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wuhe
饶阳县的五公村是旧社会典型的穷困村,一遇到天灾就往往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一遇到意外损失基本的简单再生产就无法维持。五公村于1943年就成立了“土地合伙租”(相当于初级社)。而其早期成员、中农李玉田在退组之后遭遇困难年景,结果是卖掉了自己的土地和妻子去渡过难关。由此可见,这种困境是五公村部分村民寻求合作道路的内在动力。
在农业社会数千年的漫长历史中间,家庭都曾经作为最基础的生产单位,由于其内在的脆弱性和不完善性,无法有效保证农民生产和生活的稳定,结果使得农民(以及依赖农民而生存的统治阶级)的生存处境极为不稳定,特殊情况下往往导致非常严重的政治动荡和社会成本。在原始的农业公社崩溃之后,农业的基础性生产制度的不完善,就成为一个结构性的制度困境。每一个王朝中间,有抱负的皇帝和能干的大臣,每每都试图“修补”这一不完善的农业生产制度。各种“修补农业基础经济制度”思想最终收敛为两种政策主张:儒家的政策主张是恢复“井田制”,法家的主张是“节制资本”。
但是,两种主张在实践中都未能取得成功,并不是因为其设想“不务实”,而是在“执行力”方面遭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每当政权下沉到乡村,仅维持政权运作的成本就超过农民的最大供养水平,因此皇权不下县成为一个历史常态。
作为一个反常事态,毛时代在全国普遍建立了低成本、高执行力的基层政权,进而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进合作化事业的进步。
1951年山西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农业社不断增加的公积金(共同集体财产)引导下,社员之间为增产丰收而进行劳动协作和分工合作,如李顺达农业生产合作社从建立起,就专人选种、专人浸种、男社员犁田、女社员挑粪、有饲养员喂羊,有姑娘队播种栽树,后来又成立专门小组管理果园、树苗等等,1951年山西所有试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都获得了丰产增收、持续发展的惊人成绩。农业生产合作社避免了资本对社员的无情剥削,人人都是社里的主人,确实引导农民既规避了小农经济的风雨摇摆性,又发挥了广大社员的创造力,共同发家致富,共同富裕之树得之常青。
毛泽东时代,中国上下高度重视水利建设。“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人民对毛泽东主席的这句话理解是非常深刻的,由此掀起了全面的建造水利工程的热潮,仅大小水库全国就建造了十几万座,在提升粮食产量方面功不可没。
学者蒋高明回忆小时候曾经随大人们去参加水利工程的劳动,那时候干活没有工资,还自带干粮,革命热情高涨。
分田单干后,维护水利设施的农民公社已经解体,基层政府的水利部门无法低成本维护这大量的水利设施。于是,当年修建的农田水利设施惨遭废弃。农民只能选择生产效率低浪费高的就地掘井方法。而这动用和污染了宝贵的地下水资源,对子孙后代不负责任。
“集中力量办大事”固然是合作化的天然优势,而一旦基层组织建立起来,很多“单干”时需要增加的支出和重复投资都被大量削减下来,这能给农民提供极大的福利。这个优势这在改革开放时代体现出强烈的现实意义。
河南省兰考有一个胡砦合作社,他们曾经打算在灌溉等方面实现集体配备机井和抽水设备,以减轻村民严重的重复投资问题。根据合作社调查的资料,机械的重复购置浪费很大,胡砦216户人家,机动车已经购买了195台,几乎每户一台,水泵150部,每年的使用小时数都很少,造成极大的浪费,如果是进行协作生产的话,只要几分之一的投资就可以达到更高的机械化水平。合作社和支书曾经设想每50亩的打一口井,然后在保持土地家庭承包制的前提下,把各家各户的耕地调整到一起,然后再进行协调,实现每几户人家共同打井和配备抽水机器,这样就可以实现减轻投资负担的同时不降低抗旱能力。
学者老田举了一个鲜活的例子。老田老家在分田之后,就曾经有人利用山地种植水果,但是,远离市场的地理条件使得产品很难销售出去而浪费。这里面有极大的风险成本。而水果在成熟季节往往吸引一些小孩子来偷食。这就又需要付出极高的监督成本。而且,农村的舆论环境中间这个问题很难处理,往往成为恶化人与人关系的肇因。最后是那些果树种植者亲手毁掉了他们辛苦种植起来的果树。而在集体时代,大队是有能力处理这些问题的,卖不出去的水果,可以分给社员食用;而且,集体的水果与每一个人的利益相关,偷食者会在乡村舆论中间处于极端不利的地位,在这样强大的舆论背景中间,表扬和批评会起到很大的保护作用。这就省去了大量风险成本和监管成本。反之,在利益按照家庭范围进行分割的乡村现实中间,看护并实现山地的林木产品,缺乏一种可行的低成本方案,最终导致这部分土地被无效地抛荒或者低效利用。
