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是老人家的生日.60年前,一位民主人士问老人家:新中国怎么样才能跳出历史周期律.老人家说:民主.很显然,作为新中国的创建者,老人家的民主构想绝不可能是美式民主,而是人民真正当家做主的大民主.虽然老人家最后在体制上并没有实行,但他的多党合作的理念却是完全正确的,历史走到今天,要解决国内诸多问题,舍此再无它法.
众所周知,在现在国家政治体系中,政党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没有一个团结的政党,就无法表达并实施政治理想.但是权力过于集中必然导致贪腐,纵然是一个政党也是如此.几千年来的变革是从一个绝对权力者发展到一个家庭拥有绝对权利,再到最后由一个政党来拥有绝对权力.美式民主表面上是多个政党,共实质还是由同一伙人来控制国家,换汤不换药罢了.而我们所要建立的,则是由多个权力有限的政党来合作管理国家.
比如说:执政党只有一个,这甚至可以写进宪法里去.但执政党仅仅只管理政治军事外交,别的事由别的政党去管理.其司法,教育,医疗,工业,农业,商业等等具体事务由其它政党去管理.比如司法系统,由另一个政党来管理,70%的党员都是司法系统内部人员,30%的党员可以是别的职业人员.凡是司法系统内部的事务,全部由该党来解决,其它政党包括执政党也只能提意见而不能直接干涉,与其它部门有明显关系的事务再交与执政党解决.司法如此,教育,医疗,工农业等等都是如此.
普选制.这个是必须要的,但与西式的普选制不同,普选仅限于本党内,比如:司法党员只能参加司法党内的普选,执政党的党员只能参加执政党的普选.四年一次的普选可以保持不变,但必须是一层选一层.首先在具体单位党员中选出乡镇级的代表,再由乡镇级代表选出县级代表,然后依次选出各级党内领导层.每年的政治协商会议都要开,主要内容是各党内对分管工作进行提案并对主管领导进行打分.四年后如果半数以上的代表依然投票支持,则领导者可最多连任三届,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如四年后投票未能过半,领导者先下台,再重新选举,过半者可接任.如果领导者表现非常差,党内反对者可以在每年一次的提案会中联名要求特别投票,领导者得票如果不能超过去30%,则由上次普选时的备选者接任.同时,一旦选好了领导者,普通党员要尽量配合领导者的工作,因为这是你自己选出来的带头人,不能随便反对.如果有意见,可在每年一次的政治协商会上公开提出意见,并联名其它党员要求特别投票,但如果联名不能达到同级党员人数的一半,则不能进行特别投票.
至于执政党的普选,与此略有不同.因为国家的存在,政治军事外交是一体化的,很多时候也包括经济在内.所以执政党要管的宽一些.但执政党最重要的作用是平衡与决策.每一个具体政党对未来发展都有自己的计划,但有时候这些计划是有冲突的,而执政党就是起这个平衡作用并下达最后的决策.同样的结构,执政党党员也是70%的公务员和30%的其它公民构成.普选也是四年一次,由党内自己选举产生.每年各党在政治协商会中提出自己的发展议案,在这之后的同年也要举行人民代表大会,最后由执政党来平衡并决策.执政党权力要多一些,所以对执政党员的要求更严格.比如:执政党员必须公开自己的财产,任何人都可以查执政党员的收入,但不能查支出,只有司法系统才可以查支出.
对具体一个人来说,你可以选择你喜欢参与的党派,当然最好与你的职业一致,万一不一致也是可以的,不过少了很多向上发展的机会罢了.如此这样多党合作,这样才能杜绝贪腐,才能保证每个决策都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的利益.才能真正体现老人家说过的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精神,才能真正把民主与专政结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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