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不叫失业,此公叫做“减员增效”。略微有点儿经济常识的人,也应当懂得这个“效,无非就是“效益”。也就是说,比如,一个人原来生产一件产品,通过科学管理和调动人的积极性,生产出两件产品,这多生产出的产品,就是增加的效益。所以,任何企业增加效益的方法都是靠管理、靠科学、靠人的积极性。而“减员”,充其量也只能是“节支”,在科学管理下,不可能一个人生产的产品比两个人还多。这是最基本的管理常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不过的常识,竟然出自一个自称懂经济高官嘴里,真乃让人笑掉大牙。再说了,企业减不减员是企业行为,跟你这个高官有什么关系。其结果必然是企业亏损,这一点在他的任期内已经充分的证明了。然而,在企业亏损既成事实后,他竟然像无赖一般的破口大骂起了职工,什么“懒汉”、“特权”、“思想僵化”、“跳楼秀”等等。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盗抢了国人的财产,愣说这是取消“特权”。此公真乃是盘古开天地了。
“盗抢”不叫盗抢,此公叫做“下岗”。下岗职工自从进入国营企业,就一直执行《劳动保险条例》,他们将自己一生的劳动所得,90%以上都交纳了劳动保险金和职工住房储蓄基金。毛泽东说:“工人工资一个月50元,一年600元,还有7400元上缴国家”。(顾龙生编著:《毛泽东经济年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3月第1版第635页)。按下岗职工30年工龄计算,30年×7400元再乘以官方公布的3000万下岗职工,再乘上最少10%的币值比。大家算一算有多少钱吧。(有条件的朋友再看一看当时的劳动定额)此公只用“下岗”两个字,就掠夺了职工数万亿的劳动血汗。此公又创造了一个世界奇迹。而这数万亿职工的劳动血汗,至今下落不明。按照吴敬琏老先生的说法,就是“有人违反了程序”“,阴差阳错”,“划转”变成“减持”了,种种原因“束之高阁”了。用老百姓的土话,就是不明不白的蒸发了。吴敬琏先生还说:“一件眼前能够做、也完全应该做的事情,是划拨部分国有资产来偿还国家对国有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隐性负债”。从2001年以前出台的“老人老办法”以及“货币化转”的系列政策看。也就是说,最少在2001年以前,这笔钱还在,仅仅一年多的功夫,数万亿职工的血汗钱,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蒸发了,此公真够得上是一个超级魔术师。
此公掠夺国民后,做贼心虚,又弄出了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清官”闹剧。尔后就在下台的前一个月,又胆战心惊的弄出了一个“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看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上海的陈良宇形成是要依靠一定的政治经济气候的,是有踪迹可寻的。此公与陈良宇不但作案手法相同,且也是从上海起家的,同样是非法掠夺国民的劳动保险金和职工住房储蓄基金,而获得的第一桶金。
改革开放之初,为了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确保职工的正当权益不被侵害,确保依法治国的信用原则。在劳动保险条例中,特增加了这一条。
《劳动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凡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如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其全部劳动保险业务,应由接办者继续办理,所有对工人职员应继续支付的各项劳动保险费用,不得中止付给。
1998年后曾经准备化转(归还)原企业工人这笔保险金,并制定了政策文件,但是,用吴敬琏的说法,有人违反程序了。并说“阴差阳错”,“划转”变成“减持”了,种种原因“束之高阁”了。用官员的话说,就是“缺口”,用老百姓的说法,就是不翼而飞了。
总之,这笔钱到了2001年后仅仅不到两年的时间,就神秘的失踪了。
劳动保险金包含的主要内容:
养老费、医疗费、抚恤费、救济费、工负伤、残废死亡待遇、生育补助费、疗养费、父母和配偶及子女医疗费、享受优异劳动保险待遇、托儿费、其他支出 。
职工住房储蓄划转基金规定:
初、中级技术工人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高级技术工人、技师和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70平方米,高级技师80平方米。
以上不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更不是什么特权,这是原企业职工用几十年的积蓄购买的合法权益。
此公盗抢的另一个借口,就是“企保”变“社保”,此一招儿,的确蒙骗了许多人, 实际上,zrj所说的“企保”,根本就没有那么档子事儿,职工缴纳的是“劳动保险金”,当时叫做劳保,劳保也好,社保也罢,都是国家担保,企业只不过是代收代缴,让zrj变戏法,就把“劳保”变成了“企保”。又把“企保”变成了“社保”,三悠忽两转悠,职工数万亿积蓄就成了zrj的囊中物了。
什么是“社保”,实际上就是用年轻人的积蓄,来填补zrj盗抢国民留下的窟窿,这么多的年轻人缴纳的社保金,据说还填不满这个窟窿,“缺口”8000亿,据说还有逐年扩大的趋势,估计将来这一批年轻人待到老年时,就要喝西北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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