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正义及如何“阶级”
本篇是继《“革命”正义及如何“革命”》、《“起义”正义及如何“起义”》两文后的又一篇。有了前述两篇的铺垫,谈论多少有点敏感的“阶级”也许更容易接受一些。
之所以采用此次序,因为在进行自我超越的“革命”,推进更为艰巨的“起义”时,必然面临着一个“起义”实施时的对象选择问题。本文就是提醒不能稀里糊涂的把再正常不过的“阶级”作为“起义”的对象。
“阶级”一词,最早出自汉代,王符的《潜夫论·班禄第十五》:
“是以先圣籍田有制,供神有度,奉己有节,礼贤有数,上下大小,贵贱亲疏,皆有等威,阶级衰杀,各足禄其爵位,公私达其等级,礼行德义。”
——所谓“班禄”,表达成现代语言,就是讲整体社会关系下的各角色之人如何各司其责、各得其所、各思其义的情况下,如何合理分配以满足不同个体生存发展的具体操作方法或指南。
衰cuī,从上到下的次序或由大到小依照一定的标准递减之谓也;杀,不同也。
其实,“上下大小,贵贱亲疏,皆有等威,阶级衰杀”这十六个字表达的是同样一个意思——人和人之间是存在差异(素质、能力、角色、贡献……)的,那么各自实际承担的“角色”不同及其差异也是客观的,那么基于该差异,其相应的获得也应该有所不同,也即“各足禄其爵位,公私达其等级”。也即,承认差异,承认“阶级”,同时也承认在分配时需“足”、需“达”其相应阶级或层次之角色。这是最底层也是最现实的逻辑。
然而,在实际的分配满足具体操作中,则必须遵循“有制、有度、有节、有数”的分配原则以达到“礼行德义”这个最高目标。这里的“有制、有度、有节、有数”涉及到“籍田、供神、奉己、礼贤”等“公私”,也即是说,分配不仅仅是满足个体自身的,尚有许多领域同时也需要满足。
这种思想,是兼具原则性、灵活性、人性化和环境友好的。追根溯源,《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之原则是其具体化操作的总指导思想。
这里的“万物”可理解为整体系统内外的所有组成部分,“并育而不相害”指各个组成部分各得其所没有不利的冲突,即便各个组成部分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价值取向,也要做到它们相互之间“并行而不相悖”——小的、次要的、辅助的、外围的部分之“小德”实现“川流”;大的、主要的、主导的、核心的部分之“大德”实现“敦化”。反映了天道人情整体均衡发展的总诉求。
再看看其他原始文献,对“阶级”的论述:
《三国志·吴志·顾谭传》:“臣闻有国有家者,必明嫡庶之端,异尊卑之礼,使高下有差,阶级踰邈。”——踰,越也,度也;邈,距离遥远也。再次承认人与人之间,角色和角色之间是存在“阶级”的,而且更是强调了其差异之巨之大。
《旧唐书·高宗纪上》:“佐命功臣子孙及大将军府僚佐已下今见存者,赐阶级有差,量才处分。”——“赐阶级有差,量才处分”,再次赤裸裸地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阶级”性,其“处分”是和每个个体的“素质、能力、角色、贡献……”相挂钩的。
上述两文献,再次揭示了人的“阶级”性是客观的,如何处置人的“阶级”性,其指导思想也是明确的。也即,在各司其责、各得其所、各思其义下“有制、有度、有节、有数”而已。
那么,100多年以来,人们耳熟能详的“阶级”一词,最早是在什么时候被赋予了“截然对立、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的内涵呢?能查到的,影响深远的源自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五章:
“阶级之制,不尽涤荡而汎除之,是下级人之苦恼无穷,而人道终无由至极乐也。”
