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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

商鞅 · 2011-04-2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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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法第一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 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 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 ’君亟定变法之 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 之虑者,必见訾于民。语曰:‘愚者闇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 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 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 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 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 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 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 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 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 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 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 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 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 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可必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 。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辨。愚者之笑,智者哀焉 ;狂夫之乐,贤者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 ”

  于是遂出垦草令。

 垦令第二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百官之情 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敝。农不敝而有 余日,则草必垦矣。

  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官不敢为邪。民平则 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 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少 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无以外权任爵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 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勉农而不偷。民不贱农,则国安不殆。国安不 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而重使 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无得籴 ,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 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

  声服无通于百县,则民行作不顾,休居不听。休居不听,则气不 淫;行作不顾,则意必壹。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

  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建缮。爱子不惰食,惰民不窳,而庸民 无所于食,是必农。大夫家长不建缮,则农事不伤。爱子不惰食,惰 民不窳,则故田不荒。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

  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 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壹山泽,则恶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 草必垦矣。

  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酤少,民不能喜酣奭 ,大臣不为荒饱。商酤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 大臣不荒饱,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 垦矣。

  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 ,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

  使民无得擅徙,则诛愚乱农之民无所于食而必农。愚心躁欲之民 壹意,则农民必静。农静,诛愚乱农之民欲农,则草必垦矣。

  均出余子之使令,以世使之,又高其解舍,令有甬,官食●,不 可以辟役。而大官未可必得也,则余子不游事人。余子不游事人,则 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国之大臣诸大夫,博闻辨慧游居之事,皆无得为;无得居游于百 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则知农无从离其故事 ,而愚农不知,不好学问。愚农不知,不好学问,则务疾农。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

  令军市无有女子,而命其商;令人自给甲兵,使视军兴。又使军 市无得私输粮者,则奸谋无所于伏。盗输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 军市,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 ,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

  百县之治一形,则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过而废者不能匿 其举。过举不匿,则官无邪人。迂者不饰,代者不更,则官属少而民 不劳。官无邪则民不敖,民不敖,则业不败。官属少则征不烦,民不 劳则农多日。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

  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惰,则草 必垦矣。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逸而商劳。农逸 则良田不荒,商劳则去来●送之礼无通于百县,则农民不饥,行不饰 。农民不饥,行不饰,则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则农事必胜。农事 必胜,则草必垦矣。

  令送粮无得取僦,无得反庸;车牛舆重设,必当名。然则往速徕 疾,则业不败农。业不败农,则草必垦矣。

  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饟食之,则奸民无主。奸民无主,则为奸不 勉。为奸不勉,则奸民无朴。奸民无朴,则农民不败。农民不败,则 草必垦矣。

 农战第三   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今民求 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 。无力者,其国必削。

  善为国者,其教民也,皆从壹空而得官爵。是故不以农战,则无 官爵。国去言则民朴,民朴则不淫。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 ,作壹则民不偷。民不偷淫则多力,多力则国彊。今境内之民,皆曰:“农战可避,而官爵可得也。”是故豪杰皆可变业,务学诗书,随从外权,上可以得显,下可以得官爵;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具备,国之危也。民以此为教者,其国必削。

  善为国者,仓廪虽满,不偷于农;国大民众,不淫于言,则民朴 一。民朴一,则官爵不可巧而取也。不可巧取,则奸不生。奸不生则 主不惑。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说取官爵也, 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是故进则曲主,退则虑所以实其私,然则下卖 权矣。夫曲主虑私,非国利也,而为之者,以其爵禄也。下卖权,非 忠臣也,而为之者,以末货也。然则下官之冀迁者,皆曰:“多货则 上官可得而欲也。”曰:“我不以货事上而求迁者,则如以狸饵鼠尔 ,必不冀矣。若以情事上而求迁者,则如引诸绝绳而求乘枉木也,愈 不冀矣。之二者不可以得迁,则我焉得无下动众取货以事上,而以求 迁乎!”百姓曰:“我疾农,先实公仓,收余以事亲,为上忘生而战 ,以尊主安国也;仓虚,主卑,家贫,然则不如索官!”亲戚交游合 ,则更虑矣。豪杰务学诗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 避农战。民以此为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

  善为国者,官法明,故不任知虑;上作壹,故民不偷淫,则国力 搏。国力搏者彊,国好言谈者削。故曰: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 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 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夫民之不 农战也,上好言而官失常也。常官则国治,壹务则国富,国富而治, 王之道也。故曰:王道作,外身作壹而已矣。

  今上论材能知慧而任之,则知慧之人希主好恶使官制物,以适主 心。是以官无常,国乱而不壹,辩说之人而无法也。如此,则民务焉 得无多,而地焉得无荒?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 ,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国去 此十者,敌不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按兵不伐,必富 。国好力者,曰“以难攻”,以难攻者必兴;好辩者,曰“以易攻” ,以易攻者必危。故圣人明君者,非能尽其万物也,知万物之要也。 故其治国也,察要而已矣。

  今为国者多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焉务相易也。是以其君惛 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而不农。故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 ,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战,如此则亡国不远矣。国有事,则学民恶 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其国易破也。夫农者寡,而游食者 众,故其国贫危。今夫螟螣蚵蠋春生秋死,一出而民数年乏食。今一 人耕,而百人食之,此其为螟螣蚼蠋亦大矣。虽有诗书,乡一束,家 一员,独无益于治也,非所以反之之术也。故先王反之于农战。故曰 :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 。故治国者欲民之农也。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故诸侯挠其弱,乘其衰,土地侵削而不振,则无及已。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不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壹,则少轴而重居;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

  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 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 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 为上守战也。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搏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 也。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彊;作壹十岁者,百岁彊;作壹百岁者,千 岁彊,千岁彊者王。君修赏罚以辅壹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 也。王者得治民之至要,故不待赏赐而民亲上,不待爵禄而民从事,不待刑罚而民致死。国危主忧,说者成伍,无益于安危也。夫国危主忧也者,彊敌大国也。人君不能服彊敌,破大国也,则修守备,便地形,抟民力以待外事,然后患可以去,而王可致也。是以明君修政作壹,去无用,止畜学事淫之民,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而民力可抟也。

  今世主皆忧其国之危而兵之弱也,而彊听说者。说者成伍,烦言 饰辞,而无实用。主好其辩,不求其实。说者得意,道路曲辩,辈辈 成群。民见其可以取王公大人也,而皆学之。夫人聚党与说议于国, 纷纷焉小民乐之,大人说之。故其民农者寡,而游食者众;众则农者 怠,农者怠则土地荒。学者成俗,则民舍农,从事于谈说,高言伪议 ,舍农游食,而以言相高也。故民离上而不臣者,成群。此贫国弱兵 之教也。夫国庸民以言,则民不畜于农。故惟明君知好言之不可以彊 兵辟土也。惟圣人之治国,作壹,抟之于农而已矣。

