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改革确实“死路一条”,要改革就要从“顶层设计”开始
(一)
我是认可“不改革就死路一条”这句话的,宪法也规定了要改革,但同时也明确了,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而社会主义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
但我也确实害怕改革,为什么?因为过去的改革告诉了我:医疗改革让老百姓看不起了病,教育改革让小孩上不起了学,住房改革让老百姓买不起了房,国企改革让亿万工人下了岗,养老改革给出了什么退休双轨制,就业改革让大学生毕业找不到了工作,等等等等。因此我害怕改革,倒是航天领域没怎么改革,但就是航天领域,让“嫦娥奔月”成为了现实。
这样下去怎么办?确实是死路一条,我很赞同,大家也都看到了,我就不多说。而要不“死路一条”,确实要继续改革。因此,我也认可“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这句话。
(二)
问题是若要深化改革,那么该怎么样深化改革。
我认为,原来的改革动议都是好的,目的也是好的,改革也是确实需要的,但改革确实出了问题,出了很大的问题。用我们控制的话来说,就是改革出现了偏差,甚至很大的偏差,甚至还会发生动荡,也就是不稳定。是不是已经不稳定了?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稳定似乎成为了我们国家的头等政治,否则就不会有“稳定压倒一切”的话语,这也说明国家确实到了非常不稳定的时候。
怎么纠正偏差?原因是什么?我认为?首先就是我们的“顶层设计”出了问题,就是我们改革的落实者,既是改革的组织者,也是改革的运动员,更是改革的裁判员。这样一个“顶层结构”用我们控制的话语说,是一个没有监督的开环系统,而一个没有监督的开环系统,想不出现偏差或者想不出现不稳定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是吗?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是国家的最高行政与执行机关,我们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当然党中央就应该是最高决策机关,这个“顶层”设计是本没有问题的。问题是因为改革是我们国家的头等大事,是最大的政治,因此就需要这几大机构的有机协调与配合来进行改革,可现在的现实是:怎么改革、谁进行改革、改革的结果由谁评判等都集中到了一家手里,即国务院。国务院成了改革的一院独大,而党中央似乎只是改革的呐喊者,全国人大似乎也只是成了改革的背书者。
也就是说,目前的改革已经脱离了原来正确的“顶层结构”,是开环系统,是改革出现了偏差并难以纠正结构原因。正因为如此,我认为改革就要从“顶层设计”的改革开始,而不是从瓜分并私有大型国企的所谓“非公三十六条”开始。
(三)
我首先认为,党中央应该成立改革开放委员会。为什么?因为党中央是我们国家的最高决策结构,而改革是我们国家的头等政治大事,因此党中央也就自然要把握改革开放的最高决策权,这个隶属于党中央的改革开放委员会,可以简称“改开委”,因为“不改革就死路一条”,所以我认为我们党的总书记同时也应该是这个“改开委”的书记。
这个隶属于党中央的“改开委”的具体职能就是:决策在什么领域依次进行改革、怎么改革、改革要达到什么目的,并就此形成完整的报告;报告完成后,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再交国务院执行。
为了实现上述的“改开委”的职能,我认为“改开委”至少要设立如下几个分支机构,即:工业改革小组、农业改革小组、教育改革小组、医疗改革小组、住房改革小组、收入分配改革小组等。这些小组没有具体的执行权,就是在“改开委”书记的领导下进行调研、做出决策、撰写报告,报告完成后,交人大审议通过,再交国务院执行。
与此同时,原本隶属与国务院的相关机构,比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参事室等机构要一并撤销,或者干脆划归到党中央。
(四)
我也认为,为了保证改革的决策能够正确执行,不偏离航线,全国人大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也应该设立独立的监督与仲裁机构,以监督国务院的执行,并拥有对国务院的改革执行一票否决的权力。
比如,我认为:“国家统计局”就应该划归到全国人大,而不应该是隶属于国务院。因为统计数据很重要,衡量国务院改革执行的好坏以及国家发展的真实状况,就要靠真实的统计数据,这个数据不应该由国务院提供,因为国务院只是执行机构,而应该是全国人大独立调查完成,因此国家统计局应该要隶属于全国人大。
我也认为:全国人大也应该设立国家审计局。该机构依据全国人大的统计局以及其它人大机构的数据与分析,对国务院的执行报告(比如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专门的专业审议,审议的结果交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而不是现在一样,直接交全国人大会议,由各类五花八门的代表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进行审议,数据由你国务院提供,代表又不是专门人员,时间又那么短,怎么能够进行行之有效的审议?于是只要举手通过,人大也就成了大家所形容的“橡皮图章”。
我也认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也应该划归到全国人大。国务院只是一个执行结构,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因此国有资产应该要由全国人民来掌握,因此“国资委”应该隶属全国人大。否则的话,国务院把国有资产遗失了,或者把国资委改革到了少部分人手里,而国资委又归国务院掌控,那全国人大怎么能够确保全国人民的财产的安全?
