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进行了30多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也留下值得总结的经验教训。成就在于我们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路线,经济建设尤其是市场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和国际影响力都有了显著提高;教训在于,有些地区有的部门的改革没有使群众受益,而是少数权贵受益;开放没有使国家受益,而是西方国家受益。
伴随着国家的历史进程,甘肃的改革开放也进行了30多年。30多年间,特别是西部大开发10年来,甘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成就之巨大、变化之深刻有目共睹。但是,其他地区和一些部门出现的问题、留下的教训也值得甘肃认真研究,甚至可以说,甘肃本身也同样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
某些领域的改革之所以广受诟病,就在于这些领域的改革没有很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没有很好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对此进行总结,并在总结的基础上更好地进行改革,是非常必要的。
改革是一个不断地调整政策、变更制度以适应新的客观形势的过程。改革是手段而非目的,手段是应当并且可以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加以调整的。广大群众由上世纪80年代的一致支持改革,转而对改革产生了不同的评价和认识,根本原因在于改革导致了利益分化。有人受益很多,自然支持改革;有人受益甚少,甚至受到了损害,故而心生愤懑。一些群众的意见在于,现今贫富差距过大,拉大差距的速度过快,以至于我们在短短三十年里积累的贫富差距甚至超过了三百多年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再者,我国一些富人的暴富并非诚实劳动所致,并且在致富之后没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因而导致了群众的不满。
现在,我国的贫富差距已经相当大了,甚至已经超过了警戒线,今后这种差距只能逐步缩小,而不能进一步扩大,否则我们的经济就不能叫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前面冠以“社会主义”四个字,这是画龙点睛,使得我们的市场经济有了质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是我们的市场经济的前提,而绝不是可有可无的。
我们一时一刻也不要忘记改革开放的目的。改革开放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我们不能为了改革而改革,不能为了开放而开放。改革开放的根本目的是国家的强盛和人民的福祉,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是改革开放的最高价值观。国家的强盛,需要的是真正的中国制造,而不是血汗工厂;人民的利益,需要的是符合社会公平的共同富裕,而不是少数人的一夜暴富。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是少数人从改革和发展中得到了什么、得到了多少,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通过改革开放实现了什么利益、实现了多少利益,是评判改革开放方向对错、质量高低的根本尺度。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不停地追问改革开放的目的是什么,凡是符合改革开放目的的改革开放措施,都应当加以推动、加以推广、加以肯定;否则,就应当加以调整、加以纠正或加以否定。
由于改革开放造就的活力和机遇,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应当说,这是改革的成果。但改革不能止步于一部分人的先富,还应当致力于人民群众的共富。共同富裕,应当成为改革的根本方向和终极目标。现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任务已经完成,今后改革的主要任务就应当向共同富裕转变、向扶助弱势群体转变,否则改革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正当性。不向共同富裕转变的改革,非但不能缓解矛盾,反而会积累矛盾,最终酿成大规模的社会冲突,那将是一场灾难。要缓和矛盾,避免动荡,增进和谐,就必须进行正确的改革,正确的改革就是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谋求社会公平,让老百姓从改革中受益,让老百姓分享改革的成果。这需要政府的政策调节,需要体制性的改革,也需要先富者履行带后富的责任,进行慷慨捐输。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不应当是先与后的关系,而应当是同时解决的问题,即用效率来改善公平,用公平去促进效率。公平是社会正义、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的基石。公平是方向,方向重于效率。如果方向正确,即使慢一点也无妨;而一旦方向有误,效率越高,离正确的目标就越远。违背公平的效率是没有意义的,甚至是有害的。今后的改革所要的效率,应当是沿着公平方向加速发展的效率,而不是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效率。实践已经证明,片面地强调一部分人加速致富的效率,不但有损于公平,也有损于效率本身,并最终毁灭效率。当然,这里所说的公平,主要不是指数量的均等,而是指机会的公平,与历史上的平均主义有着本质区别。
某些领域的改革失当或失误,客观上有经验不足的因素和旧体制制约的因素,主观上则归因于既得利益和部门利益作祟。有些所谓的改革,实际上是打着改革的旗号,谋取部门利益、集团利益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损害了党的威望和改革的信誉,积累甚至激化了社会矛盾,导致了种种不良后果。
国企改制,应当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过程,而不应成为“私有化”的代名词,更不能成为某些人侵吞国有资产、损害工人利益的可乘之机。人民利益是改革的最高价值观,同样是国企改制的最高价值观。那种可以牺牲数千万职工利益的所谓“代价论”和改制过程中损害广大工人利益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是违反改革本意和社会主义方向的,甚至是触犯法律的,因而是不能允许的。现在的一些国企管理层怀有私有化预期,为了能够及早实现管理层收购,把本来可以经营得很好的企业,也搞得效益不佳甚至出现亏损,以此给政府施加压力,迫使政府允许所谓“改制”,从而达到私有化目的。还有一些党委和政府领导人,与所在地国企管理层形成默契,双方共同从国企私有化中获取巨额物质利益。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从政策和法律层面打消国企管理层对私有化的预期,并采取信托经营等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提高国企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完全的私有化和市场化,在哪里都行不通。深化改革,一方面是在法治基础上的进一步市场化,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领域,让市场来调节,充分发挥市场在经济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为此,我们必须进行政府职能转变和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否则市场化不可能取得真实有益的进展。离开政府职能转变和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而一味地市场化,只能导致比计划经济更差的“伪市场化”。另一方面,市场不是万能的,如果把什么都推向市场,那么市场就会变成脱缰的野马,只会导致两极分化的进一步拉大。在应该管又管得好的领域,政府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责任,加大管理和调节的力度,以弥补由于市场化而导致的社会不公。
人民利益,是改革的终极目标,是改革的最高价值观。假改革之名而谋权贵之私,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坚决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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