 去彊第四   以彊去弱者,弱;以弱去彊者,彊。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 ,治曰重富,重富者彊。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兵行敌所 不敢行,彊;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少物,削 ;国多物,彊。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战事兵用曰彊。战乱兵息而 国削。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三官者生虱官者六:曰岁,曰食 ,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三官之朴三人,六官之 朴一人。以法去法者,强;以法致法者,削。常官法去则治。治大国 ,小;治小国,大。强之,重削;弱之,重强。夫以彊攻弱者,亡; 以弱攻彊者,王。国彊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 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彊。举劳任功曰彊,虱官生必削。 农少商多,贵人贫、商贫、农贫,三官贫,必削。

  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 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国 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彊。国用诗 书礼乐孝弟善修治者,敌至必削国,不至必贫国。不用八者治,敌不 敢至,虽至,必却;兴兵而伐,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 富。国好力,曰“以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 。国以难攻者, 起一得十;以易攻者,出十亡百。

  重罚轻赏,则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罚,则上不爱民,民不死 上。兴国,行罚,民利且畏;行赏,民利且爱。行刑重其轻者,轻者 不生,重者不来。国无力而行知巧者,必亡。怯民使以刑必勇,勇民 使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彊,彊必王。贫者使以刑则 富,富者使以赏则贫。治国能令贫者富,富者贫,则国多力,多力者 王。王者刑九赏一,强国刑七赏三,削国刑五赏五。

  国作壹一岁,十岁彊;作壹十岁,百岁彊;作壹百岁,千岁彊, 千岁彊者王。威以一取十,以声取实,故能为威者王。能生不能杀, 曰“自攻之国”,必削;能生能杀,曰“攻敌之国” ,必强。故攻官,攻力,攻敌,国用其二,舍其一,必强;令用三者,威必王。十里断者,国弱;五里断者,国彊。以日治者王,以夜治者彊,以宿治者削。举民众口数,生者着,死者削。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彊。

  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故曰:行刑重轻,刑去事成 ,国彊;重重而轻轻,刑至事生,国削。刑生力,力生彊,彊生威, 威生惠,惠生于力。举力以成勇战,战以成知谋。

  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 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境内,粟十二石死于境外。粟 十二石生于境内,金一两死于境外。国好生金于境内,则金粟两死, 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境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彊。 彊国知十三数:境内仓口之数,壮男壮女之数,老弱之数,官士之数 ,以言说取食者之数,利民之数,马牛刍●之数。欲彊国,不知国十 三数,地虽利,民虽众,国愈弱至削。国无怨民曰彊国。兴兵而伐, 则武爵武任,必胜;按兵而农,粟爵粟任,则国富。兵起而胜敌,按 兵而国富者,王。

 说民第五   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征也;慈仁,过之母也;任誉, 奸之鼠也。乱有赞则行,淫佚有征则用,过有母则生,奸有鼠则不止 。八者有群,民胜其政;国无八者,政胜其民。民胜其政,国弱;政 胜其民,兵彊。故国有八者,上无以使守战,必削至亡;国无八者, 上有以使守战,必兴至王。

  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之者,善也;别 而规之者,奸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 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彊。故曰:以良民治,必乱至削 ;以奸民治,必治至彊。

  国以难攻,起一取十;国以易攻,起十亡百。国好力,曰:“以 难攻”;国好言,曰:“以易攻”。民易为言,难为用。国法作民之 所难,兵用民之所易,而以力攻者,起一得十。国法作民之所易,兵 用民之所难,而以言攻者,出十亡百。

  罚重,爵尊;赏轻,刑威。爵尊,上爱民;刑威,民死上。故兴 国行罚则民利,用赏则上重。法详则刑繁,法简则刑省。民不治则乱 ,乱而治之又乱。故治之于其治,则治;治之于其乱,则乱。民之情 也治,其事也乱。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 此谓“治之于其治”也。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 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于其乱”也。故重轻,则刑去事成,国彊 ;重重而轻轻,则刑至而事生,国削。

  民勇,则赏之以其所欲;民怯,则刑之以其所恶。故怯民使之以 刑,则勇;勇民使之以赏,则死。怯民勇,勇民死,国无敌者必王。 民贫则弱,国富则淫;淫则有虱,有虱则弱。故贫者益之以刑,则富 ;富者损之以赏,则贫。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贫者富, 富者贫,国彊。三官无虱,国彊;而无虱久者,必王。

  刑生力,力生彊,彊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故刑多则赏重, 赏少则刑重。民之有欲有恶也,欲有六淫,恶有四难。从六淫,国弱 ;行四难,兵彊。故王者刑于九,而赏出一。刑于九,则六淫止;赏 出一,则四难行。六淫止,则国无奸;四难行,则兵无敌。民之所欲 万,而利之所出一。民非一则无以致欲,故作一。作一则力抟,力抟 则彊;彊而用,重彊。故能生力,能杀力,曰:“攻敌之国”,必疆 。塞私道以穷其志,启一门以致其欲,使民必先其所恶,然后致其所 欲,故力多。力多而不用则志穷,志穷则有私,有私则有弱。故能生 力,不能杀力,曰:“自攻之国”,必削。故曰王者国不蓄力,家不 积粟。国不蓄力,下用也;家不积粟,上藏也。

  国治:断家王,断官彊,断君弱。重轻刑去,常官则治。省刑要 保,赏不可倍也。有奸必告之,则民断于心。上令而民知所以应,器 成于家而行于官,则事断于家。故王者刑赏断于民心,器用断于家。治明则同,治闇则异。同则行,异则止。行则治,止则乱。治则家断,乱则君断。治国贵下断,故以十里断者弱,以五里断者彊,家断则有余,故曰日治者王。官断则不足,故曰夜治者彊。君断则乱,故曰宿治者削。故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

 算地第六   凡世主之患,用兵者不量力,治草莱者不度地。故有地狭而民众 者,民胜其地;地广而民少者,地胜其民。民胜其地者,务开;地胜 其民者,事徕。开则行倍。民过地,则国功寡而兵力少;地过民,则 山泽财物不为用。夫弃天物,遂民淫者,世主之务过也,而上下事之 ,故民众而兵弱,地大而力小。故为国任地者,山陵居什一,薮泽居 什一,溪谷流水居什一,都邑蹊道居什一,恶田居什二,良田居什四 。此先王之正律也,故为国分田数小。亩五百,足待一役,此地不任也。方土百里,出战卒万人者,数小也。此其垦田足以食其民,都邑遂路足以处其民,山陵薮泽溪谷足以供其利,薮泽堤防足以畜。故兵出,粮给而财有余;兵休,民作而畜长足。此所谓任地待役之律也。

