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陈水总悲观厌世泄愤纵火/铁科院外聘27岁男硕士跳楼应思考什么!
两年前,深圳富士康青年农民工,因不堪忍受几小时不停地、快速重复操作以及非人性化管理,一年内这家企业竟连续发生13跳而轰动国内外。
没想到两年后的今天,年轻的高学历知识分子也跳楼。半月前我院铁建所外聘27岁男硕士,从院主楼最高层跳楼身亡。为何跳楼?说法不一:分配不公,同工不同酬,没房子,老父有病没钱医治…..结论:来院之前就有抑郁症。
该硕士已婚有两个月的婴儿。红色娘子军确信铁科院研究生跳楼死因原于抑郁症疾病。但是,因抑郁症自杀者屡见不鲜,患抑郁症内外因又来自何处?仅靠心理医生行吗?社会对此有否担当?无人探讨!
六月七日福建省厦门市公交车发生纵火案,,六月九日北京晚报综合新华社 央视 央广新闻在11版,以“嫌犯悲观厌世泄愤纵火”醒目标题,报道此案始末:54年生人的纵火犯陈水总,是名70年代插队知青,83年回城,政府始终没安排工作(底层百姓无权无钱),只能打零工度日。90年代陈在家门口开了一家汤圆店,后因没营业执照被取缔,直至94年,40岁的陈水总才取了媳妇。近几年,陈水总多在家附近打零工糊口度日。其间,还开过一间摊口只有半米宽的“麻糍”小摊,但又被取缔,失去了生活来源。从今年3月陈水总又开始“上访”,想办医保、社保等社会保障,但辖区派出所将陈水总年龄少写了一岁,不予办理。陈水总在派出所和市信访办之间寻求解决,但跑了22次都没办成,“总被推来推去,没有人给办理。”绝望之极的陈水总,写了遗书、采取似人体炸弹恐怖手段以无辜同类生命为代价进行报复…..
五天后,6月11日厦门日报以“陈水总如此丧心病狂 全社会必须共诛之”发表如下评论:
“……惩恶扬善,人人有责。厦门公交车放火案的行为人,明显带有报复社会的恶劣性质,这种报复行为不可饶恕,我们表示最严厉的谴责。在这大是大非面前,小众舆论也不能有丝毫的错位,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的误导,鼓励一些有反社会杀戮心理倾向的潜在者实施犯罪。若此,社会会是一种什么情形?每个人会处于一种什么状态?这是你、我、他,大家都绝不会同意的!玩火者,必自焚。陈水总放火,自己也被当场烧死,他留存在公众心里的,只会永远被唾弃与被谴责。”
纵观这篇社评,找不到陈水总在公交车放火案的外因只有内因,更看不到厦门市领导的一丝反思,看到的是厦门日报威胁小众舆论,不能有丝毫的错位。
红色娘子军不知,厦门日报所指小众舆论的定位范畴,更不懂错位的定义是什么? 在厦门日报6月11日发表《陈水总如此丧心病狂 全社会必须共诛之》评论后,北京晚报又于6月13日 在16版今日快评栏目,刊登著名作家苏文洋以“不惜一切代价……”为题,评厦门公交火灾。
苏文洋论述说:厦门公交火灾由警方确定为“纵火案“,并分析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如果我们的社会仅仅满足于警方给出的惜墨如金的几句话结论,不对陈水总这个人究竟为什么会“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进行深入调查,从中找出一些值得人们警觉的问题加以注意,很难保证这样的惨剧能够减少。有人说,任何社会、任何制度下都有陈水总这样的反人类、反社会恶魔。对陈水总这样的恶魔应当全民共诛之。这个话说得没错,可惜只说对了一半。第1,为什么有的时代、有的制度、有的社会、有的地方恶魔产生的多、有的则产生的少,仍然值得研究。第2,我们过去常说,“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这就是说,人与鬼包括恶魔是可互为转化的。陈水总是怎样从一个人转化成恶魔的,其内外因是什么?需大量事实真相进行个案分析研究,才能有效地防止人变成恶魔伤害同类!在这方面花一点必要的代价,终归比灾难发生后“不惜一切代价”去抢救伤员更有利于和谐社会。
红色娘子军赞同、赏识作家苏文洋对厦门公交火灾评论。从评论不难看出苏文洋是经历了前后两个三十年的人,而且还是一位热爱毛泽东思想、认真学习毛主席实践论和茅盾论哲学著作的人、更是一位愿意与工农结合、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能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的杰出知识分子。否则,是写不出这样理论联系实际、有分量、有深度、有社会责任感的要闻评论,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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