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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大统一论》(2)

逍遥子 · 2011-10-0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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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超级大统一的逻辑大厦  

   

——笔者整个哲学大厦的逻辑基石  

   

——笔者思想的内在逻辑大脉络  

                             

公理逻辑(逻辑公理):“主客观大统一论”的元逻辑,“宇宙真实存在真实可知论,宇宙非真实存在非真实可知论;宇宙真实存在真实可知与非真实存在非真实可知辩证统一论,全面大统一论”的元逻辑。*⑴  

一、理性大统一逻辑(普通自洽逻辑)。*⑵  

㈠、文理大统一逻辑。  

其中包括:  

1、素朴自洽逻辑。  

2、一元自洽逻辑。   

3、二元自洽逻辑。   

4、多元自洽逻辑。   

5、大统一论的逻辑。  

逐条细分:   

1、素朴自洽逻辑。*⑶  

⑴、虚设逻辑。  

⑵、浸染逻辑。  

⑶、替代逻辑。  

⑷、赋色逻辑。  

⑸、逆向解释逻辑。  

⑹、近解释逻辑。  

⑺、类比逻辑。  

……  

【工具:素朴证明,素朴证伪;素朴归纳,素朴演绎,素朴分析,素朴综合,……;点力原因,模糊力原因的素朴分析方法;素朴参照标。】  

2、一元自洽逻辑。*⑷  

⑴、同一论(律)的逻辑。  

⑵、不矛盾论(律)的逻辑。  

⑶、排中论(律)的逻辑。  

⑷、充足理由论(律)的逻辑。  

一元自洽逻辑还可以推衍出以下更多更细的逻辑论点:     

线性一统论的逻辑。  

线性客观决定论的逻辑。  

线性主观决定论的逻辑。  

线性对立论的逻辑。  

线性并列论的逻辑。  

线性阴论的逻辑。   

线性阳论的逻辑。   

线性相对论的逻辑(相对参照标)。  

线性绝对论的逻辑(绝对参照标)。  

线性公认论的逻辑。  

线性私认论的逻辑。  

线性运动论的逻辑(直线运动论)。  

线性静止论的逻辑。  

线性进化论的逻辑。   

线性退化论的逻辑。  

线性因果论的逻辑(一因一果论,一因多果论,多因一果论。)。  

线性质变论的逻辑。  

线性量变论的逻辑。  

线性否定论的逻辑。  

线性肯定论的逻辑。  

线性偶然论的逻辑。  

线性必然论的逻辑。  

线性有限论的逻辑。  

线性无限论的逻辑。  

线性有序论的逻辑。  

线性无序论的逻辑。  

线性协同论的逻辑。  

线性非协同论的逻辑。  

线性全息论的逻辑。  

线性非全息论的逻辑。  

线性平衡论的逻辑。  

线性不平衡论的逻辑。  

线性稳定论的逻辑。  

线性不稳定论的逻辑。  

线性对称论的逻辑。  

线性非对称论的逻辑。  

线性可逆性论的逻辑。  

线性非可逆性论的逻辑。  

线性涨论的逻辑。  

线性落论的逻辑。  

线性控制论的逻辑。  

线性非控制论的逻辑。  

线性一元论的逻辑。  

线性二元论的逻辑。  

线性多元论的逻辑。  

线性合力论的逻辑。  

线性分力论的逻辑。  

……   

【主要工具方法:证明、证伪;归纳、演绎(三段论)、分析、综合……;十分力原因的数学直线分析图标;相对参照标,绝对参照标。】  

3、二元自洽逻辑(新辩证法的逻辑。)。*⑸  

⑴、客观与主观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主客观合力运动论的逻辑。  

⑵、对立统一论的逻辑。   

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辩证矛盾论的逻辑:悖论逻辑。  

阴阳论的逻辑。  

⑶、并列统一论的逻辑。  

和平共处论的逻辑。  

求同存异论的逻辑。  

合作共赢论的逻辑。  

和谐论的逻辑。  

……  

⑷、中庸统一论的逻辑。  

中立论的逻辑。  

和泥论的逻辑。  

难得糊涂论的逻辑。  

……  

⑸、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辩证相对论的逻辑。  

辩证绝对论的逻辑。  

(关键词:辩证相对参照标,辩证绝对参照标。)  

⑹、私认与公认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⑺、动与静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①、运动与静止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②、进化与退化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还可更具体分化为:  

A、辩证质量互变论的逻辑。  

涵变论的逻辑。  

临界论的逻辑。  

(A小条部分内容借鉴于与笔者同时代一位叫俞明三网友的哲学思想,以下不再说明。)
B、肯定否定之肯定否定论的逻辑。  

螺旋论的逻辑,振荡论的逻辑。  

C、辩证因果论的逻辑。  

辩证循环因果论的逻辑。  

D、偶然与必然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或然逻辑)。  

E、有序与无序辩证统一论的逻辑(熵变化与序变化关系的逻辑)。  

混沌论的逻辑。

F、协同与非协同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G、全息与非全息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H、平衡与非平衡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I、稳定与非稳定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J、对称与非对称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K、可逆性和非可逆性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L、涨与落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M、控制与非控制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  

⑻、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一维与多维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⑼、有限与无限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⑽、合力与分力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  

【工具:辩证证明,辩证证伪;辩证归纳,辩证演绎,辩证分析,辩证综合,……;辩证环回十分力原因的数学平面分析图标;辩证相对参照标,辩证绝对参照标。】  

 4、多元自洽逻辑。*⑹  

多元化地来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世界万物及其万象的逻辑,就是多元自洽逻辑。  

【工具:多元证明,多元证伪;多元归纳,多元演绎,多元分析,多元综合,……;发散力原因的分析方法,多维力原因的分析方法,混沌力原因的分析方法;多元相对参照标,多元绝对参照标。】  

5、大统一论的逻辑。*⑺  

⑴、主客观大统一论的逻辑。  

⑵、万立大统一论的逻辑。  

⑶、相对绝对大统一论的逻辑。  

⑷、私认公认大统一论的逻辑。  

⑸、动静大统一论的逻辑。  

⑹、一元多元大统一论的逻辑。  

⑺、有限无限大统一论的逻辑。  

⑻、合力分力大统一论的逻辑。  

【工具:大统一式证明,大统一式证伪;大统一式归纳,大统一式演绎,大统一式分析,大统一式综合,……;立体数学坐标系力原因的综合分析图标;相对绝对参照标。】  

㈡、数理逻辑。*⑻  

 1、素朴符号逻辑。   

2、形式符号逻辑。   

3、辩证符号逻辑(弗协调符号逻辑)。  

4、多元符号逻辑。   

5、大统一论的符号逻辑。    

……  

二、非理性大统一逻辑。*⑼  

㈠、本能逻辑。  

1、行为主义逻辑。  

2、信仰主义逻辑。  

3、无原则的实用主义逻辑。  

㈡、直觉逻辑(本条基本等同与理性逻辑当中的素朴自洽逻辑)。  

㈢、厚黑逻辑。  

1、阳性的霸权主义逻辑。  

2、阴性的犬儒主义逻辑。  

……  

㈣、混乱逻辑。  

㈤、变态逻辑。  

㈥、罪恶与邪恶逻辑。  

㈦、超人性之外的逻辑。  

1、绝对驴头不对马嘴的逻辑。  

2、无机逻辑。  

3、兽性逻辑。  

……  

㈧、悖逻辑:不合逻辑不自洽。  

1、悖公理逻辑。  

2、悖素朴逻辑。  

3、悖形式逻辑。  

4、悖辩证法逻辑。  

5、悖多元逻辑。  

6、悖大统一逻辑。  

……  

三、超级大统一逻辑。*⑽  

㈠、理性大统一逻辑。  

㈡、非理性大统一逻辑。  

-----------------------------------------------------------  

关于逻辑大厦加*标注条目的部分文字说明  

   

逻辑大厦,一般来说既是整个哲学大厦的基石,又是整个哲学大厦的精干缩影。  

*⑴:逻辑公理。  

汉语“公理”一词包括“公”与“理”两个字。“公”概括了公理形成之——人类主观公众认可的外在形式源来一面;“理”概括了公理形成之——宇宙万事万物客观存在的内在内容源来一面。世界上一切公理当中的理,都是来源于大客观意义上的宇宙万事万物(包括人类主观在内),这些理经过人类的主观公认,最后就成就了公理。  

哲学的逻辑大厦本身也必需要修建在自己赖以成立与开始的基本公理之上。笔者觉得,自己逻辑大厦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要首先主客二分作为我们一切逻辑源来对象本身的混沌宇宙,并基本界定好我们主客二分出来的这个宇宙,真实存在可知与否,形成这一问题的超级逻辑公理,然后才能开始一切其它的逻辑建造。  

“主客观大统一论”的公理逻辑,“宇宙真实存在真实可知论,宇宙非真实存在非真实可知论;宇宙真实存在真实可知与非真实存在非真实可知辩证统一论,这几论全面大统一论”的公理逻辑,是笔者逻辑大厦的两大公理逻辑。  

这两大逻辑公理是笔者整个新逻辑大厦的推演起始点,后面,无论是理性逻辑还是非理性逻辑,无论是文理逻辑还是数理逻辑,都是以这两个公理为推演起点的!  