  今世主有地方数千里,食不足以待役实仓,而兵为邻敌臣,故为 世主患之。夫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者同;民众而不用者,与无民者 同。故为国之数,务在垦草;用兵之道,务在一赏。私利塞于外,则 民务属于农;属于农则朴,朴则畏令。私赏禁于下,则民力抟于敌,抟于敌则胜。奚以知其然也?夫民之情,朴则生劳而易力,穷则生知而权利。易力则轻死而乐用,权利则畏罚而易苦。易苦则地力尽,乐用则兵力尽。

  夫治国者能尽地力而致民死者,名与利交至。民之生,饥而求食 ,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也。民之求利,失礼之 法;求名,失性之常。奚以论其然也?今夫盗贼上犯君上之所禁,下失臣子之礼,故名辱而身危,犹不止者,利也。其上世之士,衣不暖肤,食不满肠,苦其志意,劳其四肢,伤其五脏,而益裕广耳,非性之常,而为之者,名也。故曰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

  主操名利之柄,而能致功名者,数也。圣人审权以操柄,审数以 使民。数者臣主之术,而国之要也。故万乘失数而不危,臣主失术而 不乱者,未之有也。今世主欲辟地治民而不审数,臣欲尽其事而不立 术,故国有不服之民,主有不令之臣。故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 农,出令民以计战。夫农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也。犯其所苦, 行其所危者,计也。故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名利之所出,不可不审也。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入使民尽力,则草不荒;出使民致死,则胜敌。胜敌而草不荒,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

  今则不然。世主之所以加务者,皆非国之急也。身有尧舜之行, 而功不及汤武之略者,此执柄之罪也。臣请语其过。夫治国舍势而任谈说,则身劳而功寡。故事诗书谈说之士,则民游而轻其上;事处上,则民远而非其上;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故五民加于国用,则田荒而兵弱。谈说之士,资在于口;处士,资在于意;勇士,资在于气;技艺之士,资在于手;商贾之士,资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资民;资重于身,而偏讬势于外。挟重资,归偏家,尧舜之所难也;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圣人非能以世之所易,胜其所难也;必以其所难,胜其所易。故民愚,则知可以胜之;世知,则力可以胜之。民愚,则易力而难巧;世巧,则易知而难力。故神农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彊而征诸侯,服其力也。今世巧而民淫,方仿汤武之时,而行神农之事,以随世禁,故千乘惑乱。此其所加务者,过也。

  民之性,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明君慎观三者,则国 治可立,而民能可得。国之所以求民者少,而民之所以避求者多。入 使民属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故圣人之治也,多禁以止能,任力以穷 轴,两者偏用则境内之民壹;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 故圣人之为国也,民资藏于地,而偏讬危于外。资于地则朴,讬危于 外则惑。民入则朴,出则惑,故其农勉而战戢也。民之农勉则资重, 战戢则邻危。资重则不可负而逃,邻危则不归于无资。归危外讬,狂 夫之所不为也。故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 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此臣之所谓过也 。

  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羞辱劳苦者,民之所 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务也。故其国刑不可恶而爵禄不足务也, 此亡国之兆也。刑人复漏,则小人辟淫而不苦刑,则徼幸于民上。徼 幸于民上以利求,显荣之门不一,则君子事势以成名。小人不避其禁 ,故刑烦;君子不设其令,则罚行。刑烦而罚行者,国多奸;国多奸 则富者不能守其财,而贫者不能事其业,田荒而国贫。田荒则民轴生 ,国贫则上匮赏。故圣人之为治也,刑人无国位,戮人无官任。刑人 有列,则君子下其位;戮人衣锦食肉,则小人冀其利。君子下其位, 则羞功;小人冀其利,则伐奸。故刑戮者,所以止奸也;而官爵者, 所以劝功也。今国立爵而民羞之,设刑而民乐之,此盖法术之患也。 故君子操权一政以立术,立官贵爵以称之,论劳举功以任之,则是上下之称平。上下之称平,则臣得尽其力,而主得专其柄。

 开塞第七   天地设,而民生之。当此之时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亲 亲而爱私。亲亲则别,爱私则险,民众而以别险为务,则民乱。当此 时也,民务胜而力征。务胜则争,力征则讼,讼而无正,则莫得其性 也。故贤者立中正,设无私,而民说仁。当此时也,亲亲废,上贤立 矣。凡仁者以爱利为务,而贤者以相出为道。民众而无制,久而相出 为道,则有乱。故圣人承之,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分定而无制, 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设而莫之一,不可 ,故立君。既立君,则上贤废,而贵贵立矣。然则上世亲亲而爱私, 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赢相出也;而立君者 ,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 ,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故曰:“王 道有绳。”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一端;所道则异,而所绳则一也。故曰:“ 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民愚,则力有余而知不足 ;世知,则巧有余而力不足。民之性,不知则学,力尽而服。故神农 教耕而王天下,师其知也;汤武致强而征诸侯,服其力也。夫民愚, 不怀知而问;世知,无余力而服。故以爱王天下者,并刑;力征诸侯 者,退德。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周 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异势,而皆可以王。故兴王有道,而持之异 理。武王逆取而贵顺,争天下而上让;其取之以力,持之以义。今世 彊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时,而下不修汤武之道。汤 武之道塞,故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 能开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听也,今日愿启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故效于古者,先德而治;效于今 者,前刑而法;此世之所惑也。今世之所谓义者,将立民之所好,而 废其所恶;此其所谓不义者,将立民之所恶,而废其所乐也。二者名 贸实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乐,则民伤其所恶;立民之所恶,则 民安其所乐。何以知其然也?夫民忧则思,思则出度;乐则淫,淫则 生佚。故以刑治则民威,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以义教则 民纵,民纵则乱,乱则民伤其所恶。吾所谓刑者,义之本也;而世所 谓义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恶,必终其所好;以其所好, 必败其所恶。

  治国刑多而赏少,乱国赏多而刑少。故王者刑九而赏一,削国赏 九而刑一。夫过有厚薄,则刑有轻重;善有大小,则赏有多少。此二 者,世之常用也。刑加于罪所终,则奸不去,赏施于民所义,则过不 止。刑不能去奸,而赏不能止过者,必乱。故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 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细过不失, 则国治,国治必彊。一国行之,境内独治;二国行之,兵则少寝;天下行之,至德复立。此吾以效刑之反于德,而义合于暴也。

