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球时报》年会“颜色革命离我们有多远”论坛上,宋方敏(昆仑岩)先生说过这样的一段话:“只有真正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和道路,才是防止颜色革命最根本、最有效、最可靠的武器。正如习近平同志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历史经验证明,颜色革命在真正搞社会主义的国家不可能成功,因为搞街头运动必须发动民众参与,而民众对一个社会的满意度评价与这个社会所实际涵有的社会主义因素多少成正比,包括对一些资本主义国家里涵有多少社会主义因素,这也是成正比的。社会主义因素的涵有量多,社会就比较稳定,民众就不愿意造反。当然,我讲的社会主义是真的社会主义,不是像前苏东那样的假社会主义。列宁讲过,群众不是从理论上,而是根据实际来看问题的”。
笔者非常赞赏昆仑岩先生的这段话。但是,问题也来了,既然苏东是因为实行假社会主义而导致民众不满,才爆发了“颜色革命”;那么现今中国的这种特色社会主义是真社会主义吗?人民满意吗?会不会爆发颜色革命?中国能避免颜色革命吗?显然,这是当前中国的党和国家、人民都必须去思考和解决的事情。
判断真假社会主义,首先得看“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到底是什么。在中国,这是一个颇具争议、还没有统一认识的话题。之所以没有统一的认识,并非是马克思主义不存在这样确定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而是一些别有用心者故意把水搅浑,通过修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方式,去修正马克思主义,试图把中国引向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结果。现实中,这些修正主义者的目的达到了,他们的确通过修正“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方式,把中国引向了今天这种“官僚资本主义”的局面。但是,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领导下,这一切并非是不可挽回的。中国有希望、有能力再把官僚资本主义改造成科学社会主义。
那么,到底什么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其实这个问题并不难掌握和理解。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是科学,充分表现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科学上。马克思以《资本论》的鸿篇巨著充分证明了以剩余价值论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科学的真理性和现实性。这一基本理论科学反映在社会主义上,就是“按劳分配”,既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指出的:“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会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因此,说一千、道一万,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只有一个:就是按劳分配。这种按劳分配,不是国企或私企中的那种论功行赏式的工资制度,而是生产劳动的成果要归生产劳动者自己所有,由劳动者占有和管理自己的生产。由于生产是社会化的,因此这种占有和管理的结果也表现出一定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所有制”形式。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所有制分别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一是全民所有制;二是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形式并不存在那个好,那个不好的问题,两者都是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的。具体应采用那种公有制形式,要取决于客观生产的实际需要。在当下生产力水平上,普遍来说集体所有制才是最符合劳动者利益的公有制形式。在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之上是不是需要全民所有制,需要怎样的全民所有制形式,那要取决于生产的需要,取决于劳动者自身发展的需要。
显然,无论是无产阶级专政,还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无论是劳动者当家做主,还是计划经济制度;无论是无产阶级的政治革命,还是无产阶级的经济解放,其最终的目标、要求和表现,都是按劳分配。没有按劳分配,这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甚至产生极大的祸害。而实现了按劳分配,就等于消灭了阶级、消灭了剥削和压迫,实现了人的自由与解放,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目标和理想。因此,判断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判断真假社会主义,标准只有一个: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目标和要求。
前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是“假社会主义”?归根结底就这一条:没有实现按劳分配。事实上,几乎所有历史与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实现马克思主义所要求的那种按劳分配。这些社会主义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和做法,都实行一种“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虽然在表面上、形式上符合马克思的预想,但其实与马克思预想的社会主义制度相差不止十万八千里。马克思预想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前提和要求的,是一种由劳动者自己当家做主的企业制度、生产方式,是劳动者自主联合劳动的结果和形式。而现实中的“全民所有制计划经济”都远没有实现这一最起码、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则和要求。
