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是个什么玩意
每年刚过七一,有些中国人便以庆祝美国独立日契机对美国表忠心,捎带对中国人民以及中国政府来一通羞辱与攻击,让人看了哭笑不得、呕吐不止。刚说到这里,肯定那些美国鹦鹉要开始攻击我是“五毛党”了,不过本人声明:本人从此不再不跟帖,这总可以洗脱本人“五毛党”嫌疑吧(按照美国鹦鹉的标准,凡是和美国主流不同观点的帖子都会得到中国政府补贴,媚其名曰“五毛党”)。既然本人可以洗脱嫌疑,自然可以对那些庆祝美国独立日的中国人开炮了。
这些美国鹦鹉对发生在中国的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自然是深恶痛绝,但骨子里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潜意识的,他们认为爱国不等于爱政府,别人爱国就是爱中国政府,他们反对中国政府就是最大的爱国。他们认为爱民才是最大的爱国,中国政府没有满足他们要求就是不爱他们,就是不爱民(尽管他们的本质要求大多情况下是不合理的),他们就可以不爱中国政府,自然也可以不爱中国,更可以颠覆中国,爱美国便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即便是这么荒谬的逻辑,在中国竟然还大有市场。据不完全统计,超过三成的年轻人对此逻辑深信不疑并已达到“熟练掌握、灵活运用”的水平。下面我就来说说美国独立日是个什么样的日子,究竟值不值得那么多中国人痴迷不悟?
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在费城正式通过了《独立宣言》,这是毫无疑问的,但这一天绝对不能称为美国独立日。《独立宣言》淋漓尽致地历数了英国殖民主义者在美洲大陆犯下的罪行,这是很具有进步意义,甚至是划时代意义的,此前没有一个殖民主义者会公然声讨自己所犯罪行的。不过美利坚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思想进步而放弃血腥的殖民主义,大陆会议却因此而庄严宣告美利坚合众国脱离英国而独立,并最终宣布这一天为美国独立日,这不明摆着是美利坚在骟自己巴掌吗?
英国殖民主义者在在美洲大陆犯下的罪行不可饶恕,不过美利坚似乎忘记他们也是英殖民主义的一部分,他们是英殖民主义在美洲大陆殖民主义的具体贯彻者和执行者,他们的罪行更加深重、更加不可饶恕。美利坚本是来自英国的一群强盗,在身份上仍然是英国人,在其抢占的领土上以被抢占者的名义宣告独立,却在《独立宣言》中以殖民地的身份宣告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美利坚实现了自由、独立,可那块热土上的人民呢?
美利坚宣告独立意味着如下三点:第一、他们实现了从英国美利坚到美利坚的“伟大跨越”,从此在法律上完全脱离了自己的祖国;第二、他们实现了从“房客”到“主人”的“伟大”转变,从此和美洲大陆不再是领土租借与被租借的关系;第三、他们实现了从“代理殖民主义”到“殖民主义”的过渡,从此可以对美洲大陆进行直接殖民。
美利坚虽然实现了国内法上的独立,但其并不占有英国的一寸土地,其独立宣告的领土却是美洲人民的,因此其并不能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因为其连满足国家最基本要求的领土都没有,在别国领土上进行独立真是闻所未闻,美利坚的独立是不符合国际法的,是非法无效的。
所谓的美利坚独立日对于美洲人民来说不过是从一个殖民走向另一个殖民,从一个黑暗走向了另一个黑暗,而后面的黑暗从一开始就注定会更长,因为另一个黑暗已经将殖民主义永远合法化了。
明明是对美洲人民殖民的开始,美利坚殖民者却在233年以前宣告那一天为独立日,这似乎也太早了点吧。只有美洲人民将美利坚打回英国去,通过属于美洲人民的《独立宣言》,到那时确定独立日也为时不晚,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2010年的第一枪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图森市打响,包括联邦法官约翰·罗尔和一名9岁的女孩在内的至少6名美国公民在枪击死亡,另有包括亚利桑那州的民主党女议员加布里埃尔·吉福兹至少12名美国公民受伤,事发现场是女议员正在与选民交谈。美国总统奥巴马事后在白宫宣布,这起事件“不仅是亚利桑那州的悲剧,也是整个国家的悲剧”。思潮完全赞同奥巴马总统的表态,不过思潮认为2010年的第一枪不仅是美国的悲哀,更是全世界的悲哀。
