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在1月份发了一篇文章叫《“神题”侵害大学精神》,其中提出一个观点是“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而今,在毕福剑辱骂毛泽东视频事件发生以后,许多网站报章在4月9日同一天发了同样的一个文章,就是把此前人民日报的那篇文章全文引用了一遍,但题目改了,就改成了《人民日报: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
对于人民日报那篇文章的观点,仔细一想,其实难以认同:若不告密不揭发成为社会共识,那什么人会最高兴呢?是贪官污吏,是坏蛋,是犯罪分子。以告密揭发为禁区的社会,必是贪官污吏、坏蛋和犯罪分子偷着乐的天堂。堂堂正正的人,是不会怕什么告密揭发的,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心正不怕鬼敲门”。
而许多网站报章在4月9日同一天口径一致的以《人民日报: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为题重发人民日报的那篇文章,其意又是为何?总不会无缘无故的好像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一样的就出现了,何况还是多家报章网站的“不约而同”呢?应该必有其用意,必有其所指。
在研究其意何指之前,有必要先问一个不能不引起人们注意的奇怪的问题:那么多家不互相隶属的报章网站为什么能不约而同地在同一天以同样的改变了人家原题的题目发一篇内容一样的旧文呢?是它们都有着同样的程序还是背后有人统一指挥?
回来继续研究其意为何。思前想后,不能不使人揣测到:是否是想把人们对毕福剑视频事件的本质的注意力引向它途?
大家都明白,毕福剑视频事件的本质,是一个在国家级最高宣传单位里工作的、是共产党员的、也曾是军人的、还是中国国籍的人,对党和国家和军队的主要缔造者之一的已故领袖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严重谩骂和侮辱,是对中国人民革命历程和政策的严重诋毁。
这样的事岂能容忍和放任?
若有人想转移人们的视线和愤怒而把焦点引到去批判所谓的“告密者揭发者”的道德上去,岂非可笑也可恨?岂非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试问:正如本文前面所论,对丑陋行为违纪行为的“告密揭发”有何不对?有何不正?有何不义?有何不光明?!
难道对丑陋行为违纪行为熟视无睹、放任自流甚至融入其中沆瀣一气反而能创造美好的社会吗?非也!
对丑陋行为违纪行为进行“告密揭发”,这是嫉恶如仇,这是光明正义,这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真正体现!如果人人都能如此,如果人人都容不下丑陋,那才能也必能创造美好的社会!
好在,媒体还是有明理的,在4月10日,中纪委的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了一篇名为《党员毕福剑必须讲规矩》的文章。文章写得很好,道理说的很明白。文章说,党章里明确规定,“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文章对“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行为也并不认同。
“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对党章里的这个规定,笔者不揣浅陋试为解读一下:所谓“阳”,就是当面上,所谓“阴”,就是背地里。所谓“阳奉阴违”,就是当面上附和,而背地里反对,就是当面上赞美,而背地里咒骂。我们党显然是反对以这种态度对待党和人民的党员。
既然党章里面明确规定了“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那自然而然的意思是,党章是明确要对党员的“背地里”的一面进行监督的,否则这项规定岂不就成了摆设?
而党员“背地里”的一面,大概就是“八小时之外”的一面,就是生活里的一面,就是所谓的“私人社交场合”的一面。对这一面,是要监督的。
所以,那些以“私人社交场合不应被监督”为由为毕福剑护短洗地的,显然是大错特错了。
最后,我想写点中国纪检监察报的这篇文章的读后感:作为党员,在与群众会有亲密接触的所谓的“私人社交场合”的表现往往对党的形象有更显著的加分或减分作用,因而党员在所谓“私人社交场合”的言行不能不察、不能不考、不可以不监督,简言之,党员的“阳阴”两面都应该考察监督,“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的规定想来正是此意。所以把毕福剑视频公之于世的做法无可指责,应该支持。而又,共产党成功的“秘诀”之一就是“最讲认真”,党乃至任何组织如果会溃散的话,其源起往往就是从纪律涣散、不讲认真开始,所以,对于党员毕福剑之问题不可不郑重认真严肃处理对待,不可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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