*⑵:理性逻辑。  

所谓理性逻辑:就是认知主体(人)的思维理性,以尊重宇宙万物本身存在与演化的基本事实,尊重当中的自然法则,这样一种精神态度,并且在这样一种理智的认知精神态度状态之下,去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时,所必要遵守的一些法则。就是要求逻辑要与宇宙中万事万物的自然存在、自然发生,及当中的各种自然法则相统一(就是要遵循“物本主义的逻辑法则”),这种统一,其中还包括逻辑要与人类肉体精神的自然存在、发生,及当中的各种人文法则相统一(就是要遵循“人本主义的逻辑法则”),不可有,不允许有非理性的悖反、颠倒与混淆错乱。  

笔者称理性大统一逻辑为普通自洽逻辑(所谓自洽其实就是循环论证)。  

那么这个“(所谓自洽其实就是循环论证)”是什么意思呢?  

在后文第二大条关于认识论问题的解决当中,我们将会讲到,人类的认知,在其终结地带(这里必然也是人类逻辑的源点地带),我们人与我们所承认的总宇宙相互之间,其实必然是形成和构成了一种互咬互证关系的。事实是决定逻辑的,这种“人类认知与宇宙世界”本身互咬互证的起点结构状态事实,从根本上就决定了逻辑本身,在这个起点这里,必然是同样的互咬互证状态结构,即所谓的“循环论证”。就是说,任何一个哲学家,无论他的本事有多大,只要他是在这种“高级逻辑开始点”这里,建立其逻辑大厦和开始其整个哲学体系推演的,那么他都必然要“陷入”和进入一种循环论证的逻辑自洽状态!  

是的,人,要么就不认知宇宙,要认知,包括哲学在内的一切科学,都避免不了最后要循环论证!  

在作为元逻辑的公理逻辑后面,一切理性逻辑,本质上必然都是循环论证的,自洽的。它们的基本体系特征就是,“体系内的理,必需已经能够自圆其说,必需已经能够循环论证,必需已经能够体系自通(也只有这样它才能成一家之言)”。  

任何一个理性逻辑,如果它在自我系统上还不是自洽的,还不能自圆其说,还不能循环论证,那么这必然只能是一个未成熟的肤浅逻辑体系。  

是的,哲学家随便站在怎样的视角和相对参照标上看宇宙,都能整出一个哲学体系来摆平宇宙万象,但是最后谁都逃避不了要进入一种循环论证的自洽逻辑!达到这种循环论证的自洽逻辑,咱们逻辑学的哲学层属也许就比较高了;要是连这个循环论证的自洽逻辑都没进入得了,那么咱们必然就只能是一个传统状态与级别的老认知人。  

*⑶:素朴自洽逻辑。  

所谓素朴自洽逻辑,是人类在素朴观察、思维、语言、文字、实践状态下,往往使用的一些方法。  

素朴逻辑一般包括“虚设”、“浸染”、“替代”、“赋色”、“逆向解释”、“近解释”、“类比”,等等。  

①、“虚设”。  

就是假设、虚构、虚拟。  

譬如现在网络上的很多东西,其基础手法就是虚设。  

譬如文学家构造文学作品,其基础手法往往也是虚构。  

若按照旧线性逻辑(形式逻辑,以下不再说明。)的观点来看,由于虚构的东西其前提往往是背离客观事实的,所以其逻辑过程也就是全然没有意义的。  

但是“虚设”显然是人类社会生活当中极其不可缺少的东西。  

我们应该能够注意到,往往正是各种各样虚设的情景在影响着,人类普罗大众的大量社会行为。  

物理上的各种极限就是虚设。比如绝对零度,它是不可能达到的,但是并不因为其不可能达到就否认绝对零度的物理学意义。  

②、“浸染”。  

譬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种想法,尽管大家都知道这样的想法也许是有问题的,但是却总是不能避免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落入这种俗套。  

譬如“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谁都不可能完全赞成这句话,但是人们在实际考虑问题时,却也总是不能避免落入这种俗套。  

“浸染”的人类思维学基础应该是,“近联想”,“普遍联系”,“思维惯性”,……。  

③、“替代”。  

中国人常说,将人心比自己的心,这就是典型的“替代”。  

例如“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应该觉得好;我觉得不好的东西,别人应该也会觉得不好。”,反过来“对别人有用的东西,应该对我也会有用;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应该对我也有害。”。  

其实,到底好不好、有用与否,要每一个人都自己试了才知道。  

一般来说,即使旧线性逻辑,也不可能直接承认“替代”的逻辑价值,因为这在旧线性逻辑看来是属于东拉西扯,主观随意,不严格,缺乏验证的事情。  

那么能不能说替代这种朴素逻辑就没有用呢?  

不能,因为“替代”起到的是动机的作用。  

例如当我断定“我觉得好的东西,别人也应该觉得好;我觉得不好的东西,别人应该也会觉得不好。”的时候,我就会用言行来促使别人也去使用或拒绝那个东西。这在人类社会历史的现实生活当中,是当然的、正常的、可接受、无法拒绝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④、“赋色”。  

就是职业病,戴有色眼镜看人事物,门缝里看人事物,以某种先入为主的观念看人事物,……  

例如一个音乐家,一个会画家,一个雕塑家,看到同一个艺术事件,会被其从当中调出各不相同的认知结论,分别是旋律、颜色、空间。  

这实际上是这三类艺术家在用自己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来“涂抹”同一个事件后所得出的结论。  

他们其实是给了客观世界,以自己的主观世界当中,占主导地位的那种“色彩”。  

用旧线性逻辑来分析,问题本身就是一个赋色过程,但是人们往往显然都觉察不到这一点。  

⑤、“逆向解释”。  

即用在时间次序上后发生的事件来解释先发生的事件。  

我们说,汪精卫是个阴谋家,在于他前期追随并保卫孙中山,后期当了汉奸。之所以能说他是阴谋家,就要求逆向解释,用其后来汉奸的事实来解释其先前的“良好表现”。  

用旧线性逻辑一贯性的逻辑观点就无法解释这种现象。汪精卫由“好人”变成了“坏人”这是全然不可解释的。  

⑥、“近解释”。  

“近解释”有时、空、质(像)、数、性各种类型的。  

“时间近解释”。譬如,某初中生的算术不好,该初中生的老师可能会假设,该生小学老师算术教的不好。理由就是“该生就是那个(小学)老师教出来的”。  

“空间近解释”。例如我们走进房间,看到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面前,桌子上放着一部手机。我们会自动把这部手机假定为是那个人的,理由就是两者在空间上靠近。这是物理上的接近引起的近解释。  

“物质近解释”。在地球上,体积越大的物体一般来说重量就会越重。所以,远距离观察的时候,我们人一般都会觉得,大箱子里面装的东西,肯定会比小箱子里面装的东西重又多。再如,自然界中,表面有鲜艳花斑纹的东西一般都有毒性,所以,人类每每遇到表面有鲜艳花斑纹的东西一般都会避让。这些都是物像相近引起的近解释。  

“数量近解释”。百万富翁与千万富豪一般都有奔驰宝马一类的名车上路,所以人看见开奔驰宝马车的人,一般都会判断他非百万富翁即千万富豪。  

旧线性逻辑自然不会承认这种数量近解释的,因为这只属于瞎猜乱说。  

但上述现象在人类社会历史的现实生活当中还是大量存在的。  

于是这种“数量近解释的逻辑”就是必需的。  

“物性近解释”。例如了解了金属钠的特性,对于金属钾的特性就可以做猜测,理由是两者同属一个主族,概念相似。再比方说“素朴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对于没有专门学过的人,解释这些词语的时候往往就会用他最了解该类词语中的一个,加上被解释对象的形容词的含义,来给出定义。  

正规而严格的学术行为当然是绝对抵制这种肤浅近解释的。  

但上述现象在人类社会历史的现实生活当中还是大量存在的。  

于是这种近解释逻辑就是必需的。  

⑦、“类比”。  

即打比方。  

打比方是生活中常用的逻辑手法。  

飞碟与盘子不是同一个东西,怎么能比呢?  