当然,我还认为,全国人大还应该设立“国家矿产资源监控委员会”,要设立“国家生态环境监督保护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也应该划归到全国人大。这些委员会要对国家矿产资源、生态环境、国家安全进行动态监控,一当发现有不好矛头,要及时提醒国务院纠正,或者也可以对国务院的某些做法直接进行一票否决。因为,国务院的一个中心任务或说主要任务,就是经济建设,而要使经济快速发展,事实上是很容易实现的,比如放肆的挖矿、比如盲目超高的发展而把环境污染、比如出卖或牺牲国家的领土或什么的,都可以让经济快速发展,甚至可以要多快有多快。但无疑这样的快速发展是急功近利的行为,是贻害国家安全与贻害子孙万代的。而要禁止这样的发展方式,全国人大就要设立上述的委员会,对国务院的发展经济的发展方式进行监控。
是不是我上面认为的就完善了?肯定不是,具体还有哪些大家可以讨论。但我认为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利机关,就理应把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大事的权力控制全国人大手里,并由全国人民掌控。而我认为,我上面说的这些都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重大事情。
(四)
我这样一说,是不是要分国务院的权?对,确实是。理由我前面已经说了,也是宪法规定的,我再重复一遍: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党中央是国家的最高决策机关,国务院只是国家的最高行政与执行机关。
那么国务院是不是就只有被动的行政与执行的份?不是。一个好的国务院,应该就自己在具体的行政与执行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反馈,并向党中央提出自己的建议,供党中央参考决策。我想这样的建议渠道现在应该是畅通的,也应该有正常的机制。但在国务院的建议没有被采纳并被全国人大通过前,应该还是按原来的全国人大通过的决议办,而不应该自行其是,否则就没有必要要党中央和全国人大了。
我认为,每年一次的人大会议,应该是如下四大主题:1、国务院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向全国人大报告,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2、党中央对全国人大提交对国家未来发展的计划与决策报告(比如,对改革的计划与决策的报告),并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3、全国人大依据所通过的党中央的对未来发展与计划的决策报告,向国务院下达下一年的具体发展任务与目标,并交付国务院执行;3、国务院就如何落实全国人大的决议向全国人大提交具体的行政与执行方案,供全国人大讨论通过。
我个人认为,上述的“顶层设计”才是符合宪法的,也是符合人民的意愿的。进一步的改革也应该是从这个“顶层设计”的改革开始,而不是从什么底层的私有化改革国企开始。
(五)
昨天在天涯论坛上,看到了一个美国人发的所谓的检举“”的检举报告,该报告列举了乌有几十条“罪状”,除了对张宏良、黎阳、孔庆东等老师大加挞伐外,很荣幸的是:我的一段文字也被该报告列入罪状之一,我的该段文字是:
“我注意到了这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前面三个字,这三个字分明是国务院,它明白无误的告诉我们,这个机构只是国务院的一个下属机构。
怎么会是国务院的一个下属部门?事关国家未来二十年发展的大政方针这样的大问题,这应该是党中央考虑的,也应该是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难道这国务院的下属部门在党中央与全国人大之上?宪法中明文规定,国务院只是由全国人大任命的按宪法办事的一个最高行政与执行机关,不是最高的决策与权力机关。最高决策机关应该是党中央,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一个国务院的下属部门这样做,岂不是已经凌驾到了党中央与全国人大之上?
这是乱了纲常啊!说轻一点是不务正业,说重一点是篡党夺权” 。
我上面的文字错了吗?我认为是没有错的 。我的所有文字都是以更好的维护宪法,维护社会主义,维护党的领导与党章的纯洁为前提的.我不是反对改革,是我反对背离共产党党章,背离宪法,背离社会主义的改革;是反对打着改革的旗帜,进行瓜分私有化全民财产,进行卖国勾当的所谓改革。
我拥护真正的改革。
我认为不改革确实是“思路一条” 。
我认为现在的改革不应该是继续瓜分私有化国企,因为这是颠覆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根基,是违背党的宗旨与国家的宪法的,是必定走向卖国与反动的。
我认为现在要深化改革的话,就是要从这个改革的“顶层设计”的改革开始,就是如我上面所说的按照宪法,理顺党中央,全国人大与国务院这三者间的改革关系开始;而不能够由国务院一家说了算。
民间 2012年3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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