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启蒙典籍《孝经》开篇即提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诚哉斯言,从身体伦理的角度讲,我们其实没有任何权利对自己的身体实施任何形式的自残行为。然而,古今多少针对身体本身的僭越行为,都在反复印证那悲怆的事实:许多时候,由“身体自治”所产生的自负和虚骄,湮没了那从古老血统和道统中生长出来的对于身体完整性的虔敬与坚守。
近日,据《东方早报》援引浙江新蓝网的报道称,杭州一小区内惊现一个非法肾源供养基地。住在“卖肾基地”中的都是年轻男子,卖肾的原因有还债、嫌打工赚钱慢等。报道称,该基地内目前有30余名供体,一颗肾国内统一行价3.5万元。记者5月28日获悉,杭州警方目前已介入调查。
事情的荒谬性,令人嗟叹不已!就为了区区3.5万元,这些年轻人就义无反顾地卖掉了自己的一颗肾脏。尽管也许的确是“你情我愿”的交易,但我不认为,他们对卖肾的后果有清醒的认知,他们哪里是卖掉了自己的肾,他们显然是把自己的健康和一生都轻率地支付出去了。他们可怜亦复可悲地把自己放上了生命的祭坛,而另外一些人,却在绞肉机的轰鸣中不动声色地发了横财。
3.5万元能做什么?买不起车更买不起房,在大城市里也许能够支付一年或者半年的房租,大约能买7个Iphone手机、10个Ipad平板电脑。其实,任何一个理智健全的成年人都不难认识到,与生命健康相比,任何一个价格,都足够廉价,更何况这区区3.5万元。然而,这群年轻人就是甘心情愿地进行这场不平等的屈辱交易,脸上还挂着满不在乎的表情,就好像要摘的是别人的器官。
我们不想过分责备这些年轻人。他们是这场屈辱交易中唯一的受害者,他们对自己的身体和生命健康所表现出来的无知和冷漠,就更不是他们的错,而只能说,我们这个社会并没有适时和有效地向他们传递正确的生命观和价值观。如果再联想到这群来自底层的年轻人日常生活的潦倒艰困和走投无路,我们甚至都可以说,他们的悲情行为,深染着时代的不公不义色彩。
然而,无论如何,我们都要阻止这种野草般疯长的非法器官买卖行为。此次事件表明,非法器官买卖,已经暗流汹涌,蔚为壮观的非法利益已经集团化、系统化和链条化,如若不能痛下狠手治理,器官移植市场将制造无以复加的伦理问题和法律问题。
事实上,从根本上剪除非法器官买卖行为,只有一个办法,即拓展合法器官移植的可能性。目前,利益蛊惑下的私下器官交易,之所以大行其道,无非是因为合法移植器官的可能性相当逼仄。公开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约有100万患者需要肾移植,约30万肝病患者需要肝移植,但能开展移植手术的仅有约1万例。大量的病患,都是在苦等“供体”的煎熬中痛苦离世。
而另外一方面,却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立法部门,在器官捐献领域的刻舟求剑和无所作为。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起一个国家级的遗体器官捐献体系,致使公民死亡后即使有意捐献也常常“捐献无门”;此外,在我国认可的三大合法器官来源中,“活体”囿于近亲属,“无心跳尸体”器官往往带有不确定性,而“脑死亡尸体”又没有立法保障,导致无从开展。既然选择“合法”就差不多等于等死,那“非法”的暗地交易,自然是如火如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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