按照旧线性逻辑的观点来看,这是全然不可接受的。  

但是这却是人类社会历史的现实生活当中常见的逻辑现象。  

所以“类比逻辑”就是必需的,就是人类逻辑大厦当中不可或缺的一位。  

“类比逻辑”其实是朴素哲学思维一般的立论方法之一。  

(说明:上述素朴自洽逻辑思想的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资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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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素朴逻辑小结: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关于素朴逻辑,笔者想要说的只是,它是一种只适用于特定相对论与绝对论问题世界域的逻辑。  

素朴逻辑支撑着我们一部分的日常生活。我们汉语语词当中的“差不多”、“基本上”、“非常”、“很”、“也许”、“应该”、“可能”、“快了”、……这些日常语言词,基本上都属于近解释逻辑的语词。  

确实,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朴素逻辑还不能算是正式的逻辑,我看毋宁说它们只是人类思维运动一些最简单,最省力,最直接的浅表性活动及其习惯而已。它们叫“朴素逻辑”,它们名为“虚设”、“浸染”、“替代”、“赋色”、“逆向解释”、“近解释”、“类比”这么简单的指称,这本身就说明了它们的粗浅性。它们是那种还只知到把最近距离的两个事物联想起来的思维能力,他们是那种还不能摘除自己有色眼镜的人,它们还都只是我们人类最浅表性的那些思维能力和观察能力。它们也许可以被认为是一种非理性的逻辑形式。  

很显然,由于素朴逻辑往往带有很多个人的主观经验随意性在里面,所以素朴逻辑应该并不是一种人们普遍必须遵守的逻辑形式。遇到特定问题的时候,你既可以“虚设”、“浸染”、“替代”、“赋色”、“逆向解释”、“近解释”以及“类比”,也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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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一元自洽逻辑。  

人类在一元、线性状态下,或一元、线性地去,认知、思维、语言、文字、实践宇宙万事万物时,必遵的一套逻辑格式塔。  

一元自洽逻辑主要的思维特征是单一、单面、线性、一元论、绝对。  

思维主体一分宇宙万事万物,单一、单面、线性、一元论、绝对地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物及其万像的逻辑,就是 一元自洽逻辑。  

笔者通常把一元自洽逻辑称为线性逻辑。  

笔者通常把旧的形式逻辑也称为线性逻辑。旧哲学所谓的形式逻辑,有的包括“同一论(律)的逻辑,排中论(律)的逻辑,矛盾论(律)的逻辑”;有的包括“同一论(律)的逻辑,排中论(律)的逻辑,矛盾论(律)的逻辑,充足理由论(律)的逻辑”;还有一些人把一部分辩证逻辑也混乱地包括到了当中,但是,无论是哪一种,它们的思维特征总的一般来说都还是线性一元的,所以笔者自己定格以线性逻辑称呼之。  

下面笔者要来陈述线性逻辑的四大逻辑法则,在具体陈述之前我要大补充说明一下的是,线性逻辑的四大法则,其实都只能是在任何同一、一分、一元思维、语言、文字、实践的相对绝对参照系当中,才是正确的,适用的。  

①、同一论的逻辑。  

A、思维对象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维的对象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的思维对象也要保持同一。  

B、概念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使用的概念也要保持同一。  

C、判断的同一。同一个主体(个人或集体)在同一时间(相应的客观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从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作出的判断必须保持同一。  

同一律要求思维的确定性,但是并不否认思维的发展变化。它完全是对思维过程说的,并不要求客观事物保持同一,绝对不变。  

②、不矛盾论的逻辑。   

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同时作出两个矛盾的判断,即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它。如不能说“水是物质”,同时又说“水不是物质”,这两个判断中必有一个是假的。  

不矛盾律要求思想前后一贯,不能自相矛盾。  

很多人形式上称这条逻辑为“矛盾律”,其实,它是不矛盾律。辩证法当中的矛盾律才是真正的矛盾律。过去,由于人们对逻辑认识的总体肤浅,使形式逻辑过于强大,人们基本不承认辩证逻辑(老辩证逻辑自己在很多方面的不强大,不彻底,也是老辩证法没有得到公众广泛承认的内在原因。),就更不用说承认辩证法当中的矛盾律了,于是便出现了线性逻辑当中的不矛盾律,竟一直被很多人坚称为“矛盾律”的逻辑学称谓怪象。  

今天,笔者新辩证法逻辑的出现,彻底纠正这一人类逻辑学错误的大限到了。  

③、排中论的逻辑。  

通常被表述为A是B或不是B。意为任一事物在同一时间里具有某属性或不具有某属性,而没有其他可能;或一个命题是真的或不是真的,此外没有其他可能。  

④、充足理由论的逻辑。   

这个逻辑是要求,任何判断,必须有充足理由。  

笔者今天“当代”具体化一下:宇宙万物,一般都有“时、空、质、数、性”的几大客观参数方面,我们人类理性认知世界万物基本上有素朴逻辑、一元逻辑、二元逻辑、多元逻辑、大统一逻辑等几大主观手法,人类关于宇宙万事万物的任何理性判断,一般只要能够充分照顾到这些理由来路方面,基本上就比较充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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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自洽逻辑的具体细分:  

A、一统论的逻辑。  

只讲统一与一统。一统地看宇宙及宇宙万事万物,一元、一点、一统地思维,一元、一点、一统地语言,一元、一点、一统地文字,一元、一点、一统地实践的逻辑思维。  

B、线性客观决定论的逻辑。  

物质决定论,看不到、无视、否定、……人类精神作用的逻辑。  

C、线性主观决定论的逻辑。  

唯意志论,绝对精神论,道论,夸大人类精神,贬低物质的逻辑。  

D、线性对立论的逻辑。  

只会死磕,只讲仇恨、矛盾、斗争、敌对、……的逻辑。  

E、线性并立论的逻辑。  

只知并立,只讲并立,排斥其它万物之间关系,更不知并列关系还可以转化为其它关系的逻辑。  

F、线性相对论的逻辑。  

就是老的相对主义及其相对主义的逻辑。它认为,世界上一切都是相对的。  

G、线性绝对论的逻辑。  

就是老的绝对主义及其绝对主义的逻辑。它是以绝对论来看待与判断宇宙万像的。它追求的是绝对正确与绝对真理。  

H、线性公认论的逻辑。  

否认、贬低私人精神意识形态的地位与合法性,以公共、集体、极权、……泯灭个体的逻辑。  

I、线性私认论的逻辑。  

否认人类精神意识形态之间各种各样的通约性,宣扬个性至上的逻辑。  

J、线性阴论的逻辑。  

爱好与追求各种阴性状况的逻辑。《阴谋论》,黑社会的逻辑,游击战术,瑜迦术,各种至阴纯阴与极阴论的逻辑,……  

K、线性阳论的逻辑。  

爱好与追求各种阳性状况的逻辑。《阳谋论》,正气论的逻辑,各种至阳、纯阳、重阳论的逻辑,……  

L、线性运动论的逻辑。  

“运动是绝对的”的逻辑。  

直线运动论的逻辑。
M、线性静止论的逻辑。  

绝对静止论,纯静止论,地球中心论,太阳中心论,自我中心论,……的逻辑。
N、线性进化论的逻辑。   

单进化论的逻辑,达尔文的《进化论》。  

O、线性退化论的逻辑。  

单退化论的逻辑。
P、线性因果论的逻辑。  

一因一果论的逻辑。  

一因多果论的逻辑。  

多因一果论的逻辑。
Q、线性质变论的逻辑。  

跳跃论,灾变论,大干快上论,……的逻辑。
R、线性量变论的逻辑。  

世上无质变论,纯量变论的逻辑。
S、线性否定论的逻辑。  

绝对否定论的逻辑。
T、线性肯定论的逻辑。  

绝对肯定论的逻辑。
U、线性偶然论的逻辑。  

纯偶然论的逻辑。
V、线性必然论的逻辑。  

纯必然论的逻辑。
W、线性有限论的逻辑。  

单面、绝对有限论的逻辑。
X、线性无限论的逻辑。  

单面、绝对无限论的逻辑。  

Y、线性有序论的逻辑。  

绝对有序论的逻辑。  

Z、线性无序论的逻辑。  

绝对无序论,绝对混沌论的逻辑。  

(以下各项,解释形式基本相同于UV两条,所以,请读者朋友自助。)
*、线性协同论的逻辑。
*、线性非协同论的逻辑。
*、线性全息论的逻辑。
*、线性非全息论的逻辑。
*、线性平衡论的逻辑。
*、线性不平衡论的逻辑。
*、线性稳定论的逻辑。
*、线性不稳定论的逻辑。
*、线性对称论的逻辑。
*、线性非对称论的逻辑。
*、线性可逆性论的逻辑。
*、线性非可逆性论的逻辑。
*、线性涨论的逻辑。
*、线性落论的逻辑。
*、线性控制论的逻辑。
*、线性非控制论的逻辑。  

