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
——中医看世界【25】
近期,食品完全问题,药家鑫杀人问题,孔子像问题,接连把全国人民的关注引向“道德与法”。据我的观察,中国人民根本搞错了方向,这是有些人故意要把问题引向“道德与法”,以逃避自己背叛信仰的罪责。
一
首先,那些要求别人流着“道德血液”的人,以及跟着他指手画脚的人,自己的孩子不是在美国接受教育就是在中国接收美国人的教育,哪里还知道什么是中国人的道德?他们又那么忙,哪里有一点点多余的时间好好研究一下中国人自己的道德?
其次,那些口口声声“仁义礼智信”的人,他们根本说不清楚什么是“仁义礼智信”,不要说他们说不清楚,就连他们的祖宗,发明人自己也没有说清楚,历史上就从未有人说清楚。正是因为它说不清楚,可以被统治者任意解释,所以才受到历代统治者的喜爱和推崇。我们所看到的,凡是“仁义礼智信”出了问题的,多是有“文化”的人。
再次,多数淳朴的国人也说不清楚什么是道德了,或者我们都曾经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叛徒,都想拥有资本主义的美酒咖啡和汽车洋房,否则,哪来的三十年巨变?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我们血管里流动的社会主义红色热血,已经被国家的“工程师”们换成了资本主义蓝色冷血,还在奢谈道德,真是幼稚得可以。什么是资本主义?更多的利润!什么是市场经济?更多的利润!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怎么可能去追求更多的利润?有人说西方人搞资本主义怎么没有中国的道德问题?那是你没看到,西方人只是把一切问题都归咎于“上帝”罢了,因为“上帝”要赐给他们财富。我们不能装着不明白,一切超出人类生存必须的财富,都是不道德的!
中国文化并不是没有真道德,而是恰恰相反,是全世界唯一拥有真道德的文化,这个真道德,就是中国道家所传承的道德,它是中华文化的根原。所谓道德,原本是道和德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道是宇宙的本源和本体,是天地万物的生母,更是人类文化的终极依据。德是人人十方四时一心定,【我们的祖先造德字就是这个意思。】是人类对终极真理的从一而终,是对真理意志的遵从。【西方人有西方人的德,即遵从上帝的意志;穆斯林有穆斯林的德,即遵从安拉的意志;中国人的德是要遵从道的意志。】道是自然而然的存在,她丝毫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德是文化,是人类对道的认知和遵从。中国文化最高的德就是道的德,即本原的德,也称之为玄德。【《道德经》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可见中华的道德,完全不同于上帝和安拉的意志,当然,也不同于儒家的人的意志——没有根据的仁义礼智信。】道之玄德是人类一切其它德的最高法则。
道德,是我们的上古祖先最伟大的发现,由此,才养育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但是,这个上古祖先的伟大创造,被后世的不肖子孙给破坏了,给分裂了,给篡改了。所谓“诸子百家”,实际上是“诸子败家”。这个最大的破坏者就是孔子及其之后的所谓儒家。为什么说儒家是中国道德最大的破坏者呢?因为,它的那套华丽的辞藻,就像骗人的广告一样,误导中国人跟着它走上了一条衰败的末路。今日中国一切问题的毒源,都能最终追溯到儒家那套自欺欺人的“文化”。正如《道德经》所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必须指出,我们批判儒家,并不是要否定被儒家收集的中国上古文化,恰恰相反,是要把儒家的发挥和中国上古的文化创造区别开来。比如将《易经》和《易传》区别开来。】
二
当我们高谈道德的时候,已然忘记今日之中国,是一个宣称建立了完整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国家。什么是法,通俗地讲,就是最终可以弄死你的各种规定,那是排在儒家“仁义礼智信”之后的东西,是管理社会最末流的东西,也是最残酷血腥的东西,是镇压犯罪作乱的最后手段。死都不怕的人,道德对他能有什么约束力?一个国家,一方面宣称建立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却在哀求道德的力量,这只能说明,这个法律体系是个不起作用,或者说是用来吓唬好人的摆设,因此,所谓建立了完整的法律体系也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什么是好法?或者说法律在什么情况下有用?答案是体现人民共同信仰的意志的法是好法,或者说法律只有在人民普遍拥有共同信仰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中国是一个断裂了“道法”传统的国家,尤其是经过儒家文化近两千年的假道德统治,上古优秀的“道法”传统早已荡然无存,因此,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几乎照搬西方。前三十年,学习苏联,后三十年至今,学习欧美,总体上是学习欧美,因为前苏联的法制,也是参照了欧美的。因此,考察中国的法制,只好拿欧美来做比较。
欧美的法制,是体现人民共同信仰的意志的法,对于欧美人,是比较好的法。这是中国的真假社会主义者都不愿意说清楚,也不能完全说清楚的。为什么说欧美的法,对于欧美是个好法呢?好就好在他们的人民大多数信仰上帝,而他们的法律,并不仅仅反映资产阶级的意志,也要反映上帝的意志,起码看上去反映了上帝的意志。比如,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法官只是审判的主持人,陪审团才是裁判,而陪审团全是非法律专业人士,但是,他们对上帝很虔诚,对《圣经》很熟悉,他们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完全依据上帝的教诲。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没有对上帝的共同信仰,就没有美国的现行法制。美国虽然宣称是正教分离的国家,但是,宗教信仰始终是这个国家的决定力量。我们不是要辩论宗教本身好不好,而是要说明:法律必须有终极的信仰根据,国家也必须有共同的终极信仰,否则,法律和国家都不能保持长期稳定。
再来看看中国现在的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自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提了以后,社会主义法的根据——“人民的意志”就消失了,新中国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统一价值观,被无情的撕裂,连清朝都不让进来的上帝终于大摇大摆地进来了,被打倒了无数次的孔子也回来了。中国人什么都不信了,只好信钱了。这种情况下所制定的法律,除了给司法者提供玩弄法律的游戏,还能指望它继续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吗?没有了信仰的中国,是不会有什么好法的。
辛卯年三月二十四
关键词:中华文化 道德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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