  古者民藂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也。然则天下之乐有上也,将以 为治也。今有主而无法,其害与无主同;有法不胜其乱,与无法同。 天下不安无君,而乐胜其法,则举世以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故王者以赏禁,以刑劝;求过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壹言第八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时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 ,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 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夫圣人之立法 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不可不知也。夫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见上之尊农战之士,而下辩说技艺之民,而贱游学之人也,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若此而功名劝,则上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彊,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制度察则民力抟,抟而不化 则不行,行而无富则生乱。故治国者,其抟力也,以富国彊兵也;其 杀力也,以事敌劝农也。夫开而不塞则短长,长而不攻则有奸;塞而 不开则民浑,浑而不用则力多,力多而不攻则有虱。故抟力以壹务也 ,杀力以攻敌也。治国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 富。富者废之以爵,不淫;淫者废之以刑而务农。故能抟力而不能用 者,必乱;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故明君知齐二者,其国彊;不 知齐二者,其国削。

  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故明君不道 卑,不长乱,秉权而立,垂法而治,以得奸于上而官无不,赏罚断而 器用有度。若此则国制明而民力竭,上爵尊而伦徒举。今世主皆欲治 民,而助之以乱;非乐以为乱也,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是上法古而 得其塞,下修今而不时移,而不明世俗之变,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赏 以致刑,轻刑以去赏。夫上设刑而民不服,赏匮而奸益多。故上之于民也,先刑而后赏。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故圣王之治也,慎为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

 错法第九   臣闻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行赏而兵彊,此 三者治之本也。夫错法而民无邪者,法明而民利之也。举事而材自练 者,功分明;功分明则民尽力,民尽力则材自练。行赏而兵彊者,爵 禄之谓也;爵禄者,兵之实也。是故人君之出爵禄也,道明;道明, 则国日彊;道幽,则国日削。故爵禄之所道,存亡之机也。夫削国亡 主,非无爵禄也,其所道过也。三王五霸,其所道不过爵禄,而功相 万者,其所道明也。是以明君之使其臣也,用必出于其劳,赏必加于 其功。功赏明,则民竞于功。为国而能使其民尽力以竞于功,则兵必 彊矣。

  同列而相臣妾者,贫富之谓也。同实而相并兼者,彊弱之谓也。 有地而君或彊或弱者,治乱之谓也。苟有道里,地足容身,士民可致 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不可以言弱 。地诚任,不患无财;民诚用,不畏彊暴。德明教行,则能以民之有 ,为己用矣。故明主者用非其有,使非其民。明主之所贵,惟爵其实 ,──爵其实而荣显之。不荣则不急;列位不显,则民不事爵。爵易 得也,则民不贵上爵。列爵禄赏不由其门,则民不以死争位矣。人情 而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君不可以不审好恶;好恶者,赏罚之本也 。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 民力尽而爵随之,功立而赏随之,人君能使其民信于此明如日月,则 兵无敌矣。

  人君有爵行而兵弱者,有禄行而国贫者,有法立而治乱者,此三 者,国之患也。故人君者先便请谒,而后功力,则爵行而兵弱矣。民 不死犯难,而利禄可致也,则禄行而国贫矣。法无度数,而事日烦, 则法立而治乱矣。是以明君之使其民也,使必尽力以规其功,功立而 富贵随之,无私德也,故教化成。如此,则臣忠君明,治着而兵彊矣 。

  故凡明君之治也,任其力不任其德,是以不忧不劳而功可立也。 度数已立,而法可修。故人君者不可不慎己也。夫离朱见秋豪百灸之 外,而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人。夫圣 人之存体性,不可以易人;然而功可得者,法之谓也。

 战法第十   凡战法必本于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 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 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 胜,逐北无过五里。”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 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谨。论敌 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

  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胜而不骄者,术明也;败而不 怨者,知所失也。若兵敌彊弱,将贤则胜,将不如则败。若其政出庙 算者,将贤亦胜,将不如亦胜。政久持胜术者,必彊至王。若民服而 听上,则国富而兵胜,行是,必久王。其过失:无敌,深入偝险绝塞 ,民倦且饥渴,而复遇疾,此败道也。故将使民若乘良马者,不可不 齐也。

 立本第十一   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而错法,错法而俗成,俗成而用具 。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势:一曰辅法而法 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恃 誉目者谓之轴。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曰彊者必刚其斗意: 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积,货积则赏能重 矣。赏壹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故曰: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 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三者有论,故彊可立也。是以彊者 必治,治者必彊;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彊者必富,富者必彊。故曰 治彊之道三,论其本也。

 兵守第十二   四战之国,贵守战;负海之国,贵攻战。四战之国,好举兴兵, 以距四邻者,国危。四邻之国一兴事,而己四兴军,故曰国危。四战 之国,不能以万室之邑舍钜万之军者,其国危。故曰:四战之国,务 在守战。

  守有城之邑,不如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其城难拔者,死人 之力也;客不尽夷城,客无从入;此谓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城尽 夷,客若有从入,则客必罢,中人必佚矣。以佚力与罢力战,此谓以 生人力与客死力战。皆曰围城之患,患无不尽死而邑。此三者非患不 足,将之过也。守城之道,盛力也。故曰客,治簿檄,三军之多,分 以客之候车之数。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 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 ,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柞格阱陷,发梁彻 屋,给徙,徙之;不给而熯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 牛马羊彘;草水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慎使三 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奸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 其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 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过 ,此盛力之道。

 靳令第十三   靳令则治不留,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害法。任功 则民少言,任善则民多言。行法由断:以五里断者王,以十里断者彊 ,宿治者削。以刑治,以赏战。求过不求善。故法立而不革,则显民 变奸计,奸计止,贵齐殊使,百官之尊爵,厚禄以自伐。国无奸民, 则都无奸市。物多末众,农弛奸胜,则国必削。民有余粮,使民以粟 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四寸之管无当,必不满也。授官 予爵出禄不以功,是无当也。

  国贫而务战,毒输于敌,无六虱,必彊。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 ,有六虱,必弱。国以功授官予爵,此谓以盛知谋,以盛勇战。以盛 勇战,以盛知谋,其国必无敌。国以功授官予爵,则治省言寡;此谓 以法去法,以言去言。国以六虱授官予爵,则治烦言生;此谓以法致 法,以言致言,则君务于说言,官乱于治邪。邪臣有得志,有功者日 退,此谓失守。守十者乱,守壹者治。法已定矣,而好用六虱者亡。 民毕农,则国富;六虱不用,则兵民毕竞劝而乐为主用,其境内之民 ,争以为荣,莫以为辱。其次为赏劝罚沮;其下,民恶之,忧之,羞 之。修容而以言,耻贫以外交,以避农战,外交以备,国之危也。有 饥寒死亡,不为利禄之故战,此亡国之俗也。