就在枪击案事发前几天美国还在黄海和韩国搞实弹军事演习,未曾想到不几天后自己后院起火了。从枪击案死伤的美国公民身份来看,这绝不是一起简单的枪击事件,背后隐藏着美国一系列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女议员、联邦法官在枪击案中遇袭伤亡,事发现场又是与选举有关,即使没有政治力量参与,此次事件也绝对不会是一次简单的枪击案。
该事件确实和公民持枪有关,《美国枪支管理法》难辞其咎,但美国公民为什么能够合法持枪呢?难道仅仅是为了对抗政府独裁和外来侵略吗?思潮认为不是这样的,因为最深层次的原因在美国建国前就已经埋下了祸种。
如果为了对付政府独裁就允许持枪自由,为什么当年美国公民没有持枪反对美国政府出兵侵略伊拉克呢?如果确实是持枪自由,为什么那些在枪击案中伤亡的美国公民没有持枪反抗呢?美国公民连持枪暴徒都无法击毙,试想如果美国政府独裁,美国公民又如何能够有效对抗独裁呢?如果美国公民持枪能够有效对抗美国军队,美国对外战争直接征用持枪公民参战就可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了,难怪美军10年都抓不住一个小小的本拉登,看来阿富汗战争让美国普通公民参与就可以大功告成。事实上这一切都是笑谈,美国公民合法持枪的第一个理由显然不成立,同理第二个理由也不成立。
既然美国公民合法持枪的两个理由均不成立,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这恐怕还得从美国建国历史说起,美国的前身就是英国入侵印第安的先遣部队,不过这帮先遣队在站稳脚步后就背叛了自己的祖国宣布独立,《独立宣言》本质上就是《背叛宣言》,根本就不是什么反抗英殖民者的宣言,不过是分公司脱离总公司重新注册一个公司而已。
英国先遣部队想脱离英国搞独立,军事力量又不如自己的祖国,怎么办呢?全民皆兵,人手一枪,合法持枪的初衷不过是为了军事背叛英国。不过土著印第安人是不可能合法持枪的,先遣部队怎么能让自己腹背受敌呢?正如崇拜美国合法持枪政策的人所认为的那样,持枪的感觉还是很飘飘然的,一旦拥有就很难放下,持枪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既得特权利益,持枪的级别肯定也和公民的身份相挂钩,无法解除民间枪支持有,再加上军火制造商从中作梗,便也只好以法律的形式含含糊糊地规定下来。
美国军火商是英国先遣部队脱离英国的最大功臣,当然也是美国国家的最大股东,美国政府谁都可以不听,就是不敢反对美国军火商,军火商就是美国政府最大的太上皇,只有美国军火商才能有效对抗美国政府的独裁,因此美国直接或间接参与和发动的战争无论从规模还是数量都是世界之最,美国军火商的利润是全球第一。
美国公民合法持枪,能够有效对抗美国军火商吗?这显然是笑谈。美国目前失业率已超过10%,那些失业者怎么没向美国政府开枪呢?非不想是不能也。印第安人怎么没有开枪驱逐美国白种人呢?因为印第安人根本就没有枪支。如果持枪是为了对抗政府独裁和外来侵略,那么为什么不允许朝鲜、伊朗、伊拉克拥有核武器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呢?照此逻辑,朝鲜和伊朗一旦完全、不可逆转弃核,他们又如何有效对抗外来侵略呢?要知道,美国航母和先进导弹早已部署在波斯湾和黄海附近。
美国建国200多年过去了,公民合法持枪显然已经无法有效对抗美国政府可能的独裁行为和可能遭致的外来入侵,公民合法持枪是否应该改为合法拥有核武器呢?特别是印第安人,至少应该给他们武装和美国政府数量相当的航母和导弹,不然的话印第安人怎么能否避免二次大屠杀呢?
总之,美国公民合法持枪不过是美国伪民主的幌子和军火商割舍不断的特权利润在作祟。如果有一天持枪美国公民向手无寸铁的印第安人开火,印第安人如何有效免于大屠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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