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思想就是美国宪政精神
何为美国宪政精神?宪政精神体现在美国的一些立国文本中,包括独立宣言、弗吉尼亚人权法案、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
毛泽东终生致力于革命,其目的就是为解放民众使其翻身做主人。西方宪政的根本目的与毛泽东本无二致,也是为了公民能实现权利自由。区别在于,毛泽东革命成功,培养了中国人的政治惰性,本来毛泽东希望民众真正的做一个国家的主人,但是民众却希望毛泽东成为一个永生的皇帝,永远来保护人民群众。实际上现在很多对毛泽东歌功颂德的人其实没有尊重主席的愿望。
1963年5月9日,毛主席在《浙江省七个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好材料》上的批示中写道:“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三项伟大革命运动,是使共产党人免除官僚主义、避免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确实保证,是使无产阶级能够和广大劳动群众联合起来,实行民主专政的可靠保证。不然的话,让地、富、反、坏、牛鬼蛇神一齐跑了出来,而我们的干部则不闻不问,有许多人甚至敌我不分,互相勾结,被敌人腐蚀侵袭,分化瓦解,拉出去、打进来,许多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也被敌人软硬兼施,照此办理,那就不要很多时间,少则几年、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全国性的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就一定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了。请同志们想一想,这是一种多么危险的情景啊!”
晚年的毛主席,在不同场合对省市领导人与军队高级领导人,曾多次提出过“中央出了修正主义你们怎么办?”的问题。并且给予过一个答案:我看你们可以造反(大意。你们:指各省市)。但是,毛主席没想到,人民手无寸铁怎么造反?这先不说。
毛泽东思想的核心是什么?人民至上,人民被政府和国家压迫做了牛马,怎么办?造反有理!
美国精神的核心是什么?人民至上,人民被公权压迫了怎么办?造反!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郑重向世人宣示: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弗吉尼亚权利法案》宣示的更为强烈:
一、所有人都是生来同样自由与独立的,并享有某些天赋权利,当他们组成一个社会时,他们不能凭任何契约剥夺其后裔的这些权利;也就是说,享受生活与自由的权利,包括获取与拥有财产、追求和享有幸福与安全的手段。
二、所有的权力都属于人民,因而也来自人民;长官是他们的受托人与仆人,无论何时都应服从他们。
三、政府是为了或者应当是为了人民、国家或社会的共同利益、保障和安全而设立的;在所有各种形式的政府当中、最好的政府是能够提供最大幸福和安全的政府,是能够最有效地防止弊政危险的政府;当发现任何政府不适合或违反这些宗旨时,社会的大多数人享有不容置疑、不可剥夺和不能取消的权利,得以公认为最有助于大众利益的方式,改革、变换或废黜政府。
四、除非为了服务公众,任何个人或一群人都无权自社会得到独占的或单独的报酬或特权;公务职位不能相传,行政官、立法者与法官等职不应世袭。
这些文本中体现的人民至上的思想力透纸背,到底谁是社会主义国家?美国还是朝鲜?难道朝鲜的金正日死了,金正恩上台,人民为什么不去造反而是去吊唁!至于朝鲜一千万人平均每人吊唁两次是什么原因?这只能说明,在那个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人已经不是人而是彻底的奴隶了。
再说回来,毛主席没想到的问题,没枪怎么办,美国人想到了。
应该说美国精神更加彻底,为保障人权和人民的造反权,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规定:第二条修正案〔1791〕
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许多讨厌甚至憎恨美国的左派人士,特别是我最喜欢的孔庆东大哥,你们其实并不明白,只有生在美国,他们才有扫除汉奸枪毙右派记者自由的可能。当然了,持枪权实际上是保障人民对抗不讲理的政府而设立的,而不是用于民众之间的相互械斗。比如,中国某些在地方政府和贪官主导下的强拆事件,在美国就很难发生,因为美国的宪法保障了人民在这个时候具有持枪和射击的权利。至于是否可以使用爆炸物或者更加猛烈的大炮之类的东东,这里就不好说了。再比如,黑恶势力在具有政府保护伞的时候,也会成为美国人民合法射击的对象。
这样看来,谁保护了人民反抗修正主义资本主义?是美国的法律。
大家还记得,1999年有一个山西胡文海杀人案件,警察问:你为啥杀人家?
胡文海:他们当村支书和村主任时,三年挥霍贪污了至少五百万。三个煤矿让他们卖了两个。我到镇上告状没人管。他们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抬死我。
99年6月19号,我到地里浇水,xxx兄弟(其中一个满门被杀)借口和我吵架,往我头上劈了三铁锹,我缝了几十针。要不是头硬早让他们劈死了。xxx(村支书)派人找我,要出钱私了,我不干。从那时起,我就起了杀心了,本来准备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时都看春节晚会,能杀干净。6月19号,我把xxx(支书)和村会计叫来,让他们写贪污了多少,他们不干,这时外面有警笛声音(路过的警车),xx(会计)就气粗了,指着自己的脑门说‘文海,有本事朝这里打’。我就给他脑门上一枪,把他打死了。他还以为我不敢。没有办法,只能提前动手。
当记者问他后悔不后悔时,他理直气壮的回答: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就是遗憾,没有把该杀的都杀了。遗憾没有死净的话,胡文海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
大家是否还记得,2008年一位刑警队长阳晓东因正直得罪了上级,为逃避追杀抓捕逃命天涯,刑警队长日记窜红网络。这个如果在美国,很可能,阳晓东就会扮演第一滴血的兰博中尉,还跑啥呢?直接拿枪干嘛。
持枪自由就是保证人民造反的军事保证。而文革时期,毛泽东同样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向红卫兵发枪,其本来的动机也就是为了夺走资派的权,让权力重新回到人民手中。
因此,说到这里,很多毛派左派是不是应该深思?那些右派和汉奸是不是也要反思?毛泽东和宪政有对立吗?没有,只不过美国的面包和中国的馒头的区别而已,一个是烤熟的而一个是蒸熟的而已。
核心是一样的,只不过美国将这种人民的权利纳入法治化轨道,而中国则把这种权利当成了伟人的赐福,能不能调整一下,用法律来规范这种伟人的赐福呢?这是不是左右派都要思考的问题?
一名敬重毛主席的右派律师
20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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