  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曰诚信,曰贞廉,曰 仁义,曰非兵,曰羞战。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战,必贫至削。十二 者成群,此谓君之治不胜其臣,官之治不胜其民,此谓六虱胜其政也 。十二者成朴,必削。是故兴国不用十二者,故其国多力,而天下莫 之能犯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朝廷之吏, 少者不毁也,多者不损也。效功而取官爵,虽有辩言,不得以相干也 ,此谓以数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亡百。国好力 ,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以易攻”。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上;重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上。 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国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国不 守。重刑明大制,不明者,六虱也。六虱成群,则民不用。是故兴国 罚行则民亲,赏行则民利。行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 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 国必削。

  圣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故执赏罚以壹辅仁者,心之续也。圣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故能用力。力生彊,彊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圣君独有之,故能述仁义于天下。

 修权第十四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 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 危;君臣释法任私,必乱。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权制 独断于君,则威;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惟明主爱权 重信,而不以私害法。故上多惠言而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 不致其刑,则民傲罪。凡赏者,文也;利者,武也。文武者,法之约 也。故明主慎法。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故赏厚而利,刑重 而必,不失疏远,不私亲近。故臣不蔽主,下不欺上。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先王县权衡, 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 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故法者,国之权衡也,夫倍法度 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 为尧,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 毁公者诛之。赏诛之法,不失其义,故民不争。授官予爵,不以其劳 ,则忠臣不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

  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 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 臣在侧。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故尧舜之位 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 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 ,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 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 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 谚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 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故国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是故明主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

 徕民第十五   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 市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二,良田处什四,以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 薮泽溪谷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

  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什二,田数不满百万,其 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材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也。秦之所 与邻者,三晋也;所欲用兵者,韩魏也。彼土狭而民众,其宅参居而 并处,其宾萌贾息。民上无通名,下无田宅,而恃奸务末作以处。人 之复阴阳泽水者过半。此其土之不足以生其民也,似有过秦民之不足 以实其土也。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而晋之无有也信,秦之 有余也必,如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

  臣窃以王吏之明为过见,此其所以弱。不夺三晋民者,爱爵而重 复也。其说曰:“三晋之所以弱者,其民务乐而复爵轻也。秦之所以 强者,其民务苦而复爵重也。今多爵而久复,是释秦之所以彊,而为 三晋之所以弱也。”此王吏重爵爱复之说也,而臣窃以为不然。夫所 以为苦民而彊兵者,将以攻敌而成所欲也。兵法曰: “敌弱而兵彊。 ”此言不失吾所以攻,而敌失其所守也。今三晋不胜秦四世矣,自魏 襄以来,野战不胜,守城必拔,小大之战,三晋之所亡于秦者,不可 胜数也。若此而不服,秦能取其地,而不能夺其民也。

  今王发明惠,诸侯之士来归义者,今使复之三世,无知军事。秦 四境之内,陵阪丘隰不起十年征,着于律也,足以食作夫百万。曩者 臣言曰:“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晋之无有也信,秦之有余也必,若此而民不西者,秦士戚而民苦也。”今利其田宅,复之三世。此必与其所欲,而不使行其所恶也。然则山东之民无不西者矣。且直言之谓也;不然,夫实旷虚,出天宝,而百万事本,其所益多也,岂徒不失其所以攻乎?

  夫秦之所患者,兴兵而伐,则国家贫;安居而农,则敌得休息, 此王所不能两成也。故四世战胜,而天下不服。今以故秦事敌,而使 新民作本,兵虽百宿于外,境内不失须臾之时,此富强两成之效也。 臣之所谓兵者,非谓悉兴尽起也;论境内所能给军卒车骑,令故秦兵 ,新民给刍食。天下有不服之国,则王以此春违其农,夏食其食,秋 取其刈,冬冻其葆。以大武摇其本,以广文安其嗣。王行此十年之内 ,诸侯将无异民,而王何为爱爵而重复乎!

  周军之胜,华军之胜,秦斩首而东之。东之,无益亦明矣;而吏 犹以为大功,为其损敌也。今以草茅之地,徕三晋之民,而使之事本 。此其损敌也,与战胜同实,而秦得之以为粟,此反行两登之计也。 且周军之胜,华军之胜,长平之胜,秦所亡民者几何,民客之兵不得 事本者几何,臣窃以为不可数矣。假使王之群臣,有能用之,费此之 半,弱晋强秦,若三战之胜者,王必加大赏焉。今臣之所言,民无一 日之繇,官无数钱之费,其弱晋强秦有过三战之胜;而王犹以为不可 ,则臣愚不能知已。齐人有东郭敞者,犹多愿,愿有万金。其徒请赒 焉,不与,曰:“吾将以求封也。”其徒怒而去之宋,曰:“此无益 于爱也,故不如与之利也。”今晋有民,而秦爱其复,此爱非其有以 失其有也,岂异东郭敞之爱非其有而失其徒乎?且古有尧舜,当时而 见称;中世有汤武,在位而民服。此四王者,万世之所称以为圣王者也。然其道犹不能取用于后。今复之三世,而三晋之民可尽也,是非王贤力今时,而使后世为王用乎?然则非圣别说,而听圣人难也。

 刑约第十六[缺]  赏刑第十七   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 ,壹教则下听上。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 ,国无异俗。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 之犹,至于无教也。

  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夫固知愚,贵 贱,勇怯,贤不肖,皆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 也。天下豪杰贤良从之如流水。是故兵无敌,而令行于天下。万乘之 国,不敢苏其兵中原。千乘之国,不敢捍城。万乘之国,若有苏其兵中原者,战将覆其军。千乘之国,若有捍城者,攻将凌其城。战必覆人之军,攻必凌人之城,尽城而有之,尽宾而致之,虽厚庆赏,何费匮之有矣。昔汤封于赞茅,文王封于岐周,方百里。汤与桀战于鸣条之野,武王与纣战于牧野之中,大破九军,卒裂土封诸侯,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车休息不乘,从马华山之阳,从牛于农泽,从之老而不收,此汤武之赏也。故曰:赞茅岐周之粟,以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升;以其钱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钱。故曰:百里之君,而封侯其臣,大其旧。自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赏之所加,宽于牛马者,何也?善因天下之货,以赏天下之人。故曰:“明赏不费。”汤武既破桀纣,海内无害,天下大定,筑五库,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载干戈,搢笏作为乐以申其德。当此时也,赏禄不行,而民整齐。故曰:“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