——康氏自称早在1884年就开始“演大同主义”,1885年就“手定大同之制,名曰《人类公理》”。现在看来,南海先生是偏离了儒家经世济国的传统的,至少在学术延承上严重掩盖了人与人之间“阶级”性的本质。那么,在当时的中国社会处于严重低谷的状态下,在各种社会或内外矛盾异常尖锐的情形下,在截然对立风格的唯物哲学或西方哲学渐次传到中国的背景下,在理解消化带有深深宗教背景的西方哲学都不完全的情况下……南海先生语境下对“阶级之制”之挞伐之演变为阶级对立,几乎是一拍即合的事情。即便是谭嗣同的《仁学》也是以“任侠”“格致”为武器冲破“不平等”以寻求西式的“自由、平等、科学、民主”。
而其所理解的“阶级之制”只不过是冲破顽固、弃旧图新、救亡图存之极端下的方便法门罢了,真的要为之奋斗去“涤荡而汎除”“阶级”本身恐怕是遥遥无期了。所以,需要后来者理解其所处历史背景的约束。但,后来者不能以讹传讹,一味地割裂本来优秀的处置“阶级”的传统。因为,即便在孔子的大同社会里:
“……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阶级衰杀”、“阶级踰邈”、“阶级有差”……依然存在,也即,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人与人之间的阶级性就是不可被抹杀的。至于其后消灭“阶级”一说,就贻笑大方了。
如果不循“阶级”正义,不“量才处分”,直至“小德川流,大德敦化”。那么,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呢?
《潜夫论·班禄第十五》:
“……其后忽养贤而鹿鸣思,背宗族而采蘩怨,履亩税而硕鼠作,赋敛重而谭告通,班禄颇而倾甫刺,行人定而绵蛮讽,故遂耗乱衰弱。
及周室微而五伯作,六国弊而暴秦兴,背义理而尚威力,灭典礼而行贪叨,重赋敛以厚己,强臣下以弱枝,文德不获封爵,列侯不获。是以贤者不能行礼以从道,品臣不能无枉以从利。君又骤赦以纵贼,民无耻而多盗窃。
何者?咸气加而化上风,患害切而迫饥寒,此臧纥所以不能诘其盗者也。”
——这里的表述形式虽然古老了一些,但古今不同现象背后的实质是一样的。
到这里,人们该明白了一个道理,通常所讲但不明就里人云亦云的“阶级压迫、阶级剥削、阶级对立、阶级分析……”,实质上和“阶级”本义没关系。
这样的分析,看起来像是在故纸堆里乱翻陈旧之物复古复辟一样,之所以要把这个现今人们觉得平常得不能太平常,几乎没必要解释的问题讲清楚。其根本原因在于两点:
一是,如果一直固执的扭曲掩盖下去,就会在起点上造成人为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立。也即,会在本来很正常的阶级性上硬生生地塞进一个对立的背景,那么,就严重埋没了事物的本来面目。
二是,更为关键的,是无形中割裂了我们原本久远且持久的优秀传统。消灭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莫过于消灭其文化。本国人民、本民族连自己的历史、自己的文化、自己的根都不认同的时候,将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的沦陷。更何况祂本身就是很优秀的。这里的分析,不是要声讨或否定一百多年来为中国的崛起而进行过不懈奋斗的无数前辈,而是在理解其应用背景的前提下,坚决予以纠偏,以更好的前行。
既然和“阶级”没关系。那么,到底和什么有关系呢?和“不受约束的资本、不行正道的权力、不怀好意的势力、不再醇正的传承……”有关系。是什么造成的呢?“忽养贤,背宗族,履亩税,赋敛重,班禄颇,行人定……”。
怎么办?
《潜夫论·班禄第十五》:
“必以正轨,既无厌有,务节礼而厚下,复德而崇化,使皆阜于养生而竞于廉耻也。是以官长正而百姓化,邪心黜而奸匿绝,然后乃能协和气而致太平也。”
因此,总体上采取承认阶级,复正德行,统筹满足的大原则,面临现实问题,须约束资本、强化责任、引导势力、敬建传承……,评判的标准即是在各司其责、各得其所、各思其义下能否做到“有制、有度、有节、有数”的“公私”兼顾,以此公平公正,直至“协和气而致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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