*、一元论的逻辑。  

*、线性二元论的逻辑。  

*、线性多元论的逻辑。
*、线性合力论的逻辑。  

*、线性分力论的逻辑。   

……  

-----------------------------  

附:一元自洽逻辑小结。  

古往今来,我们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头脑中的思维习惯,基本上都是线性逻辑占统治地位的(日常生活当中,日常现象世界,基本上都是以运用线性逻辑,素朴逻辑为主的,很少部分人会用辩证逻辑,更不用说其它逻辑了。)。线性逻辑因而对古往今来的人类思维与实践影响很大。  

本文的一大显著语言内容特征就是,被迫将要在大量的地方,反对与纠正线性逻辑在人类过去各种思想域的影响。  

线性逻辑的思维习惯,在很多人的思维世界中所扎下的根,一直都很深。线性逻辑思维能力的人们往往无法理解与承认宇宙万物的辩证面及辩证逻辑,更不用说更多其它形式的逻辑了!  

要么是,要么不是,要么有,要么没有;有我没你,有你无我;绝对正确,绝对错误;真理放之四海皆准;……是线性逻辑最历史典型的一些思维方式。这些思维方式对人类历史影响巨大,一切形式的纯绝对论观点,纯相对论观点;一切形式的种族隔离、种族歧视、种族灭绝;中国国共内战,中国马克思主义一家独大,儒家一家独大,左派与右派的争斗;十字军东征、冷战、两次世界大战、西方基督教文明对伊斯兰教文明及中国的一切战争与围逼;……,这些,跟线性逻辑思维都是不无关系的。  

不过,今天,我们也许应该能够明白了,线性逻辑只有在自己的千万种小绝对论当中往往才能是正确的。相对于其它众多的逻辑而言,它其实又是很“初级”,很“日常生活”,很“片面”,……的逻辑。  

今天,线性逻辑思维现在已被新辩证逻辑,及其它更多种形式的逻辑,与之万立大统一了。  

无法理解新辩证法及其它更多逻辑的“线性思维人”,要抓紧跟上人类文明的时代步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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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二元自洽逻辑。  

这是人类二分、辩证地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时,必遵的一套逻辑格式塔。  

这是人类辩证二分宇宙万物及其万象(分形)所得出来的逻辑,笔者一般称之为新辩证法逻辑,以区别于老辩证法逻辑。  

人类认知,其实就象“盘古”用大斧子,一斧一斧的劈宇宙及宇宙万物。  

一元自洽逻辑的状态,是大斧还没有劈过的混沌论、一统论、一点论、直线论、一元论、绝对论、……地看世界万事万物的人类认知状态。  

要想获得更多的知识,我们要把这个混沌不分,混沌未开,一统、一点、直线、一元、绝对、……的宇宙大西瓜,及当中万事万物,破开。  

一斧下去,得出来的就是二分的人类认知状态。  

再一斧,就是三分的人类认知状态。  

再一斧,就是多分的人类认知状态了!  

自有人类认知的活动史以来,我们人类这把认知的大斧事实上从来就没有停过,现在大概已经砍到量子了吧!  

新辩证法逻辑包涵如下一些具体的逻辑条目:  

①、主观与客观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人类认知世界从哪里开始的?就是从主客、物我二分开始的。主客、物我不分的状态是什么状态?就是混沌无知,动物本能的状态。  

主客二分,必然是人类认知宇宙所做的第一件事。  

主观与客观必然是人类二分人类精神意识与宇宙万物,所能得出来的,第一对辩证统一的范畴。  

笔者认为主观与客观的辩证二分地带,实质上也基本上就是整个人类辩证认知的逻辑开始地带。在笔者的新辩证法当中,主观与客观辩证统一论的逻辑因而就被立为第一大辩证逻辑。  

主观与客观,不分则已,一旦形成辩证二分,这两个范畴就是辩证互咬,互相依存,不可绝对分离的,否则,必将会演生出大量的荒谬。但是在老认知人逻辑的世界当中,这两个范畴大多数的情况下就是线性“对立二分”的。由于老线性逻辑在古往今来的人类思维当中基本上是一直占统治地位的,由于主观与客观辩证二分的地带,实质上就是整个人类辩证认知的逻辑开始地带,所以,今天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貌似就是因为,一开始就是从主客“对立二分”这面错误大旗,逻辑开始去的,结果导致老认知人,在之后,上演了无数荒唐的认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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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①”条说明。  

过去的老辩证人,其实也在一些具体的命题问题地方,指出过线性逻辑人把主观与客观对立分离的逻辑错误,及由此逻辑错误所引发的,其它各种各样的相关错误。  

不过,他们主要也只是在“认识论”的一些具体命题问题的地方,指出过这样的问题。在后来各种各样具体的范畴分析推演地带,很多老辩证人似乎也还是忽视了,这个带有根本系统牵动连带作用的根本老错误了,也还是归结到了各种各样的线性思维方法,与老线性逻辑的思维能力人纠缠不清了。  

至于归结出“主观与客观辩证统一论”,把它上升为辩证法的第一逻辑法则,并将这一辩证法的核心精神,彻底贯彻到后面所有的辩证范畴推演当中去,……,那更是没有任何人曾经做过的事了。  

今天,笔者正式扬弃与纠正了老认知人的这一根本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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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对立统一论”的逻辑。  

新辩证法逻辑的第二大法则仍然是“对立统一论”的法则!  

这个法则是笔者从老辩证法当中直接形式继承过来的。在拙作《哲学新十条》当中,笔者就曾经表达过,在老辩证法当中,“对立统一”这个法则,在形式上(内容上则是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的。)应该是一个构造的已经相当完美的逻辑法则了,觉得不用再超越或再完善了,笔者直接继承。  

在笔者的新辩证法系统当中,“对立统一论”是具体讲了“主观与客观辩证统一论”当中,所包涵的“宇宙客观”方面的事,所以,“对立统一论”被笔者视为是,“主观与客观辩证统一论”这个第一辩证法的直接产品之一。是的,相对来说,“对立统一论”的法则是偏客观性描述(这本身应该是对对立统一律理解的一种新深化)的一个法则。这个法则描述了我们这个大宇宙当中客观万事万物,所共同遵守的,客观面的一类万物之间普遍关系事实,即“对立统一”的万物之间普遍关系事实。事实是决定逻辑的,所以笔者把“对立统一论的辩证法”称为,客观辩证法。  

对立统一还是人类辩证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时,必遵的一种客观辩证法逻辑格式塔。  

笔者的新辩证法是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全新理解“对立统一论”逻辑法则的。  

A、“统一论”的逻辑。  

“对立统一”的逻辑法则当中,所分涵的小逻辑法则之一就是“统一论”的逻辑法则。“统一论”认为,我们这个大宇宙在总体上是统一的,一统性、系统性这些特征,是宇宙万物存在及其相互之间,最基本的一部分特征。于是,在哲学逻辑学思想上,统一论,系统论这样的逻辑,必然是基本的,准确解读宇宙万物存在及其相互之间一部分关系的,一个基本的小辩证法逻辑。  

B、“矛盾论”的逻辑。  

“对立统一”的逻辑大法则当中,所分涵的另一个小逻辑法则就是“矛盾论”的逻辑法则。“矛盾论”认为,宇宙万事万物之间,有相互矛盾的另一面大特征。于是,在哲学逻辑学思想上,矛盾论这样的逻辑,必然是基本的,准确解读宇宙万物存在及其相互之间一部分关系的,一个基本的小辩证法逻辑。  