  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 ,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 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 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同官之人,知而讦 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袭其官长之官爵田禄。故曰:“重刑 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夫先王之禁刺杀,断 人之足,黥人之面,非求伤民也,以禁奸止过也。故禁奸止过,莫若 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 明刑不戮。”晋文公欲明刑以亲百姓,于是合诸侯大夫于侍千宫。颠颉后至,请其罪。君曰:“用事焉,” 吏遂断颠颉之脊以殉。晋国之士,稽焉皆惧,曰:“颠颉之有宠也,断以殉,况于我乎?”举兵伐曹及五鹿,反郑之埤,东卫之亩,胜荆人于城濮。三军之士,止之如斩足,行之如流水。三军之士,无敢犯禁者。故一假道重轻于颠颉之脊,而晋国治。昔者周公旦杀管叔,流霍叔,曰:“犯禁者也。”天下众皆曰:“亲昆仲有过不违,而况疏远乎?”故天下知用刀锯于周庭,而海内治。故曰:“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

  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瘘,不可 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破,锐者挫。虽 曰圣知巧佞厚朴,则不能以非功罔上利。然富贵之门,要在战而已矣 。彼能战者,践富贵之门;彊梗者,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 知识、帐渊(水改女) 、合同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夫故当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此臣之所谓壹教也。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而富贵之门,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此臣之所谓“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此臣之所谓参教也。圣人惟能知万物之要也,故其治国,举要以 致万物。故寡教而多功。圣人治国也,易知而难行也。是故圣人不必 加,凡主不必废。杀人不为暴,赏人不为仁者,国法明也。圣人以功 授官予爵,故贤者不忧。圣人不宥过,不赦刑,故奸无起。圣人治国 也,审壹而已矣。

 画策第十八   昔者昊英之世,以伐木杀兽,人民少而木兽多。黄帝之世,不麛 不卵,官无供备之民,死不得用椁。事不同,皆王者,时异也。神农 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神农既 没,以彊胜弱,以众暴寡。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 ,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故时变也。由此观之,神农 非高于黄帝也,然其名尊者,以适于时也。故以战去战,虽战可也; 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彊敌者,必先胜其民者 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本不坚,则民如飞鸟 走兽,其孰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 。名尊地广以至于王者,何故?战胜者也。名卑地削以至于亡者,何 故?战罢者也。不胜而王,不败而亡者,自古及今,未尝有也。民勇 者,战胜;民不勇者,战败。能壹民于战者,民勇;不能壹民于战者 ,民不勇。圣王见王之致于兵也,故举国而责之于兵。入其国,观其 治,民用者彊。奚以知民之见用者也?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 则民用矣。凡战者,民之所恶也;能使民乐战者,王。疆国之民,父 遗其子,兄遗其弟,妻遗其夫,皆曰:“不得,无返。”又曰:“失 法离令,若死我死,乡治之。”行间无所逃,迁徙无所入。行间之治 ,连以五,辨之以章,束之以令,拙无所处,罢无所生。是以三军之 众,从令如流,死而不旋踵。

  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 之法。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为奸邪 盗贼者,死刑,而奸邪盗贼不止者,不必得也。必得,而尚有奸邪盗 贼者,刑轻也。刑轻者,不得诛也。必得者,刑者众也。故善治者, 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 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 民善。赏善之不可也,犹赏不盗。故善治者,使跖可信,而况伯夷乎 ?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况跖乎?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 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国或重治,或重乱。明主在上,所举必贤,则法可在贤;法可在 贤,则法在下,不肖不敢为非,是谓重治。不明主在上,所举必不肖 ;国无明法,不肖者敢为非,是谓重乱。兵或重彊,或重弱。民固欲 战,又不得不战,是谓重彊。民固不欲战,又得无战,是谓重弱。

  明主不滥富贵其臣。所谓富者,非粟米珠玉也;所谓贵者,非爵 位官职也,废法作私爵禄之富贵。凡人主德行非出人也,知非出人也 ,勇力非过人也。然民虽有圣知弗敢我谋,勇力弗敢我杀;虽众不敢 胜其主;虽民至亿万之数,县重赏而民不敢争,行罚而民不敢怨者, 法也。国乱者,民多私义;兵弱者,民多私勇,则削。国之所以取爵 禄者多涂,亡国。人之欲贱爵轻禄,不作而食,不战而荣,无爵而尊 ,无禄而富,无官而长,此之谓奸民。所谓治主无忠臣,慈父无孝子 。欲无善言,皆以法相司也,命相正也,不能独为非,而莫与人为非 。所谓富者,入多而出寡。衣食有制,饮食有节,则出寡矣。女事尽 于内,男事尽于外,则入多矣。

  所谓明者,无所不见,则群臣不敢为奸,百姓不敢为非。是以人 主处匡床之上,听丝竹之声,而天下治。所谓明者,使众不得不为。 所谓彊者,天下胜;天下胜,是故合力。是以勇彊不敢为暴,圣知不 敢为轴。而虑周兼天下之众,莫敢不为其所好,而避其所恶。所谓彊 者,使勇力不得不为己用。其志足,天下益之;不足,天下说之。恃 天下者,天下去之;自恃者,得天下。得天下者,先自得者也;能胜 彊敌者,先自胜者也。

  圣人知必然之理,必为之时势;故为必治之政,战必勇之民,行 必听之令。是以兵出而无敌,令行而天下服从。黄鹄之飞,一举千里 ,有必飞之备也。麒麟騄駬,日行千里,有必走之势也。虎豹熊罴, 鸷而无敌,有必胜之理也。圣人见本然之政,知必然之理,故其制民 也,如以高下制水,如以燥湿制火。故曰: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 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是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也 。圣人有必信之性,又有使天下不得不信之法。所谓义者,为人臣忠 ,为人子孝,少长有礼,男女有别;非其义也,饿不苟食,死不苟生 。此乃有法之常也。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 已矣。

 境内第十九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着,死者削。其有爵者乞 无爵者以为庶子,级乞一人。其无役事也,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 ;其役事也,随而养之。

  军爵,自一级已下至小夫,命曰校徒操士。公爵,自二级已上至 不更,命曰卒。其战也,五人束簿为伍;一人死,而刭其四人。能人 得一首,则复。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其战,百将屯长必得斩首; 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五百主,短兵五十人。 二五百,主将之,短兵百。千石之令,短兵百人。八百之令,短兵八十人。七百之令,短兵七十人。六百之令,短兵六十人。国尉,短兵 千人。大将,短兵四千人。战及死事,而刭短兵;能人得一首,则复 。