现实中,社会主义国家其实只是以国家代替了资本家而已。他们把生产资料当作资本,仍然采用雇佣劳动的方式,依据“谁投资就归谁所有”的资本主义按资分配逻辑,把企业生产的所有权交给了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所有,而不是劳动者所有。只不过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资本家不再是私人,而是国家而已。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资本并没有发明剩余劳动。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之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显然,现实中社会主义国家的这种“全民所有制企业”,正是马克思在这里所批评的对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中,无论企业的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企业的生产都只应归企业的生产劳动者自己所有。
毫无疑问,只有真正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把企业生产劳动的所有权交给企业的生产劳动者自己,从而让劳动人民真正当家做主,首先成为自己的主人,然后成为社会的主人,民众才能最终、唯一、普遍地富裕起来,才能满意起来。现实中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没有做到这一点,这些国家的人民普遍对自己国家的社会制度不满意,许多人都拼了命一样往邻近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跑,甚至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这是历史现实,是有据可查的,是无须隐瞒也隐瞒不了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者无需否认这一点。列宁讲过,“群众不是从理论上,而是根据实际来看问题的”。
那么,今天中国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不是也是“假社会主义”呢?当然是!因为,当前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也没有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和目标,广大的劳动人民仍然是弱势群体,是被压迫阶级,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当前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已可称世界第一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现实、对社会是严重不满的。看看严重的官民对立、劳资纠纷,看看动不动就会爆发的社会大规模群体事件,看看一句“城管打人”、“警察打人”就可以引起民众大规模自发集会、抗议的现实,就知道当前中国的民众对现实与体制的不满已达什么程度了。好在中国党和政府有着极其强大的社会管制体系与能力,中国经济也刚刚处于一种发展的顶峰阶段,民众相对还算过得下去,对中国的党和政府仍然抱有一线希望。否则,13亿人口的中国局势是很难控制的,颜色革命将不是能不能爆发,而是在什么程度上、以什么方式爆发,会产生什么后果的问题了。
那么,现在的中国可以真正落实或实现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从而让民众满意,让中国避免这种根源于民众的不满而导致的“颜色革命”吗?当然可以。一条“正路”,一条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的社会主义光明大道是的的确确存在的。这就是建立在无产阶级专政和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集体所有制市场经济制度。因为只有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制度和生产方式,才唯一地符合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的原理要求,才是真正科学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私有企业本身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而国有企业的生产方式却让社会主义国家诞生了一个“新官僚阶层”,成为官僚主义的国家,官员们普遍腐化堕落,大搞修正主义,甚至与资本家们勾结起来欺压民众,这必然导致民众的严重不满,必然会爆发“颜色革命”,葬送社会主义国家的前程。只有集体所有制企业,才能有效避免官僚主义,扬弃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是劳动者当家做主的企业制度,一方面让劳动者获得了自由,成为了自己的主人,一方面又消灭了阶级,消灭了贫穷与失业,实现了共同富裕,进而也消灭了贫富差距,消除了爆发资本主义生产过剩危机的可能。在当前中国,只有推广和发展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和经济,才能有效满足广大人民的生产与生活需要,避免颜色革命的爆发,实现中华民族的真正崛起。
不走“老路”,也不走“邪路”,而是建立符合国情,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提法和说法都是非常正确的。但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首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必须是没有剥削和压迫,没有雇佣劳动,实现了按劳分配,由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正如习近平所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
显然,邓小平只是开创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却并没有完成这条道路。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是在提法上正确,具体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是正确的,还远没有落实、确立下来。中国的现实与需要、完成这条道路的艰巨使命,历史性地落在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新一代国家领导人集体上。要么完成这一光荣的使命,要么让13亿人口的中国陷入颜色革命的灾难之中。我们相信习近平总书记,相信总书记领导下的这一代党和国家的领导人能够成为开创新时代的英雄,像毛泽东一样伟大的英雄。
(请关注笔者接下来的另一篇文章:《党的理论专家如何修正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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