事实是决定真理的。大宇宙当中万事万物,有相互矛盾的一面大特征,这种客观大基础,从根本上决定了万事万物当中的(真)理,也有相互矛盾的另一面大特征。  

在笔者这里,“矛盾论”逻辑法则最明显的哲学思想意义之一就是,使笔者得出了真理也是可以互相矛盾的新元真理理论!这一新元真理理论把人类老的真理理论推得翻天覆地。这种翻天覆地在笔者这里,构成了哲学本身最新的一种显著发展进步(这个颠覆对于人类整个科学认知应该都是一个大发展)。  

C、“阴阳论”的逻辑。  

阴阳论是中国传统哲学一个特有的思想。  

阴阳是中国传统哲学特有的一对范畴。  

可以说,阴阳学说,在世界哲学史上完全自成一派。  

笔者觉得,阴阳学说及其一整套的下衍思想成果,其实就是中国古代的辩证法思想,阴阳论的逻辑其实就是中国古代的辩证法逻辑。  

阴阳学说,在中国,自《周易》以降,长期的发展积累,使得它里面具有了强大的内涵,很多方面,令笔者叹服非常。  

笔者将阴阳论吸纳为新辩证法逻辑的一个基本小逻辑条目。  

③、“并列统一论”的逻辑。  

并立统一是宇宙万事万物之间的另一类客观辩证关系,并立统一因而也就是人类辩证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时,必遵的另一种客观辩证法逻辑格式塔。  

在过去的老辩证法当中,并列这种宇宙现象,似乎没有得到人们应有的逻辑重视。  

并列的现象其实是我们这个大宇宙万事万物当中极其普遍存在的另一类常象。  

我们人类的语言当中也早就在使用“并列”这个范畴了。  

笔者今天提出一种“并列统一论”的新辩证法逻辑法则,为人类现实生活当中的并列共存、和谐相处、合作共赢;为人类思维、语言、文字、实践当中的一切并列,提供辩证方法论的基础和辩证逻辑上的依据。  

④、“中庸统一论”的逻辑。  

中庸主要是人类行为当中的一类特别辩证现象。  

中庸,因而主要也就是人类认知此类人类行为时,必遵的一种辩证法逻辑格式塔。  

在过去的老辩证法当中,中庸这种现象,似乎也没有得到人们应有的逻辑重视。  

中庸这种现象,在我们人文世界当中,是极其普遍存在一种常象。我们中国人早就发明和在语言当中使用了“中庸”一范畴。儒家就提出了著名的“中庸之道”。其实西方人也不泛“中立国”,“中间路线”这样的常见事实;也不泛“非此非彼”,“亦此亦彼”这样的日常辩证法语言。  

但是人类一直都没有结晶出一个正式的,“中庸论”的逻辑法则。  

笔者今天提出“中庸统一论”的新辩证法逻辑法则,为人类现实生活当中的“中立”,“中间”,折衷主义,和稀泥;为人类语言当中的“非此非彼”,“亦此亦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提供辩证方法论的基础和辩证逻辑的依据。  

⑤、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人类认知是主观与宇宙客观万物之间的一场特殊合力运动。  

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的逻辑,描述了我们人类的认知、思维、语言、实践,在指向这个大宇宙当中万事万物时,所必须共同遵守的,一个主观的辩证逻辑法则和辩证格式塔,即“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的辩证逻辑法则和辩证格式塔。这个逻辑格式塔指出,我们人类认知(思维、语言、文字、实践)所涉及到的一切宇宙万事万物,都必然是相对的,而一切这样的相对,在它们自己的参照标范围内,又都是绝对的,所以,这个相对与绝对又必然是辩证统一的。  

相对来说,“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的逻辑格式塔是偏主观性描述的一个逻辑格式塔。事实是决定逻辑的,所以笔者把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论,视为是主观辩证法,把“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的逻辑格式塔”称为主观辩证法的逻辑格式塔。  

在笔者的新辩证法系统当中,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论,被视为是“主观与客观辩证统一论”又一直接的主观辩证法产品之一。  

最终,笔者得出了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论的辩证逻辑格式塔。  

⑥、私认与公认辩证统一的逻辑(真理人类认可模式的逻辑)。  

私认与公认辩证统一,这是人类认知世间一切真理与假理时,必遵的一种辩证法逻辑格式塔。  

私认与公认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是我们人类的认知、思维、语言和实践,指向宇宙万象,要得出一定的语言结论、文字结论和事实结论时,必然要遵守的一大辩证逻辑格式塔。  

私认与公认辩证统一的逻辑,这是关于世间一切理,具体生产模式的辩证法逻辑。  

是的,人类文明当中的一切,包括科学当中的一切理的真与假;文化艺术当中一切事物的好与坏,优与劣;政治、经济、军事、教育、宗教、……等一切现象领域,总之,人类现实生活当中的一切,其真与假,好与坏,优与劣,高与低,最后都是要由人,根据宇宙的某种客观事实,或人的某种主观意愿,来私认和公认的。  

私认与公认辩证统一论的逻辑这里,也才是人类社会历史文明一切领域当中,一切所谓的真与假,好与坏,优与劣,高与低,……判断的主观基础源来!  

反过来,私认与公认辩证统一的逻辑,也就是我们人类认知、思维、语言和实践宇宙万象时,当然必需遵守和正好使用的一大逻辑格式塔法则。   

在笔者的新辩证法系统当中,私认与公认辩证统一论,被视为是“主观与客观辩证统一论”间接的主观辩证法产品之一,被视为是“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论”直接的辩证法产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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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⑤”“⑥”两小条的说明:人类老逻辑学元法则片面性的问题。  

我们今天的人应该已经明白,逻辑其实是人类主观认知与客观宇宙万物任何一场认知合力运动,当中的产物,当中的游戏规则。  

“逻辑和历史,逻辑和现实的统一”,是旧逻辑学当中的两大元法则。笔者今天要指出,这两大元法则还是存在一定片面性的。“逻辑和历史,逻辑和现实的统一”那其实主要只是说到了,“人类主观与客观宇宙万象之间进行合力运动这一参照系”当中,客观事物决定逻辑的一面,我们人类主观认知因素决定逻辑的一面,还没有说到。  

是的,我们人类主观认知因素决定逻辑的一面,一直没有得到旧逻辑学家们应有的关注与承认。  

笔者认为,这也是人类整个旧逻辑学成就当中最大的缺憾之一。  

今天笔者推出“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的逻辑,“私认与公认辩证统一”的逻辑,并且说明,这是人类主观辩证认知宇宙客观万物时,必需遵守的两大主观辩证逻辑格式塔。  

这两大逻辑格式塔当中所蕴涵的,也就是“逻辑也要与人类主观认知精神意识世界的存在和运动变化相统一”的逻辑学元法则。  

也许正是因为过去的人们,对“逻辑也要与人类主观认知精神意识世界的存在和运动变化相统一”,这个元逻辑事实一面的无知或者害怕,所以过去的逻辑对各种非理性类逻辑的研究,基本是严重荒漠。现在,笔者请人们不要再去害怕“逻辑也要与人类主观认知精神意识世界的存在和运动变化相统一”了。不知人类认知是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合力运动,不知逻辑就是这种合力运动当中的游戏规则,没有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的逻辑,……,过去的哲人当然就没本事正确对待与解释好,“逻辑也要与人类主观认知精神意识世界的存在和运动变化统一”,当中各种各样的问题了,所以害怕它,回避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今天,我们哲学新生代,就能把这当中各种各样的问题,说明的比较清楚了,人们当然就应该易于接受我们对老逻辑学的批评,人们当然就应该易于接受笔者“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私认与公认辩证统一”这两个人类认知的主观辩证逻辑格式塔,这两个逻辑的主观元法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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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动与静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动与静辩证统一是人类辩证认知宇宙万事万物,具体存在状态类现象时,必遵的辩证法逻辑格式塔。  

笔者曾经用“时、空、质、数、性”几个维度文字概括过宇宙万象,人类的一切逻辑都不过是,关于宇宙万事万物“时、空、质、数、性”这几个维度事实方面的逻辑。动与静辩证统一的逻辑就是关于宇宙万事万物,这些任何维度方面具体存在状态的一个基本逻辑。  

动与静辩证统一论的逻辑(又可表述为进化与退化辩证统一论的逻辑)还可以细分为:质量互变论的逻辑,肯定否定之肯定否定论的逻辑,辩证因果论的逻辑,偶然与必然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有序与无序辩证统一论的逻辑,协同与非协同辩证统一论的逻辑,全息与非全息辩证统一论的逻辑,平衡和非平衡辩证统一论的逻辑,稳定和不稳定辩证统一论的逻辑,对称和非对称辩证统一论的逻辑,……等等,宇宙万物在各种具体维度演运当中,要具体遵守的,各种各样的逻辑法则。  