  能攻城围邑斩首八千已上,则盈论;野战斩首二千,则盈论。吏 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行间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为上造也。故 爵上造,就为簪褭。故爵簪褭,就为不更。故爵不更,就为大夫。爵 吏而为县尉,则赐虏,六加五千六百。爵大夫而为国尉,就为官大夫 。故爵官大夫,就为公大夫。故爵公大夫,就为公乘。故爵公乘,就 为五大夫,则税邑三百家。故爵五大夫,就为庶长;故爵庶长,就为 左更;故爵三更也,就为大良造──皆有赐邑三百家,有赐税三百家 。爵五大夫有税邑六百家者,受客。大将御参,皆赐爵三级。故客卿 相论盈,就正卿。以战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将军以不疑致士大夫 劳爵。夫劳爵,其县过三日,有不致士大夫劳爵,能。[其县四尉,]訾 由丞尉,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级除庶子 一人,乃得入兵官之吏。

  其狱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能,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 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小夫死,以上至大夫 ,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

  其攻城围邑也,国司空訾其城之广厚之数;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 尺而攻之,为期曰:“先已者,当为最启;后已者,訾为最殿;再訾 则废。”穴通则积薪,积薪则燔柱。陷队之士,面十八人。陷队之士 知疾斗,得斩首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死,则一人后; 不能死之,千人环睹,黥劓于城下。国尉分地,以中卒随之。将军为 木台,与国正监,与王御史,参望之。其先入者,举为最启;其后入 者,举为最殿。其陷队也,尽其几者;几者不足,乃以次级益之。

 弱民第二十   民弱国彊,民彊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彊,淫则弱 ;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彊。故曰: “以彊去弱者弱 ,以弱去彊者彊。”民善之则和,利之则用;用则有任,和则匮;有 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之所善,故奸多。民贫则力富,民富则淫 ,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爵,爵必以其力,则农不 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民治,重彊。兵易弱难彊,民乐生 安佚,死难难正,易之则彊。事有羞,多奸寡;赏无失,多奸疑。敌 失必利,兵至彊威。事无羞,利用兵,久处利势,必王。故兵行敌之 所不敢行,强;事兴敌之所羞为,利。法有,民安其次;主变,事能 得齐;国守安,主操权利。故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利出一孔,则国 多物;出十孔,则国少物。守一者治,守十者乱。治则彊,乱则弱, 彊则物来,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彊,去物者弱。民辱则贵爵,弱则 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 彊。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 畏死事乱而战,故兵农怠而国弱。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治民。三官生虱 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 余食,则薄燕于岁。商有淫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 。六虱成俗,兵必大败。法枉治乱,任善言多;治众国乱,言多兵弱 。法明治省,任力言息;治省国治,言息兵彊。故治大国,小;治小 国,大。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彊。民弱国彊,民 彊国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彊;民彊而彊之,兵重弱。政作民之所恶 ,民弱;民弱而弱之,兵重彊。故以彊重弱,削;弱重彊,王。以彊攻彊,弱,彊存;以弱攻弱,彊,彊去。彊存则削,彊去则王。故以彊攻弱,削;以弱攻彊,王也。

  明主之使其臣也,用必加于功,赏必尽其劳。人主使其民信如日 月,此无敌矣。今离娄见秋毫之末,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圣人之存体性也,不能以相易也。今当世之用事者,皆欲为上圣,举法之谓也。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舡楫也。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法。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游处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耕农;有以知其然也。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飘风;宛钜铁●,利若蜂虿;胁蛟犀兕,坚若金石。江汉以为池,汝颍以为限,隐以邓林,缘以方城。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沙,庄跷发于内,楚分为五,地非不大也,兵非不众也,甲兵财用非不多也,战不胜,守不固,此无法之所生也。

 □□第二十一[缺]  外内第二十二   民之外事,莫难于战,故轻法不可以备之。奚谓轻法?其赏少而 威薄,淫道不塞之谓也。何谓淫道?为辩知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 名显之谓也。三者不塞,则民不战而事失矣。故其赏少,则听者无利 也;威薄,则犯者无害也。故开淫道以诱之。而以轻法战之,是谓设 鼠而饵以狸也,亦不几乎!故欲战其民者,必以重法,──赏则必多 ,威则必严;淫道必塞,──为辩知者。不贵,游宦者不任,文学私 名不显。赏多威严,民见战赏之多则忘死,见不战之辱则苦生。赏使 之忘死,而威备之苦生,而淫道又塞,以此遇敌,是以百石之弩射飘 叶也,何不陷之有哉?

  民之内事,莫苦于农,故轻治不可以使之。奚谓轻治?其农贫而 商富,故其食贱者钱重。食贱则农贫,钱重则商富;末事不禁,则技 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之谓也。故农之用力最苦,不如商贾技巧之人 。苟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则欲国之无富,不可得也。故曰欲农富 其国者,境内之食必贵,而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则民不得 无田。无田,不得不易其食;食贵则田者利,田者利则事者众。食贵 ,籴食不利,而又加重征,则民不得无去其商贾技巧,而事地利矣。 故民之利尽在于地利矣。

  故为国者,边利尽归于兵,市利尽归于农。边利尽归于兵者,彊 ;市利尽归于农者,富。故出战而彊,入休而富者,王也。

 君臣第二十三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别贵贱,制爵位 ,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 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 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从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知,不能以治。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按功而赏。凡民之所疾战不避死者,以求爵禄也。明君之治国也,士有斩首捕虏之功,必其爵足荣也,禄足食也。农不离廛者,足以养二亲,给军事。故军士死节,而农民不偷也。

  今世君不然。释法而以知,背功而以誉。故军士不战,而农民流 徙。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 。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民之 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而为之者,上与之 也。瞠目扼腕而语勇者得,垂衣裳而谈说者得,迟日旷久积劳私门者 得,尊向三者,无功而皆可以得,民去农战而为之,或谈议而索之, 或事便辟而请之,或以勇争之。故农战之民日寡,而游食者愈众,则 国乱而地削,兵弱而主卑。此其所以然者,释法制而任名誉也。

  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 不中法者,不为也。言中法,则听之;行中法,则高之;事中法,则 为之。故国治而地广,兵彊而主尊。此治之至也,君人者不可不察也 。