毛泽东时代在免费医疗和教育方面的成就,主要就是依托集体经济组织来实现的,在集体里面,赤脚医生和民办教师都不过是有文化的农民,他们接受了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之后,就开始服务于本大队(或者公社)的社员,教师和医生都跟普通农民一样,在生产队里拿一份工分,分一份口粮;教育和医疗系统与服务对象的关系,不是通过市场和价格来连接的交易关系,而是作为集体组织提供给社员的一种福利而被生产并供应的,不容许有优势地位的教师和医生牟利,而且很容易覆盖全体国民。
1968年《人民日报:深受贫下中农欢迎的合作医疗制度》讲了这样一个例子:
贫农社员郑定明有一次得了感冒,医生要给他开药,他连忙自己搞了点土方治好了。他说要是这样一点小病就开方吃药把合作医疗的钱用过了头,别的阶级兄弟害了大病怎么办?刚开始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时候,个别干部和医务人员不相信群众的觉悟,担心这样会“吃药看病钱不花,医生腿子要跑断,拿着处方没药抓。”将近两年来的医疗实践,证明他们的担心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去年今年的合作医疗费都有节余。
在良好的基层组织中,集体的医疗和教育成本与每一个人的利益相关,浪费集体资源在乡村舆论氛围里是难以允许的。北大李玲教授评论到:“当时中国用不到世界上1%的医疗资源解决了近四分之一人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是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推崇为世界的典范,在全球推广的。这个制度难以持续的根源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转移了。”
“都是村里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大家都很熟悉,平日里他们为我们,他们有了难处了,一定要伸把手。”“中国乡村中传统的"医患关系"表现为治疗过程的‘拟家庭化’,就是说,整个诊疗过程应该是在一种亲情、人情网络中完成,医生用日常生活语言解释病情,病家的参与和与之互动的重要程度丝毫不亚于治愈疾病本身,甚至有可能占据更大的比重。”
不仅是医患关系,在毛泽东时代基层组织健全的乡村间,几乎所有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在类似“拟家庭化”的半熟人关系中,这使得基层的矛盾关系很好调节,是至今人们对农村美好生活的温馨记忆。
哪怕是今天,这种半熟人关系一旦与合作化结合,都能有极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三农学家贺雪峰极力推荐的农村内置性金融就是一例。所谓农村内置金融,即将民间金融限定在村庄熟人社会之内,借贷、存款,都只允许在村庄内发生。这有两大好处,第一好处是,借贷是在村庄熟人社会中发生的,信息完全对称,因此几无道德风险,几乎每笔贷款都可以收回。只要贷款可以收回,办金融就是只赚不赔的。第二个好处是,内置金融只吸收本村存款,且所有利息都留在村庄,从而使内置金融所赚利息没有流失,而是留在村庄中作为村庄发展的润滑剂。更妙的是,李昌平所组织的内置金融的主体是村里老年人,名称叫做“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每年利息的大部分给老年人分红用于养老,可以说是利尽其用。
1965年毛泽东重上井冈山的时候曾对湖南省委书记张平化语重心长地谈他对“包产到户”的看法:
“农村所有制的基础如果一变,我国以集体经济为服务对象的工业基础就会动摇,工业品卖给谁嘛?”
现在我们能够更加清楚地理解毛主席的忧虑。包产到户后,家庭作为生产单位非常不利于引入机械耕作效益。1970年代美籍学者韩丁曾经批评过中国“手扶拖拉机”为代表的机械化方向,他认为还应该是大马力农机实现多项作业一次完成比较有效率。农民必须以家庭为受益单位来决定新技术的学习成本上限并承担引入新技术的风险,过小的学习成本支付能力和过小的风险承受能力是由过小的受益单位决定的,这使得绝大多数新技术的风险与成本之和,超过了家庭单位的最终预期收益,农民就这样与绝大多数新技术和工业品“绝缘”了。而与之相对应的另一面则是工业品巨额的产能过剩。