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某平台看到一位网友发的帖文而引发出来的一个有趣的问题。
帖文是这样写的:走资派的行为不仅导致了巨额财富的流失,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正和道德规范,进而摧毁了社会主义的核心精神和文化传统。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是对国家经济的损害,更是对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的严重背叛。
对此,有网友发出三连问:请问哪个是走资派?谁是走资派?你们谁都不知道真正的走资派是谁?
之所以说问题有趣,是因为帖文和三连问所提到的"走资派"一词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在互联网上,"走资派"一词是随着富豪移民潮的出现而出现并流行开来了。
在一些网友看来,某些人借政府改革开放的种种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及国内人口红利率先富起来后,想的不是如何回报祖国和人民,而是通过种种途径将大量资产转移海外,给国内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些人都是忘恩负义、数典忘祖的"走资派"。
也就是说,当下一些网友口中笔下的"走资派",指的是那些将资产转移海外的富豪。
的确,这些年有不少人在富起来之后,不选择在国内投资回馈社会,而是选择向海外转移。他们或将自己及家人的身份通过各种方式转为外籍,并将自己的资产随之转移;或将自己的主要业务、市场从国内转向国外;或通过海外上市、并购等方式将自己的公司变成外资企业;或将自己海量的闲置资金投向海外市场;或通过各种渠道购买海外房产、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
这种现象,确实是一种走资行为。这种行为的群体,也确实称得上是"走资派"。这些"走资派"也确实给国内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而这类"走资派"的最大特征是:公司注册在海外,上市在香港或海外,资产在香港或海外,负债却在国内。
但是,这类"走资派"与网友三连问的"走资派"显然不是同一个概念。
网友三连问所提的"走资派"应该跟毛主席提出的"走资派"是同一个概念。
1964年12月15日至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全国工作会议。会议主要讨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
会上,毛主席批评了关于运动的性质是四清和四不清的矛盾、党内外矛盾的交叉、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交叉等提法,提出了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
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这次会议讨论的纪要《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文件指出,中央政治局召集全国工作会议,讨论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声明过去发出的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文件,如有同这个文件抵触的,一律以这个文件为准。
由此,“二十三条”取代了1963年11月中央发出的“后十条”以及1964年9月中央下发的“后十条(修正草案)”,成为指导“四清”运动的工作文件。该文件对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性质、统一提法、搞好运动的标准、工作方法等二十三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从《二十三条》,我们可以看出"走资派"的具体内涵。弄清楚了"走资派"的具体内涵,三连问有没有答案、答案是什么也就一目了然了。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如果说一个概念也要与时俱进的话,那么现在那些主张央企、国企和农村土地私有化的砖家、叫兽都是走资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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