 禁使第二十四   人主之所以禁使者,赏罚也。赏随功,罚随罪,故论功察罪,不 可不审也。夫赏高罚下,而上无必知其道也,与无道同也。凡知道者 ,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彊,而恃其势;不恃其信,而恃其数。今夫 飞蓬,遇飘风而行千里,乘风之势也。探渊者知千仞之深,县绳之数 也。故讬其势者,虽远必至;守其数者,虽深必得。今夫幽夜,山陵 之大,而离娄不见;清朝日●,则上别飞鸟,下察秋毫。故目之见也 ,讬日之势也。得势之至,不参官而洁,陈数而物当。今恃多官众吏 ,官立丞监。夫置丞立监者,且以禁人之为利也;而丞监亦欲为利, 则以何相禁?故恃丞监而治者,仅存之治也。通数者不然,别其势, 难其道。故曰:“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故先王贵势。

  或曰:“人主执虚后以应,则物应稽验,稽验则奸得。”臣以为 不然。夫吏专制决事于千里之外,十二月而计书以定,事以一岁别计 ,而主以一听,见所疑焉,不可蔽,员不足。夫物至,则目不得不见 ;言薄,则耳不得不闻。故物至则辨,言至则论。故治国之制,民不 得避罪,如目不能以所见遁心。今乱国不然,恃多官众吏。吏虽众, 事同体一也。夫事同体一者,相监不可。且夫利异而害不同者,先王 所以为保也。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 人不能相为隐。上与吏也,事合而利异者也。今夫驺虞,以相监不可 ,事合而利同者也。若使马焉能言,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利异也。 利合而恶同者,父不能以问子,君不能以问臣。吏之与吏,利合而恶 同也。夫事合而利异者,先王之所以为端也。民之蔽主,而不害于盖 ,贤者不能益,不肖者不能损。故遗贤去智,治之数也。

 慎法第二十五   凡世莫不以其所以乱者治。故小治而小乱,大治而大乱。人主莫 能世治其民,世无不乱之国。奚谓以其所以乱者治?夫举贤能,世之 所以治也;而治之所以乱。世之所谓贤者,言正也;所以为言正者, 党也。听其言也,则以为能;问其党,以为然。故贵之,不待其有功;诛之,不待其有罪也。此其势,正使污吏有资而成其奸险,小人有资而施其巧轴。初假吏民奸轴之本,而求端悫其末,禹不能以使十人之众,庸主安能以御一国之民?彼而党与人者,不待我而有成事者也。上举一与民,民倍主位而向私交。民倍主位而向私交,则君弱而臣彊。君人者不察也,非侵于诸侯,必劫于百姓。彼言说之势,愚智同学之。士学于言说之人,则民释实事而诵虚词。民释实事而诵虚词,则力少而非多。君人者不察也,以战必损其将,以守必卖其城。

  故有明主忠臣产于今世,而能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破 胜党任,节去言谈,任法而治矣。使吏非法无以守,则虽巧不得为奸 ;使民非战无以效其能,则虽险不得为轴。夫以法相治,以数相举, 誉者不能相益,訾言者不能相损。民见相誉无益,相管附恶;见訾言 无损,习相憎不相害也。夫爱人者不阿,憎人者不害,各以其正,治 之至也。臣故曰:“法任而国治矣。”

  千乘能以守者,自存也;万乘能以战者,自完也;虽桀为主,不肯诎半辞以下其敌。外不能战,内不能守,虽尧为主,不能以不臣谐所谓不若之国。自此观之,国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者,力也。耕战二者,力本。而世主莫能致力者,何也?使民之所苦者无耕,危者无战。二者,孝子难以为其亲,忠臣难以为其君。今欲驱其众民,与之孝子忠臣之所难,臣以为非劫以刑,而驱以赏莫可。而今夫世俗治者,莫不释法度而任辩慧,后功力而进仁义,民故不务耕战。彼民不归其力于农,即食屈于内;不归其节于战,则兵弱于外。入而食屈于内,出而兵弱于外,虽有地万里,带甲百万,与独立平原一也。且先王能令其民蹈白刃,被矢石,其民之欲为之,非好学之,所以避害。故吾教令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境内之民,莫不先务耕战而得其所乐。故地少粟多,民少兵强。能行二者于境内,则霸王之道毕矣。

 定分第二十六   公问于公孙鞅曰:“法令以当时立之者,明旦欲使天下之吏民, 皆明知而用之如一而无私,奈何?”

  公孙鞅曰:为法令置官置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以为天下正者, 则奏天子;天子名,则主法令之民,皆降受命发官。各主法令之民, 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谓之名,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罪之。主法令之吏 有迁徙物故,辄使学者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式,使数日而知法令之所 谓;不中程,为法令以罪之。有敢剟定法令,损益一字以上,罪死不 赦。诸官吏及民有问法令之所谓于主法令之吏,皆各以其故所欲问之 法令明告之。各为尺六寸之符,书明年月日时所问法令之名,以告吏 民。主法令之吏,不告吏民之所问法令之所谓,皆以吏民之所问法令 之罪,各罪主法令之吏。即以左券予吏民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 谨藏其右券木柙,以室藏之,封以法令之长印。即后有物故,以券书 从事。

  法令皆副置:一副天子之殿中,为法令为禁室,有键钥为禁而以 封之,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 视禁法令,及剟禁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一岁受法令以禁令。天子 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诸侯 郡县皆各为置一法官及吏,皆比秦一法官。郡县诸侯一受禁室之法令 ,并学问所谓。吏民欲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 法者。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 官也。吏遇民不循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 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 如此,则天下之吏民,虽有贤良辩慧,不敢开一言以枉法;虽有千金 ,不能以用一铢。故知轴贤能者皆作而为善,皆务自治奉公,民愚则 易治也。此皆生于法明白易知而必行。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 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西行也,其不几亦明矣。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也。夫卖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 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 取。今法令不明,其名不定,天下之人得议之,其议人异而无定。人 主为法于上,下民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此所谓名分 之不定也。夫名分不定,尧舜犹将皆折而奸之,而况众人乎?此令奸 恶大起,人主夺威势,亡国灭社稷之道也。今先圣人为书,而传之后 世,必师受之,乃知所谓之名;不师受之,而人以其心意议之,至死 不能知其名与其意。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 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大轴贞信,民皆愿悫,而各自治也。故夫名 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故势治者不可乱,势乱 者不可治。夫势乱而治之愈乱,势治而治之则治。故圣王治治不治乱。

  夫微妙意志之言,上智之所难也。夫不待法令绳墨而无不正者, 千万之一也,故圣人以千万治天下。故夫智者而后能知之,不可以为 法,民不尽智。贤者而后知之,不可以为法,民不尽贤。故圣人为法 ,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智遍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 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危。故圣人立天下而无刑死者,非不刑 杀也,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 ──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明主因治而治之,故天下大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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