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惟成分论死灰复燃
最近,北京市工商局下达了第十四号文件,不再允许利用民宅作为公司住所进行注册。而且工商局统一口径,还作出了如下具体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住所为“住宅”,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如申请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登记驳回通知书》,不予受理和登记驳回的理由表述为:“住所使用用途为“住宅”,不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
工商局判断是否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标准是只认房屋的成分,而对其大小、内部格局以及周边环境和邻居反应则一概不问。有关媒体也在别有用心地鼓吹商住分流是什么必然趋势,并且为民宅禁商刺激了写字楼市场而拍手称快。其实,生产与生活自古以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在家里就能够从事生产活动无疑是百姓千百年来的一个传统,所谓的丑妻近地家中宝,就是对这种诉求的一种通俗说法,可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使是皇帝也不例外,规模宏大的紫禁城就是按照前朝后寝、左祖右社的格局修建的。但是由于近代工业革命的原因,大机器生产取代了手工作坊,上班的点也就里居住地越来越远。在北京等大城市中,有不少人每天在上班路上要花费四个小时以上。
随着近年来互连网络的不断完善,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益普及,在家里办公已经不再存在任何技术上的障碍。所以在今年第一季度,仅仅在北京市的朝阳区,就有60%的新开业公司选择在民宅内注册,既节约了成本,又方便了办公,可谓是一举两得,应该说是体现了时代的发展潮流。但是,这却在无意中侵犯了写字楼开发商们的既得利益,于是他们便群起鼓噪,先是纠缠什么扰民问题,后来便干脆收买公权,由工商局出面,禁止民宅商用。当然,这还仅仅是他们如意算盘的第一步;随后即可以此作为依据,把那些已经在民宅内注册的公司彻底赶进写字楼,以便收取高额的租金或得到理想的房价。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的就业压力空前严峻,而社会保障却基本上是形同虚设。许多人开办公司的目的并不是想成为什么大款,而仅仅是为了谋生。城市里的住宅不得用来注册公司,农村里的私宅也势必不能再用来生产,例如家庭养殖厂、夫妻便民商店等等统统都在禁止之列。一个注册资金不超过十万元的小公司基本上就是个夫妻店或者干脆就是个一棵松战斗队而已,每个月能有2-3千元的收入得以维持生计就很不容易,如果强行让他们租赁商用写字间的话势必就会降低收入甚至出现赤字,无异于断绝了他们自谋生计的唯一出路。但是,为了确保强势集团的盈利再上升几个百分点,已经出卖了公权的政府部门不惜剥夺一般公民的自我谋生的权利!这绝对是中国历史上史无前例的暴政!而这项暴政得以实施的唯一理由,竟然仅仅是根据房屋的成分!
改革开放以来,当局对阶级成分问题已经不再提及了,但在实践中却还是能够看出些唯成分论端倪的。例如刑法规定贪污十万元以上就可以判黜死刑,但是对贪污一亿美圆并叛逃至美国的余东风同志、涉案金额逾亿的前海军副司令王守业同志却还是要贯彻“一个不杀”的基本方针;对其余贪污相对略少的革命同志,不论其是否横征暴敛、有无民愤,继续执行“大多数不抓”既定路线。当初,毛主席为了在最高层能够有基层群众的代表,毅然提拔对农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且有着卓越政治头脑的陈永贵同志担任政治家委员、副总理。结果精英们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他们揪住永贵同志半文盲的短处死死不放,并且声称是什么时代的悲剧。但是潘太史倒想见识一下,党政军等实权部门姑且不论,在人大、政协等部门里,是否还有一位来自基层并且能够继续代表基层群众利益的委员能够硕果仅存呢?难怪前些时候,某国企老总信誓旦旦地对潘太史说,如果在座之中有一人不贪污,那么以贪污罪被逮捕的则非此君莫属。当年,主席虽然时刻都在警惕走资派,但在实际的运做中却还是实行了三结合。但是今天,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估计是被彻底消灭了,所以再也没有人肯代表无产阶级讲话了。至于那些死后会被冠以“无产阶级革命家”头衔的为伟人们,潘太史根本就不奢望他们是什么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革命家,只要不是专革无产阶级命的家就已经是阿弥陀佛了。但是随着工商局第十四号令的出台,看来潘太史的幻想再次破灭了。还是鲁迅的那句话: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
2006年7月2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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