反过来,动静辩证统一的逻辑法则及当中的全部小逻辑法则,也是我们人类认知、思维、语言和实践宇宙万象时,必需遵守和正好使用的,一大套辩证逻辑格式塔法则。  

很明显,在老辩证法当中,与对立统一并而列之的质量互变律和“否定之否定律”,这两大规律,在我们新的辩证法当中,已经被归纳到了动与静辩证统一逻辑法则的门下。是的,质量互变律,肯定否定之肯定否定律,辩证因果论,偶然与必然辩证统一论,有序与无序辩证统一论,……,这些法则都是宇宙万物在各种存在维度,具体演化运动当中,要遵守的法则,把它们归纳到动与静辩证统一逻辑法则的门下,应该是合适而恰如其分的。  

A、质量互变论的辩证法逻辑。  

质与量辩证互变是宇宙万事万物运动变化当中的一大客观事实。事实决定逻辑,质量互变论因而是我们人类主观,在认知解读宇宙万事万物运动变化类命题问题时,必然要遵守的一个辩证逻辑格式塔法则。  

与笔者同时代一位叫俞明三的网友发展出了一种叫“涵变论”,来全新诠释老的质量互变论。他指出,质变其实是万事万物涵变到极值拐点地带的变,量变是万事万物涵变平滑地带的变。他还提出“界变论”(名称不一定是界变),认为存在界显即为生成,认为界内系统层次结构与界面表像状况的变化即为发展、鼎盛、衰退,认为存在界消即为消亡转化。笔者基本赞同他的这些思想,特从中概括出“涵变论的逻辑”与“界变论的逻辑”。  

B、肯定否定之肯定否定论的辩证法逻辑。  

否定之否定论是老辩证法的思想。  

“肯定”与“否定”是一对辩证而在的范畴,单独用“肯定”与“否定”当中的一者来归纳辩证法逻辑的问题规律,必然是片面的。  

笔者今天把本条逻辑归结为“肯定否定之肯定否定论”的新辩证法逻辑。  

螺旋论与振荡论是肯定否定之肯定否定论的另一种表达方式。可以推演出螺旋论的逻辑与振荡论的逻辑更进一步来表述肯定否定之肯定否定论。  

C、辩证因果论的逻辑。  

在新辩证法当中,辩证因果论主要是指,因亦是果,果亦是因,因与果相互依存,循环往复。  

笔者因而提出辩证因果论的逻辑。  

D、偶然与必然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或然逻辑)。  

正如这一逻辑后面的“(或然逻辑)”所示,这是一个研究事物运动变化当中或然性的逻辑。  

值得指出的是,人类对客观事物主观上的可见度和能见度,可知度与能知度,可掌握度与能掌握度,……的因素,及由此而形成的对客观事物运动变化的主观判断,对世界上一切所谓的偶然论与必然论有着巨大的生成决定作用!世上本无所谓必然也无所谓偶然,凡是人可见和能见的,人就会称之为必然,凡是人不可见和不能见的,人就会称之为偶然。世上一切所谓必然或偶然都是人强加给万物的。偶然与必然这两个东西必然是相互依存,同生共在,辩证统一的。  

笔者最终得出偶然与必然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E、有序与无序辩证统一论的逻辑(熵变化与序变化关系的逻辑)。  

也正如这一逻辑后面的“(熵变化与序变化关系的逻辑)”所示,这是一个研究事物运动变化当中熵、序的问题,及熵变化与序变化关系的逻辑。  

它进一步被表述为:辩证有序论的逻辑与辩证无序论的逻辑。  

值得核心指出的是,人类主观认可方面的因素,对有序与无序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有巨大的生成决定作用。世上本无所谓有序也无所谓无序,凡是人认为是有序的,人就会称之为有序;凡是人认为是无序的,人就会称之为无序。世上一切所谓有序或无序都是人强加给万物的。  

混沌论的逻辑是与本条紧密相连的一个逻辑。  

从F条到M条笔者就不作解释了!  

请读者仿照“DE”两条的解释模式,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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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⑦”点说明。  

值得强调指出的是,世界上一切逻辑其实都是在人类的主观,共振解读宇宙客观万像,这一合力运动之中结出来的果子。每一条逻辑当中都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区别只是有的客观因素多些,有的主观因素多些。质量互变论的逻辑与肯定否定之肯定否定论的逻辑,是偏向客观表述的逻辑,它们离对立统一论的逻辑更近一些;而辩证因果论的逻辑,偶然与必然辩证统一的逻辑,有序与无序辩证统一的逻辑,……,则是更偏向主观表述的逻辑,它们离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更近一些。  

质量互变论与否定之否定论在老辩证法当中是被与对立统一律并列在一起,共称为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的,本条之中的其它各种逻辑,在老辩证法当中只是被简单处理为一些 “成对的范畴”。这一切在今天被彻底地纠正了,它们都被归纳到“动与静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法则(万物存在状态的逻辑)”旗下了。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法则,语词内涵层次的哲学研究方法,告诉笔者,这个宇宙中的万事万物本无所谓运动亦或静止,无所谓进化或退化,这个世上的一切所谓的“运动亦或静止,进化或退化”都只是我们人强加给宇宙万物特定现象的“名”,世上的一切所谓的“运动亦或静止,进化或退化”,它们都是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的。说运动是绝对的,那与说静止是绝对的;说进化是绝对的,那与说退化是绝对的,是完全等价的线性逻辑的片面性错误。  

笔者今天指出,运动与静止都是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的。  

老辩证法说:“运动是绝对的”,笔者今天彻底纠正了这个本质上其实只是线性逻辑的低级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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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法则。  

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这是关于人类认知“人类主观分形认知宇宙万事万物可分形数及其之间辩证关系”时,必遵的辩证法逻辑格式塔。  

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的逻辑,这是关于人类主观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时,“可分形数”方面的辩证法逻辑。  

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揭示的是,宇宙万物在时、空、质、数、性的几个存在维度方面,我们人类解读它们,可分形出来的观点结论,在数量关系问题上的辩证性及其逻辑规律。  

在时、空、质、数、性的几方面,它可被表述为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的时间逻辑;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的空间逻辑;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的物质逻辑;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的数论逻辑;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的物性逻辑。  

它还可以被表述为一维与多维辩证统一论的逻辑。在时、空、质、数、性的几方面,它则可进一步被表述为一维与多维辩证统一的时间逻辑;一维与多维辩证统一的空间逻辑;一维与多维辩证统一的物质逻辑;一维与多维辩证统一的数论逻辑;一维与多维辩证统一的物性逻辑。  

⑨、有限与无限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有限与无限辩证统一,这是人类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时、空、质、数、性“限”方面问题时,必遵的一种辩证法逻辑格式塔。  

有限与无限辩证统一的逻辑,这是关于宇宙万事万物时、空、质、数、性“限”方面的辩证法逻辑。  

有限与无限本身都是人类发明出来用于形容宇宙及其中万物在时、空、质、数、性“限”方面状况的形容词。宇宙及其中万物在时、空、质、数、性“限”方面,本来既无所谓有限,也无所谓无限。人类一切所谓的无限与有限都必然是相对绝对于某种特定的参照标而言的。  

世界上一切有限当中都必然包涵着无限,一切无限当中也必然包涵着有限,一切有限与无限都必然相互依存而在。  

所以,笔者提出有限与无限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有限与无限辩证统一论的逻辑必然也是我们人类研究和分析宇宙万物在在时、空、质、数、性“限”方面的恰当逻辑格式塔法则。  

⑩、分力与合力辩证统一论的逻辑  

分力与合力辩证统一,这是人类认知宇宙万事万物交互作用力的现象问题时,必遵的一种辩证法逻辑格式塔。  

分力与合力辩证统一的逻辑,这是关于宇宙万事万物相互作用力法则的辩证法逻辑。  

宇宙当中有万物,万物是相互作用的,整个宇宙万象不断的新陈代谢,就是在宇宙万物不断的相互作用运动当中实现的。  

分力与合力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是宇宙万象不断新陈代谢运动当中,万物不断相互作用时都要共同遵守的逻辑法则。分力与合力辩证统一论的逻辑法则也是我们人类认知、思维、语言和实践宇宙万象的,不断新陈代谢运动当中,万物任何一种不断相互作用现象时的恰当逻辑法则。反之,分力与合力辩证统一的逻辑法则,也是研究和分析宇宙万象不断新陈代谢运动当中,万物任何一种不断相互作用现象的恰当逻辑法则。  

