建愧高座,老本无多早啃完。如弩马将长恋栈,得栖梧意学鸣鸾。”陈毅同志在《手莫伸》一诗中写:“第一想到不忘本,来自人民莫作恶。第二想到党培养,无党岂能有所作?第三想到衣食住,若无人民岂能活?第四想到虽有功,岂无过失应惭怍。”在《六十三岁生日述怀》中他又一次写道:几次左与右,细节不必陈。中夜长自省,悔愧难自文。还是鼓勇气,改造再前行……念我数十年,庸碌愧声闻.今后几时期,正路再遵循。” 可我们现在有些同志却是利令智昏,一阔脸就变。忘记了自己的根本,忘记了党的宗旨,把自己凌架于组织之上,凌架于群众之上,做官当老爷。有的,工作明明搞得一团糟,群众怨声载道,却脸不变色心不跳,心安理得;有的,颐指气使,专横跋扈,靠想当然,拍胸脯办事,本来是自己的应尽职责,却当成了是对群众的“恩赐”;有的,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生怕人家不知道,自吹自擂,沾沾自喜;更有的,一心替自己打算,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贪污腐化,直至走上了严重犯罪的道路。 我们的广大领导干部都应该以姜大明同志说的“对人民群众要既怀崇敬之心,又抱歉疚之情”作为一面镜子,经常想想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我们是谁养活的?也要经常想想为什么当干部?当干部为谁服务?这样,才能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而不让人民群众为改革与发展的成本 “埋单”;也才能真正起到领导的作用,凡事站在群众的前面,而不是作群众的对立面,被群众、被历史所抛弃。(200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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