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坛(指人民网手机强坛)某网友发表一个帖子名为《提出迁都的都应被斩首示众》,帖子中说:
“首都乃国之根本,如果迁都,会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再说了,在朝韩冲突即将暴发之际提出迁都,实在是为焕散人心,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国怕美国佬了呢,那样在国际上娱论有多坏?如果是平时提出迁都也无话可说,这个节骨眼上提出迁都的人都应被斩首示众。”
对于文章中的前半部分,本人也大致赞同(虽然他有个别错别字):迁都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事情,在大敌当前的现在,贸然提出迁都者,真怀疑他是别有用心。因为现在迁都势必会形成国内大乱,极有可能导致国家灭亡。——因此,对于这位网友的这前半段话我非常赞同,但是后面所说的“这个节骨眼上提出迁都的人都应被斩首示众”实在令我大跌眼镜!这位网友可是“民主和自由”的拥护者,怎么一下子就剥夺了其他人的自由权和更多人的民主权了呢?
按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那位擅自提出迁都者,他并没有说出要灭亡中国的反动言论,那么本坛的这位网友又有什么资格去判处那个人的死刑呢,而且这种死刑又是西方民主国家眼里极不人道的“斩首”!况且,即便是那个人的言论是错误的,其根本目的是要灭亡我们国家的,那么我们其他中国人就非得听他的吗?像迁都这种大事是绝对不可能由一个人说了算的。所以应该要行使公民的民主权利,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多数人经过充分辩论、思考后得出要迁都,那么你把那人斩首就是不民主,就是滥用权力,就是独裁;反之,如果多数人经过思考、辩论后,觉得没有必要迁都,那么既然没有迁都,你又何必将人斩首呢?
【题外话】然后,我们再来看看被你们骂成是独裁者的毛泽东是怎么处理类似事件的?
1、“关于杀反革命的数字,必须控制在一定比例以内。这里的原则是:对于有血债或其他最严重的罪行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和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必须坚决地判处死刑,并迅即执行。对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虽然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但尚未达到最严重的程度,而又罪该处死者,应当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此外还应明确地规定:凡介在可捕可不捕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捕,如果捕了就是犯错误;凡介在可杀可不杀之间的人一定不要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摘自《镇压反革命必须实行党的群众路线》。
2、“对右派是不是要一棍子打死?打他几棍子是很有必要的。你不打他几棍子他就装死。对这种人,你不攻一下,不追一下?攻是必要的。但是我们的目的是攻得他回头。我们用各种方法切实攻,使他们完全孤立,那就有可能争取他们,不说全部,总是可以争取一些人变过来。他们是知识分子,有些是大知识分子,争取过来是有用的。争取过来,让他们多少做一点事。”——节选自《打退资产阶级右派的进攻》。
3、“ 对于闹事,要分几种情况处理。一种是闹得对的,我们应当承认错误,并且改正。一种是闹得不对的,要驳回去。闹得有道理,是应当闹的;闹得无道理,是闹不出什么名堂的。再有一种是闹得有对有不对的,对的部分我们接受,不对的部分加以批评,不能步步后退,毫无原则,什么要求都答应。除了大规模的真正的反革命暴乱必须武装镇压以外,不要轻易使用武力,不要开枪。段祺瑞搞的“三一八”惨案,就是用开枪的办法,结果把自己打倒了。我们不能学段祺瑞的办法。对闹事的人,要做好工作,加以分化,把多数人、少数人区别开来。对多数人,要好好引导、教育,使他们逐步转变 ,不要挫伤他们。我看什么地方都是两头小中间大。要把中间派一步一步地争取过来,这样,我们就占优势了。对带头闹事的人,要有分析。有些人敢于带头闹,经过教育,可能成为有用之材。对少数坏人,除了最严重犯罪的以外,也不要捉,不要关,不要开除。要留在原单位,剥夺他的一切政治资本,使他孤立起来,利用他当反面教员。清华大学那个要杀几千几万人的大学生,我们邓小平同志去讲话,就请他当教员。这样的人,又没有武装,又没有手枪,你怕他干什么?你一下把他开除,你那里很干净了。但是不得人心。你这个地方开除了,他就要在别的地方就业。所以,急于开除这些人不是好办法。这种人代表反动的阶级,不是个别人的问题,简单处理,爽快是爽快,但是反面教员的作用没有尽量利用。苏联大学生闹事,他们就开除几个领袖人物,他们不懂得坏事可以当作教材,为我们所用。当然,对于搞匈牙利事件那样反革命暴乱的极少数人,就必须实行专政。对民主人士,我们要让他们唱对台戏,放手让他们批评。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就有点象国民党了。国民党很怕批评,每次开参政会就诚惶诚恐。民主人士的批评也无非是两种:一种是错的,一种是不错的。不错的可以补足我们的短处;错的要反驳。至于梁漱溟、彭一湖、章乃器那一类人,他们有屁就让他们放,放出来有利,让大家闻一闻,是香的还是臭的,经过讨论,争取多数,使他们孤立起来。他们要闹,就让他们闹够。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们讲的话越错越好,犯的错误越大越好,这样他们就越孤立,就越能从反面教育人民。我们对待民主人士,要又团结又斗争,分别情况,有一些要主动采取措施,有一些要让他暴露,后发制人,不要先发制人。”——节选自《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
4、“第二点,应当肯定,还有反革命,但是已经大为减少。在胡风问题出来以后,清查反革命是必要的。有些没有清查出来的,还要继续清查。要肯定现在还有少数反革命分子,他们还在进行各种反革命破坏活动,比如把牛弄死,把粮食烧掉,破坏工厂,盗窃情报,贴反动标语,等等。所以,说反革命已经肃清了,可以高枕无忧了,是不对的。只要中国和世界上还有阶级斗争,就永远不可以放松警惕。但是,说现在还有很多反革命,也是不对的。第三点,今后社会上的镇反,要少捉少杀。社会上的反革命因为是老百姓的直接冤头,老百姓恨透了,所以少数人还是要杀。他们中的多数,要交给农业合作社去管制生产,劳动改造。但是,我们还不能宣布一个不杀,不能废除死刑。第四点,机关、学校、部队里面清查反革命,要坚持在延安开始的一条,就是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真凭实据的反革命,由机关清查,但是公安局不捉,检察机关不起诉,法院也不审判。一百个反革命里面,九十几个这样处理。这就是所谓大部不捉。至于杀呢,就是一个不杀。”——摘自《论十大关系》。
毛主席关于处正确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处理敌我矛盾的讲话很多,但他的原则就是让人说话,说话不会死人。人家说得对就要接受,说得有点对要接受对的地方,说错了要批评。对于敌对分子,一个不杀,大部不捉。
——文章写到这里,“到底是谁专制、谁民主?”这个问题,相信各位聪明的网友心里应该有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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