与这套辩证逻辑方法论相关的,还有一个“辩证环回十分力原因的数学平面分析图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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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元自洽逻辑小结。  

A、一直以来,线性逻辑基本上是占着统治地位的,即使到今天,也还不是所有的人都已经能够接受辩证法的逻辑了。  

即使老辩证法,也受旧线性逻辑的影响很大。  

老辩证法虽然发展出了一个对立统一律,但是受旧线性逻辑“有我没你,有你无我;……”一类日常生活思维沉疴的影响,特别是老辩证唯物主义者,后来也只是重点发展出了对立统一当中关于“矛盾,斗争,……”的一面,这一面对后世共产党人在世界各国的阶级斗争发生了根本性的影响。  

笔者的新辩证法全新地重构与推进了老辩证法。  

B、特别指出一下:过去,有不少人经常感觉自己已经很辩证法了,可是很多人临到思考实际问题时,思维往往禁不住又是仅仅只是按线性逻辑进行的,或者,思维经常会在不知不觉当中又开溜到日常线性逻辑的套路当中去。这一点很多人都值得注意。  

C、线性逻辑是一元看世界的,辩证逻辑是二元看世界的,相对而言,辩证逻辑确实是一种比线性逻辑能更加复杂化地,去考虑与接受问题的一种逻辑。  

D、但是辩证逻辑也只有在自己的千万种辩证小绝对论当中往往才能是正确的。相对于其它众多的逻辑而言,它也是很“片面”,很“诡辩”,很“中级”,……的逻辑。它也要与线性逻辑一起,还要与其它众多的逻辑一起做工,才能达到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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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多元自洽逻辑。  

多元论的逻辑。  

人类多元认知,人类认知多元性事物时,必遵的逻辑格式塔。  

基本观点:世界万物及其万象具有可多元化存在与运动变化的一面特征,世界万物及其万象具有可多元化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的一面特征,于是在人类的逻辑世界当中相应的就必需要有多元自洽逻辑。  

多元逻辑的产生,将给全球文明的多元化,将给世界各国内部文化的多元化,……,提供强大的逻辑支持。人类世界当中各种各样人文存在问题方面的多元化,从此拥有了它自己坚实的哲学逻辑学基石。  

*⑺:大统一逻辑。  

这是人类大统一地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事万物时,必遵的逻辑大格式塔。  

文理大统一的逻辑。始终能够把素朴逻辑、一元自洽逻辑、二元自洽逻辑、多元自洽逻辑这几种文理逻辑大统一在一起,来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物及其万像的逻辑,就是文理大统一的逻辑。  

①、主观客观大统一论的逻辑。  

主观客观大统一论的逻辑,这是关于我们人的主观认知,人的精神,与宇宙万物之间关系的逻辑。  

主观客观大统一,这是我们人的主观认知,人的精神,与宇宙万物之间关系的最大格式塔。  

能看到主观论,客观论;主观客观辩证统一论;多元主客观论,在各自逻辑层次内的一定正确性与局限性,把它们大统一在一起,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物及其万像,就形成了主观客观大统一论的逻辑。  

②、万立大统一论的逻辑  

万立大统一的逻辑,这是关于宇宙万事万物之间客观关系的大统一逻辑。  

万立大统一,这是人类主观大统一地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时,必遵的客观逻辑大格式塔。  

线性逻辑讲一,一统,统一,同一,对立,不矛盾,斗争,……;新辩证法逻辑讲对立统一,并立统一,中庸统一,……;多元自洽逻辑讲多元,把这些“……立与……统一,多元”大统一起来,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物及其万像,就形成了万立大统一论的逻辑。  

③、相对绝对大统一论的逻辑。  

相对绝对大统一论的逻辑,这是人类主观大统一地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时,必遵的主观逻辑大格式塔。  

线性逻辑喜欢讲绝对,其中的相对主义者(也就是说笔者认为相对主义者的思维其实也还是属于线性的)喜欢讲相对,……;新辩证法讲相对与绝对辩证统一;多元自洽逻辑讲多元相对与绝对,把它们大统一起来,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物及其万像,就形成了相对绝对大统一论的逻辑。  

④、私认公认大统一论的逻辑。  

私认公认大统一论,这是人类大统一地认知世间一切真理与假理时,必遵的一种逻辑大格式塔。  

私认公认大统一论的逻辑,关于理形成模式与基础的大统一逻辑。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理是靠私人认可着的,也有很多理达到了相当范围公众的公认,把这两种认可大统一起来,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物及其万像,就形成了私认公认大统一论的逻辑。  

⑤、动静大统一论的逻辑。  

动静大统一论的逻辑,这是关于宇宙万事万物具体存在状态的大统一逻辑,人类大统一地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此类现象时,必遵此逻辑大格式塔。  

线性逻辑水平的人,有的喜欢讲,运动是绝对的;人类历史上,曾经有人讲过,静止是绝对的;新辩证法逻辑的人讲动静辩证统一;多元逻辑的人会持多元动静观,把这些东西大统一起来,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物及其万像,就形成了动静大统一论的逻辑。  

⑥、一元多元大统一论的逻辑。  

一元多元大统一论的逻辑,这是人类大统一地认知“人类主观分形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时可分形数之间关系”时,必遵的逻辑大格式塔。  

一元多元大统一论的逻辑,吉克这是关于人类主观认知宇宙万事万物可分形“数”方面的大统一逻辑。  

线性逻辑的人讲一元,新辩证法逻辑的人会讲一元与多元辩证统一,多元逻辑的人会讲多元,把它们大统一起来,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物及其万像,就形成了一元多元大统一论的逻辑。  

⑦、有限无限大统一论的逻辑。  

有限无限大统一,是人类大统一地认知宇宙万事万物时、空、像、数、性“限”方面问题是,必遵的逻辑大格式塔。  

有限无限大统一论的逻辑,这是关于宇宙万事万物时、空、像、数、性“限”方面的大统一逻辑。  

线性逻辑的人,有人讲有限,有人讲无限;新辩证法逻辑的人会讲有限与无限辩证统一;多元逻辑的人会持多元有限无限观,把它们大统一起来,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物及其万像,就形成了有限无限大统一论的逻辑。  

⑧、合力分力大统一论的逻辑。  

合力分力大统一论,这是人类大统一地认知宇宙万事万物交互作用运动问题时,必遵的逻辑大格式塔。  

合力分力大统一论的逻辑,这是关于宇宙万事万物相互作用力法则的大统一逻辑。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运动是合力运动,有的运动是分力运动,有的运动是合力分力都有的混合运动,把它们大统一起来,观察、思考、语言、文字与实践宇宙万物及其万像,就形成了合力分力大统一论的逻辑。  

(主客观大统一的逻辑,万立大统一论的逻辑,相对绝对大统一论的逻辑,是大统一逻辑当中最核心的逻辑条目,它们对笔者大统一哲学平台的建设具有支柱性逻辑意义。)  

-----------------------------  

附:关于文理逻辑的一些综合说明:  

笔者有如下几个关于文理逻辑的直接观点,现在推出来,供读者批评。  

A、如果不进行互相参照,那么我们也许并不可以说:素朴逻辑、一元自洽逻辑、二元自洽逻辑、多元自洽逻辑、大统一逻辑,它们互相之间并有什么逻辑能力的大小和层次高低。它们各自适用于自己的领域,各自解决着自己的问题,万立共存。  

B、但是,如果我们把素朴逻辑、一元自洽逻辑、二元自洽逻辑、多元逻辑、大统一逻辑放到同一个逻辑时空系统当中,进行系统性的时间比对与空间比对,那么这些逻辑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时空差异性的。  

从时间维度上看:越是在前的逻辑,其产生年代应该是越早。人类文明与个人的文明是随着人智力不断的发展开发而不断发展进步的。越是古代,我们祖先的智力相对来说就越是相对低下一些,相应的,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就越是相对低下一些,我们的原始祖先们,素朴逻辑与一元逻辑,运用的可能比较多一些;人越是年龄小的时候,智力相对来说就越是相对低下一些,相应的,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就越是相对低下一些,幼儿、儿童、少年,素朴逻辑与一元逻辑,运用的可能比较多一些;越是现代人,越是成年人,逻辑思维能力就越会相对发展成熟一些,二元自洽逻辑、多元自洽逻辑、大统一逻辑运用的可能就会比较多一些。  

从空间维度上看:越是在前的逻辑,其单位内涵范围就越是狭小一些,其单位内涵层次就越是低级一些,越是在后的逻辑,其单位内涵范围就会越是广泛一些,其单位内涵层次就越是高级一些。素朴逻辑→一元自洽逻辑→二元自洽逻辑→多元自洽逻辑→大统一逻辑,我们明显能够感受到它们单位内涵范围与层次,一个比一个更进一步广大与高级。  

譬如新辩证法逻辑与传统线性逻辑相比。它们的思想内涵,在范畴字面上可能还是有很多重复的地方。但是这些范畴的实际语用范围与层次,是极其有差别的。譬如,同样是讲相对论,如果一者是在辩证法逻辑的大语用意义上讲的,那么它最后得出来的思想结论就是辩证法逻辑的相对论,这个辩证法逻辑的相对论思想结论是内容更全面性的,眼光更高远的,我们也要在辩证法逻辑的语用意义上,去理解他这个辩证法逻辑的相对论思想结论,才会正确解读出他的思想;如果一者是在传统线性逻辑的大语用意义上讲的,那么他最后得出来的思想结论就是传统线性逻辑的相对论,这个传统线性逻辑的相对论思想结论必然是较狭隘与单面性的,眼光更低近的,我们也要在传统线性逻辑的语用意义上,去理解他这个传统线性逻辑的相对论思想结论,才会正确解读出他的思想。就拿运动来说,线性逻辑的人,往往只会说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绝对的;或者运动是相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而新辩证法逻辑的人则既能看到事物运动绝对的一面,又能看到事物运动相对的一面;新辩证法逻辑的人还既能看到事物静止绝对的一面,又能看到事物静止相对的一面。  

至于大统一逻辑,比线性逻辑与新辩证法逻辑,看的就更多更远了。  

是的,形式总有一定的承载量,若内容超过了形式所能承受的限度,那么原有的形式就会崩坏,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与新内容相适应的新逻辑形式。从逻辑的历史发展上看,线性逻辑之后就是辩证逻辑。从逻辑内涵的可包涵力意义上讲,辩证逻辑在逻辑上也许可以理解、包涵、涵盖、统合、涵合全部传统线性逻辑,但是传统线性逻辑在逻辑上是绝对无法理解、包涵、涵盖、统合、涵合全部辩证逻辑的。线性逻辑所做的正确的事情,在辩证逻辑看来,那或者是在论述一个单面的量变,或者是在论述一个单面的矛盾,或者是在论述一个单面的一般性,这种论述本身只具有单面意义。新辩证法逻辑当中的矛盾律、中庸律和辩证因果律,传统线性逻辑就根本无法理解与包涵。新辩证逻辑的矛盾律、中庸律和辩证因果律,在一般传统线性逻辑的人看来,与荒唐、诡辩、不可理喻是一回事的。新的辩证逻辑不仅只谈矛盾、对立,还谈并列、和谐、涵合、中庸、……、同一、统一。新的辩证逻辑不是把矛盾封装起来,其本身恰恰就是建立在矛盾对立统一之上的(并且,这只是它众多的基础之一)。新的辩证逻辑不去维护任何一个将要崩溃的,矛盾的逻辑系统,而是会把矛盾及其对立统一本身,当做内容来研究,并试图为其建立新的矛盾平衡。  

笔者把内涵范围与层次更广大更高级的逻辑称为上位逻辑,把内涵范围与层次更狭小更低级的逻辑称为下位逻辑。线性逻辑就是新辩证法逻辑的下位逻辑,新辩证法逻辑又是大统一逻辑的下位逻辑。上位逻辑虽然可以包涵下位逻辑,但是人们并不能因此能就要求取消下位逻辑,而只能要求与下位逻辑万立统一。就逻辑本身来说,一切上位逻辑本来都是在下位逻辑存在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矛盾推动事物发展,如果取消了下位逻辑,就等于取消了下位逻辑存在的矛盾,没有这个矛盾,那么上位逻辑也就会失去其逻辑上的产生来源。上位逻辑对下位逻辑当中的矛盾是有控制功能的。如果说大统一逻辑出现以前,其各种各样的下位逻辑当中都存在各种各样的混乱斗争,那么大统一逻辑出现以后,其下位逻辑间的关系,下位逻辑当中各种各样的混乱斗争,就变得可以解释与可以控制了。在实际的思维、语言、文字、实践当中,下位逻辑能够解决的问题,人们就应该尽量用下位逻辑来解决,如果实在不能,再用上位逻辑来解决。一般说来,越是上位逻辑,就越意味着越巨大的思维工作量。用上位逻辑来解决下位逻辑的问题,那只会把简单问题复杂化了。  

大统一逻辑在文理逻辑系统当中,应该是具有最广大内涵范围与最高级内涵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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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数理逻辑。  

笔者肤浅以为,人类数理逻辑的研究目前还处在一种比较混沌的初级状态,所以简单提及几条,静观其发展,暂时不作过多展开与评论。  

*⑼:非理性大统一逻辑。  

这是一种特殊自洽逻辑,它们讲究的是,逻辑与人类理性精神之外的其它方面相统一。  

宇宙中万象存在和发展变化,都必然有它们的理由。于是在人类认知所形成的理的世界,就都必然有它们存在的逻辑支持。理性逻辑只是人类理性地认知世界的逻辑,可是我们人也还有非理性、本能、下意识、无意识、潜意识、直觉、感情用事的一面,还有龌龊、下流、无耻、卑鄙、混乱(乱伦、同性恋、异常性恋、、……)、变态、罪恶、……的一面。笔者觉得,这里是逻辑更广阔的世界。笔者觉得,必然要有非理性逻辑。笔者觉得非理性逻辑可内涵本能逻辑、下意识逻辑、无意识逻辑、潜意识逻辑、直觉逻辑、感情用事的逻辑;还有龌龊逻辑、下流逻辑、无耻逻辑、卑鄙逻辑、混乱逻辑、罪恶逻辑、……。无论我们清晰、理性而在的大多数人怎样的鄙视、远离、拒绝、不承认这些逻辑,但是笔者的出现,这些逻辑痛痛快快地,堂堂正正地被宣布正式诞生和存在了!它们从此以后也被赋予了它们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它们找到了它们自己的精神家园,它们从此有家了,安家了。它们与理性逻辑,在现实性上,并列共存,万立大统一。  

所以我们今天单列出一门“非理性的逻辑”。   

特别提一下直觉逻辑,克罗齐等近现代西方世界的直觉主义哲学思想,也许可以在这里找到逻辑支持。  

特别提一下变态逻辑,这个逻辑提出来是给人类的各种变态行为提供逻辑解释工具的。  

非理性逻辑当中的绝大部分,我们暂时并不想给予过多的解释。  

现在我们只是把它们提出来,承认它们,给予它们的起码的理论合法性和起码的存在权利。  

我们期望它们在将来会得到更多更强大的重视和广阔研究。  

*⑽:超级大统一逻辑。  

理性大统一逻辑与非理性大统一逻辑超级大统一,所构成的逻辑,就是超级大统一逻辑。  

笔者,今天做出来的功课,是古往今来,人类所有逻辑的超级大统一与超级大融合。人类现实世界的日常生活与普通级别的科学研究,也许也并不一定用得着超级大统一逻辑。但超级大统一逻辑必然是支持人类认知“全面知识体系”的逻辑。  

笔者要求,今天的人类,起码是科学家与思想家们,一定要努力达到超级大统一的逻辑方法论境界:即达到公理逻辑、素朴逻辑、线性逻辑、新辩证逻辑、多元逻辑、大统一逻辑、其它逻辑、……超级大统一的逻辑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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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大厦的总体说明:  

宇宙是什么样的,我们就要用怎样的逻辑工具来认知它,才能真正彻底通彻它。  

宇宙是系统,层次,结构的,所以,我们必然就要用系统,层次,结构性状态的逻辑工具来认知它,才能真正彻底通彻它。  

笔者的“公理逻辑→理性逻辑→文理逻辑→素朴自洽逻辑→一元线性逻辑→二元辩证逻辑→多元逻辑→大统一逻辑→数理逻辑→非理性逻辑→超级大统一逻辑”,正是一个超强系统,层次,结构的逻辑大系统。用这个超级逻辑大系统来认知宇宙,应该可以彻底通彻。  

这个超级逻辑大厦特征,也是笔者哲学思想与一切旧哲学思想最大的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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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大厦的后续说明:  

下面几大条将是贯彻大统一逻辑精神,对一些具体哲学命题问题所作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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